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按照支部统一安排, 我系统学习了 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省市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中央《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在党史学习 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的通知》、 市委《关于在全市党员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意见》, 通过学习,进一步加深了 对开展党史学习 教育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的理解和把握, 进一步明确了作为一名党员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应该如何立足本职岗位, 将党史学习教育过程中激发出来的信念信心、 热情, 凝聚成“走在前、 当表率、 做示范” 的工作动力, 转化为立足本职、 干好工作的具体行动。 现将近期的学习 收获和感悟汇报如下。
一是学史明理, 进一步强化了 理论武装和历史思维。 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强调, 全党同志要做到学史明理、 学史增信、 学史崇德、 学史力行, 学党史、 悟思想、办实事、 开新局, 以昂扬姿态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 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一百周年。 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全党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提供了 根本遵循。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 我将牢记总书记嘱托, 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 学史明理把准学习 方向,不断汲取和挖掘蕴藏在党史中丰富的政治营养和精神瑰宝,深刻感悟马克思主义的真理力量和实践力量, 深刻把握贯穿其中的坚定信仰信念、 鲜明政治立场、 强烈责任担当、 求真务实作风和科学方法论, 切实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 自觉对表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努力学好党史这门必修课, 深刻接受党的初心使命、 性质宗旨、 理想信念的生动教育, 更好地从党的百年伟大征程中汲取前进的智慧、 奋进的力量,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国家贡献一己之力。 进一步增强了 担当实干本领。“大道至简, 实干为要。” 学习 的目 的是为了 更好地促进工作,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 在党史学习教育中, 我将继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 学以致用, 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 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的具体行动, 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展现党史学习教育的成果。
二是学史增信, 进一步坚定了 理想信念。“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 也是最好的清醒剂。” 结合党史学习教育, 近期,通过观看, 发掘挖掘红色资源, 当好党史“勘探师”。 党在群众中生根发芽, 发展过农村包围城市等革命理论, 城市和乡 村都拥有非常丰富的红色资源, 包括分布在各地的革命老区、 战斗遗迹、 烈士陵园、 英雄纪念碑等, 但部分地区存在红色资源被轻视、 忽视、 甚至废弃的现象。 各地要充分领会到红色遗址的鲜活性, 认识到革命遗迹的感染力, 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 激发担当精神, 深度挖掘、 合理开发本地历史故事、 英雄事迹, 营造积极主动学习 红色文化的良好氛围。规划筹划红色资源, 当好党史“冶炼师”。 有些地区红色资源知名度和辨识度不高, 处于搁置状态, 也有些因过度“整容”, 破坏了 传统风貌, 无法原汁原味再现红色历史。凡事应有度, 不及难成, 过之易折, 合理规划利用好红色景点, 对历史进行真实的回顾, 才能使观者深临其境, 在潜移默化中接受红色洗礼。 各地可通盘统筹, 全局谋划, 对革命旧址、 纪念馆等进行合理升级改造, 同时与其他周边地区携手联动, 整合资源发展旅游示范带, 构建各具特色的教育路线, 将多个革命遗址串联成线, 闭链成环, 全面激发红色资源活力。
用心传递红色资源, 当好党史“储运师”。 革命遗迹伫立在历史的长河, 其中深藏的百折不挠、 奋发斗争等优秀精神内涵, 值得后人去解读、 去挖掘。 优秀的讲说传递、 思考解读方式方法, 不仅可以带给大众极大的震撼, 也能很好地传递其内在价值。 在游客当中表演情景舞台剧, 让群众被历史的氛围包围, 重现历史情景;邀请老红军、 老战士兼职教师,采取多途径建成优秀讲解员队伍, 打造红色基因精品课程;通过抖音等新媒体, 3D 沉浸式体验等新技术带来新奇感等,都可作为传播体验文化内在蕴藏的新模式、 新方法。
中共党史不仅是共产党人伟大信念、 崇高理想的历史见证, 更是铭记历史、 砥砺奋进的力量源泉。 各地要“开采”“冶炼”“传输” 好红色资源这块“燃料”, 以历史的力量激励激发创业干事的决心, 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 助力中国梦的伟大复兴。
2021 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题党课演讲稿
同志们: 目 前, 我市作为试点正在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 这是党中央提出的新要求, 是政法战线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新举措, 是人民群众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之后的又一新期待, 意义重大、 影响深远。 政法机关是“国之重器", 是维护人民权益、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维护国家安全稳定的基本力量, 是党和人民的“刀把子"。 总书记多次强调, “政法工作的性质决定了 政法队伍必须纪律严明" “广大干警要做维护和遵守各项纪律的模范和表率"。 如果, 政法系统党员干部队伍不纯、 不公、 不力, 甚至发生违法乱纪问题, 出现害群之马, 影响恶劣、 危害极大, 人民群众深恶痛绝, 势必严重削弱政法机关的公信力, 严重践踏社会公平正义底线, 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 我市政法队伍的主流是好的, 总体上是严的。 同时, 也要看到, 政法队伍面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是严峻复杂的。
十八大以来, 我市共查处政法系统案件 XXXX 件, 其中县处级干部 XXXX 人, 教训极其惨痛。 下面, 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 我以党课这一形式, 向全市政法干部队伍谈几点体会和感悟:
一、 坚持党的领导, 始终做到对党忠诚政法机关是专政机关, 政法队伍是一支半军事化的队伍, 其中 80%是党员。与其他党政机关相比, 政法机关尤其要把讲政治、 守纪律摆在首位, 通过严明政治纪律带动其他各项纪律严起来。 要做到对党绝对忠诚。 在政治原则、 政治方向问题上, 政法机关的所有同志必须头脑清醒、 立场坚定, 对党的事业、 国家前途坚信不疑, 始终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政治意识、 大局意识、 核心意识、 看齐意识。 要坚决做到“五个必须":
一是必须维护中央权威, 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另搞一套。
二是必须维护党的团结, 决不允许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
三是必须遵循组织程序, 决不允许擅作主张、 先斩后奏。
四是必须服从组织决定, 决不允许跟组织讨价还价、 对抗组织。
五是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 决不允许默认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听党指挥,是政法机关对党绝对忠诚的核心一条。 在政法系统坚持党的领导, 这是一个根本性问题。 实际上, 司法领域、政法领域争夺领导权的斗争是非常激烈的。 社会上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提出所谓的“司法独立”、 三权分立等等, 这些声音改革开放以来一直不断。 在近些年的司法体制改革中, 就有人提出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就应该去掉“人民"两字, 说西方都没有这两个字。 这都是别有用心的。 人民性体现了 我们的党性, 这是绝对不能含糊的。 还有人总认为, 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有碍司法独立。 有人甚至提出要撤销政法委。 我们曾经走过弯路, 中打破公、 检、 法,踢开党委闹革命。 还有一个时期, 公、 检、 法不健全, 党委去判案子。 这也是不正确的。 现在是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检察权, 按照法律程序来走。 但是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 政法机关必须接受党的领导。 这是保障政法机关性质的一条。 政法干部必须要由党来决定, 政法工作必须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 这些不能有丝毫含糊。 坚持党的领导、 对党忠诚, 不是抽象的。 落实到行动中, 就是要践行党的宗旨, 实施党的主张, 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我们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都是人民根本意志的反映, 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党的政策是国家法律的先导和指引, 是立法的依据和执法司法的重要指导。 党的政策成为法律后, 实施法律就是贯彻党的意志, 依法办事就是执行党的政策。 政法机关坚持党的领导, 对党忠诚, 听党指挥,最根本的就是做到执法为民、 公正司法, 就是要像总书记要求的那样, “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党的领导就要坚持法律至上, 维护法律权威。 党领导人民制定法律, 党也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那种“党大还是法大"的问题本身就是伪命题。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主要体现在管方向、 管政策、 管原则、 管干部上, 不是包办具体事务, 不是越俎代庖, 更不允许领导干部借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之名对司法机关工作进行不当干预。 党规党纪规定: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 执纪执法活动, 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招呼、 说情, 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司法活动、 执纪执法活动施加影响"的, 要给予处分。 政法机关和政法干部要敢于担当, 不阿权势、 不徇私情, 坚持职业操守, 守住公正正义的防线。
二、 坚持挺纪在前, 确保执法为民''公正司法在纪律作风上, 政法机关和政法干部历来就有更高的要求。 公安干警有“XXX 条禁令”, 法官有“XXX 个不准”, 与普通党员干部相比, 这些规定要求更加严格。 既然有更高的标准、 更严的要求,政法干部就更要时刻保持警醒,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防止触碰带电的“高压线"。 一要严以用权、 谨慎用权。 政法机关掌握着生杀予夺的国家权力。 总书记曾告诫广大政法干警:“执法司法中万分之一的失误, 对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 政法干部一定要慎之又慎, “战战兢兢、 如履薄冰”,坚持按规矩办事、 按规矩用权, 依纪依法执法办案, 防止执法不公, 更不得把权力作为私器, 用来牟取私利、 满足私欲。
从近几年查处的案例来看, 一些政法干部滥用手中的权力,粗放执法、 变通执法、 越权执法, 有的有案不立、 有罪不究,有的违规立案、 越权管辖; 有的刑讯逼供、 滥用警械、 滥用强制措施, 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有的办关系案、 人情案、金钱案, 徇私舞弊、 贪赃枉法等等。 对于执法人员知法犯法的, 要从重处理, 因为这些人损害的是司法公平正义的形象。
二要守住清廉底线, 把好金钱关、 人情关、 亲情关。 政法干部往往成为社会上各种各样的人千方百计拉拢“围猎"的对象,必须时刻保持警醒, 绷紧拒腐防变这根弦。 比如, 收受红包的问题。 党纪处分条例明确规定: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 礼金、 消费卡等", 要给予处分。 XXXX 县公安局副局长 XXXX 交代, 收受红包礼金几百万。 这些红包打着人情往来的幌子, 实际上都是有求于他。 没见上级领导干部倒过来给下级送红包的, 都是管辖范围内的下级向上级送的。 收了 这些东西后, 就很难公正地评价干部, 公正地执行公务。 十九大以后, 中央纪委要求“行贿受贿一起查", 刑法也是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打击力度的。 再比如, 公款吃喝的问题。 政法干部有几种饭是坚决不能吃的。 第一种是涉案对象亲属, 吃了 就是违纪。 不只是公款, 私款也不能吃, 不能乱交朋友。 第二种是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 这个要靠自己判断。
第三种就是公款。 政法机关也有部队的作风, 上面来人陪下子, 办了 个大案喝一顿, 好好庆祝。 酒一喝, 这个战斗力就上来了 。 这方面, 政法机关要严格执行到位。 再比如, 慎交朋友的问题。 政法机关干部掌握着政法权力, 特别要交好朋友。 我劝大家也做个“孤独” 的人, 做孤胆英雄。 如果有人特别是那些老板, 八杆子打不着的人跟你称兄道弟, 那么头脑要特别清醒。 面对这些问题我们未必都有免疫力, 千万不要对自己的免疫力估计过高。 跟这些人交朋友别以为组织上不知道。 他们到处炫耀, 大家都会知道, 他们也决不会保守秘密, 有些人甚至还认为自己有关系专门在外面揽活。 再比如, 个人情趣爱好的问题。 有个人爱好并不奇怪, 但一不小心就有可能成为被行贿者拉下水的突破口 。 一些人不但对领导干部的爱好了 如指掌, 甚至连领导干部抽什么牌的烟、 喝什么牌的酒都一清二楚。 这些想拉你下水的人, 阴谋诡计之多, 算计之深, 超出我们正常的想象力, 往往不知不觉,“温水煮青蛙”。 即使健康的爱好也不能超越法纪底线。 再比如,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问题。 首先对配偶和子女从业的情况, 要严格按照中央要求来。 中央要求从业回避的, 要好好管住老婆、 孩子。 有一些领导干部出问题, 就是被人从家人身上打开缺口 的。
三要按原则、 按规定、 按程序办事。 除了 党纪国法, 政法机关对执法司法有很多内部规定。 比如, 对司法人员与当事人、 律师特殊关系人、 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 最高人民法院等机关出台了 若干规定; 对涉案款物管理, 党中央、 国务院出台了 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对违法审判、 办案过错、 执法过错等问题, 政法系统作出了相关查究问责规定等等。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 对这些制度,要严格执行到位, 确保制度严到实处、 管到实处、 落到实处,决不能把制度当作“稻草人", 要严防“破窗效应"。 三、 坚持严管厚爱, 加强对政法队伍严格管理总书记强调: 打铁必须自身硬,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 政法队伍也要反复讲严管就是厚爱这个道理。 不是既要严管又要厚爱, 而是严管就是厚爱。 从广义角度来说, 反腐败也是政法队伍的共同任务。要把承担的工作和自身的任务结合起来, 真正把政法队伍打造成一支有铁的纪律的队伍。
第一, 必须加强内部监督。 领导干部跟大家工作在一起生活在一起, 很容易发现自己部门和单位干部的问题。 发现问题就要及时指出来, 要敢于批评、 敢于斗争, 特别从平时的一点一滴, 从各种小事抓起。 纪委现在的监督执纪是运用“四种形态", 第一种形态叫咬耳扯袖、 红脸出汗。 比如, 听到对一个同志的说法很多了 , 怎么办?有的时候要找他提醒一下, 让他警醒起来。 作为执法司法机关, 也要把第一种形态的要求落实到队伍的日常教育和管理监督中。
第二, 必须落实严管责任。 要摸清底数, 对本机关本单位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进行系统梳理和研究分析, 找准症结和薄弱环节, 做到心中有数。 要层层建立责任制, 层层把责任压实压紧, 层层传导压力。“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 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 对直接责任者或领导责任者", 要给予处分。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 不但自己要行得端、 走得正, 还要切实担负起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抓班子带队伍, 管思想管作风, 坚决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扛起来、 落实下去。
第三, 必须坚持刀刃向内。 保持清理门户 的力度不松、尺度不减, 对反映政法干部的问题线索要认真核查, 不护短、不遮丑, 对执法违法、 以案谋私的坚决查处, 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严防“灯下黑"。 同时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 鼓励创新、 宽容失误, 建立容错纠错机制, 让广大政法干部轻装上阵、 卷起袖子加油干, 严厉查处出于一己之私而恶意侮辱诽谤、 诬告陷害政法干部的行为, 为政法干部及时澄清正名, 切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同志们, 我们党来自人民、 根植人民、 服务人民。 作为政法干部, 让我们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 牢记总书记坚持人民至上的殷殷嘱托,牢记使命, 不断提升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