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2016年度政府网站考
评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茂府办函[2016]96号 【发布部门】茂名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5.24 【实施日期】2016.05.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2016年度政府网站考评方案的通知
(茂府办函〔2016〕96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茂名滨海新区、高新区、水东湾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驻茂各有关单位:
《茂名市2016年度政府网站考评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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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2016年度政府网站考评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 》(国办发〔2014〕57号)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水平,按照《茂名市政府网站考评实施细则 》(茂府办函〔2016〕47号)要求,现就我市2016年度政府网站考评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考评目标
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用、评建结合的宗旨和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科学评价各地、各部门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和运维保障水平,引导各地、各部门建立健全政府网站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评估机制,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 二、考评对象
考评对象包括各区、县级市政府及经济功能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及下属参照公务员法 管理的事业单位网站共63个(附件1)。分三类进行考评:
第一类:各区、县级市政府及经济功能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共8个)。 第二类:承担行政许可职能、对外服务较多的市直单位网站(共38个)。 第三类:不承担行政许可职能、对外服务较少的市直单位网站(共17个)。 三、考评内容
(一)健康情况。通过日常监测的方式,主要考评网站的可用情况、信息更新情况、刊登商业广告情况以及监测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政务公开。主要考评网站基础信息公开、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 2 / 4
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情况。
(三)办事服务。主要考评网站对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的整合提供情况,以及服务质量、实用和易用情况。
(四)互动交流。主要考评网站咨询投诉、征集调查、在线访谈等互动渠道的建设情况和应用效果,以及知识库建设情况和智能化互动实现情况。
(五)回应关切。主要考评网站整合新闻发布会、开展政策解读的情况。
(六)网站功能。主要考评网站的新媒体、移动版、搜索功能的建设和应用情况。 (七)保障能力。主要考评网站的机构保障、人员保障、经费保障、制度保障、安全防范等情况。
(八)附加指标。通过设置加分、扣分项,主要考评网站受到宣传表彰、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情况。
考评指标及权重见附件2。 四、考评程序
(一)指标解读。2016年6月初,组织全市政府网站培训,对考评指标及具体评分细则进行解读。
(二)日常监测。2016年6月至11月,对网站的运行健康情况进行日常监测,每月底将监测发现问题反馈给各考评对象进行整改,5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成。日常监测按每月计分,取各月平均分计入年终考评结果。
(三)自查自评。2016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考评对象按照考评指标,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并在“茂名市政府网站监管平台”中在线填报自评信息。监管平台的网址和账号另行通知。
(四)年终考评。2016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完成对考评对象网站的综合采样、交叉验证、汇总分析等工作,形成考评结果,撰写考评报告。 3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