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基本数据
基本情况
内共有 9 个乡镇, 309 个行政村和 3 个社区, 目前有312 村配备了法律顾问〔其中, 309 个村签订了顾问协议,290 个村已挂牌公示〕, 实现了法律顾问覆盖率 100%。 现共有法律顾问 159 名, 法律服务志愿者 330 名。
社会效果
我县认真贯彻和落实《关于深化全市村居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 文件精神, 扎实推进我县“一村一法律顾问” 工作。 今年以来, 我县共进行法律宣传 500 余次, 解答群众法律咨询 450 人次, 法律文书 230 件; 参与调解民间矛盾纠纷340 件, 协助处理其它涉法事务 75 件; 协助 250 个村修订、完善自治章程、 村规民约, 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审查修订合同180 份。
二、 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
我县对村法律顾问培训情况
我局于今年 5 月上旬, 制定了《内 2015 年农村法律顾问培训方案》, 并编写了《人民调解法培训材料》 和《综合法律知识培训材料》。 由县委政法委下发给我县公、 检、 法、司四个部门, 由各部门政治部结合《关于深化全市村居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 和《中共内委政法委员会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化“一村一法律顾问” 制度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指导意见》 等相关文件, 负责对本单位的农村法律顾问进行业务培训。 5 月 30 日, 我县 159 名农村法律顾问已经完成了相关培训工作。
以各乡镇司法所为依托, 6 月 1 日至 6 月 10 日, 由各乡镇司法所负责, 按照我局编写的《人民调解法培训材料》和《综合法律知识培训材料》, 按照《关于深化全市村居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 和《中共内委政法委员会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化“一村一法律顾问” 制度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指导意见》 等相关文件精神, 对全县 330名法律服务志愿者利用以会代训的方式进行了系统的培训。通过培训, 农村法律顾问和法律服务志愿者进一步了解人民调解相关的内容, 提高了人民调解工作的能力和技巧, 熟悉了与农村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 结合着熟读市司法局下发的《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指南》 一书, 我县农村法律顾问的工作能力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法律宣传、 讲座等情况
一是我局继续把宣传“一村一法律顾问” 工作放在首位。 为此, 充分发挥驻村专职调解员的宣传员作用, 深入家庭做宣传; 利用村法制宣传栏, 对律师的职责和咨询范围进行宣传; 利用民间传统的集日、 庙会, 在城镇繁华地段采用散发宣传资料的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提高农民群众法律素质和村级组织法治化管理水平, 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我局共组织开展大型法制宣传 6 场次, 印发“一村一法律顾问” 工作宣传材料 5 千余份。 开展法律知识讲座 20场。
二是进村入户, 服务群众到基层。 我县九个乡镇司法所指导各辖区行政村在村委会办公室完善和提高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办公室服务群众的能力, 在办公室外面明显位置设立“农村法律顾问公示牌” , 牌上将分包村法律顾问姓名、 工作机构、 联系电话、 服务监督电话等基本信息进行了公示, 方便村民联系。 并将印有人民调解和“一村一法律顾问” 制度内容的展板上墙, 以便群众知晓和支持上述工作。
三、 先进经验和典型事例
我县“一村一法律顾问” 工作开展以来, 已初步建立了一些好的制度。
一是继续按照择优和就近的原则的做好遴选律师工作, 充分考虑村的意见, 注重选择大局意识较强、 政治和法律业务素质较高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
二是在服务内容上, 继续对“一村一法律顾问” 工作进行细化, 我县按照《关于深化全市村居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 和《中共内委政法委员会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化“一村一法律顾问” 制度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指导意见》 文件要求, 每名法律顾问每月至少到村工作 2个工作日以上: 每季度参加 1 次以上村民代表会议, 给基层群众上 2 次以上法制教育课。
三是“一村一法律顾问” 工作与人民调解、 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和公证等司法行政工作紧密配合, 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我县在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 工作中, 拓展法律服务进乡村、 进社区、 进家庭等主题活动内容, 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 预警、 化解、 处置机制, 做到工作前移、 触角延伸, 努力掌握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主动权, 为基层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今年, 驻村法律顾问和村两委干部一道,共同调处了大量的婚姻家庭纠纷、 邻里关系等常见纠纷。
四、 存在的问题
一是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对这项工作了解不多, 重视不足, 支持力度不够。 目前, 我县财政没有资金投入, 开展农村(社区) 法律顾问工作经费没有保障。
二是各级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对这项制度要求很高,按照目 前的状况, 司法行政机关独立完成此项任务困难很大, 急需建立相关配套制度和措施。 公检法部门“一村一法律顾问” 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较少。
五、 下一步工作安排及建议
一是由政府牵头, 落实组织和经费保障。 要真正做好“一村一法律顾问” 工作, 必须由各级政府牵头组织, 建议由市政府出台文件, 对这项工作作出部署, 并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比如由市、 县、 乡三级政府分级负担, 形成政府买单, 村居受益的格局。
二是部门联动, 形成工作合力。 “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范围大、 覆盖面广, 涉及组织、 财政、 司法行政、 民政、扶贫以及乡镇等众多部门。 建议建立必要的协调机制, 明确各部门的职责、 任务, 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 抓好工作落实, 形成工作合力, 共同推进这项工作真正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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