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婴员培训设置标准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育婴员培训设置标准(试行)
职业名称:育婴员
职业定义:主要从事0-3岁婴儿照料、护理和教育的人员 职业编码:4-01-04-01
技术等级: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育婴员(国家职业资格
五级)、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基础条件:(1)参加过国家职业标准的研究、开发工作或经相关行
业主管部门推荐。
(2)举办育婴师(三级)培训应具有2年以上本职业四级教育培训的经历并达到一定规模。
设置要求:
育婴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1、 总量配置 师资条件 每班配备专兼职教师3~5人。其中专业理论教师不少于1人,实习指导教师不少于2人。 2、培训教师要求:
(1)具有本职业高级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外聘教师有三年以上聘任合同。 (2)持有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或1年及以上教学经历。掌握通用的教学技能和现代职业教育技术。 (3)有本行业工作经历2年以上,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1、理论教学条件 (1)集中教学场所300平方米以上,教室照明、通风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2)设备配置要求:①多媒体投影设备1套(2500流明以上),②实物投影仪一台(800*600),③教学计算机一台(P4以上配置),④网络接入设备一套(ADSL 2M以上),⑤音响设备1套(和投影设备配套),⑤黑板一块。⑥桌椅30套以上 2、实操场地及实操教学设备配置要求 场地设备 (1)建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生活护理实训室》《演示教学实训教室》《医疗护理实训教室》,工位充足。其面积,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温度等符合相关规定及相关职业的安全规程。 (2)实操教学设备配置要求(按30人配置) A、生活护理实训室 娃娃模型(长约50cm左右)15个以上 婴儿澡盆5个以上 毛巾、毛毯(1m×1m)、尿布、婴儿牙刷、卷尺若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