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条 顶板破碎“带压移架”时,保持一定初撑力,紧贴或略脱离顶板进行前移支架。
第12条 支架的阀组、立柱、千斤顶,均不准在井下拆检,可整体更换。更换前尽可能将缸体缩到最短,接头处要装上防尘帽。备用的各种液压软管、阀组、液压缸、管接头等必须用专用堵头堵塞或采取专门措施进行保护,更换时用乳化液清洗干净。
第13条 更换胶管和阀组液压件时,只准在“无压”状态下进行,严禁将高压出口对人。
第14条 严禁随意拆除和调整支架上的安全阀。
第15条 更换、处理液压系统中损坏的软管;经常检查液压软管接头连接情况,确保各种连接销齐全、可靠。
第16条 必须掌握好支架的高度,最大支撑高度不得大于支架的最大使用高度2.8m,最小支撑高度不得小于支架的最小高度(中间架1.7m,过度架1.9m)。
第17条 移架受阻时,必须查明原因,不得强行操作。
第18条 处理支架上方冒顶时,除遵守本规程外,还必须严格按照制定的安全措施操作。
第19条 支架降柱、移架和放煤时,要开启喷雾装置同步喷雾。 第20条 每次移架前都先检查本架管线和尾梁高度和插板的好坏,不得出现刮卡现象,并提前清除架前障碍物。
第21条 移架时本架上下相邻两组支架推移千斤顶处于收缩状态。
第22条 液压支架工操作时要掌握八项操作要领,做到快、匀、够、正、直、稳、严、净、即:
1、各种操作要快; 2、移架速度要均匀;
3、移架步距要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4、支架位置要正,不咬架; 5、各组支架要排成一直线;
6、支架、刮板输送机连接要平稳牢靠; 7、顶梁与顶板接触要严密不留空隙。
第23条 工具:扳子、钳子、螺丝刀、套管、小锤、手把等。 第24条 备品配件:开口销、U形销、高低压密封圈、高低压管、常用接头、弯管等。
第25条 检查支架前端、架间有无冒顶、片帮的危险。
第26条 检查支架有无歪斜、倒架、咬架,架间距离是否符合规定,顶梁与顶板接触是否严密,支架是否成一直线或甩头摆尾,顶梁与伸缩梁工作状态是否正常等。
第27条 检查结构件:顶梁、伸缩梁、侧护板、千斤顶、立柱、推移千斤顶、底座箱等等是否开焊断裂、变形,有无联接脱落,螺钉是否松动、压卡、扭歪等。
第28条 检查液压件:高低压胶管有无损伤、挤压、扭曲、拉紧、破皮断裂,阀组有无滴漏,操作手把是否齐全,灵活可靠、置于中间停止位置,管接头有无断裂,是否缺U型销子。
第29条 千斤顶与刮板输送机的联接是否牢靠。
第30条 检查电缆槽(挡煤板)有无变形,槽内的电缆、水管、照明线、通讯线敷设是否良好,挡煤板与槽体连接是否牢靠,溜槽口是否平整,采煤机是否能顺利通过。
第31条 支架照明灯、信号闭锁、洒水喷雾装置是否齐全、灵活可靠。 第32条 支架有无严重漏液卸载现象。
第33条 两端头的网铺的质量是否影响移架,联网铁丝接头能否伤人。 第34条 收回伸缩梁、侧护板。
第35条 操作前梁回转千斤顶,使前探梁降低,躲开前面的障碍物。 第36条 降柱使主顶梁略离顶板。
第37条 当支架可移动时立即停止降柱,使支架移至规定步距。 第38条 调架使推移千斤顶与刮板输送机保持垂直,支架不歪斜,中心线符合规定,全工作面支架排成直线。
第39条 升柱同时调整侧护千斤顶,使主顶梁与顶板严密接触约3~5秒,以保证达到初撑力。
第40条 伸出伸缩梁顶住煤壁,伸出侧护板使其紧靠相邻下方支架。 第41条 将各操作手把扳到“零”位。
第42条 液压支架工要与采煤机司机密切合作。移架时如支架与采煤机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应要求停止采煤机。
第43条 掌握好支架的合理高度:最小支撑高度应大于支架设计最小高度的0.2米。当工作面实际采高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应报告班长并采取措施后再移架。
第44条 工作面端头的二架过渡支架的移架,必须两人配合操作:一人负责在上风流方向观察指挥,一人操作支架手把;停止刮板输送机及转载机。
第45条 推移刮板输送机。
第46条 推移工作面刮板输送机与采煤机应保持15~20米距离,弯曲段不应少于15米。
第47条 可自上而下,自下而上或从中间向两 头推移刮板输送机,不准由两头向中间推移。
第48条 除刮板输送机机头、机尾必须停机推移外,工作面内的溜槽要在刮板输送机运行中推移,不准停机推移。
第49条 千斤顶必须与刮板输送机联结使用,以防止顶坏溜槽侧的管线。
第50条 移动机头、机尾时,要有专人(班长)指挥,专人操作。 第51条 移设后的刮板输送机要做到:机头、机尾和机身要平直,电动机和减速器的轴的水平度要符合要求。
第52条 刮板输送机推移到位后,随即将各支架操作手把扳到零位。 第53条 顶板破碎带及压力大时立即进行护顶或预先支护,尽量缩短顶板暴露时间及缩小空顶面积,过断层、空巷、冒顶时制定有关安全技术措施。
第54条 一般采用“带压移架”,即同时打开降柱及移架手把,及时调整降柱手把,移架到规定步距后立即升柱。
第55条 过断层时,应按照作业规程规定严格控制采高,防止压死架。
第56条 顶板及煤帮存在问题,应及时向班长汇报或由支架工用自行接顶或超前撅顶等办法处理。
第57条 支架有可能歪架、倒架、咬架而影响顶板管理的,应准备必要的调架千斤顶、短节单体支柱等,以备下一步移架时调整校正。
第58条 清理支架前及两侧的障碍物,将管、线、通讯设施吊挂、绑扎整齐。
第59条 工作面遇断层、硬煤、硬夹石层需要放炮时,必须把支架的立柱、千斤顶、管线、通讯设备等掩护好,防止崩坏。移架前必须把煤矸清理干净。
第60条 工作面初采时,由于顶板未来压支架接顶效果不好,顶溜时,要多个千斤顶同时顶溜,防止支架后退。
第61条 当大块煤堵住放煤口时,可反复摆动尾梁,必要时可用插板插碎。严禁用爆破的方法处理大块煤、矸。
第62条 放煤位置距移架位置不得超过作业规程规定,不得移架后立刻放煤。
第63条 工作面后部刮板输送机停止运转时严禁放煤。 第64条 割煤后,支架必须紧跟移设,不准留空顶。 第65条 移完支架后,各操作手把都必须及时复零。
第66条 清理支架内的浮煤、矸石及煤尘、整理好架内的管线。 第67条 班长、验收员验收,处理完毕存在问题,下班支架工试验合格后,经班长下达下班命令后,方可收工,清点工具,放置好备用配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