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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遗留问题涉及两证办理调研报
告范文
近年来,随着我区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工业园区蓬勃发展,重点路桥工程体系不断完善,村庄归并工作加快推进,区直部门及各镇(街道)着力建造了一大批安置房,为广大群众提供了良好的生活环境。但是,近两年全区各地涉及的几年甚至十几年前购买的房屋要求办理“两证”(土地证、房产证)的信访问题不断涌现,且大都以集体上访的形式出现,由于反映的问题时间跨度长、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已成为我区社会稳定的隐患。为切实解决好全区各地涉及的房屋“两证”办理问题,维护社会稳定,近期我们组成重点课题调研组,就办理房屋“两证”工作,先后召开多次座谈会,分别听取了区相关职能部门和重点乡镇的情况介绍和意见建议,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对策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房屋“两证”办理现状
此次调研的对象为:新《房产登记条例》规定的1993年11月1日之前和1999年1月1日新《土地管理法》之前建造的房
屋,且为各级政府开发、建造、出售的房屋和转制前由集体企业建造、出售的房屋。此次调研共涉及全区单位个,其中有立项批文的个,当时具备建设审批手续的个,有土地使用证的个,具备房屋安全鉴定的个,其中属于国有土地的个,属于集体土地的个;已申领房产证的户,未申领房产证的户;属于住宅的有平方米,属于非住宅的有平方米。其中,新《房产登记条例》规定的1993年11月1日之前,各级政府、原国有、集体企业尚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约平方米,1999年1月1日新《土地管理法》之前约有平方米;1993年11月1日之前,各级政府、原国有、集体企业已办理房产证,尚未办理转移登记的房屋约平方米,1999年1月1日之前约有平方米。 二、存在的问题
在此次调查中,有立项批文的仅占%,当时具备建设审批手续的仅占%,有土地使用证的仅占%,其中属于国有土地的占%,属于集体土地的占%,尚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占%,已办理房产证,尚未办理转移登记的占%。
存在的主要问题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一是房产市场不规范。1999年前,部分开发商采取“先上车后买票”的方式建房,部分国有企事业单位自建职工住房、私人自建房,因相关手续难以完善,导致确权办证难。这类房屋在全区有万多平方米,户,占住房总面积的%。一套“两无”房产进行私买私卖,在市场上无序
无数次流转,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损害居民物权,坑害购房者利益,甚至危及其生命安全。二是资金支付压力大。完善房屋建设手续、具备办理“两证”条件的一个重要制约因素是资金,主要集中在支付征地费用方面。在征地费用方面,全区1999年以前建设的房屋,共有未完善用地手续和无用地指标的用地宗亩,若要办理用地手续,按每亩万元的成本计算,需万元。在缴纳大修理基金方面,1999年前立项建设的房屋,建筑面积达万平方米,按元/平方米计算,需万元。综上所述,1999年以前的房屋办理“两证”按现行规定,需土地费用和大修理基金约万元。三是建房土地指标缺口较大。由于土地指标难以落实,迫于安置的压力,未批先建问题依然十分突出。全区共有未批先建房屋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四是综合竣工验收缺项多、难度大。从办理房屋“两证”情况看,前期手续中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和土地征用批复的办理率较高,但多为补办手续;后期由于相关部门主动提前介入,建筑施工质量监管、安全监督工作基本到位,但为了满足建设审批要求,各地上报的施工图都是小户型,与实际建设的户型不一致,存在图不符实的现象。另外,按照国家对建筑节能的强制要求,不论是已建或新建的安置小区,在建筑节能、污水管网建设和雨污水分流等方面都难以做到全面达标,导致相关职能部门无法验收。
造成此类房屋“两证”办理困难的主要原因为:1、原建房单位没有审批手续,擅自建造并出售;2、将职工宿舍以商品房或
房改房的形式出售;3、土地性质原为国有划拨或集体土地,在没有改变土地性质的情况下,以商品房开发的形式交易;4、将企业用房作为商品房交易等等。 三、解决对策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舆论宣传。如果房屋“两证”办理工作不及时跟上,不仅会给今后的征地拆迁工作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而且会严重影响党委、政府的形象和信誉,还更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因此,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办理房屋“两证”工作,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这项事关人民群众切实利益,事关建筑市场规范,事关社会稳定的工作抓好抓实。要认真吸取社会矛盾后移而带来严重社会问题的深刻教训,把办证工作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展现执政为民理念、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重要举措扎实推进,采取综合措施,把办证工作落实到位。区政府要专门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两证”遗留问题,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解决房屋‘两证’遗留问题实施细则》,做到办理“两证”的对象及范围、遗留问题的处理原则和相关部门职责、申办程序、分类处理办法、特殊问题处理办法、配套措施等六个明确,使“两证”遗留问题的处理规范有序。并将相关行政、事业性规费和各项中介服务性收费,一律按现行收费标准减半收取,让利于民。为抓好宣传发动,区政府要采取张贴广告、新闻公告、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使政府制定的解决方案和具体要求
家喻户晓,增强群众参与的主动性。对“两证”办理所涉及的土地、地址、测绘面积、办证费用等相关信息,用宣传资料方式宣传到户,实行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
(二)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服务。要组建由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国土分局、规划分局、建设局、房管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局等单位主要领导组成的房屋“两证”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自职责和工作目标,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参与,抽调人员必须专职专责,到岗到位,相关单位必须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合力,及时研究解决办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办证工作的顺利推进。要将户型结构未按审批方案施工,建筑节能、雨污水分流不达标等作为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实事求是地提出一次性处理意见,并形成会议纪要,以便政府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进行操作。同时,从现在起,凡新开工的房屋建设项目,区直部门及各镇(街道)要严格履行程序和规范,完善各项配套,走出“穿新鞋,走老路”的怪圈,确保房屋建设的手续质量全面达标。区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房屋建设的指导和服务,实行联席办公的办法,在区房管局设立“两证”办理窗口,使办证工作实现“一站式服务”,帮助乡镇(街道)解决实际困难,履行好监管职责,让群众在最短的时间内把“两证”拿到手,从而使全区的房屋建设走上健康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