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情况调研工作开展总结报告
为深入了解掌握我市“七五”普法情况,以便制定“八五”普法决议打下良好的基础,市人大常委会于x月xx日至xx日对六县(市、区)及xx个市直相关单位采取分组方式进行调研,由常委会副主任带队,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和司法局有关人员组成调研组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深入部分乡镇实地查看等方式调研法治宣传教育情况。现将调研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自20xx年“七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及法检两院,认真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和《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以下简称“七五”普法决议),围绕加强组织领导、整合普法资源、突出宣传重点和推进依法治理等方面,大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公民的宪法和法律意识逐步增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有序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依法行政能力逐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法治晋城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普法机制
我市进一步健全完善了X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体制,市委市政府坚持将法治宣传教育作为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市人大适时作出“七五”普法决议,市政府及时下发了“七五”普法规划,结合机构改革,市县两级成立了依法治市(县、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由宣传部部长担任组长,全面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市直各相关单位也成立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领导班子责任目标,制定实施方案抓好落实。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被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成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综治考核和文明创建考核内容,推动普法工作由“软任务”变成“硬指标”。法治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得到进一步落实,按照市级每人x.x元,县、乡两级每人x元的标准将普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七五”普法期间,市县两级用于法治宣传教育经费达xxxx万元。
(二)整合普法资源,构建普法大格局
我市宣传部门进一步完善宣传联动机制,根据普法实际充分利用好“报台网端微”等媒体平台以及新时代理论宣讲快车、文化大院、户外屏、标语等载体,有计划、有步骤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与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等部门联合开办了多种类型的专题节目,这些专题节目注重用事实说话,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为推进法治晋城建设形成了强大的宣传矩阵。
市普法办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作为“七五”普法期间的重头戏,延伸普法责任主体,有效构建起各部门广泛参与、齐抓共管的普法大格局。一是明确各部门普法责任,制定了《市级部门普法责任清单》,成为“全省最全”责任清单。二是搭建“合唱”平台,20xx年开办全省首家“谁执法谁普法”电视栏目《一起普法》,xx余名市直单位一把手亲自登台开展以案释法活动;2024年,在此基础上创新推出《一起普法(局长讲法)》栏目,将局长、副局长全部纳入讲法范围,最大限度形成传播合力,产生集群共振效应。三是严格履责考核,将“谁执法谁普法”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内容,每年年底组建评议团对全市普法责任单位履责情况开展评议。
(三)突出宣传重点,凸显宣传实效
“七五”普法期间,我市普法紧扣重点内容,突出重点对象,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实现普法宣传全覆盖。
一是紧扣重点内容。围绕宪法宣传,举办了全省首家“宪法历史资料展”,组织全市x.x万余名国家工作人员中开展了宪法知识考试,多层次、多方位开展了宪法电视知识竞赛、法治人物评选、法治书法展、领导干部宪法讲座等大型活动和“宪法在身边”抖音大赛、宪法知识“每日一题”等新媒体活动,增强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围绕民法典宣传,宣讲团、小分队利用新时代理论宣讲快车、X员群众代表大会、赶庙会等机会进机关、进校园、进基层,通过法治讲座、以案释法、走村入户、“摆摊设点”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二是突出重点对象。针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实施意见》,五年来共举办各类法治报告会xxx余场,公务员法治培训班xxx余期,培训人数达到近x万人次。针对青少年,全面实行“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推动全市中小学校全部配备法治副校长,与团委、检察院、妇联等十余家部门深入各中小学校举办了“同心同梦”大型公益项目xx期,服务青少年x万余人。针对基层群众,大力实施基层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大力实施“今天我当班”免费法律咨询便民工程,专业解决农民群众法律难题,在服务中为群众普及法律知识。
三是抓住重要时间节点。我市各县(市、区)因时制宜,充分利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xx学雷锋日、“三八妇女节”、安全警示月等重大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尊法的社会氛围。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市直执法部门充分利用xx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日、知识产权周等宣传节点开展《计量法》《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传播法治精神,增强法治信仰。
(四)强化普治共举,推进依法治理
我市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市总体目标,坚持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引领,扎实推进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有力推动法治晋城建设。一是坚持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为引领。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全面清理行政执法主体,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补齐法治政府建设短板。二是坚持以行业依法治理为重点。推进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创建,使基层民主更加健全,基层法治更加完备,基层干部群众依法决策、依法治理、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三是坚持以深化基层村(社区)依法治理为基础。目前,全市共有14个行政村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41个单位获“省级依法治理示范单位”称号。在全省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测评中,我市连续九年排名全省第一,实现了“九连冠”。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执法司法单位责任意识不强。
有些单位和个人对普法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没有充分认识到普法工作在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普法责任意识不强,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重执法轻普法、重部署轻验收的现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效果很难量化,导致工作安排了、过程走了,但结果不得而知。
(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不平衡。
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各县(市、区)、各单位能够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宣传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但忽视了政府部门之间的联动配合,社会参与也明显不足。此外,普法责任主体的普法工作过于集中,宣传多集中在城镇地区的个别区域,广大农村、工矿地区普法宣传较少,普法资源配置不均衡,城镇区域供给过多且存在同质化问题,农村基层需求强烈但明显偏少偏弱。
(三)普法宣传的实际效果有待提高。
一是普法责任主体只注重法律法规文本的宣传,忽视了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的普及,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不足。二是对我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宣传不够、适用不足,立法的规范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三是广大群众存在着维权意识强、法治意识弱的问题,事前法律咨询、证据保存等现象少,事后寻找相关法律机构解决问题现象多。
(四)重点对象的法治教育有待加强。
一是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虽然通过X组中心组等会议定期开展学法用法学习培训,但是学法形式单一,与法治实践结合不紧密,学法内容只注重法律文本的学习,缺乏对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的培养,法律素养仍需进一步提升。二是学校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实不到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人员以兼职为主,不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法治教育课程常被其他课程挤占,主要是因为法治教育课程不是应试课程,不影响学生升学考试,不影响老师的教学成绩,仅为业余辅导课。
(五)普法工作保障落实还不到位。
法治宣传教育经费还没有形成随社会经济发展定期调整的机制,经费多年来未进行调整,已不能满足新形势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要求。普法队伍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普法专业人才仍然缺乏尤其是互联网法律法规方面的专业人才极度缺乏,兼职人才实际利用效果较差,普法队伍的集聚效应不明显。
三、对今后工作的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
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级X委和政府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宣传、文化、教育部门和人民团体要在普法教育中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X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加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体制。
(二)强化责任意识,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
一是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狠抓落实,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充分认识普法工作在化解社会矛盾、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二是推动在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中实时普法,深入开展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活动。三是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进一步量化普法效果指标,让普法效果可检验、可操作、可考核,加强对落实普法责任制的评估评议,推动在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中实时普法,推动形成新发展阶段全民普法的新格局。
(三)注重强基导向,推动普法资源均衡化。
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联动,统筹安排好不同地区的各项普法教育活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加强普法资源建设,普法责任单位进一步落实“法律六进”机制,每年应有一定比例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向广大农村、工矿地区等基层倾斜,加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和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工作,确保普法资源均衡化发展。
(四)坚持效果导向,运用新技术精准普法。
一是针对法治宣传教育新形势,要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加强线上线下多种形式法治宣传,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不断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二是普法责任主体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过程中,应将我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纳入普法重点内容,在执法、司法活动中要纳入适用范围。三是完善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积极引导各类媒体广泛开展日常性、主题性、典型性法治宣传,提高法治宣传的频率和质量。推动形成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提升普法的覆盖面和便捷性,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五)抓住重点对象,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严格落实X委(X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年度述法、旁听庭审等制度,并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推动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落实中小学法治课课时要求,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配齐配好法治课教师,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学校法治副校长、法律顾问进校园工作,继续开展“学宪法讲宪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等宣传教育活动,增强青少年的规则意识、法治观念。
(六)适应形势要求,确保普法工作保障到位。
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建设一支专兼职并存的普法队伍。加快整合律师、公证、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培养行业急需的特殊专业普法人才,形成专业化的普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