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第一条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危险化学品酒精(又名乙醇,无水乙醇或无水酒精,乙醇溶液[-18℃≤闪点<23℃], 60%以上的酒精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存放和使用管理,确保人身及公司设备、材料等财产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范围内所有酒精储存保管及使用单位。
第三条 编制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12月7日)
第四条 职责
1、生产管理部负责酒精的购买、装卸、运输、验收、保管、发放工作,并严格执行本制度的规定,保证安全;
2、使用单位负责酒精的申请购买计划、保管和使用过程中执行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3、安全管理部负责对储存单位和使用单位执行本制度情况定期进行检查。
第五条 购买
1、采购应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并有详细说明;
2、采购应严格控制数量,不得超量购买。
第六条 装卸、运输
1. 装卸酒精的人员应了解和掌握所运危险品的理化性质、主要危险特性及泄漏、着火的应急措施。
2. 装卸酒精使用机具时应符合防火防爆的标准,所用工具应为不产生火花的有色金属。
3. 装卸酒精时,装卸地点50米以内应划为禁火区域,无关人员不得接近,装卸现场应备足相应的灭火器材。
4. 在装卸酒精过程中,如遇闪电、雨雪天或附近有火灾时,应立即关闭车厢门,停止作业。
第七条 验收
检查包装是否良好;性质不明、包装损坏的一律不准入库,并做好记录。玻璃瓶、塑料桶等装酒精应逐个检查,容器是否有开裂、裂纹、渗漏痕迹,容器口是否密封严密,标签是否清楚、有无脱落等,如发现问题则拒绝验收。
第八条 保管和发放
1. 各单位酒精按照控制最小量存放;库房放置的需要在专用场地,划定区域,保持通风,遮光、温度﹤30℃,远离火种、热源,严禁明火,旁边放置沙箱以便于洒落时处置。
2. 酒精存放库房应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雷、灭火、防晒、消除静电等安全设施,配备干粉灭火器,注意防范远离堆放的易起静电物品,远离插座、开关、灯具等电气设备,远离其他易燃易爆存储品,存储量大的区域应安装防爆型照明插座及通风设施等,酒精存放附近应放置沙箱。
3. 酒精放置库房时应与其他化学危险品分项存放,堆垛之间的主要通道应当有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
5. 酒精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
6. 存储酒精库房应干燥、通风良好。
7. 搬运酒精等危险物品应做到小心谨慎,严防震动、撞击、磨擦和倾倒。
8. 酒精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每批材料存放时应有标牌,注明出厂日期、名称、规格、数量及入库日期。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摆放时应标识明确,标签向外。
9. 化学危险品严格按计划量采购、发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如因质量不合格,或因失效、变态需要废弃时,要及时进行销毁处理。销毁处理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处理方案须经保卫科和安全部审批。
10. 储存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对进入仓库区内的机动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入库禁带火柴、打火机及穿钉子鞋和能产生静电的服装。
11. 储存酒精的仓库应当根据消防条例,配备消防器材和灭火设施(如砂、干粉灭火器、锹、桶等)。
15、在库房领用酒精应做好记录,内容包括领用人,领用单位、计量等。
第九条使用
1. 对使用酒精危险品的员工,各单位应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方法的指导。
2. 使用的酒精应有安全标签,并向操作人员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
3. 搬运酒精等危险物品应做到小心谨慎,严防震动、撞击、磨擦和倾倒。
4. 存放区域辐射10米内不得进行焊接、切割等明火作业
5. 使用单位购进酒精化学危险品时,必须核对包装(或容器)上的安全标签,安全标签若脱落或损坏,经检查确认后应补贴。
6. 对于化学危险品在转移或分装后的容器上应标明其内容,贴安全标签;盛装危险品容器在未净化处理前,不得更换原安全标签 。
7. 各实验室使用酒精时按照最小量存放,放置于通风良好,遮光、温度﹤30℃,远离火种、热源,严禁明火等位置,该位置最近位置上应有醒目的防火、易燃烧标识,每次使用完后检查封闭情况。
8. 工作场所禁止存放大量酒精,应随用随领。
9. 分装要求:每班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及罐装操作,其他未经培训人员不得随意罐取使用。工作场所使用酒精时应有专人经培训指导合格后进行分装取用,分装地点应满足存放要求(保持通风,温度﹤30℃,远离火种、热源,严禁明火,旁边放置沙箱以便于洒落时处置),先消除自身静电,取用容器应满足遮光,能耐良好封闭,盛放量不得高于整个体积30%,本身有安全标签,灌装后封闭好桶、瓶的盖子,有洒落在地的酒精时使用沙土遮盖。
10. 分装后使用要求:指定安全区域放置,使用时应将带有安全标签酒精容器放置于通风良好,遮光、温度﹤30℃,远离火种、热源,严禁明火等位置,容器应与其他类似形体物品远距离隔开放置,倒用时先清除自身静电,倒出一部分后立即封闭盖子,使用区域应满足通风、远离火种、远离电气工具、带电设备等、远离热源等要求,使用后应放置于指定位置,不得随意放置。存放在无人员区域时,应定时巡视察看,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
11. 使用单位对工作场所使用的化学危险品产生的危害应定期进行检查。
12. 使用单位应将使用完酒精等危险物品空容器、废布、废弃溶液残渣必须妥善处理,严禁未经处理就随便乱倒,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和污染环境。
第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编制、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年9月11日起施行。
篇二
一、目的
为了规范危险化学品酒精(有名乙醇,无水乙醇或无水酒精,乙醇溶液[-18℃≤闪点<23℃],60%以上的酒精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存放和使用管理,确保人身及设备、材料等财产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厂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厂属范围内所有酒精储存保管及使用单位。
三、编制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四、保管及发放
1.各单位酒精按照控制最小量存放;库房放置的需要在专用场地,划定区域,保持通风、遮光、温度<30℃,远离火种、热源,严禁明火,旁边放置沙箱以便于洒落时处置。
2.酒精存放库房应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雷、灭火、防晒、消除静电等安全措施,配备干粉灭火器,注意防范远离堆起的易起静电物品,远离插座、开关、灯具等电器设备,远离其他易燃易爆品。
3.酒精放置库房时应与其他危险化学品分项存放,堆垛之间的主要通道应当有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存储。
4.搬运酒精时应做到小心谨慎,严防震动、撞击、摩擦和倾倒。
5.存储酒精的仓库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入库禁带火柴、打火机及穿钉子鞋和能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仓库的机动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6.在库房领用酒精应做好记录,内容包括领用人、单位、剂量等。
五、使用
1.对使用酒精危险品的员工,各单位应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方法的指导。
2.使用的酒精应有安全标签,并向操作人员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
3.搬运酒精等危险物品应做到小心谨慎,严防震动、撞击、磨擦和倾倒。
4.存放区域辐射10米内不得进行焊接、切割等明火作业。
5.使用单位购进酒精化学危险品时,必须核对包装(或容器)上的安全标签,安全标签若脱落或损坏,经检查确认后应补贴。
6.对于化学危险品在转移或分装后的容器上应标明其内容,贴安全标签;盛装危险品容器在未净化处理前,不得更换原安全标签。
7.各实验室使用酒精时按照最小量存放,放置于通风良好,遮光、温度﹤30℃,远离火种、热源,严禁明火等位置,该位置最近位置上应有醒目的防火、易燃烧标识,每次使用完后检查封闭情况。
8.工作场所禁止存放大量酒精,应随用随领。
9.分装要求:物资供应站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及罐装操作,其他人员不得随意罐取使用。工作场所使用酒精时应有专人经培训指导合格后进行分装取用,分装地点应满足存放要求(保持通风,温度﹤30℃,远离火种、热源,严禁明火,旁边放置沙箱以便于洒落时处置),先消除自身静电,取用容器应满足遮光,能耐良好封闭,盛放量不得高于整个体积30%,本身有安全标签,灌装后封闭好桶、瓶的盖子,有洒落在地的酒精时使用沙土遮盖。
10.分装后使用要求:指定安全区域放置,盛装容器应贴有醒目的“75%酒精,易燃物品,禁止喷雾使用,远离火源”标识,使用时应将带有安全标签酒精容器放置于通风良好,遮光、温度﹤30℃,远离火种、热源,严禁明火等位置,容器应与其他类似形体物品远距离隔开放置,倒用时先清除自身静电,倒出一部分后立即封闭盖子,使用区域应满足通风、远离火种、远离电气工具、带电设备等、远离热源等要求,使用后应放置于指定位置,不得随意放置。存放在无人员区域时,应定时巡视察看,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
11.75%酒精仅限于擦拭会议室设施、座椅等;办公室电脑键盘、电话、鼠标、门把手等;电梯按钮、公务用车内部及门把手等,严禁喷雾使用。使用过程中严禁靠近、使用火源、吸烟等。使用酒精的场所应及时定时通风换气。擦拭后的毛巾应及时清洗。
篇三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安全方面的有关规定,加强公司危险物品的管理,坚决杜绝火灾、爆炸等潜在事故的发生,现特制定酒精存放和使用等危险物品的管理规定如下:
一、本公司危险物品的范围主要是酒精等易燃易爆液体。
二、对于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采购、储存、保管与使用,应严格遵照国务院《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公司实行统一采购,集中管理,严格使用制度。应严格执行公司《危险品管理规定》。
三、公司设专库保管,分类存放,危险品仓库库门上要有安全可靠的门锁,必须指定专人保管。存放地点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仓库内外,严禁烟火。杜绝一切可能产生火花的因素。危险品进入仓库时,应进行严格的检查和验收,并做好发放登记工作。储存和使用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容器、工具必须标识清楚,防止在领取和使用过程中出现差错。危险物品出库前应认真填写《危险化学品领用申请表》(表格附后),做到领用要计量,使用有监督,用后要回收,按程序严格办理出库手续并做好使用纪录。
四、各车间在领用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专人负责,责任明确,领用时写明用途、用量、使用时间、使用人等,由本部门主管签字批准后,交分管设备的负责人落实,要求二人领料,严格办理出库手续。领用时,应根据使用情况分多次领用,每次领取最少数量。对使用危险品的员工,应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方法的指导并将此规定发放给使用人员学习。
五、使用酒精等危险物品的人员必须严格操作,戴防护口罩、手套,严禁将酒精等危险物品随意带出室外。使用完酒精等危险物品空容器、废油布、废弃溶液残渣必须妥善处理,严禁未经处理就随便乱倒,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和污染环境。
六、酒精等危险物品的采购,严格按需要制定出购置计划,必须根据国务院《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危险物品采购证,向经营此类危险品的合法部门采购。
七、搬运酒精等危险物品应做到小心谨慎,严防震动、撞击、磨擦和倾倒。酒精等危险物品应专车运输。严禁携带酒精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八、使用酒精等危险物品部门、车间的负责人,要经常对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车间主管人员应将教育的时间、内容、事项记录在案,以备公司上一级机关检查。使用酒精等危险物品车间主管应详细指导监督,讲授安全操作方法,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九、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1、酒精等危险物品仓库周围10米内不准有电焊、明火现象出现。
2、加强危险物品的安全防范措施,配齐灭火器,加强防盗措施。
3、建立和执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防止各种事故发生。
十、对违反本规定的有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