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公安分局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安排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区公安分局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xxxx-xxxx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一年来,区公安分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理念,以解决执法突出问题为重点,以严格、公正、规范、理性、平和、文明执法为目标,夯实公安执法基础,完善考评机制,强化执法安全管理,深化执法监督,狠抓法制服务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均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一)层层签订执法责任状。
年初,为部署落实今年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我局在与xx市局签订执法责任状的基础上,专门召开全局执法责任状签订仪式大会,各执法单位(部门)负责人当场签订了执法责任状,并要求各单位根据自身的执法实际,逐岗逐人落实执法责任,制定相应的保障制度和措施,做到职权明确,目标分解,责任落实,年底进行考核。
(二)制定完善考核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提高整体执法质量,分局根据上级公安机关有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的规定,结合自身执法实际,制定《xx分局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实施办法》。该办法详细规定了考核评议的主要内容、执法办案的具体要求、考评工作的组织实施以及奖惩情况,全年根据考评办法开展工作。
二、行政执法办案情况
(一)严格案件审核把关工作。
全年行政处罚准确率达xxx%,并及时向法制办报送各类数据。在查处行政案件方面,切实做到了执法主体合法、被处罚主体认定准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适用法律依据准确、法律文书开具规范、案卷装订统一。在检查中,未发现明显的降格处罚、漏处罚或故意加重处罚及超越职权违法执法和非法剥夺当事人合法权利的现象。
(二)实行科所队长办案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案件办案质量,多年来,我局一直实行科所队长主办案件制度,即负有办案任务的各科所队正职领导每年必须办理x起刑事案件或x起行政案件(副职每年办x起刑事案件或x起行政案件),要求科所队长以主办民警的身份亲自制作笔录、负责主要证据的调取工作,直至法制文书的送达。
(三)适时开展执法质量检查。
x月份、xx月份开展了二次全面执法质量检查,对全局各派出所和办案部门自去年xx月以来的xxx接处警受理情况、刑事下走案件和取保候审案件及逮捕在办案件、所有行政案件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通报,并采取措施予以及时整改;平时开展不定期的专项检查。
(四)完善单位、个人执法档案。
为开展公安执法规化建设,实现执法质量新的跨越,将考核评议延伸至执法民警个人,下大力气狠抓单位、民警个人执法档案的建立健全,全面收集日常案件审核、专案调查、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执法问题,以及对各办案单位办结的行政案卷进行逐卷评分,对查出的问题,依照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标准严格打分,并将所存在的问题和扣分情况登记到网上民警个人档案。为进一步加强法制办公信息化管理,建立健全执法保障,在本局的网页上,完善办案积分系统,实现网上查询、网上点评、网上通报、网上交流、网上监督、网上审批,使执法档案电子化。
(五)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培训。
今年根据上级要求进一步完善民警执法资格等级认证制度,强化对民警执法资格的考核考评,强力推进民警执法资格等级化管理工作。以固化教育为载体,进一步完善三项培训措施:一是实行了“每月一课”,邀请省、市法制业务专家、优选本局法制业务能手开展授课辅导;二是以典型劣质案件评析、组织民警参加庭审、采取材料审核与事实审结合等形式坚持实战实用效果,提高办案民警业务水平;三是坚持“每月一考”,各执法办案单位民警必须每人每年参加x次以上法律考试,并对各单位的参考平均成绩进行排名,对排名后进单位在年度执法质量考评部予以扣分。促使全局民警学法,加强执法主体建设,使民警“办好案、多办案”,提高广大民警执法办案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深化“又好又多”执法办案体系建设。鼓励民警积极参加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和国家司法考试,对通过考试的所在单位在年度执法质量考评中予以加分。同时深化警师制度,推出法制大队骨干与基层办案民警的结对促学活动,开展点对点传帮带。目前全局已取得基本级岗位执法资格xxx人,中级xxx人,高级xx人。
(六)深化执法办案积分制和积极推行阳光执法工作。
为深化执法办案积分制,全面推行《xx市公安局xx分局执法办案积分制实施办法》和《xx市公安局xx分局执法办案积分制结果运用办法》,在范围上涵盖派出所和所有警种,在内容上既注重执法质量又兼顾办案数量。同时结合结果运用,明确积分细则,依托执法办案积分系统,落实网上排名和通报。把执法办案积分评定结果,作为衡量办案民警、执法单位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并结合与制度,把办案积分制与队伍管理记分制相结合,重点解决常发易见的执法问题,促进接处警和案件初侦初查工作的进一步落实。同时积极推行阳光执法工作,提升全局阳光执水平。“阳光执法”工作是新时期公安工作的民意所向,是公安机关公平、公正执法的体现,是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的有效载体,根据上级公安机关“阳光执法”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最大限度地公开执法程序、执法过程、执法标准和执法结果,全面推行“阳光执法”。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通过在互联网设立门户网站,通过报纸、短信等媒体介质全面公开案件办理进度及程序、公开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确保公安机关的办事、办案情况能透明的决不保留,市局还通过行政案件公开处理工作,对纠纷类案件、当事人对执法办案程序有异议的案件、辖区内典型示范的管理类案件以及涉法信访投诉的案件进行公开处理、公开调解,真正实现“阳光作业”,真正做到创人民满意。全年要求溪口派出所、大桥所、岳林所必须完成x起以上,其他各派出所必须完成x起以上公开处理案件,全局共办理公开处理案件xx,全面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