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工作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坚决对标对表,强化工作举措,狠抓监督管理,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牢牢守住国家粮食生产安全的生命线。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耕地“非农化”行为调查摸底
各乡镇(场)要依据“三调”最新上报成果及相关影像资料,对照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八个严禁”(x.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x.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x.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x.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x.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x.严禁违反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批地用地;x.严禁越权批地和违法违规用地;x.严禁超期限使用临时用地)要求,开展耕地“非农化”行为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摸清辖区耕地“非农化”情况。
(二)立即制止正在违规建设的“非农化”行为
1.正在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的,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植物的行为。
2.国道省道和县乡道路两侧用地范围以外违规占用耕地超标准(国道省道、高速公路不超x米,县乡道不超x米)建设绿化带的行为。
3.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和规划许可手续,擅自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以及在城镇建设中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人造湿地公园、人造水利景观等行为。
(三)依法依规审批用地
审批用地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凡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以及不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不予批准用地。不得通过擅自调整县、乡国土空间规划规避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审批。各项建设用地必须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报批,按照批准的用途、位置、标准使用,严禁未批先用、批少建多、批东建西。严格临时用地管理,不得超过规定时限长期使用。对各类未经批准或不符合规定的建设项目、临时用地等占用耕地及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责令限期恢复原种植条件。
三、工作安排
(一)排查摸底阶段(xxxx年x月x日-x月xx日)
各乡镇(场)要切实履行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公众参与的共同责任机制,成立制止耕地“非农化”工作专班,结合xxxx-xxxx年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对本乡镇(场)范围耕地保护情况开展全面核查,特别是对xxxx年x月x日以后发生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要以“零容忍”的态度立即予以制止和纠正。各乡镇(场)核查情况于x月xx日前分别报县自然资源局和县农业农村局。
(二)重点整治阶段(xxxx年x月xx日-x月x日)
各乡镇(场)对核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抓紧组织整改。该拆除的要立即拆除,该复耕的要立即复耕;短期内确实难以恢复耕种的,要明确整改时限,限期恢复;对确实无法恢复耕种的,要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对各乡镇场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复核和抽查,对自查发现但未能行立改的问题,根据部门职责分工督导落实。
(三)巩固提升阶段(xxxx年x月x日-xx月xx日)
各乡镇(场)要认真总结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加强耕地利用情况监测,加快构建耕地保护常态化监管机制,将集中整治成果转化为后续日常监管的有力措施。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任务有力推进、顺利完成,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永丰县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同志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分负责人和各乡镇乡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局长兼任,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依据各自职责,做好配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