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开展的全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当前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在中央、省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召开后,我自觉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上来,按照县纪委监委相关工作安排积极对照“六个方面”问题类型进行个人问题查摆和整改纠治,明确教育整顿目标任务、总体要求,认真开展问题自查,深刻剖析自身存在问题根源,自觉接受刻骨铭心的革命性锻造和深入灵魂的精神洗礼,全面进行党性分析,制定切实可行整改措施,严肃认真查纠整改,现将个人党性分析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识和体会
(一)开展教育整顿是铸就政治忠诚的重要举措。是一次思想政治的“照镜子”、党性觉悟的“掸灰尘”、纪律作风的“大体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始终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必须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第一位的要求,做到态度鲜明、立场坚定、行动坚决,不能揉半点沙子。把开展教育整顿作为一次全面的政治体检,通过思想大扫除、灵魂大洗礼,不断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持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坚定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标对表,及时校正偏差,做到爱党忧党、护党兴党。
(二)开展教育整顿是纯洁干部队伍的现实需要。纪检监察干部作为监督者、执纪者、反腐者,首先要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廉。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把纯洁思想、纯洁组织作为突出问题来抓,切实加强政治教育、党性教育,严明法纪,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以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铁军。纪检监察机关并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备天然的“免疫力”,必须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坚决防治“灯下黑”。纪检监察干部也应当增强忧患意识、树牢底线思维,主动查找短板差距、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勇于刀刃向内、坚决清理门户,决不姑息纵容,以铁的纪律锻造更加经得起检验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三)开展教育整顿是促进履职担当的必然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纪律部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肩负重要使命、发挥重要作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专门力量,首先需要自身具备优良的能力素质、作风操守。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的一员要借助此次教育整顿工作的开展,提高政治能力、斗争精神、业务本领和作风操守,一刻不停正风肃纪反腐,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实际行动为党分忧、为国奉献、为民造福。
二、查摆问题和不足
(一)在信仰缺失方面。能坚定理想信念、信仰马克思列宁主义,坚决同封建迷信活动说不。但对身边群众对发表一些涉及西方价值观的不当言论,觉得无关自己,严肃批评和纠正的较少。
(二)在政治动摇方面。能够坚决站稳政治立场,始终忠诚于“两个确立”。但在日常执纪监督工作当中,存在政治站位不高,大局意识不强的问题。
(三)在放弃原则方面。能动真碰硬解决问题,不讲情面公正执纪执法监督。但在工作繁重、压力大的时候,一定程度上优先了速度,忽略了质量和标准,降低了工作标准和要求。
(四)在作风不正方面。能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但还存在开拓创新意识不够,对待工作有时不够主动,遇到难题往往等待领导的指示,灵活开展工作不够。
(五)在滥用权力方面。能公私分明,严守保密规定、严守办案工作纪律,不跑风漏气。但存在法治思维和纪法素养还不够的问题,对案件查办工作政治敏锐性还不强。
(六)在清廉失守方面。没有与企业主的相关联系和交往,能做到清廉持正执纪监督。但存在对理解党规党纪的“底线”思维不够问题,在平常的工作中偶尔存在不能以更高标准要求自己的问题。
三、剖析问题根源
(一)理论学习不够实,学用结合有差距。对理论学习和政治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从现象上看个人也在进行学习,但仍对党的政治理论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精神实质和理论体系掌握不够到位。学习缺乏深度和系统性,流于一知半解,造成理论水平同优秀党员之间还有差距,影响了提高理论结合实际来开展执纪监督工作的能力。
(二)工作作风不够实,斗争意识有差距。对政治机关的定位把握不准,不善于从政治上审视、分析和查处问题,重审查轻监督,认为办案是硬指标、监督是软任务,对派驻监督的“再”监督作用认识不到位,担当精神还不够强,主动亮剑还不坚决,认为监督容易得罪人,导致监督弱化、虚化。总认为把自己的事情做好、把自己管好就是一名合格的干部,在思想上有放松的表现,致使自己开拓精神、创新精神、进取精神不够强。
(三)宗旨意识不够深,群众工作有差距。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树的还不够牢,把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就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还没有完全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落实不够,在研究解决问题的时候,从群众利益出发的所想、所问、所做还不够到位,在“为了谁、依靠谁”的原则问题上还理解的不够深刻。
四、整改工作措施
(一)坚定向党靠拢,筑牢理想信念。坚持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不动摇,坚决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的最高信仰贯穿始终。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政绩观。
(二)坚决改进作风,树立良好形象。带着责任和感情与群众打交道,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建议,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在学习业务知识的时要更加注重同政治理论的结合,立足本职通过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纪法素养,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树立维护人民群众满意、组织放心的纪检监察干部形象。
(三)坚守原则底线,秉公为民用权。履行好纪检监察干部职责的基本前提条件就是要做到秉公执法、实事求是、公正无私。始终以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坚决捍卫党纪党规国法的严肃性,秉公执纪执法,做到在纪法要求面前人人平等,不偏不倚。更加坚定动真碰硬的决心,不徇私情、不畏权势、不公报私仇、不假公济私,勇于同一切违法违纪行为作毫不妥协的斗争,在是非面前能持正守己,不负人民所托。
(四)坚持自警自省,全面接受监督。“正人者先正己”,牢固树立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的意识。以纪检监察队伍内部反面典型为鉴,对全面从严治党的严峻复杂的形势始终保持高度警惕,积极接受群众、社会监督,坚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堂堂正正干事,以实际行动做好正风肃纪、清正廉洁的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