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市场拓展奖励办法
1目的
为使公司物业拓展业务更加市场化、多元化,外拓业务管理机制更具灵活性,更加有效激励物业拓展人员的进取心和工作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物业总公司下属各区域公司,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不参与本办法所涉及的激励奖金分配。
3 管理职责
3.1公司总部市场拓展部
公司总部市场拓展部负责本办法的颁布、修订与实施、费用与奖金的审批。 3.2 区域公司
3.2.1拓展部负责发起费用与奖金申请。 3.2.2财务部、区域公司负责人审核。 3.2.3人力行政部负责发放。 4 定义 4.1拓展定义 拓展:
指为实现公司经营和效益规模化,通过物业行业目标客户调研分析、接洽、投标、谈判、签约、接管等手段,运用自身品牌、资本等资源,以并购、全管、顾问等形式获得另一个物业经营权或品牌输出的物业扩张业务模式。 4.2费用定义
4.2.1拓展费用:指从每个成功拓展项目年合同额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前期拓展经费的费用。拓展费用包括差旅费、应酬费、招投标、行
政办公费、转介绍费等费用。未成功签约项目产生的拓展经费,在日后其它成功签约项目的拓展经费中一并摊销。
4.2.2转介绍费:指在职人员提供信息,并成功签约而获得的项目介绍费用。签约项目所在区域公司拓展部及分管领导不享有该费用。由拓展人员自行开发项目,但通过提供虚假转介绍人变相获取转介绍费的,经公司查实后,一律按公司廉政制度处理。
4.3 激励奖金定义
4.3.1拓展业务奖金:指区域公司对拓展团队成功签约项目予以激励的奖金,每月计发一次。
4.3.2年度超额奖:指拓展团队在超额完成业绩目标后,区域公司对拓展团队超出业绩指标部分进行额外激励的奖金。
4.3.3创新奖:指区域公司对拓展团队成功拓展住宅项目以外业态(包括写字楼、医院、学校、工业园、厂房、车站、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所进行激励的奖金。
5 费用及奖金计算公式/标准 5.1拓展费用
拓展费用=成功签署项目年合同额×2% 5.2转介绍费
拓展形式 顾问项目 首年合同金额(万元) 等级划分 20以下 20-50(含) 50以上 5以下 5(含)-20(含) 50-100(含) 100以上 —— 转介绍费 ¥1000元/单 ¥3000元/单 ¥4000元/单 不予以发放 ¥3000元/单 ¥7000元/单 ¥8500元/单 ¥15000元/单 全管项目 合同面积 (万平方米) 收并购项目
5.3拓展业务奖金
拓展形式 首年合同金顾问项目 额 (万元) 合同面积 (万平方米) 全管项目 收购项目 5.4年度超额奖与创新业态奖
奖金类型 年度超额奖 创新业态奖
6费用与奖金发放说明
等级划分 20以下 20-50(含) 50以上 5以下 5(含)-20(含) 20-50(含) 50-100(含) 100以上 —— 奖金金额 不予以发放 ¥3000元/单 ¥5000元/单 不予以发放 ¥5000元/单 ¥7000元/单 ¥10000元/单 ¥15000元/单 ¥18000元/单 备注 奖金计算公式/标准 (年度合同收入-年度收入指标)×2% 5000元/项目 年度合同收入:根据合同约定,在当年度合同期产生的营业收入 6.1拓展费用优先发放转介费,超出本项目拓展费用部分累计在下一个成功拓展项目里优先扣减。
6.2各项费用与奖金的发放均由拓展部负责发起OA流程报审。 6.3拓展激励奖金及拓展业务奖金按相关条款进行核定审批,批准后次月随工资一并发放。 7 附则
7.1本办法最终解释归物业总部企业市场拓展部。
7.2本办法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已发布的《物业拓展费用与奖励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物业公司市场拓展奖励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