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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深化改革的要求,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 “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根据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部署,现就我省在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平台和全省“一张审批网”基础上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坚持统筹规划、问题导向、协同发展和开放创新原则,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推进数据共享、推行公开透明服务,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
二、工作目标
充分利用x省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和全省“一张审批网”,加强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和互认共享,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最大限度提供便民服务。20xx年年底前,完善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的“一张审批网”,建成功能齐全、服务便捷、覆盖面广的平台。“一张审批网”在xxx%覆盖省级、市县级、乡镇级的基础上,村级覆盖率超过xx%,探索向产业园区延伸。全面公开各级政务服务事项,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和网络化水平,增强政务服务的主动性、精准性、便捷性,提高群众办事的满意度。20xx年年底前,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建成与国家平台互联、省级统筹联动、部门协同、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大幅提升我省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让政府服务更透明,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
三、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规范网上服务事项。
1.继续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各市县政府要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并实时更新、动态管理。全省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要按照《x省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进一步确认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规范事项名称、条件、材料、流程、时限等,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
2.建立统一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并将目录清单和办事指x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进一步优化再造政务服务。
1.优化简化网上服务流程。按照《x省行政审批业务标准规范》,进一步优化简化服务事项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全面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做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实现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以及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凡是能通过网络申报的政务服务事项,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必须到现场办理;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进一步完善网上预审机制,及时推送预审结果,对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实行一口受理、网上运转、并行办理、限时办结。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开展满意度评价,让办事企业、群众和社会公众对政务服务的满意度评价成为常态。
2.进一步创新网上服务模式。
在我省推出“异地审批”(含异地办理、同城通办、全省通办)、“承诺审批制”服务事项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服务事项、扩大服务地区和服务范围。
加快推进政务信息资源互认共享,推动服务事项跨地区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逐步实现全省一体化服务体系。依据《x省信息化条例》的相关规定,开放网上政务服务资源和数据,鼓励公众、企业和社会机构开发利用,提供多样化、创新性的便民服务。
3.建设全省政务服务统一的电子认证服务平台。依托“全省统一的电子认证服务平台”发放公众服务数字证书,加强电子认证管理和数字证书应用,建设安全、可靠、权威的全省政务服务统一电子认证体系,规范数字证书登记信息和证书维护信息,在全省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中,凡具有身份认证、授权管理、责任认定要求的,应当使用统一规范的数字证书。
4.全面公开服务信息。全省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网站,集中、全面、深入地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以及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名录等信息,并实行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除办事指南明确的条件外,不得自行增加办事要求。
(三)加强线上线下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1.融合升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依托省政府门户网站,整合全省政务服务资源与数据,加快完善权威、便捷的一体化的x省政务服务应用平台建设,加快升级全省“一张审批网”的功能,实现统一平台、统一门户、统一服务。积极与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国家部委相关业务系统对接。全省“一张审批网”实现与工商、人社、卫计、民政、药监、测绘等部门业务系统对接联动,统一身份认证,按需共享数据,争取做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推广微信、微博、移动APP、服务热线等应用渠道,建立“微政务”服务平台,通过“微政务”平台实现全省“一张审批网”的咨询、受理、办理、查询和投诉等服务功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多样便捷的办事渠道。
2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需要,按照审批(服务)事项、审批(服务)职能(职权)、审批(服务)人员“三集中”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省各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完善政务服务中心功能,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和审批服务职能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切实提升各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能力,推行“一窗受理”服务,实现集中办理、一站式办结。加快网上虚拟大厅建设,将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虚拟大厅有机融合为全省“一张审批网”,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审批全流程公开的服务模式,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的标准化审批、阳光审批。
3.扩大“一张审批网”服务范围和服务功能。全省“一张审批网”在xxx%覆盖省级、市县级、乡镇级的基础上,实现村级覆盖率超过xx%;提高市县级、乡镇级的使用率;探索“一张审批网”向产业园区延伸;全省各级的公共服务事项全部通过“一张审批网”办理。
(四)夯实支撑基础。
1.推进政务信息充分共享。贯彻执行国务院印发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优化完善《x省政务信息资源管理办法》,整合构建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打通数据壁垒,尤其要加快推进商务、人社、旅游、检验检疫、海关、国土、产权等领域的业务系统与全省统一的行政审批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信息共享,实现各部门、各层级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充分共享。
2.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加快创新应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等技术,加强统筹,注重实效,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打造透明高效的服务型政府。汇聚城市人口、建筑、街道、管网、环境、交通等数据信息,建立大数据辅助决策的城市治理新方式。构建多元普惠的民生信息服务体系,在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积极发展民生服务智慧应用,向城市居民、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提供更加方便、及时、高效的公共服务。提升电力、燃气、交通、水务、物流等公用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实行精细化运行管理。
3.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高速畅通、覆盖城乡、质优价廉、服务便捷的网络基础设施。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地方城乡规划,实现所有设区城市光纤网络全覆盖,推进农村地区行政村光纤通达和升级改造。提升骨干网络容量和网间互通能力,大幅降低上网资费水平。第四代移动通信(xG)网络全面覆盖城市和乡村,xx%以上的行政村实现光纤到村。充分依托现有网络资源,推动政务云集约化建设,为网上政务服务提供支撑和保障。
4.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保护。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加强全省各级政府网站信息安全建设,健全“互联网+政务服务”安全保障体系。明确政务服务各平台、各系统的安全责任,开展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等级测评等工作,建立各方协同配合的信息安全防范、监测、通报、响应和处置机制。加强对电子证照、统一身份认证、网上支付等重要系统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监控。提高各平台、各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查补安全漏洞,做好容灾备份。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护力度,提升信息安全支撑保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省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对建设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办公厅牵头负责统筹推进和监督协调,省政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和各市县政府做好配合和协助推进工作。各市县政府要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制订工作计划,明确职责,明确分工,协调推进本市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要密切协同、积极配合、分工负责,同时要加强对市县对口单位的督促指导,开展督查评估,推动工作取得实效。
(二)高标准推进工作。
“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在我省已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工作基础,有相对完善的标准、制度、机制、程序、平台和基础设施,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根据部门责任和工作分工,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 “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具体要求,做到计划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努力推进我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高标准、高效率、高普及率、全方位地服务企业和群众。 (三)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
“互联网+政务服务”是政府服务社会的趋势、方向和主要手段,全省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将培训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把面向公众服务意识、业务能力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打造既具备互联网思维与技能又精通政务服务的专业化队伍。做好宣传推广和引导,方便更多群众通过网络获取政务服务,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认同感。
(四)强化考核监督。
建立“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绩效考核制度,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加大考核权重,列入省政府办公厅重点督查事项,省政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定期通报并公开工作进展和成效。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抓紧指定实施计划,并抓好落实。发挥媒体监督、专家评议、第三方评估等作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在省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曝光纠错栏目,公开群众反映的办事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和问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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