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科毕业生人数为813人,就业人数622人,就业率为76.51%。其中,签约人数为46人,签约率7.4%;升学42人,升学率6.75%;其它录用形式就业534人,占总就业的85.85%;待就业191人,待就业率23.49%。
总人数 总就业率 待就业率 88.13% 本科专业 签约率 升学率 其它录用形式就业率 1036 11.87% 56.19% 总人数 1.31% 42.5% 总就业率 待就业率 76.51% 专科专业 813 签约率 升学率 其它录用形式就业率 23.49% 7.4% 6.75% 85.85% 表2 2015届毕业生就业率情况
1.7 公安本科专业、普通本科专业就业情况
公安本科专就业人数 就业率 普通本科专就业人数 就业率 7
业毕业生数 业毕业生数 575 547 95.13% 461 366 79.39% 我院公安本科专业已就业547人,就业率95.13%;普通本科专业已就业366人,就业率79.39%。
表3 2015届公安/普通本科专业毕业生的人数比例及就业率
1.8 公安专科专业、普通专科专业就业情况 我院公安专科专业已就业335人,就业率83.95%;普通专科专业已就业414人,就业率69.32%。
公安专科专业毕业生数 普通专科专业毕业生数 就业人数 就业率 就业人数 就业率 399 335 83.95% 414 287 69.32% 表4 2015届公安/普通专科专业毕业生的人数比例及就业率
1.9 各专业毕业生就业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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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侦查学 治安学 就业人数 282 174 74 17 168 59 30 47 62 160 175 18 30 26 189 24 就业率(%) 97.24 92.06 93.67 100.00 77.42 88.06 76.92 70.15 87.32 81.63 86.21 78.26 41.10 72.22 76.00 75.00 公安本科专业 刑事科学技术 交通管理工程 法学 朝鲜语 普通本科专业 汉语言文学 财务管理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侦查 公安专科专业 治安管理 艺术设计 财务管理 普通专科专业 应用韩语 法律事务 文秘 表5 各专业毕业生就业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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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就业工作主要特点
学院党委高度重视大学生就业工作,把大学生就业工作视为学院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学院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培养学生适应社会需要为出发点,通过全方位拓展学生就业渠道,加强与公务员考试、司法考试及其他职业资格考试相关课程的建设;加强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创业指导;加强与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相关课程的建设,提升学生继续学习深造的能力,扎扎实实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指导服务。多年来,学院人才培养质量得到社会广泛认可。
2.1 高度重视学生就业工作,不断完善就业服务体系 学院党委高度重视学生就业工作,确立了“学院领导主抓,就业部门统筹,各教学系(部)、相关部门、学员大队分工负责,全员参与”的就业工作体系。成立了以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及相关职能部门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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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人组成的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对全院的就业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和评估。2015年,学院在前期制定的《吉林警察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办法》、《吉林警察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处工作职责》、《吉林警察学院毕业生跟踪调查制度》等就业相关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就业指导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重新设定了岗位职责。充分调动全院力量,形成全员促就业的有效机制,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将就业工作纳入学生工作考核体系等,为进一步做好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2.2 深化公安招录改革,努力争取政策扶持
2015年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15年从公安院校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对公安院校毕业生招考工作、招考人员范围、提高公安专业毕业生入警比例、招考程序、招考方向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与支持下,省公务员局、省公安厅对我院实施单独招警考试,我院公安专业本科毕业生一次性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近200人。
2.3 突出普通专业特色管理,鼓励多渠道就业 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紧密结合社会需求,打造以应用性为主的学科专业体系。针对普通专业的就业形势,学院把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等综合素质的培养形成特色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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