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 际 贸 易 基 础 知 识
一 基本流程 说明
(1) 买卖双签定的为CIF合同,结汇方式为信用证。 (2) 卖方备好货后,找到承运人办理运输手续。
(3) 取得信用证规定相应的单证后,向银行递交,收回货款。 (4) 卖方根据国家外汇规定,到外汇局办理核退税手续。 (5) 买方在得知卖方备好货后,到银行开立信用证。付款并取得信用证规定相应的单证。 (6) 凭提单到承运人处提货。 二 贸易术语
贸易术语(Trade terms),又称贸易条件,价格术语(price terms),是用一个简短的概念或三个字母外文缩写来表示价格的构成和买卖双方在货物交接中有关手续,费用和风险责任的划分。现在依据的标准为《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 贸易价格术语
组别 国际电码 交货地点 卖方责任
E组(启运术语) EXW 商品产地,所在地 卖方在自己的处所把货交给买方
F组(主运费未付) FCA 出口地承运人接货地 卖方须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承运人 FAS 装运港船边 FOB 装运港船上
C组(主运费已付) CFR 装运港船上 卖方承办运输,必要时代办保险但不承担启运后的任何风险或额外费用 CIF 装运港船上 CPT 出口地承运人接货地 CIP 出口地承运人接货地
D组(抵达术语) DAF 出口国边境 卖方必须承担把货物交至目的地国家所需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DES 卸货港船上 DEQ 卸货港码头 DDU 卸货港保税仓库 DDP 进口国买方指定地点 主要分类 按术语的性质分
(1) 待运合同(E组)卖方无需运输装运。
(2) 装运合同(F、C组)卖方仅负责装运,不保证买方收到货物。 (3) 到货合同(D组)卖方需保证买方收到货物。 按交货方式分
(1) 象征性交货(symbolic delivery),也叫单证交货。卖方可通过向买方提交货运单据来完成其交货义务。CFR、CIF、CPT、CIP组属于此类。
(2) 实际交货(physical delivery)卖方必须按规定的方式将货物交到指定的地点,实际地交付货物。其他组属于此类。 三、常用术语介绍
1) FOB,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shipment)
这一术语通常译为装运港船上交货,简称船上交货,也就是常听到的离岸价格。
《通则》解释为: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装船,越过船舷后,履行其交货义务。
这意味着买方必须从此开始承担全部费用及货物丢失损坏的风险。同时要求卖方付出口的货物清关。 ★ FOB术语的变形
在具体的运用中,与装船有关的费用,主要是理舱费和平舱费等装船费由何方负担,买卖双方需要在合同中做详细的规定。 (1) FOB line terms(班轮条件) (2) FOB under tackle(吊钩下交货) (3) FOB stowed(理舱费在内) (4) FOB trimmed(平舱费在内)
2) CIF,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