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熟悉液化气体充装的安全技术和要求,并经专业技术培训合格。 (2)在站长的领导下,负责充装站的安全管理工作;遇到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向站长报告。
(3)负责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充装站安全、消防的法律、法规。 (4)参与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对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5)负责安全巡回检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安全检查和隐患处理情况应记录在案。
(6)负责安全和消防知识的教育培训和考核。 (7)负责安全、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维护保养工作。
(8)接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并按有关规定如实上报。
(9)完成站长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4、气瓶充装检查人员岗位责任制
(1)应当取得省质监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熟悉液化石油气充装及钢瓶的安全技术和要求。
(2)负责气瓶充装前的检查登记工作,杜绝不符合要求的钢瓶转入充装过程。
(3)负责气瓶充装后的检查,对超装和泄漏的气瓶及时进行处理。 (4)负责为充装合格的气瓶粘贴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 (5)对检查的结果认真作好记录并签字确认。
(6)发现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危险因素和事故隐患,应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
(7)完成站长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5、气瓶充装人员岗位责任制
(1)应当取得市质监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熟悉液化石油气充装的安全技术和要求。
(2)根据气瓶检查员的要求对气瓶进行充装前的残气、残液处理。 (3)执行气瓶充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认真进行气瓶充装。 (4)认真填写气瓶充装记录。
(5)正确操作和使用充装工艺设备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6)发现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危险因素和事故隐患,应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
(7)完成站长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6、带压密封、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1)应当取得质监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熟悉液化气体储存设备的安全技术和要求。
(2)熟悉站内压力容器的内部结构、压力管道内气、液的流向。 (3)负责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工艺设备的运行检查和日常保养工作,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4)执行罐车装卸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认真进行罐车装卸;认真填写罐车装卸记录。
(5)完成站长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7、气瓶附件检修人员岗位责任制
(1)熟悉气瓶和介质的基础知识,并经技术和安全培训合格。 (2)对损坏的瓶阀进行检修、试验或更换。 (3)对损坏的瓶帽、防震圈等气瓶附件进行更换。 (4)对气瓶颜色和字迹不清的气体进行重新喷涂。 (5)站长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