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课《我的第一次文学尝试》
重点难点
1.“叔父离家外出一周”,十三岁的马克?吐温独立办了一期《汉尼巴尔周报》,他在“第一次文学尝试”中做了哪几件事?产生了怎样的反响? 课文记叙了三件事:第一件:撰写希金斯投河的报道。第二件:撰文嘲笑两位知名人士。 第三件:给一个新来外乡人的诗增写挖苦他的脚注。
产生的反响:它们发表在《汉尼巴尔周报》的同一期上,不仅展示了作者的文学才华,而且使这期报纸销量大增,使得周围的人不能不对年幼的作者辛辣老练的文笔刮目相看。 2.叙事有详有略是本文写作的一大特点。结合课文说说作者为什么要重点写希金斯投河和给新来外乡人的诗增写挖苦他的脚注?
文章的材料详略安排恰当,能使文章的结构富于变化、摇曳多姿、松弛有度。作者详写这两件事,是为了突出诙谐幽默的艺术效果,体现第一次文学尝试的巨大成功。 3.品味马克?吐温幽默的语言风格。
⑴我把这篇文章发表了,标题带有讽刺意味:“约翰?摩尔先生的葬礼”——这是一篇相当粗糙的讽刺文章。
作者以带自嘲讽刺意味的语气讽刺了希金斯投河未成半途而废的闹剧,笔调轻松幽默。 ⑵他是个头号的花花公子,一脸奸笑,穿着俗不可耐,一向使女人着迷。
作者用简洁明快的漫画笔法,对新来外乡人的神态、肖像进行勾勒,虽寥寥数笔,但入木三分、生动传神,突出了外乡人的阴险和趣味的低下。 ⑶如果他要同汉尼巴尔的朋友们保持密切联系,那就应该选择其他办法,不要再利用本报专栏!
马克?吐温用语言简而意丰,措辞辛辣而幽默,集中地讽刺了新来外乡人迷恋女色和俗不可耐的性情。
课文重点问题3
问:哪些地方可以看出本文语言生动,耐人寻味?
答:本文语言不加雕饰,句句都显得自然平易,都是从作者内心里流淌出来的。然而,正是这种由情而发的文字,才更生动形象,更富于表现力。 ①“三家村里的青年们也齐唱起来,一时把这苦雨荒山闹得十分温暖。”这里强调了雨是“苦雨”,山是“荒山”,更显出了“温暖”的可喜可贵。这“温暖”二字,既写环境的温暖,又写作者内心的温暖,表达了他的欣喜之情。而一个“闹”字,则写出了当时无拘无束的热烈气氛和作者发自内心的真挚情感。若改为“变”“唱”等词,远不如“闹”来得生动了。
②“这种乐器在我国民间很流行,剃头店里有之,裁缝店里有之,江北船上有之,三家村里有之。”用排比的形式,点出了具体地点,让我们感受到了胡琴处处可见。此外,连说四个“有之”,起到了强调作用,语气显得更加肯定。
③“若没有胡琴的因缘,三家村里的青年对于我这路人有何惜别之情,而我又有何依依于这
些萍水相逢的人呢?”这里不用陈述句,而是连用两个反问句,显得更加肯定,更加有力量,更加有感情。让我们对“乐以教和”的道理深信不疑,也让读者为之动心。
课文重点问题3
问:马克?吐温幽默的语言风格体现在哪里地方?
答:⑴我把这篇文章发表了,标题带有讽刺意味:“约翰·摩尔先生的葬礼”——这是一篇相当粗糙的讽刺文章。
作者以带自嘲讽刺意味的语气讽刺了希金斯投河未成半途而废的闹剧,笔调轻松幽默。
⑵他是个头号的花花公子,一脸奸笑,穿着俗不可耐,一向使女人着迷。
作者用简洁明快的漫画笔法,对新来外乡人的神态、肖像进行勾勒,虽寥寥数笔,但入木三分、生动传神,突出了外乡人的阴险和趣味的低下。
⑶如果他要同汉尼巴尔的朋友们保持密切联系,那就应该选择其他办法,不要再利用本报专栏!
马克·吐温用语言简而意丰,措辞辛辣而幽默,集中地讽刺了新来外乡人迷恋女色和俗不可耐的性情。
课文重点问题2
问:叙事有详有略是本文写作的一大特点。结合课文说说作者为什么要重点写希金斯投河和给新来外乡人的诗增写挖苦他的脚注?
答:文章的材料详略安排恰当,能使文章的结构富于变化、摇曳多姿、松弛有度。作者详写这两件事,是为了突出诙谐幽默的艺术效果,体现第一次文学尝试的巨大成功。
课文重点问题1
问:“叔父离家外出一周”,十三岁的马克?吐温独立办了一期《汉尼巴尔周报》,他在“第一次文学尝试”中做了哪几件事?产生了怎样的反响? 答:课文记叙了三件事:第一件:撰写希金斯投河的报道。第二件:撰文嘲笑两位知名人士。 第三件:给一个新来外乡人的诗增写挖苦他的脚注。
产生的反响:它们发表在《汉尼巴尔周报》的同一期上,不仅展示了作者的文学才华,
而且使这期报纸销量大增,使得周围的人不能不对年幼的作者辛辣老练的文笔刮目相看。
课文重点问题2
问:同是阅读《红楼梦》,作者十二三岁和中年时,对书的感受有何不同?为什么会有这种变化?
答:十二三岁时,作者对《红楼梦》兴趣不大,中年以后才尝到“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的滋味。产生这种变化的原因有两个方面:(1)从书的角度来看,《红楼梦》含义深刻,不好理解;(2)从作者的角度看,十二三岁时理解力还不够,随着年龄的增长,看问题的深度、广度增强,到中年时已经能够理解《红楼梦》的内容了。
课文
主旨·重点·鉴赏
本文写的是13岁的“我”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在叔父的小报社进行的一次文学尝试:撰写希金斯投河报道,撰文嘲笑两位知名人士,增写脚注挖苦一个新来的外乡人,使得报纸销量大增。充分展示了“我”的文学才华,说明了只有热爱生活、热爱文学,勇于尝试,才能一步步走向成功。
1. “叔父离家外出一周”,十三岁的马克?吐温独立办了一期《汉尼巴尔周报》,他在“第一次文学尝试”中做了哪几件事?产生了怎样的反响? 课文记叙了三件事:第一件:撰写希金斯投河的报道。第二件:撰文嘲笑两位知名人士。 第三件:给一个新来外乡人的诗增写挖苦他的脚注。
产生的反响:它们发表在《汉尼巴尔周报》的同一期上,不仅展示了作者的文学才华,而且使这期报纸销量大增,使得周围的人不能不对年幼的作者辛辣老练的文笔刮目相看。
2.叙事有详有略是本文写作的一大特点。结合课文说说作者为什么要重点写希金斯投河和给新来外乡人的诗增写挖苦他的脚注?
文章的材料详略安排恰当,能使文章的结构富于变化、摇曳多姿、松弛有度。作者详写这两件事,是为了突出诙谐幽默的艺术效果,体现第一次文学尝试的巨大成功。
语言诙谐,笔调幽默
本文语言诙谐幽默,极富讽刺意味。如勾画希金斯投河不成的狼狈相:“其中有一幅画的是希金斯身穿衬衫,涉水过河,一手提着灯笼,一手拿一根手杖,试探水的深度。”仅寥寥数
笔,但入木三分。又如“天啦!我实在不想干这类事。”一句,正话反说,表明作者对文学创作的喜爱。
马克·吐温少年时的几个故事
不信宗教 极敬母亲
1835年11月30日,马克·吐温出生在美国密苏里州一个名叫佛罗里达的小村子里。父亲约翰·马歇尔·克莱门斯,是当地法院的一个法庭公务员。他家拥有一片非常大的田园,在当地可以算是一个富户。
马克·吐温的母亲名叫简·普兰顿。她身材瘦小,但心地善良,心胸宽广。她不仅给了马克·吐温无微不至的母爱,而且还言传身教地给了他巨大的人格影响。马克·吐温曾这样赞誉她:“悲伤的人能从她那里找到安慰,幸福的人能得到祝福。”“许多人只对寥寥几件事抱有浓厚的兴趣,但母亲好像对整个世界,包括世上所有的人和事物都怀着极大的兴趣,并一直保持到她生命的最后一天。终其一生,她从来没有想到过待人接物时还能采取半心半意、看人下菜的态度,或是以自己的利益为准绳,事不关己就撒手不管,人无用处就漠然置之。” 有一天,母亲看到一个车夫正在用鞭子使劲地抽打他的马,就一把夺过了车夫手中的鞭子,并且逼着车夫保证以后不再对马那样残忍了。由于她太善良了,使得许多被人追打得无处藏身的猫也经常跟着她来到家里避难。有一段时间,马克·吐温家里竟养了19只这样的猫。在母亲的影响下,马克·吐温从小就养成了崇尚正义和善良的品格。
马克·吐温4岁半便上小学了。那个学校实际上只有一间木板房与一个老师,即霍尔太太。霍尔太太经常给他们讲解《圣经》。有一天,霍尔太太念到《圣经》里的一句话“只要祈求便可得到”,并解释说,这句话的意思是,不论是谁,只要他坚定虔诚地祈求他所想要的事物,他的祈求就一定会应验。这使马克·吐温十分兴奋。为了试试这句话是否能应验,他立即悄悄地祷告起来。他祈求得到一块姜饼,那是邻桌小女孩天天带到学校来吃的东西。马克·吐温早就想尝一尝它的滋味了……等他作完祷告睁眼一看,在他的桌边正好放着一块姜饼。马克·吐温高兴极了。他以为是祈祷灵验的结果。在随后的几天里,马克·吐温便天天祈求自己想要的东西,而且态度相当的虔诚和认真,结果一无所获。以后他就再也不信霍尔太太的说教了。
幼年丧父 天性顽皮
1845年,马克·吐温10岁时,麻疹病突然在镇上蔓延开来,夺走了许多幼小的生命,镇里一片惊慌,人人都惟恐这种可怕的疾病传染到自己的身上。马克·吐温的母亲对自己的孩子们也非常担忧。为此,她对孩子采取了严加看管的措施,不允许他们到处乱跑,并天天祈祷,不要让孩子们传染上这种可怕的疾病。但马克·吐温却满不在乎。
一天,麻疹病又使一个叫比尔·鲍恩的小伙伴躺倒了,并且病势十分危险。马克·吐温以前经常同他在一起玩,便想去他家看望,但母亲不让。马克·吐温便躲开大人的监视,悄悄地溜进了比尔家的院子。但转眼的工夫,他便被比尔的母亲发现,被严厉地教训了一顿后赶了出来。但是,马克·吐温还是不死心,一天,趁母亲不注意,又溜了出去。这次,他没有从前门进去,而是先在附近观察了一阵,确信没人看见后,才从后院神不知鬼不觉地进了比尔的房间,并且和比尔同床共枕。比尔病得奄奄一息。这使得马克·吐温十分悲伤。 不久,马克·吐温真的也染上了麻疹,高烧差点夺去了他的生命……
童年时,他还时常与弟弟亨利开玩笑,搞恶作剧。有一次,马克·吐温躲在楼上将一个西瓜皮扣在了楼下过路的弟弟头上。他想弟弟一定没发现是他干的,便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他没想到弟弟也装出一副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的样子,但几天后便以同样的手段报复了他。马克·吐温便向母亲告状,但是母亲用不着细问便知道他是“罪有应得”,还让他接
受这个宝贵的教训,吃一堑,长一智。
就在马克·吐温12岁的时候,家里又发生了一件非常不幸的事。他敬爱的父亲由于病重而离开了人间。父亲的死,使马克·吐温十分悲伤,但也使他更顽皮起来。一到放学时间,他便和几个小伙伴到处游荡,还染上了抽烟的坏习惯。有一天,一个醉鬼流浪汉向他借火柴。马克·吐温便善意地借给了他。没想到这个流浪汉用火不慎,竟在村里的班房里被烧死了。尽管这事与他无关,但马克·吐温还是像做了一件坏事似的,并在随后的一百多个晚上,几乎天天都做噩梦。这使得马克·吐温顽皮的天性收敛了许多。 走向社会 自食其力
父亲去世后,家里的生活一下失去了经济支柱,生活立即陷入了困境。为了养家,哥哥奥里恩去外地当了印刷工人,姐姐通过教别人家的孩子弹钢琴而挣点学费。为了不给家里增加更多的负担,马克·吐温也退学到社会上开始谋生了。 马克·吐温来到一家报馆当印刷学徒。报馆的老板兼编辑阿门特先生是个非常刁钻的人。他为了赚取更大的利润,只是供给马克·吐温吃穿,而不给工钱。其中衣服全是他自己穿过后不愿再穿的旧衣服。由于马克·吐温的个子只有阿门特先生的一半,所以,他那时穿的衣服不仅破旧,而且全像长袍子一样。
不久,马克·吐温的哥哥奥里恩回到了家乡。他决定自己办一家报馆,便把弟弟招回来帮忙。尽管是亲兄弟也要明算账。哥哥是报馆老板,每周付给他3个半美元的工钱。从此,马克·吐温便天天在报馆里忙碌,很少有节假日。这个年龄应该正是在学校读书的大好时光,可是贫困生活的枷锁却早早地、无情地套在了他的脖子上。尽管如此,马克·吐温还是保持着开朗乐观顽皮的天性。
喜欢农场 同黑奴交友
马克·吐温的大伯经营着一个很大的农场。那座农场对于他来说再熟悉不过了。他把那里看作是天堂。每年马克·吐温都要到那里去看一看。
大伯家里有几个堂兄弟。他们非常要好,常一起带着猎狗去狩猎。那树林深处神秘的气氛、那泥土的气息、那野花的淡淡飘香及四处的鸟声啁啾,给马克·吐温留下的印象真是太美妙了。一回忆起在大伯家度过的快乐时光,马克·吐温就心驰神往。
那时,美国许多人家还保留着一些黑奴。在大伯家里也有几个黑人奴隶。当时的黑奴是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他们大都是像牲畜一样从市场上买来的。他们没有人身自由,没有社会地位,每天都干着十分繁重的劳动。一般的白人都很歧视他们,更不会与他们进行人与人之间正常的交往。马克·吐温却很喜欢他们,时常到黑奴住的地方去玩,同他们结成了很好的朋友。 马克·吐温最喜欢一个叫尼尔的大叔。尼尔是一个中年奴隶,人很诚实淳朴,也很聪明,对谁都十分热情,富于同情心。他用树上的枝条、庄稼的秸秆给马克·吐温做了许多好玩的玩具。和尼尔大叔在一起,马克·吐温感到很愉快。
在一个小木屋里,还住着一个白发苍苍的黑人女奴隶。马克·吐温叫她汉纳大娘。汉纳大娘一直卧病在床。马克·吐温常常去看望她。每次去,汉纳大娘都会给他讲一些神奇的故事,使马克·吐温常常产生一种惊奇、敬畏的感觉。他觉得汉纳大娘“已经活了1000岁了,并且还一定和犹太人的先知摩西说过话。要不然,她怎么能知道那么多的事呢”。 马克·吐温对这些黑奴很有好感,从他们身上,学到了许多优秀的品质。 兴趣广泛 爱表现自己
大约十四五岁时,马克·吐温十分喜欢参加社会活动,曾在汉尼巴尔的一个禁烟组织里当过一段时间的会员。独立节时他们和消防分队以及士兵们一起游行。 参加社会活动使马克·吐温长了不少见识,也锻炼了一些胆量,不过,有时也使马克·吐温出了一些洋相。有一次,马克·吐温参加一个晚会。他在晚会上的小神话剧里扮演一个小
(2016年秋季版)七年级语文上册第4课《我的第一次文学尝试》教案语文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