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用户直供电政策论文 大用户基本电费计费方式一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自有的位于中保国际酒店三、四楼的承包给乙方经营,总面积约为平方米,内全部配套设施、设备、装置一并承包给乙方,就此承包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承包协议(以下简称本合同),供双方信守履行。
第一条:承包经营管理范围
1、甲方愿意将其有的位于中保国际酒店三、四楼的承包给乙方经营,乙方愿意按本合同所列之条件承包经营,承包后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双方确认承包期间,甲方对上述场所内现有设备、设施、用品用具及装修等拥有所有权,乙方对其使用权,在承包期间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转让、转租、出售。
承包期届满后,上述场所内所有设备、设施、装修等归甲方所有,甲方可自行处置。
第二条、经营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年,自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
第三条、承包经营保证金及退还方式
1、承包金
、甲方向乙方收取承包金(包含场地租赁费、物业管理费等)人民币整。
、租金
协议生效后,乙方正式对外营业第一个月须交纳租金人民币圆整;第四个月后交纳租金人民币圆整
、装修期及装修期间的承包金
签约后场地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自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装修,装修期间免承包金叁个月,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至。
2、支付方式
、双方确定每月1号为乙方缴交承包金日。
、上月水电费及客房佣金的费用以收款通知列明数日为准,乙方在收到收款通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
、甲方收到承包金及其它乙方所有费用需出具收据。
3、承包经营保证金的退还
本合同终止前三个月承包金在保证金金额中逐月扣减,余款甲方应于5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返还该款给乙方。
第四条、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需提供乙方经营活动中的一切相关证照,因甲方相关证照不能及时提供所造成乙方经营中断或停业整顿等行政命令、司法程序等等,甲方必须承担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具体如
下:
、因甲方证照问题造成乙方停业3天以内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因甲方证照问题造成乙方停业15天内的经济损失,甲方应承担乙方全体在职人员停业期间的工资并减免当月承包金。
、因甲方证照问题造成乙方停业一个月以上不能经营,甲方须不但免除乙方当月租金、员工工资,还需承担停业期间的经营利润损失(经营利润损失依据为:事发前三个月营业额收入平均为计算基数,折算每月经营利润乘于停业天数计算)。
2、甲方需大力支持乙方,为方便乙方宾客,需每日向乙方提供标准固定式客房8间作为维系客情工作,甲方可向乙方收取每间卫生、洗涤费用100元间。
3、甲方在承包合同生效前的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并确保不影响乙方承包经营。
4、甲方在承包合同生效前与第三方签订的一切与本合同协议等文件,将视其为甲方单方行为!一切责任与乙方无关!
5、甲方针对现有在职员工签订终止劳动合同协议,由乙方另行酌情合理聘请,甲方与(在职、辞退、辞职、解聘、工伤争议、无固定期限合同员工等等)员工所涉及的劳资关系及劳动纠纷与乙方无关。
6、甲方需提供一楼大堂及客、货梯、停车场地供乙方使用,包括在大堂安排工作人员迎宾、设置宣传图文等等。
第五条、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守法经营。
2、乙方将每月按时交纳承包金及其相关费用。
3、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星级企业形象及规范乙方员工礼仪礼貌标准。
4、如乙方在场所范围、营业期间内因突发事件产生过激行为等,乙方有义务与甲方相关部门共同妥善处理。
第五条、其它事宜
1、乙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在与甲方协商后对承包场所进行装修、扩建,但不得改变、损坏所在建筑的主体结构并确保其正常使用和安全、有关修建、扩建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审核同意,并确保符合有关主营部门的要求,承包范围内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均由乙方负责,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合同生效后乙方所有进出酒店的设备及用品、用具需要乙方总经理开具的放行条,甲方保安方可放行。
1、乙方认真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与甲方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杜绝一切火灾、治安刑事案件及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2、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如遇政府拆迁、土地征收或商业行为等的拆迁,乙方有权参与谈判并获得合理赔偿。
第六条、协议生效
1、本协议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及时生效。
2、乙方签字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交甲方存档。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如有未尽之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解决并在达成共识后签署补充协议确认,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须提供乙方本合同附件
1、承包经营场地平面图
2、现有设施设备明细表及交接清单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大用户直供电政策论文 大用户基本电费计费方式二
甲方:___国___公司法定地址:______电话:____电传:____电报挂号:______
乙方:____中国___公司法定地址:______电话:____电传:____电报挂号:______
第一条根据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国工程师、技术工人、行政人员(翻译、厨师)在_国工作。
具体人数、工种、工龄和月工资详见本合同附件(略)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乙方人员出入中国国境和过境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
乙方人员出入_国国境的签证和在_国境内所需办理的居留、劳动许可证等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
第三条
1、乙方人员在_国工作期间,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人员支付每月的工资。
2、凡工作不满个月的乙方人员,按下列公式计算:不满个月工资月的工资______工作天数(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______天
3、上述工资应以乙方人员到达_______国之日起到离开_______国之日止计算。
4、乙方于每月末将乙方人员该月的工资,包括加班费,列具清单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单开出之日起天内按清单所列金额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当天牌价电汇给北京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中国___公司___账户,并按_______国___银行的规定负担其手续费。
同时书面通知中国驻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
5、甲方将乙方人员月工资和加班费的5%以_______国_______货币支付并汇给中国驻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在___银行___账户。
第四条甲方负责乙方人员从___到___的旅费,并负责将此费用汇到上述乙方账户。
乙方人员从___返回___,由甲方通过___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员提供机票。
甲方负责乙方人员只限往或返单程的行李超重费,其重量为0公斤。
第五条
1、甲方负责乙方人员的住宿费,在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提供从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负责国营医院的医疗费。
2、乙方人员的工资和加班费不交所得税。
3、甲方为乙方人员在_______国家保险公司投保生命保险。
其保险费每人为(货币及数量)________.
4、甲方向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服和工作所需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电、空调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员的居住面积如下:
(1)组长、工程师、技术员、行政人员为______~______平方米;
(2)其余人员为______~______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厨房所用的炊具和旨在自己用饭所需的餐具。
第六条
1、乙方人员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时。
2、根据工程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员加班时,加班工资按下列比例计算:平时加班为日工资50%,周假日加班为日工资的______%.
第七条
1、乙方人员享受周日假和_______国官方规定的节假日为7天。
2、乙方人员每年享受带薪休假______天。
如乙方不愿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数,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报酬,其工资按下列方法计算:月工资____假期工作天数______。
第八条
1、根据总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内终止本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乙方人员应享受个月或本合同所余期限的工资,但以最短的时间为准。
乙方人员将有权享受回___的机票。
2、在乙方愿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断电、断水、材料供应不足等,在停工期间甲方照付乙方人员的工资。
但根据工作需要,甲方有权使其在其他项目上工作。
第九条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在国内其家庭人员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对有事人员给予个月的紧急事假,并向其支付代替平时总假期的报酬。
超过个月的期限没有工资,对此乙方负责其旅费。
紧急事假,超过个月的时间,乙方应在个月结束后的个月内予以替换,并负责替换者的旅费。
第十条
1、乙方人员因工作生病或伤残,甲方在个月内负责支付在_国内的医疗费和全部工资。
如在个月内不能痊愈,乙方应负责替换,在此情况下的个月内甲方负责伤者回___的旅费和替换者来___的旅费。
同样,甲方将根据_国通行的规定对伤病者给予补偿的各种措施。
2、在___期间,乙方人员如发生死亡,甲方应办理一切丧葬或遗体火化以及遗体或骨灰运回___的一切善后费用。
还有行李及遗物运回的费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_国保护法的规定向死者家属支付抚恤金。
第十一条
1、乙方人员在___服务期间,应遵守_国现行法律和规章制度,要保守机密,不泄密,在其执行任务期间或合同结束以后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乙方人员应尊重___当地的风俗习惯。
2、甲方应为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时间以外和住地内的社会活动自由,尊重乙方人员的生活习惯以及对推动工作的良好建议。
第十二条
1、服务期为___年,从乙方人员到达___地算起,其间包括乙方人员在___国内或国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年。
期满根据甲方要求,经乙方同意可以延长。
3、当本合同延期后,乙方人员在工作___年后,月工资增长5%.
第十三条
1、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甲方有权撤换其不称职的任何人员,乙方并在甲方通知后的个月内予以替换,不给任何费用。
2、在合同期内,乙方人员擅自放弃工作,将不给予机票待遇。
但由于执行工作而生病,且有医疗证明者除外。
3、在本合同签字期间或签字后,凡乙方已在___的人员,不享受从___到___的机票。
但甲方按本合同规定在工作结束时,负责其从___至___的旅费。
4、甲方不允许乙方人员在工作以外的时间干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开业。
第十四条
1、自工作开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个月的预付款,并在4个月内偿还。
2、乙方人员抵达___后,___国现行出差补贴规定适用于乙方人员。
第十五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事故的一方应在5天内电报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经双方协商决定后,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亦可商定补救办法的补充协议,以付诸实施。
第十六条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或双方违约都必须承担责任,负责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双方应相互提供履约合同的银行担保书,或协商约定其他形式的担保。
第十八条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第十九条双方对合同的内容及其实施负有保密责任。
第二十条双方在发生重大情况变化时,可协商修改、补充乃至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但不影响当事人对于损失赔偿的请求权和合同关于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
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
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二十二条甲方协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请一名当地律师担任乙方的法律顾问,以协助和指导乙方履行合同和解决争议,其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的适用法律选择由双方协商同意的第三国实体法,并参照有关的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正本份,双方各执份;副本若干份。
本合同于__年__月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_国_市签字。
甲方代表:____乙方代表:____
职务:____职务:____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用户直供电政策论文 大用户基本电费计费方式三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九年七月
使用说明
一、《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输配电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试行)(以下简称《示范文本》)适用于按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可参与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的大用户、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三方之间签订的输配电服务合同。
二、《示范文本》主要供合同三方签订长期(一年及以上)输配电服务合同时使用。
三、《示范文本》所列数字、百分比、期间均为参考值。合同三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在公平、合理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参考值进行适当调整,对有关章节或条款进行补充、细化或完善,增加或减少定义、附件等_。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有关部门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四、《示范文本》仅处理与购售电及输配电有关的商务问题,所有关于电网、发电厂、大用户运行的安全和技术问题纳入并网调度协议和供用电合同。
五、如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政府有关部门、监管机构出台有关规定、规则,合同三方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规则予以调整和修改。
目录
第1章 定义和解释
第2章 三方陈述
第3章 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4章 过网电量和负荷
第5章 供电方式
第6章 输配电价和辅助服务
第7章 电能计量
第8章 电量结算、电费结算和支付
第9章 合同变更和转让
第10章合同违约和解除
第11章不可抗力
第12章争议的解决
第13章适用法律
第14章合同生效和期限
第15章其他
附件一:年度过网直接交易电量分月计划(甲方侧)
附件二:过网直接交易电量计量关口表位置
(合同编号:_________)
本输配电服务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下列三方签署:
(1)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经法人单位授权的_________企业,企业所在地为____________,在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经法人单位授权的电力生产企业,企业所在地为_____,在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已取得______电力监管委员会/局颁发的本合同所指电厂(机组)发电业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_____),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经法人单位授权的电网企业,企业所在地为_________,在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已取得___电力监管委员会/局颁发的本合同所指输配电业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_____),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鉴于:
(1)甲方在____________拥有并经营管理一家用电电压等级为____千伏(kv),总用电容量为_____兆瓦(mw)或变压器容量为_____兆伏安(mva)的用电企业。
(2)乙方在____________拥有并经营管理一座总发电容量为__兆瓦(mw)的电厂,装机为__台,分别为___兆瓦(mw)__台(__年投产)、__兆瓦(mw)__台(__年投产)、___兆瓦(mw)
___台(___年投产),并且已转入商业运营。
(3)丙方在______________拥有并经营管理___________地区的电网。
甲、乙两方拟通过丙方完成购售电直接交易,三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经国家有关部门审定的直接交易实施方案,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1章定义和解释
1.1 定义
1.1.1 直接交易电量:指甲、乙两方协商确定,经相应电力调度机构安全校核后,由甲乙两方直接交易购售电合同约定的直接交易的电量。
1.1.2 计量点:指经合同三方确认的本合同中计量过网直接交易电量的电能计量装置关口表安装位置。
1.1.3 输配电服务费(过网费):指丙方输送甲乙两方过网直接交易电量,甲方向丙方支付的相关费用。
1.1.4 紧急情况:指电力系统发生事故或发电、输配电、用电设备发生重大事故,电网频率或者电压超出规定范围,输变电设备负载超过规定值,主干线路功率超出规定的稳定限额以及其他威胁电网安全运行,有可能破坏电网稳定,导致电网瓦解以至大面积停电等运行情况,并且该情况在结束后得到电力监管机构确认。
1.1.5 工作日:指除星期六、星期日及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公历日。
1.1.6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火山爆发、龙卷风、海啸、暴风雨、泥石流、山体滑坡、水灾、火灾、来水达不到设计标准、超设计标准的地震、台风、雷电、雾闪等,以及核辐射、战争、瘟疫、骚乱等。
1.2 解释
1.2.1 本合同中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不应被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亦不应以任何方式影响对本合同的解释。
1.2.2 本合同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3 本合同对任何一方的合法承继者或受让人具有约束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遇有本款约定的情形时,相关义务人应当依法履行必要的通知义务及完备的法律手续。
1.2.4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本合同所指的日、月、年均为公历日、月、年。
1.2.5 合同中的“包括”一词指:包括但不限于。
第2章三方陈述
2.1 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在此向其它两方陈述如下:
2.1.1 本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1.2 本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包括办理必要的政府批准、取得许可和营业执照等)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2.1.3 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或行政机关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本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其他法律行为。
2.2 本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本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并且本合同生效后即对三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3如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政府有关部门、监管机构出台有关规定、规则,合同三方同意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规则予以调整和修改。
第3章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包括:
3.1.1 根据已与丙方签订的《供用电合同》,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享受丙方提供的有关用电服务。
3.1.2 根据本合同享受丙方的输配电服务,与丙方协商制定用电计划和设备维修计划。
3.1.3 获得乙方、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相关的信息、资料及查阅关口计量数据。
3.2 甲方的义务包括:
3.2.1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和技术规范,运行、维护有关用电设施,合理控制用电系统电能质量。
3.2.2 事先向丙方和有关电力调度机构提供直接交易容量、电量、负荷曲线及其他生产运行信息。
3.2.3 发生紧急情况时,按照三方约定调整运行方式。
3.2.4 向丙方支付输配电服务费、国家规定由丙方代收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3.2.5向乙方和丙方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其他信息。
3.2.6 向本合同其他方提供电能结算服务。
3.3 乙方的权利包括:
3.3.1 根据已与丙方签署的《并网调度协议》,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享受丙方提供的并网调度服务。
3.3.2 根据本合同享受丙方提供的输配电服务。
3.3.3 与丙方协商制订生产计划和设备维修计划。
3.3.4 获得甲方、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相关的信息、资料及查阅关口计量数据。
3.4 乙方的义务包括:
3.4.1 向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电力行业标准的电能。
3.4.2 遵守已与丙方签署的《并网调度协议》,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和技术规范,运行、维护有关发电设施。
3.4.3 事先向丙方和有关电力调度机构提供直接交易容量、电量、负荷曲线及其他生产运行信息。
3.4.4 发生紧急情况时,按照三方约定调整运行方式。
3.4.5 向甲方和丙方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其他信息。
3.4.6 向本合同其他方提供电能结算服务。
3.5 丙方的权利包括:
3.5.1 与甲方、乙方协商制订生产计划和设备维修计划。
3.5.2 向甲方收取输配电服务费、国家规定由丙方代收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3.5.3 获得甲方、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相关的信息、资料及查阅关口计量数据。
3.5.4 由于电网存在输电阻塞导致不同的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不能同时完成时,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安排输电通道。
3.6 丙方的义务包括:
3.6.1 遵守已与甲方签订的《供用电合同》和已与乙方签订的《并网调度协议》。
3.6.2 按本合同合理安排电力调度,按规定的服务质量标准向甲方和乙方提供输配电服务。
3.6.3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按照有关规程、规范,调度、运行有关电力设备。
3.6.4 在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前提下,满足甲方合理的用电需求。
3.6.5 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甲方和乙方披露有关电力调度信息。
3.6.6 向甲方和乙方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其他信息。
3.6.7 向本合同其他方提供电能结算服务。
第4章过网电量和负荷
4.1 本合同各方同意,根据《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购售电合同》中的有关约定,丙方输送过网直接交易电量为____兆瓦时(mwh,计量侧为甲方侧)。年度过网直接交易电量分月计划见附件一。
若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合同签订后的每年8月,三方可根据当年电力供需实际情况,在协商的基础上适当调整当年年合同电量及剩余月份的合同电量,形成书面协议。每年10月底以前,应协商确定下一年度的年购售电量,并与11月底前签订下一年度的输配电服务合同。
4.2 甲方最大负荷为____兆瓦(mw),最小负荷为____兆瓦(mw),年度平均负荷(即乙方直接交易容量)为____兆瓦(mw)。
4.3 相应电力调度机构根据合同三方协商结果,制定日直接交易上网电量发电计划曲线和日直接交易用电计划曲线,并分别下达给乙方和甲方执行。
4.4 在任何时段,乙方实际运行曲线与丙方下达的发电计划曲线(包括临时调整曲线)所定功率允许偏差范围按照《______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4.5 如甲乙两方预计次月直接交易电量将发生变化,则最迟于次月1日之前3日与相应电力调度机构协商,在不影响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情况下,进行月度交易计划滚动调整。甲方实际月度用电量与月度计划电量偏差在+3%以内,视同按照约定完成直接交易计划电量。
4.6 违约电量
因甲方、乙方或丙方原因,造成年度实际直接交易电量低于约定的合同电量97%时,低于合同电量97%的部分视为违约电量。
第5章供电方式
5.1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同意:
5.1.1 [___]_通过丙方_____千伏(kv)___________线路供电。
5.1.2 [___]通过甲方或乙方/和乙方的自有__千伏(kv)__线路供电。
第6章输配电价和辅助服务
6.1 国家有关部门批复的输配电价为______,输配电损耗率为______。批文标题及文号:_________________。(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进行调整,则按新规定执行。)
如通过甲方或乙方/和乙方的自有线路供电,则按另行签订的协议执行。
6.2 按照国家规定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标准为______。
6.3 合同三方同意,在有关辅助服务单独核算政策规定出台之前,由丙方根据系统可靠性和电能质量标准的要求,组织提供辅助服务,甲方、乙方根据《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购售电合同》约定提供辅助服务。
第7章电能计量
7.1 过网直接交易电量以甲方与丙方签订的《供用电合同》和乙方与丙方签订的《购售电合同》中所注明的计量点关口表计量的电量为依据(详见附件二)。
7.2 计量过网直接交易电量的电能计量装置、电能计量装置校验要求和计量装置异常处理办法按甲方与丙方签订的《供用电合同》和乙方与丙方签订的《购售电合同》的约定执行。
第8章电量结算、电费结算和支付
8.1 过网直接交易电量结算原则为“月度结算,年度清算”。
8.2 月度实际过网直接交易电量结算
甲、乙两方月度实际过网直接交易电量按照《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购售电合同》中确定的原则进行结算。
甲方超出月度直接交易计划电量3%以上部分按目录电价的110%与丙方结算。
8.3 年度实际过网直接交易电量清算
根据《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购售电合同》中的电量清算结果,确定年度实际过网直接交易电量。
8.3.1 甲方与丙方年度实际过网直接交易电量的清算
当年度实际过网直接交易电量小于累计月度实际过网直接交易电量时,甲方需要与丙方进行年度实际过网直接交易电量清算。
年度清算电量=累计月度实际过网直接交易电量-年度实际过网直接交易电量
清算电价=目录电价×110%-(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标准)-直接交易电价
8.3.2 乙方与丙方年度实际过网直接交易电量的清算
当年度实际过网直接交易电量小于乙方实际已结过网直接交易电量时,乙方需要与丙方进行年度实际过网直接交易电量清算。
年度清算电量=乙方实际已结过网直接交易电量-年度实际过网直接交易电量
清算电价=上网电价×90%-直接交易电价
8.4 输配电服务费的结算与支付
8.4.1 输配电服务费的计算
输配电费=过网直接交易电量×输配电价
(输配电损耗费=过网直接交易电量×直接交易电价×输配电损耗率)
8.4.2 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过网直接交易电量×国家规定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标准
8.4.3 丙方应在电量计量月的次月头___个工作日内按8.2条明确的原则,计算并填制《过网直接交易电量结算单》和《输配电服务费计算单》并传真给甲方,《过网直接交易电量结算单》传真给乙方,原件以特快专递寄出或直接送达方式分别送达甲方和乙方_。
8.4.4 甲方在收到丙方传真的《过网直接交易电量结算单》和《输配电服务费计算单》、乙方在收到丙方传真的《过网直接交易电量结算单》后应尽快进行确认。如有异议,在收到传真后_个工作日内通知丙方。经合同三方协商修正后,丙方将修正后的《过网直接交易电量结算单》和《输配电服务费计算单》传真给甲方,《过网直接交易电量结算单》传真给乙方,如甲、乙方在收到传真后_个工作日内不通知丙方有异议,则视同已经确认没有异议_,原件以特快专递寄出或直接送达方式分别送达甲方和乙方。
8.4.5 输配电服务费的支付
丙方根据确认的《输配电服务费计算单》开具增值税发票,并送交甲方。甲方收到已经确认的《过网直接交易电量结算单》、《输配电服务费计算单》和增值税发票原件后,在__个工作日内,向丙方付清当期全部输配电服务费。
8.5 电费结算
8.5.1 直接交易电费=过网实际直接交易电量×直接交易电价
8.5.2 电费结算方式可选择由甲乙双方直接结算,相关约定在甲乙双方签署的《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购售电合同》中明确。
8.5.3 电费结算方式也可选择委托丙方结算,且丙方同意该项委托,按《国家电监会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电费结算暂行办法》、《供用电协议》、《购售电合同》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8.5.4 异议的电量和电费不应影响无异议部分的结算和支付。
8.6 付款方式
合同任一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支付给本合同其他方的款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和人民银行颁布《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支付。开户银行及账号为:
甲方: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款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银行帐户应与本合同提供的或书面变更后的相同。
第9章合同变更和转让
9.1 合同变更和修改
9.1.1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三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方为有效。
9.1.2 合同期内,甲方用电需求计划超出约定的合同电量,如乙方能满足甲方需求,可经相应电力调度机构安全校核后,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乙方不能满足甲方需求,可由丙方负责组织提供。
合同期内,甲方用电需求计划低于约定的合同电量,如果乙方同意削减合同电量,可在进行安全校核后,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9.1.3 因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政府有关部门、监管机构出台有关规定、规则,导致三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时,三方应相应变更本合同。
9.2 合同转让
未经电力监管机构同意,甲、乙、丙三方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本合同或部分转让合同电量。
第10章合同违约和解除
10.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视为违约,合同其他任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
10.2 违约的处理原则
10.2.1 违约方应承担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等责任。在继续履约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仍对非违约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10.2.2 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任何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另外两方可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0.2.3 一方违约后,另外两方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如果因没有采取适当的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则其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10.3 违约赔偿
10.3.1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丙方年度实际输送过网直接交易电量低于合同电量97%时,违约电量按___元/千瓦时进行赔偿。
10.3.2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丙方年度实际输送过网直接交易电量低于合同电量97%时,违约电量按___元/千瓦时进行赔偿。
10.3.3 由于丙方原因,造成甲方年度实际过网直接交易电量低于合同电量97%时,违约电量按___元/千瓦时进行赔偿;造成乙方年度实际过网直接交易电量低于合同电量97%时,违约电量按___元/千瓦时进行赔偿。
10.4 除本合同其他各章约定以外,三方约定:
甲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还包括:__________。
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还包括:__________。
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还包括:__________。
10.5 除另有约定外,一旦发生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的情况,非违约方可向违约方发出有关违约的书面通知,如果在通知发出后__日内,违约方仍未纠正其违约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0.6 合同解除
如任何一方发生下列事件,则另外两方有权在发出解除通知后解除本合同:
(1)_除另有约定外,合同任一方未及时支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到期应付款项,且未能在收到相关方书面通知后__日内得到纠正;
(2)_甲方持续__日未能按照本合同正常用电;乙方持续__日未能按照本合同正常发电;丙方持续__日不能按照本合同安全供电;
(3)一方被申请破产、清算或被吊销营业执照;
(4)一方与另一实体联合、合并或将其所有或大部分资产转移给另一实体,而该存续的企业不能合理地承担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
10.7甲、乙、丙三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如果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则甲方应赔偿乙方和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果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和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果因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则丙方应赔偿甲方和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11章不可抗力
11.1 若不可抗力的发生完全或部分地妨碍合同任一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该方可暂停履行其义务,但前提是:
(1)暂停履行的范围和时间不超过消除不可抗力影响的合理需要;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义务,包括所有到期付款的义务;
(3)一旦不可抗力结束,该方应尽快恢复履行本合同。
11.2 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合同,则该方应尽快书面通知另外两方。该通知书应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和预计持续的时间、事件性质、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及该方为减少不可抗力影响所采取的措施。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如遇通讯中断,则自通讯恢复之日)起____日内向其余两方提供一份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11.3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给合同其他方带来的损失。三方应及时协商制定并实施补救计划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
如果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未能尽其努力采取合理措施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则该方应承担由此扩大的损失。
11.4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三方首先应尽量调整当年发电和生产计划,尽可能使当年的结算电量接近当年的年合同电量。
11.5 不可抗力造成的合同解除
如果任何不可抗力阻碍一方履行其义务持续超过___日,三方应协商决定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条件或解除本合同。如果自不可抗力发生后___日内,三方不能就继续履行合同的条件或解除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另外两方解除本合同,并报各自所在地电力监管机构备案。
第12章争议的解决
12.1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也可提请电力监管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_:
(1)三方同意提请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请求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三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请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第13章适用法律
13.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14章合同生效和期限
14.1 _本合同的生效条件是:
(1)国家有关部门已审定本合同相关的直接交易实施方案;
(2)本合同经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已向各自所在地电力监管机构备案,完成相关备案流程。
14.2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年__月__日起__年__月___日止。
第15章其他
15.1 保密
甲、乙、丙三方均应保证其从另外两方取得的所有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资料和文件(包括财务、技术等内容)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外两方不得向任何第四方透露该资料和文件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可做出披露的情况除外。
15.2 合同附件
附件一:年度过网直接交易电量分月计划(甲方侧)
附件二:过网直接交易电量计量关口表位置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3 合同全部
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三方就本合同标的达成的全部内容,取代所有三方在此之前就本合同标的所签订的协议和合同。
15.4 通知和送达
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文件和合规的账单等均须以书面方式进行。通过挂号信、快递或当面送交的,经收件方签字确认即被认为送达;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被接收,即视为送达。所有通知、文件和合规的账单等均在送达或接收后方能生效。一切通知、账单、资料或文件等应按照约定的联络信息发给对方,直至一方书面通知另一方变更联络信息为止。
15.5 不放弃权利
任何一方未通过书面形式声明放弃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则不应被视为其弃权。任何一方未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应被视为对任何上述权利的放弃或对今后任何上述权利的放弃。
15.6 乙方与丙方已经签订的《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和甲方与丙方已签订的《供用电合同》继续有效,互为补充;当《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供用电合同》约定的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时,应按协商一致的原则,经合同签订方协商确定后执行,协商不成的按程序报政府、监管机构协调。
15.7 本合同中有关解除、仲裁和保密的条款在本合同解除后仍然有效。
15.8 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9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份,乙方执___份,丙方执____份,送有关部门备案清单如下:
送电力监管机构,2 份;
送______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
年度过网直接交易电量分月计划(甲方侧)
(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至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兆瓦时(mwh);元/千瓦时
附件二:
过网直接交易电量计量关口表位置(甲方侧)
过网直接交易电量计量关口表位置(乙方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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