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开展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参考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建立区域与公路路线相结合的县、乡、村三级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体系,根据《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关于推进交通强省建设意见》《x省关于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指导意见》以及《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为主要任务,推动落实县、乡、村农村公路主体职责、健全管理体制机制为总体目标,全面推行县、乡、村三级“路长制”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现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交通运输支撑和保障。
二、工作目标
xxxx年底,基本建立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体系,初步形成权责清晰的农村公路管理机制;到xxxx年底,全面建立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模式,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全面形成,农村公路管理水平和治理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三、组织体系
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构建县、乡、村三级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体系。
(一)县级层面
设立县级总路长,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由县委分管领导、县政府各副县长分别担任xx条县道路长(详见附件)。建立“路长制”部门协作机制,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民政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及各杆(管)线单位为“路长制”县级协作单位。各协作单位要在县级总路长的领导下,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依法履行农村公路管理保护的相关职责。设立农村公路县级路长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各协作单位主要(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县农村公路管理所相关工作人员为专职管理员。各协作单位提报x名科级干部(路长办公室成员)、x名股级干部(联络员)至县级路长办公室备案。
(二)乡级层面
各乡镇(场)设立乡镇(场)级总路长,由各乡镇人民政府、三场主要领导担任;各乡镇政府、三场班子成员分别担任所辖乡道路长。各乡镇(场)设立农村公路乡级路长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各乡镇(场)农业农村办公室,由各乡镇(场)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并按规定设置专职农村公路管理员,全面落实好乡、村道管理工作。
(三)村级层面
各行政村设立村级路长,由村委会主任担任,乡村道路养护员为专职管理员。
四、工作职责
实行总路长统一领导,农村公路路长办公室统筹指导,各级路长根据所管道路分工负责的路长制责任体系。
(一)路长职责
总路长对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工作负总责,确定农村公路管理目标,明确各级路长职责,组织制定农村公路政策,建立以县财政投入为主、社会资本为辅的农村公路资金保障机制,督促落实重要工作,协调解决重大事项,监督各级路长和相关部门履职情况。
各县、乡、村道路长分别对所管辖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工作直接负责,定期组织开展公路督查,协调解决公路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确保公路运行安全畅通。
(二)路长办公室职责
县路长办公室在县级总路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制定全县路长制工作规则、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督促指导各乡镇(场)路长办公室开展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县级总路长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对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进行考核,受理有关举报和投诉问题。
各乡镇(场)路长办公室在县路长办公室的指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具体实施县路长办公室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统筹协调所辖乡村道重大事项,对乡村道路长制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并做好相关数据的统计上报。
(三)县级协作单位职责
1.县委组织部:负责将农村公路路长制考核结果作为县委对各乡镇(场)班子及其成员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2.县委宣传部:负责路长制工作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
3.县发改委:负责协调安排农村公路新建、改扩建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审批。
4.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县级路长制专项经费,协调全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所需资金,监督资金使用。
5.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县农村公路路长制的具体实施,做好县道的日常管理养护,督促指导乡镇管护所辖乡村公路,组织开展公路日常巡查,依法查处损坏路产、侵犯路权的行为。
6.县公安交警大队:负责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重点整治交通违法行为,联合县交通运输局开展公路超限治理工作,参与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和验收,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提出治理意见和建议。
7.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协调做好农村公路建设涉及土地审批、调规等相关工作,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违法用地进行查处。
8.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农村公路沿线美丽乡村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负责农村公路沿线两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衔接与指导。
9.县林业局:负责协调办理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占用林地许可手续和依法查处非法使用林地的行为,指导各级路长办公室做好公路绿化提升和防病害等工作。
xx.县水利局:负责协调办理农村公路(桥梁)建设防洪评估和水土保持相关手续,清理危及公路、桥梁及其防护设施安全的河道非法采砂行为。
xx.县民政局:负责协调和指导各乡镇(场)对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散埋乱葬坟墓进行整治。
xx.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协调办理农村公路(桥梁)建设环境影响评估相关手续,联合县交通运输局开展柴油车专项治理工作。
xx.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协调农村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农村交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xx.杆(管)线单位(电信、移动、联通、电力、广电、国防光缆、自来水、燃气等):开展公路沿线杆(管)线的整治,严格按照公路管理有关规定和规划要求,移除公路用地和公路建筑控制区非法杆(管)线,实行公路沿线杆(管)线设置报备制度,严格控制新增杆(管)线。
五、主要任务
(一)加强农村公路建设
1.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合理有序衔接农村公路发展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布局,确保规划的前瞻性和可实施性。
2.多方筹措、整合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升级主干道,联通断头路,重点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和危桥改造工程,大力推进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建设,推动农村公路文旅融合。
3.积极开展“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工作,大力提升古县镇以上南部片区“四好农村路”示范带,全力打造古县镇以下北部片区“四好农村路”示范带,全面推进美丽生态文明示范路建设。
4.严格工程建设标准,落实安全保障措施,提升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和绿色环保水平。
(二)加强农村公路管理
1.推进农村公路管理体系规范化建设,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
2.开展公路超限超载监管巡查,强化源头管理与路面监控,建立部门联合监管机制。
3.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严厉打击占道经营、违章建筑、乱堆乱放、乱倒垃圾等行为,营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
4.开展农村公路使用林地的监管巡查,加大对非法使用林地的查处,确保依法依规使用林地。
(三)加强农村公路养护
1.落实农村公路日常养护人员经费,县财政按县道每年每公里xxxx元、乡道每年每公里xxxx元、村道每年每公里xxxx元的标准配套县级日常养护经费,县农村公路管理所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县财政一般公共预算。
2.建立专业化养护和群众养护相结合的养护模式,推行县道专业化养护,鼓励社会资本和专业化企业参与到农村公路养护中来,逐步提高机械化、专业化养护比例。
3.规范养护管理,健全组织体系,加强养护考核,兑现奖补资金,建立“一路一长、一路一档”工作台账。
4.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应急长效机制,加强公路桥梁及临水临崖路段监控,对大面积水毁进行及时抢修保通。
(四)加强农村公路运营。
1.依托现有乡镇客运点,新建一批集客货运输、仓储分拨、快递物流、交通管理功能为一体的农村公路综合服务站。
2.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积极引导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将农村客运运营亏损性补贴纳入县财政预算,确保符合条件的建制村全部通客车。
3.推进现代物流园区建设,培育壮大现代物流企业,加快形成内外联通、安全高效的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渠道。
六、管理流程
路长制采取巡查、处置、督查、通报等管理流程。
(一)明确年度任务
县、乡级总路长要指导县、乡路长办公室统筹制定区域内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工作年度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完成时限,实行清单化管理。县、乡路长办公室将“路长制”责任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制作路长制公示牌,并安装放置在县、乡道旁。
(二)统一工作标准
县路长办公室要制定统一的公路工程验收办法、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和考核细则,“路长制”公示牌制作安装标准要包含路线名称、路线编码、管养桩号范围、路长姓名、管养人员、工作职责、监督电话等内容,并及时更新。
(三)开展定期巡查
县、乡路长或路长办公室要安排工作人员对“路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处理或交办落实,汛期、恶劣天气和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期间增加巡查次数,确保公路畅通。
(四)问题交办处置
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各级路长交办的事项,各乡镇、村组及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根据各自职能职责及时进行有效处置,并记录备案。需要协调解决的,由县、乡路长办公室统一收集,呈报各级路长进行统一调度。
(五)强化监督考核
县、乡镇(场)路长办公室要定期对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阶段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县路长办公室要牵头组织开展县道养护考核(每月不少于x次,乡道每季不少于x次,村道每半年不少于x次),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县级奖补资金,各乡镇(场)路长办公室也要参照制定辖区各乡、村道管养考核办法,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同时,县、乡路长办公室要针对问题办理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形成书面通报。对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重大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场)、各协作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合、分级负责、社会参与”的路长管理机制。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与协调,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路长制”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乡镇(场)要尽快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出台“路长制”工作方案、相关工作制度和考核方法,并报县级路长办公室备案。
(二)严格考核问责
“路长制”工作已纳入政府“四好农村路”建设督查和考核体系,对各乡镇及有关单位进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力将严肃问责。
(三)强化资金保障
根据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xxxx〕xx号),县、乡级财政要将农村公路建设配套资金和日常管养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足额保障到位。各乡镇(场)也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按规定落实乡道总路长、路长,设置专职农村公路工作人员,落实好乡村道的管理工作,保障乡村道的管养经费。县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农村公路建养资金使用监管,定期开展审计检查,确保各项资金落到实处。
(四)全面公开公示
推行农村公路“阳光工程”,积极主动做好“路长制”信息公开,采取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告县、乡、村道各级路长名单,在各路段显眼处设置“路长制”公示牌,标明人员信息、路长职责、管护路段、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全社会的广泛监督。
(五)广泛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农村公路路长制的重要意义和典型经验,动员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在全社会营造爱路护路的良好氛围,为“路长制”推行创造良好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