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动完善基层监督体系,促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现就进一步抓好2024年村级述责述廉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
推动完善基层监督体系是党的二十大新修订党章赋予纪检监察机关新的职责使命,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拓展的实践需要,是提升基层治理水平、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的必然要求。村级述责述廉是我市推动完善基层监督体系的重要实践探索,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持续深化开展村级述责述廉工作,聚焦基层治理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与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紧密结合,持续推进完善县镇村三级监督体系衔接机制,不断发挥村级述责述廉推动履责尽责、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廉洁履职作用,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厚植党的执政基础,以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
二、聚焦重点任务,找准监督切口
村级述责述廉必须紧紧围绕基层治理、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回应群众关心关切,不断提高基层治理效能,激活基层监督“神经末梢”。
1.聚焦基层治理。坚持不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突出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加大监督下沉落地力度,抓住关键少数,夯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体责任和监委会主任监督责任,进一步强化对村级党组织和村干部的监督管理;紧盯陈规陋习、把持基层政权、侵占集体利益等问题,充分发挥村级述责述廉制度的重要作用,推动镇办纪检监察组织和村民监督委员会同频共振,立足村情实际、把准角色定位、精准有效监督,切实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着力提升乡村社会治理效能。
2.聚焦乡村振兴。围绕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推动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政治责任,推动政策、工作、责任落实,着力纠治工作推进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防返贫动态监测、后续政策衔接保障、重点产业项目实施、资金管理使用,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乡村振兴领域专项整治的意见措施要求,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
3.聚焦群众关切。将村级述责述廉与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紧密结合,聚焦教育、医疗、住房、粮食购销、食品安全等领域专项整治,紧盯上级转办、职能部门移交、群众反映、舆情关注等线索办理情况,同题共答、同向发力;与党中央惠民富民政策落实紧密结合,持续巩固“一卡通”治理成果,紧盯村级三资管理、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信访矛盾问题化解等重点工作,推动解决基层群众最关心关注的实际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规范工作程序,提升述评质效
围绕抓细抓实村级述责述廉工作,加强村级述责述廉与县镇纪委“三化”建设贯通融合,切实在规范工作运行程序、推动发现问题全面整改等方面下功夫,促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有力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级自治组织中的监督主体作用,推动村级述责述廉工作取得实绩实效。
1.在“述前”排查上察民情。狠抓“述前”察、访、找,深入了解群众急难愁盼、关心关切,摸清情况、找准问题。镇(街道)纪(工)委要聚焦困难多、群众意见集中、工作打不开局面的村(社区),通过“点对点”帮扶访察、专项工作重点访察、指导三委班子全面自查等方式,切实了解群众急难愁盼。将排查问题及时建立问题台账,做实做细村级述责述廉“访民意、解民忧”工作举措,真正把问题找准、切口找实。
2.在“述中”评议上接地气。做实“述中”评议、质询,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将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干部离任审计交接、婚俗改革试点和殡葬习俗改革、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等方面作为干部必述和群众必问内容,针对性督促指导村(社区)干部起草述责述廉报告,深入反映村情民意;以“小庭院”为媒,以“小板凳”为介,推行“大院会议”“板凳会议”,将述责述廉大会开到街头巷尾、田间地头,方便群众参与监督评议,推动干部沉下去、民情民意捞上来,确保述责述廉工作得到群众认可,防止走过场、做表面文章。
3.在“述后”整改上见真章。强化“述后”整改,通过对述责述廉反馈问题靶向研判,及时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逐项提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明确责任人,对账销号整改到位,积极推动矛盾化解、问题解决。针对发现的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村(居)监委会要及时向镇(街)纪(工)委移送。各镇(街)纪(工)委对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进监督,对整改成效不显著、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的严肃问责。
四、明确工作要求,强化督导推进
1.加强贯通协同,凝聚监督合力。发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等统筹衔接的机制优势,将村级述责述廉工作推进落实作为巡察监督重点,推进村级述责述廉发现问题、整改问题与村(社区)巡察监督整改协同联动、贯通落实。整合运用基层监督力量,巩固深化提级监督、室组地联动等方式,推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向村(社区)延伸覆盖。
2.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督导推进。将村级述责述廉工作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环节,压实镇(街道)党委主体责任,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将村级述责述廉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和村干部日常绩效管理考核,持续强化日常监督、深化成果运用,确保述责述廉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xx月底前,实现村(社区)“述责述廉”全覆盖,市纪委监委将适时开展督导检查。
3.注重宣传引导,强化工作质效。要充分发挥现有宣传渠道,及时总结村级述责述廉工作中推动化解矛盾纠纷、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等具体事例、典型案例,加强宣传引导,形成良好工作氛围。要及时推广述责述廉工作的亮点和经验,以点带面、深化拓展,让基层群众真正感受到良好党风政风就在身边、社会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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