(二)用科学规划作为发展小城镇的奠基工程
小城镇的发展不能靠搞运动和行政命令,要依靠市场机制的作用,农民进小城镇要靠市场吸引。但是,小城镇不是完全自发能够形成的,特别是宏观布局上要有控制,城镇建设上要有规划。小城镇规划要体现高起点、可持续。高起点、可持续的规划可以使城镇健康有序地发展,而目光短浅的规划会给老百姓和社会留下无尽的遗憾和痛苦。所以,在编制和完善城镇发展规划中,首先,要提高规划的科学性。从根本上说城镇化水平是由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的,没有农业经济和工业经济的发展,以及市场流通的活跃,就不可能有农村城镇化。同时,城镇发展还受人口、资源、地理环境等自然条件的制约。因此,发展小城镇,要有合理的布局和分工,重点发展有潜力的县城和县域中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的中心镇。要按照市场经济的需求,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立足优势,突出特色,规模适度,注重实效,科学确定小城镇的经济布局和市场定位,走集约式城镇化道路。城镇规划应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及长期规划相衔接,以使小城镇成为联接广大小集镇、农村与大中小城市的纽带,形成较强的推动经济发展的聚集效应和扩散效应。其次,要注重规划的超前性、协调性。城镇建设规划关系农村现代化的百年大计,必须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要体现地方特色,突出时代感和文化底蕴,有适度的超前性。要以可持续发展思想为指针,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统一规划,适度超前;同时,又要全面协调、合理布局、抓住重点、量力而行,分步实施。其中包括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的协调,各产业发展与基础设施的协调,城镇功能的健全、规模适度、空间的合理分布、以及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等。第三,要加强规划的指导性、可操作性。制定规划要以\农村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农村城镇化、城乡一体化\作为基本发展目标,建立完善的规划编制与实施的管理制度,健全规划成果的专家审查制度,制定保证规划得以实行的措施和法规,确保规划具有科学性和可行性,并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严格依规建设,有序发展。使小城镇建设适应城市化和社会化大生产及现代生活的要求,迈上新台阶。第四,要体现特色和精品意识。特色是小城镇可持续发展的动力。纵观城镇发展的历史,越是有特色的城镇,知名度越高,发展越快。小城镇建设必须增强精品意识,追求自己的时代特色和地方风格,构筑自己的鲜明特色和品位,形成独特的吸引力,不要盲目模仿大城市,贪大求全,面面俱到。如果每个乡镇都是一张面孔,千篇一律,那么就会出现\走了一村又一村,村村像城镇;走了一镇又一镇,城镇像农村\的状况,整个小城镇体系将失去生机和活力。所以,各个乡镇要根据本地资源条件、自然景观、乡风民俗、经济发展水平、历史人文背景、区位特征等进行创新性的开发,扬长避短,发掘特色,培植特色,科学定位,体现个性,做到以特见长、以精取胜、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旅游则旅游,实行各具特色的工业兴镇、农业产业化兴镇、旅游兴镇、商贸兴镇、历史文化名地兴镇。
(三)以合理布局、突出特色为发展小城镇的根本措施
发展小城镇,首先遇到的是城镇布局问题,即城往哪里建?我认为:一是根据区位优势来布局。在大城市周边地区,要按照产业和人口的合理分布,适当发展一批卫星城镇。在沿海发达地区,要适应经济发展较快的要求,完善城镇功能,提高城镇建设水平,更多地吸纳农村人口。在中西部地区,应结合西部大开发战略,重点支持区位优势和发展潜力比较明显的小城镇加快发展。二是适应产业发展需求来布局。在一个城镇里,功能区要严格区分。工业区、商业区、住宅区、行政区等要避免混杂,有条件的城镇在功能区之间要用绿地或自然景观隔离,可以设立商业生活街或休闲自然风景区等。 每个小城镇在分布上应弱化行业划分的分散格局,强化经济区域优势,形成有瓜菜的、有水果的、有商贸的、有旅游的、有饮食服务的集散中心,一镇一品,形成区域经济中心。三是依据历史文化特色布局。历史文化特色也是发展小城镇的重要依托。其次是突出特色的问题。如果一个小城镇在合作和竞争的过程中,没有自己的特色,没有专业化、专门化的效率,就会在别的小城镇和城市强有力的竞争中衰落。因此,小城镇的发展,要根据城镇资源、区位、产业和经济结构特点、历史沿革和发展现状,立足比较优势,扬长避短,突出特色,在\个性\上下功夫,开发拳头产品,选准项目,培育发展主导产业,走以市兴镇、产业立镇之路,形成自己的独特优势,走出一条各具特色的发展道路。以龙头企业为主体,发展加工主导型小城镇;以农业产业化为对象,发展主导型小城镇;以专业市场为依托,发展市场主导型小城镇;以旅游、文化资源为依托,发展旅游开发主导型小城镇;以地理集散为依托,发展交通枢纽型小城镇;以吸引外资为重点,发展开放主导型小城镇;以农业科技革命为动力,发展科技主导型小城镇等。
(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把小城镇建设成为培养新型市民的大学校
社会主义社会是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社会,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伟大事业。物质文明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础,因而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必须牢牢把握,不可动摇,但精神文明如果搞不好,物质文明也会受到破坏,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就会成为一句空话。我国的基本国情除了地大物博外,还应看到人口众多、素质较低的现实情况。这个问题在农村表现得尤为突出。全国约有多半数人口居住在农村,受过高等教育的寥寥无几,受过中等专业教育的也是少数,而多数文盲、半文盲集中在农村。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这是我国城市化、现代化的一大难题,是农村城镇化、现代化的最大难题。因此,必须花很大的气力,像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那样,大力加强小城镇的精神文明建设,把小城镇建设成为培养和教育新型市民的大平台。
三、加快城镇化建设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
加快小城镇建设,既是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重要途径,也是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城乡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
(一)首先要以农民就业和增收为目标,以产业为依托,实现业兴城富
加快农村城镇化步伐,必须围绕农村剩余劳动力实现持续、稳定、永久转移这个中心,着力实现“三个转变”。即在发展途径上,由过去先建城镇后兴产业,向以产业为支撑、实现业兴城富转变。在发展布局上,由过去的遍地开花分散发展,向重点推进、梯度延伸转变;在产业转移方式上,由过去就乡镇工业抓乡镇工业结构调整的思路,向用城乡统筹的思路去推进乡镇工业的升级换代转变。
(二)发展小城镇在具体运作方式上要与全面发展农村经济相结合
农村城镇化,实际是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的过程,脱离了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小城镇建设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根之木。建设小城镇,必须注重以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提升小城镇,以乡镇企业夯实小城镇经济,并以所有制改革为契机,促动小城镇成为二三产业的集中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地、农村商品和生产要素的集散地。具体运作方式上,要做到四个结合,即把发展小城镇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把发展小城镇与乡镇企业二次创业相结合;把发展小城镇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相结合;把发展小城镇与突出地域特色相结合。 (三)发展小城镇的突破口要着力排除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性障碍。
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消除不利于城镇化发展的体制和政策障碍,当务之急是要在就业、工资、社会保险等方面,消除对农民工的歧视,使农民真正融入城市和社会。”实践证明,从20世纪50年代中期形成的城乡“二元”管理体制,制约了“三农”问题的解决,延缓了农村城镇化进程。改变这种“城乡分治、一国两策”的“二元”社会结构,必须改革完善现行的户籍制度、土地制度、金融制度和乡镇行政管理制度,为小城镇建设提供配套的制度保障。
总之,发展小城镇,是发展农村的重要抓手,是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是我国实现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主要途径,我们一定要持续的坚持科学的发展下去,科学建设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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