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xx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天下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10

xx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建设优良的学习、生活环境,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河南经贸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我校实施违纪处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给予学生的纪律处分与学生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相适应。对学生的处分,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恰当。

第三条 对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学生,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下列纪律处分: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

第二章 细 则

第四条 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从事非法的社会、政治、宗教等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一)违反《中华人名共和国游行示威法》或者其他有关法规、组织、参加未批准的游行、示威活动;组织或者煽动闹事,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或者破坏正常的教学、科研及生活秩序的;

(二)书写、制作、张贴、投递、散发反动传单、标语等,以及通过其他途径散布反动言论,混淆视听,制造混乱的;

(三)组织、成立、加入非法社会团体组织及从事非法活动的;

(四)组织开展未经批准的政治活动、学术活动或举办未经批准的集体、沙龙、俱乐部的;

(五)违反学生社团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成立未经批准的学生团体并开展活动;出版刊物,或者以合法的学生团体的义务开展非法活动或有其他违反学生团体管理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在学校内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迷信活动的。

第五条 对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违纪者,给予以下处分

(一)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1.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破坏国家统一;

3.故意篡改国家、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计算机数据库信息; 4.损害国家、集体荣誉和利益;

5.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6.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

7.散步谣言,扰乱学校和社会秩序,破坏学校和社会稳定; 8.宣扬色情、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9.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10.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二)制造、故意输人传播计算机病毒,危害学校和社会计算机信息系统和网络系统安全并造成后果者,视后果严重程度,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第六条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法令受到司法部门处罚者,给予下列处分:

(一)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被判处管制、拘役、独立适用附加刑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二)被判处徒刑、拘役并宣告缓期执行或送劳动教养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三)被处以行政拘留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四)被处以治安警告、治安罚款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七条 抢夺、勒索、偷盗、诈骗、冒领、侵占公私财物者,除退还赃物或赔偿损失外,给予下列处分:

(一)有作案行为但尚未造成经济损失者,给予警告处分;

(二)作案价值在1000元以下者,给予记过及其以下处分;

(三)作案价值在1000元以上、2500元以下者,视情节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四)作案价值2500元以上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五)经公安机关或学校保卫部门确认为撬窃者,未窃得财物,给予记过以下处分。凡窃得财物,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六)明知是赃物而购买者。没收赃物,并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七)为偷窃、诈骗提供消息或工具,或进行掩盖、作伪证、窝赃、销赃等活动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八)对团伙作案在以上处分基础上加重一级处理,直至开除学籍。为首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九)偷窃公章、保密文件、档案等物品,未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十)屡教不改(因此类行为受过处分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第八条 有下列扰乱校园秩序行为的,视其情节、性质、后果等,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一)扰乱教学楼、图书馆、礼堂、办公楼、大门口等公共场所秩序,致使工作、教学、科研等活动不能正常进行的;

(二)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或者以其他方法扰乱校园秩序的; (三)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或学校管理人员依法或依校规校纪执行公务的;

(四)翻阅校园院墙及围栏的;

(五)酒后滋事,扰乱正常教学秩序或工作、生活秩序的;

(六)非法制造、贩卖、携带、持有匕首、三棱刀、弹簧刀或其它管制刀具的;

第九条 损坏公私财物者,除照价赔偿损失外,同时给予下列纪律处分: (一)故意损坏他人财物者,视情节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xx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xx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建设优良的学习、生活环境,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河南经贸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2u8y17ak929d31q9p63i6j6mw9sjhs00ds8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Scan me!

微信扫码分享

闃呰骞舵帴鍙椼€婄敤鎴峰崗璁€�
娉細鍚勭櫥褰曡处鎴锋棤鍏宠仈锛佽浠呯敤涓€绉嶆柟寮忕櫥褰曘€�


鐢ㄦ埛娉ㄥ唽鍗忚

涓€銆� 鏈綉绔欒繍鐢ㄥ紑婧愮殑缃戠珯绋嬪簭骞冲彴锛岄€氳繃鍥介檯浜掕仈缃戠粶绛夋墜娈典负浼氬憳鎴栨父瀹㈡彁渚涚▼搴忎唬鐮佹垨鑰呮枃绔犱俊鎭瓑鏈嶅姟銆傛湰缃戠珯鏈夋潈鍦ㄥ繀瑕佹椂淇敼鏈嶅姟鏉℃锛屾湇鍔℃潯娆句竴鏃﹀彂鐢熷彉鍔紝灏嗕細鍦ㄩ噸瑕侀〉闈笂鎻愮ず淇敼鍐呭鎴栭€氳繃鍏朵粬褰㈠紡鍛婄煡浼氬憳銆傚鏋滀細鍛樹笉鍚屾剰鎵€鏀瑰姩鐨勫唴瀹癸紝鍙互涓诲姩鍙栨秷鑾峰緱鐨勭綉缁滄湇鍔°€傚鏋滀細鍛樼户缁韩鐢ㄧ綉缁滄湇鍔★紝鍒欒涓烘帴鍙楁湇鍔℃潯娆剧殑鍙樺姩銆傜綉绔欎繚鐣欓殢鏃朵慨鏀规垨涓柇鏈嶅姟鑰屼笉闇€鐭ョ収浼氬憳鐨勬潈鍒┿€傛湰绔欒浣夸慨鏀规垨涓柇鏈嶅姟鐨勬潈鍒╋紝涓嶉渶瀵逛細鍛樻垨绗笁鏂硅礋璐c€�

鍏抽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