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羊小反刍兽疫防治
赵惠兰
【摘 要】摘要:小反刍兽疫俗称羊瘟。是由小反刍兽疫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病毒性传染病,主要感染小反刍动物,以发热、口炎、腹泻、肺炎为特征。主要感染山羊、绵羊等小反刍动物,山羊发病比较严重。2007年我国在西藏首次发现小反刍兽疫,2013年末该病又出现于新疆,随后传入内地多省,对我国养羊业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本病主要通过直接和间接接触传染或呼吸道飞沫传染。病畜的分泌物和排泄物均含有病毒。 【期刊名称】中国畜禽种业 【年(卷),期】2016(012)011 【总页数】2
【关键词】羊;反刍动物;小反刍兽疫;牲畜;疾病防治
2014年1月22日,甘肃省武威市古浪县黄花滩乡黄花滩村部分养殖户饲养的羊出现疑似小反刍兽疫症状,发病羊951只,死亡111只。按照省、市、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相关部门关于 《做好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肃南县兽医局高度重视,从2014~2016年春秋两季肃南全县范围开始注射疫苗。肃南县目前使用小反刍兽疫疫苗,1次免疫可保护3年。每年春、秋两季在全县范围内所有1月龄以上的羊进行一次全面免疫,对未免疫的新生羊进行补免,同时对免疫满3年的羊追加免疫1次。但对健康状况不良的羊,应待康复后接种。有些可引起呼吸困难、腹泻、流产,甚至死亡。该病在密切接触的动物之间可通过空气传播,也可通过直接接触由鼻、口等途径进入动物体而传播。在本病发现病例应严密封锁,扑杀患羊,隔离消毒。对本病的防控主
要靠疫苗免疫。本病潜伏期为4~6d,最长达21d。临床主要表现发病急体温高热41℃以上。并可持续3~5d。病率可达100%,严重爆发期死亡率为100%。现结合辖区小反刍兽疫浅谈防控措施,仅供参考。
1 传染途径及预防
小反刍兽疫主要通过呼吸道和消化道感染。传播方式主要是接触传播,可通过与病羊直接接触传播,病羊的唾液、鼻液、粪尿等分泌物和排泄物可含有大量的病毒,与被病毒污染的饲料、饮水、衣物、工具、垫料、圈舍和牧场等接触也可发生间接传播,本病在流行地区一旦发生,应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采取紧急、强制性的控制和扑灭措施,扑杀患病和同群动物。疫区及受威胁区的动物进行紧急预防接种。小反刍兽疫病毒对多数消毒剂敏感。发生疫情时对疫区内不同的待消毒物品可选用不同消毒剂消毒。对建筑物、木质结构、水泥表面、车辆和相关设施设备消毒可选用碱类 (碳酸钠、氢氧化钠)、氯化物和酚化合物消毒。人员消毒可选用刺激性小的消毒剂,如柠檬酸、酒精和碘化物 (碘消灵)等。 1.1 场地及设施消毒
消毒人员需穿戴防护用具,选择合适的消毒方式消毒。如:金属设施可采取火焰、熏蒸和冲洗等方式消毒;羊舍、车辆、屠宰加工、贮藏等场所可采用消毒液清洗、喷洒等方式消毒;饲料、垫料、粪便等可采取堆积发酵或焚烧等方式消毒;疫区范围内办公、饲养人员宿舍、公共食堂等场所,可采用喷洒方式消毒。
1.2 人员及物品消毒
饲养、管理等人员可采取淋浴消毒;衣服、帽、鞋等可采取消毒液浸泡、高压
灭菌等方式消毒。 1.2.1 消毒药品选择
碱类 (碳酸钠、氢氧化钠)、氯化物和酚化合物适用于建筑物、木质结构、水泥表面、车辆和相关设施设备消毒。柠檬酸、酒精和碘化物 (碘消灵)适用于人员消毒。
2 防控措施
2.1 把好 “入场关”,确保引进羊只无疫
加强调运动物的管理工作。引进羊只时要搞清楚羊只的来源和背景,不要购买没有检疫证明的羊只。羊只调入后至少要隔离观察1个月,确认健康无病后方可混群饲养。 2.2 开展疫情排查
继续对近期从外地调入羊只开展疫情排查,禁止外来人员接触羊群;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立即追踪溯源,同时将有关情况迅速逐级上报。 2.3 加强消毒灭源工作
及时清除粪便及尿液,集中堆放发酵,每周清扫、消毒圈舍及周围环境1次。 2.4 加强饲养管理工作
在动物饲料中添加相关兽药预混合添加剂药物,并7d更换1次药品,防止形成耐药性。
2.5 加强病死畜处理工作
发现病死羊立即在当地动物防疫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焚烧、深埋等无害化处理,严禁倒卖、销售和食用。 2.6 加强疫情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