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x县加强食品“四小”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街道食品“四小”的监督管理,降低食品安全风险,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结合我街道实际,将xxxx年食品“四小”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街道高度重视
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食品“四小”监督管理工作,以“规范一批、引导一批、培训一批、取缔一批”为主线,按照“政府牵头、部门配合、疏堵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落实食品“四小”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街道负总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食品“四小”监管体系。坚持监督管理和规范发展相结合,集中治理和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逐步规范“四小”生产经营行为,实现“四小”由分散到集中,由无序到有序,由难以管理到便于管理的转变,强化监督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制定有效措施,落实监管责任
一是定期开展清查建档。对辖区内的食品“四小”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和排查,采集补全食品“四小”的基本信息,彻底摸清辖区内“四小”场所的规模、数量、地点、负责人、联系电话、从业人员状况、有无证照以及其它需要了解掌握的情况,不断完善“四小”档案更新工作。二是使现场检查经常性,通过对“四小”场所的经常性检查,实现对辖区内的情况做到家底清、情况明、措施实、效果好,广大公众对辖区内食品安全满意度有明显提高的工作目标,严格监督食品“四小”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重点检查生产卫生条件、食品原料使用、添加物质使用、各项台账记录、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全面排查风险隐患,记录监督检查情况并纳入“四小”档案。三是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改正,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予以取缔,力争做到规范一批、引导一批、培训一批、取缔一批。
通过清查整治,目前我街道共有各类食品“四小”经营单位xx家:其中办证小食品店xx家、小餐饮店xx家,注销小食品店“四小”登记证xx家、小餐饮店“四小”登记证xx家,未办证食品流动小摊贩x家。在依法严格监管、清理整治的同时,注重帮助引导、规范提高,通过建立完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做到监管与服务相结合,形成一个食品“四小”监管工作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