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三招”:几多暗流掏空国有企业
经济参考报记者戴劲松、魏梦佳/经过检察人员多年跟踪侦查,武汉天工特种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资产流失案已取得重大突破。目前,检察机关已就此案向法院提起公诉。负责此案的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为民对此分析认为,与过去的国有资产流失案件相比,天工案的警示意义在于:利用对亏损企业的监管缺位,从现金交易转为“资本运作暗流”,作案手段更加隐蔽,侦破难度相对变大,必须予以警惕。(chinesenewsnet.com)据介绍,天工公司是武汉市一家国有企业。案发前的近几年间,武汉天工公司董事长朱梦生一直不敢在单位上班,只带着几个身边人在外租房办公,且不断变换地点。原因很简单——天工集团包括退休人员在内的2000多名职工已多年没有领到工资了。但更令职工们不满的是,朱梦生多年来以国企改制的名义把二级单位改成经营性公司,或是在外成立私营公司,然后通过种种隐蔽手段牟取私利。尽管只掌握蛛丝马迹的线索,不少职工还是多次向上举报,甚至集体上访堵国道。(chinesenewsnet.com)检察人员把朱梦生等人掏空国企的手段剖析为三个主要方面:一是租赁国企地皮。朱梦生先任命其司机黎安新为天工公司市场部经理,然后在对天工公司所属的彭刘扬路市场进行内部承包招标中,让黎中标。然后,两人又谋划成立了一个私营
公司——武汉安毅商贸有限公司,黎任经理。彭刘扬路市场招标结束后,在朱的幕后操作下,天工公司并不是与黎签订承包合同,而是与安毅公司签订租赁合同。
(chinesenewsnet.com)按合同,安毅公司本来要交340万元租赁金,但实际上没交。朱公开讲,黎为天工公司跑了一笔贷款,有贡献,但所谓贷款实际上是用天工公司的房产抵押的,于是,天工公司与安毅公司之间的所谓租赁,就成了没有租赁金租赁的荒唐行为。自2000年至2004年的4年间,安毅公司拿出了只相当于彭刘杨路市场过去一年收益约150万元维持市场运转,市场的其它收益,朱和黎或是用于吃喝消费,或是巧立名目据为己有。(chinesenewsnet.com)二是转让国企土地。在租赁期未到时,朱和黎又策划土地整体转让,并从中制造了一个假官司:先是天工公司与2000年前已退场的武汉华晨公司签订了一份假的租赁经营终止合同,理由是天工在彭刘扬路有一房产租赁给华晨,其中有90平方米被天工退休职工占用,没有清退,影响了收益,起诉48万元,追加赔偿48万元。(chinesenewsnet.com)黎就用这份天工公司与华晨公司签订的假合同,制造了“自己告自己”的荒唐官司,并且打赢了。再接下来,黎与天工签订市场租赁终止合同,获补偿100万元。就这样,天工公司在武汉市黄金路段一万多平方米的地皮,出租几年间,不但没有任何收益,反而要赔偿安毅公司的“损失”。再加上补偿和承担本
来应由安毅公司负责还贷,天工公司共损失400多万元。(chinesenewsnet.com)三是国企的股权变债权。举其中一个例子,武汉晨翔公司原持有天工公司200万元股份,2001年3月,武汉晨翔公司要求股权变债权,天工公司董事长朱梦生当即表示同意。显然,股权是共同承担风险的,变了债权,就等于晨翔公司将两者共同承担风险转嫁给天工公司一家承担。在企业严重亏损的情况下,朱梦生通过卖国企地皮获得收益并提取200万元现金作为还欠债付给了晨翔公司,朱本人最后从中得了30万元好处费。(chinesenewsnet.com)目前,检察机关已初步查实:朱梦生先后收受贿金达72万元,而黎安新则以“赔偿费”、“补偿费”等名目将天工公司的196万元据为己有。与此同时,天工公司亏损欠贷高达6000多万元。王为民检察长分析说,朱梦生等人掏空国有企业的手段看似巧妙,隐蔽性比过去发生的同类案件确有增强,但事实上也是漏洞百出,有的手段甚至荒唐,最终却屡屡成功,其背后的原因对当前国有企业改制有重要警示意义,预防国有资产流失亟需层层把关。(chinesenewsnet.com)首先是国有企业改制进行资产评估时,一定要严格按照程序来办,防止少估、漏估。1992年12月,天工集团注册资金是2001万元。1999年,阳光会计事务所评估其资产扩增至5649万元,到了2004年9月30日,另一家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仍是5649万元。(chinesenewsnet.com)检察人员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