⑿ 项目经理部对自检和监理工程师组织的检查中查出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不但要立即纠正,而且要针对文明施工中的薄弱环节,进行改进和完善,使文明施工不断优化和提高。
⒀ 工程完工后,按要求及时清除临时设施,并将工地及周围环境清理整洁,做到工完、料清、场地净。
7.2.3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施工技术标准和行业管理标准施工,如防火、防爆、防中毒、设备运行维护规程,物资管理规定,环境保护法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等。
(2)施工现场的各种材料要堆存、储放标准化,固体废弃物按照项目经理部的要求分类堆放,杜绝油、水、风的跑、冒、滴、漏。生产、生活废污水及雨水应有排水措施,消除“临时凑合”观念下的各种现象。
(3)作业场所要整洁、规范、有序,交通干线及作业通道应安全、畅通、平整、无积水。做到安全标志符合国家标准及满足施工现场用量。
(4)施工现场的电线架设(电缆敷设)、电气防护,总、分配电箱、开关箱及机具的接线和设置要符合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5)食堂、宿舍、卫生间、木加工场要符合卫生、防火须知要求,职工宿舍不允许设地铺,每间住室不得多于20人。食堂、宿舍、卫生间卫生制度要上墙,并落实到人。
(6)作业现场要规范化,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施工垃圾集中堆放,禁止由高向下抛掷工器具和施工垃圾。固体废弃物按照项目经理部的要求分类堆放。
(7)职工自觉遵章守纪,严禁“三违”现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正确穿(佩)戴工装、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配备安全带。电工、电(气)焊工必须配备绝缘鞋,防护面罩、手套。粉尘作业要有口罩等。各种机械、电气设备(包括配电箱、盘等)前要挂置安全操作规程和警示牌。
7.3环境保护措施
7.3.1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 (1)噪声
施工噪声主要由挖掘机、推土机、载重车辆、冲击钻、混凝土拌合站等施工机械作业和车辆运输产生。
(2)大气污染
施工运输等施工过程会产生大量扬尘,扬尘在大风天气和旱季较为严重。此外,各种
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和炉灶等燃具也排放废气。
(3)水污染
施工产生的废水有生活污水、施工和砼生产所产生的废水等。其中施工废水含泥沙量较大,车辆冲洗废水含油量较大。
(4)固体废弃物污染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工程弃渣、建筑废料和生活垃圾等。 7.3.2环境保护的目标
环境管理目标:生产及办公场所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标准;控制环境因素达标率100%;生产及办公场所固体废弃物回收处置率100%;实现施工作业无环境污染事故;节能降耗保护资源(定额允许消耗率)节约率1.1%;以顾客及其他相关方为关注焦点;提高预防污染意识、塑造绿色施工工地,其中各项目标为:
(1)水环境保护目标:确保施工生产废水满足施工生产使用要求,施工期废、污水禁止外排。尽量避免工程施工期对区域水环境的不利影响。
(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作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减免工程施工对区域空气的不利影响,使保护区域以内大气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一级标准,保护区以外区域大气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3)声环境保护目标:控制工程施工噪声,使施工场界环境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中所规定的限值标准,施工区场界以外敏感点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I类标准。
(4)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严格限制施工占地及施工活动,使施工场地紧凑,减少工程建设占地和开挖对地表植被和景观的破坏;采用先进的施工方法,降低工程活动对当地动、植物带来的影响和破坏;保护生物资源和珍稀物种,维护工程及其周边区域的生态完整性和生物多样性。
水土保持目标:重视开挖边坡及渣场的防护(其他承包人管理),弃渣集中堆存,通过采取有效的工程措施,治理和预防因工程建设产生的水土流失。
7.3.3环境保护措施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做好施工区域的环境保护工作。工程开工前,编制详细的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保护措施计划,报监理人审批后实施。根据具体的施工计划制定出与工程同步的防止施工环境污染的措施,认真作好施工区和生活营地的环境保护工作,防止工程施工造成施工区附近地区的环境污染和破坏。
接受现场工程监理工程师和环境工程师的指导;定期对本单位的环境事项及环境参数进行监测,积极配合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区和生活营地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专项环境监督监测。每月按监理工程师指定的报表内容、格式报送环境月报,报告本月的环境保护工作及环境监测结果。
为有效实施和管理本项目环保工作,项目部成立相应环境管理机构,落实相关人员分工。负责本企业和所从事的建设生产活动中环境保护工作,包括:制定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各项环保措施,检查环保设施的建设进度、质量及运行,处理相关环保问题;报告承包合同中环保执行情况;配合、参与各级环保、水保执法检查,其中:
(1)在工程开工的同时,建立由项目经理直接领导的环境保护管理和监督机构,负责组织和监督本工程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施工中出现的环境与施工之间的矛盾和问题进行协调,达到工程施工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4)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强化施工人员环保意识,使环境保护成为职工的自觉行为;禁止施工人员在周围地区捕猎野生动物、滥采野生植物。
(5)工程施工期间每月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检查以下环保情况:
目前施工的内容、工艺流程及产生的环境污染;机械设备的布局和工作状况;环保设备的工作状态、运行情况和处理效果;堆土场、垃圾站等易产生污染场所的管理情况;各项环保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上次检查发现问题及审核不符合的纠正情况;生活营地内宿舍区、办公区的室内外卫生状况和消毒措施。
工程出渣必须严格按施工设计指定的渣场和设计堆放坡度进行集中堆放,不得沿途、沿河随意倾倒。
采取一切措施尽可能防止运输车辆将砂石、砼、石渣等撒落在施工道路及工区场地上,安排专人及时进行清扫。场内施工道路保持路面平整,排水畅通,并经常检查、维护及保养。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施工中出现的环境与施工之间的矛盾和问题进行协调,达到工程施工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