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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教师法情况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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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区实施教师法情况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请审议。

  x历来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自治区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认真实施教师法,实行教师资格制度、加强教师配备补充、强化教师培养培训、保障教师待遇、优化教师管理、表彰奖励优秀教师、提高教师社会地位、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24年底,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共96.75万名,其中专任教师75.85万名,比2024年增加23.26万名,增长44.22%。教师队伍规模不断扩大,学历结构不断优化,高层次人才数量大幅增加,社会尊师重教氛围日趋浓厚,广大教师职业荣誉感、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一、重点工作情况

  (一)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教师工作正确方向。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教师工作,自治区党委常委会每年研究教师队伍建设、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教师队伍建设涉及的资金、项目和工资绩效等问题。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自2024年起,连续4年将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教师队伍配备、培训、师德师风建设等纳入市县政府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范围,切实压实各市县人民政府优先保障教师队伍建设的责任。2024年6月,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从重党建、抓师德、兴师范、强素质、优结构、提待遇等关键环节深化改革,为全面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政策保障。自治区党政主要领导率先垂范,亲自推动教师工作,2024年7月,自治区党委书记亲自带队与教育部部长会商,推动签署了教育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其中部区共同推进民族地区教师队伍建设是合作重点之一。坚持把教师队伍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教师队伍党的建设,聚焦“五基三化”,强化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学校教书育人的坚强战斗堡垒,推动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加强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健全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开展教师思想政治常态化建设专题培训,着力打造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的教师队伍。深入实施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中小学校教师“双培养”工程,培育创建19个自治区级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132个中小学校名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公办高校均成立了党委教师工作部,完善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机制。

  (二)健全长效机制,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一是加强师德师风制度建设。严格落实新时代高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出台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若干措施等系列政策文件,完善相关制度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师德失范违规问题“零容忍”,依法依规处理。二是强化师德考核。在各级各类教师管理中,将师德师风作为教师招聘引进、职称评审、导师遴选、评优奖励等方面首要要求,强化师德师风涵养。三是严把师德师风建设入口关。实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作为全国首批试点单位,做到拟聘用教职员工全员查询,近两年来共查核新入职教职员工约14万人次。严格落实教育行业从业禁止制度,对出现严重师德违规人员实施教育全行业禁入,净化校园环境。四是压实师德师风建设责任。将师德师风纳入从严治党清单,持续将师德建设情况作为对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和巡视检查高校的重要内容,将师德师风建设责任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及高校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范围。全面落实师德集中学习、违规惩处、警示教育、通报曝光、舆情核查报告等制度,对工作执行不力的市、县(市、区)和学校,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三)强化典型引领,营造尊师重教浓厚氛围。一是加强优秀典型选树。构建和完善以模范教师、优秀教师、最美乡村教师为代表的自治区教师荣誉表彰体系,2024年以来,表彰自治区教学名师、特级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最美乡村教师共1230名,建设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6支、自治区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0支,全国教书育人楷模莫振高、范徽丽及全国模范教师徐华等一批优秀典型不断涌现,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二是加大优秀典型宣传。坚持常态化宣传与重要时间节点宣传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在单位网站、官方微信开设优秀教师专题专栏、张贴宣传海报、创作优秀教师先进事迹视频短片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全面反映近年来教师队伍建设取得的成就,引导广大教师牢记立德树人的初心和使命,以师德规范约束人、以先进典型激励人、以身边人物感动人,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教师、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近年来,自治区及各设区市通过“每月名师”等专栏宣传优秀教师共200余名。三是做好优秀教师慰问。每年教师节前夕,自治区领导均慰问一线优秀教师代表,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社会氛围。

  (四)推进教师培养培训,不断提升教师能力素质。一是加大师范院校支持力度。我区已形成了以师范院校为主、综合院校共同参与的开放灵活的教师培养格局,全区现有高等师范院校10所(其中本科师范院校6所、专科师范院校4所),其他参与师范教育的综合性本科院校10所、高职高专院校10所。在校师范生达13万余人,师范院校在校师范生占比逐年提高,为我区教育发展提供较充足的师资储备。2024年以来,自治区统筹53.77亿元的政府债券,支持师范院校进一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开展新校区建设和软硬件补充,5所师范院校建了新校区,5所院校改建扩建了一批建设项目,师范院校已配备了微格实验室等师范教育多功能实训室,有效改善了师范专业办学条件。从2024年起,自治区直属公办高校师范生的生均定额拨款系数从1.1提高到1.3,每年增加1亿元加强师范生培养。我区x科技师范学院等3所师范院校入围教育部全国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二是突出办好师范专业。自治区在全国率先实施高校师范专业办学能力提升计划,10多年来,累计投入6亿多元加强师范专业建设。以建立师范类专业认证制度为突破口,促进师范专业在培养目标设置、培养方案制订、教材资源建设、课程教学实施等全面提档升级,推动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提升,已完成30个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三是分类分层开展教师培训。基础教育方面,“十四五”以来,自治区统筹“国培计划”、“区培计划”经费3.1亿元,各地按照教师工资总额的2%安排教师培训预算,构建起国家培训示范引领、省级统筹实施、市县联动保障、校本特色研修的四级培训体系架构,每年培训教师超8万人次,有效落实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制度。职业教育方面,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加强教师教学实践能力培养培训;支持高水平学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建“双师型”培训者队伍,建立学校、行业企业联合培养“双师型”教师机制。高等教育方面,鼓励支持高校教师参加国内外访学研修;加强院系教研室等学习共同体建设,健全传帮带机制,完善新教师岗前培训制度,建立青年教师职业导师制度。鼓励高校与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共建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支持高校教师与行业企业人才队伍交流融合,提升教师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五)深化管理改革,持续优化教师管理服务。一是推进教师资格制度改革。落实法定教师资格制度,逐步实施国家统一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制度,提高新任教师准入门槛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水平,严把教师入口质量关。近3年累计补充合格专任教师11万余人,主要集中在本科以上学历,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比10年前高出33个百分点。二是深化教师编制改革。建立健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周转池”制度,统筹近6万名事业编制投放至各地中小学校。2024年,重新核定各地中小学教职工核编,统筹增核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约1.7万名。加快推进高等学校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修订工作,修订完善了中等职业学校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和自治区高层次人才专项编制保障机制,逐步解决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生师比偏高的问题。三是深化岗位制度和教师职称改革。优化岗位设置,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高级岗位比例从2%、11%、20%分别提高到13%、23%、27%,调整优化中小学教师中高级岗位结构,拓宽教师职业成长通道。继续在乡村学校推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制度,2024—2024年,全区乡村教师取得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人数3.3万名。研究修订教师职称评审标准,深化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将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至高校,激发教师创新创造活力。四是推动教师评价制度改革。突出教育教学业绩,探索建立科研代表作评价机制,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静心研究学术。组织全区高校实施“唯帽子”问题自查自纠,引导高校树立正确“人才观”。五是推动中小学教师减负改革。将中小学教师减负纳入整治形式主义专项工作,集中清理影响教师教育教学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为教师营造潜心教书、静心育人的良好环境。

  (六)加强人才建设,提升教育科技创新能力。一是聚焦高层次人才培育。以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项目为牵引,引进培育一批在相关领域作出系统性、创造性成就和重大贡献的杰出人才和战略科学家。组织实施x院士后备培养工程、八桂学者等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1人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全区教育系统现有国家级、自治区级高层次人才1200余人。加强名师名校长队伍建设,通过实施八桂教育家摇篮工程、基础教育名师青蓝工程等培训项目,建设特级教师工作坊,为我区基础教育培养大先生式教育名家大师。二是加大高层次人才团队培养。实施自治区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自治区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创建工作,完成40个优秀团队的遴选,逐步构建国家、自治区、学校三级人才团队建设模式。我区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中的首批5支已完成周期性建设,获教育部验收通过。三是搭建青年教师成长平台。注重从科技前沿攻关、基层一线和乡村振兴中选拔和使用青年人才,每年依托中组部“西部之光”访问学者、教育部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等项目,培养支持50余名青年拔尖人才到国内外高水平大学访学研修。根据我区高校中青年教师发展需要,2024年启动实施x高校千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育计划,已完成5批共1000名高校中青年学术骨干遴选和培养资助。四是大力建设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积极打造全国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现有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6支;大力推进校企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企业实践基地,严格认定标准,改革“双师型”教师认定方式,“双师型”教师队伍不断扩大。五是积极帮助人才实现价值赋能。立项下达涉及高校的自治区科技项目1091项,资助经费4.54亿元。实施x高校科技创新和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支持建设50个示范性现代产业学院,推动高校与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共建6个乡村振兴学院,持续加大教育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力度。

  (七)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一是积极推进教育帮扶工作。实施“百名校长帮百县、千名优师带千校、万名师生下万村”专项行动。2024年,通过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联合广东省选派区内外333名校长、教师到我区2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34所高中阶段学校工作,促进受帮扶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水平的提升。2024年从全区14个地市优质中小学校遴选出44个团队重点推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教育薄弱县县域教育教学改革。二是着力补充乡村教师。实施特岗计划、公费师范生计划、优师计划、走教支教等项目持续为乡村义务教育学校补充教师。2024年我区开始实施特岗计划,共补充10万余名有志青年到农村地区中小学校工作。自2024年起实施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招收培养定向师范生2.5万名,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培养教师。“十四五”以来,累计招募“银龄讲学计划”优秀退休教师5000余名;2024—2024年自治区共筹措资金2.99亿元,选派走教支教教师1万余名。2024年7月,出台优秀毕业生到x乡村学校任教激励办法,鼓励优秀毕业生到基层从教。三是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提标扩面稳步推进,从最初每年投入1.37亿元惠及5.7万名乡村教师,到目前每年投入超8亿元惠及28万名乡村教师。四是加大教师周转房建设力度。“十四五”期间,计划统筹专项资金9亿元,支持新建、改扩建教师周转宿舍1.15万套,有效改善约2.3万名教师住宿条件。2024—2024年,共投入资金4.67亿元,支持新建、改扩建教师周转宿舍,不断改善教师住宿条件。

  (八)提升教师待遇,不断增强教师职业吸引力。一是持续抓好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落实。多次专题研究教师待遇落实情况,并多次组织相关部门深入市县检查教师待遇落实情况,压实市县责任。2024年以来,全区所有市县均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要求。二是推动落实“同工同酬”。严格落实高校“非实名控制数”教师和中小学幼儿园“聘用教师控制数”教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有效确保教师权益。三是深化高校薪酬制度改革。指导高校完善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向扎根教学一线、业绩突出的教师倾斜,截至2024年底,全区共有24所高校实施高层次人才特殊工资制度。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我区在实施教师法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教师队伍结构性短缺问题有待解决。近年来我区各级各类学校在校生大幅增加,新增教师数量跟不上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需要。如部分地区未按核定的幼儿园聘用教师控制数及时补充教师;部分学校科学教师、心理咨询教师力量配备不足;中小学校音体美教师短缺的问题依然存在;随着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的推进,原有的高中教师配置已无法适应新的高考制度,出现新的教师结构失衡,物理、历史、地理等学科教师短缺;中职教师生师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比例低于国家平均水平。同时,高校受扩招、教师配备不及时等因素影响,生师比有待进一步优化,高水平学术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学术骨干数量不足。

  二是教师队伍能力水平有待提升。义务教育方面,虽然城市与乡村、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的硬件差距逐步减小,但教育教学质量的差距依然存在,亟待提升乡村教师的育人能力和水平。职业教育方面,教师来源单一,校企双向流动不畅,与打造产业、教育和智库三位一体的产教融合集群示范区、形成面向东盟的职业教育开放合作创新高地的要求还有差距。高等教育方面,“双一流”建设和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四新”建设等对教师的教学、科研、思想政治教育提出一系列新挑战。

  三是教师待遇保障有待加强。近年来受新冠疫情影响,部分地区县级财政收入增幅下降,实际可支配财力减弱,导致个别地方出现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发放不及时、公办幼儿园教师“同工不同酬”等问题。高校薪酬制度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部分院校在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目标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

  四是对青年教师的关爱激励有待加强。青年教师是教育改革发展的生力军,他们处于事业的起步阶段,工作压力较大、薪资报酬较低、职称晋升较难、家庭负担较重,需要关心、激励,帮助其成长成才。但从教师培养的环节来看,部分地方和学校对青年教师的培养与成长关心还不足,“传帮带”机制不够健全、培训不够精准、考核激励不到位等问题凸显,促进青年教师尽快成长成才的路径有待优化。

  五是教师管理体制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化。目前全区试点和自主开展“县管校聘”的县(市、区),大部分改革力度不够大,市县两级有关职能部门还未能建立联动推进改革的机制,城乡之间、学段之间、学校之间教师难以根据学生数、教学需要进行及时调整优化,难以实现教师资源配置效率最大化。教师岗位聘用管理不到位,长期以来重“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轻“聘期考核管理”的情况较为普遍,教师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岗位聘任制度还未健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强国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十四五”教育改革发展的近期目标与2035年总体实现教育现代化、迈入教育强国行列的远景目标,认真研究解决我区教师法实施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专题调研反馈问题,通过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培养质量、深化综合改革,统筹推进教师队伍建设扩量提质并举,大力培养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一)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坚持党建引领,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强化教师党支部书记培养力度,深入实施“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工程。突出制度立德,实施师德师风涵养工程,把职业理想、师德教育、法纪教育融入教师培养、培训和管理全过程。全面落实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压实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学校书记校长的师德师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师德违规行为“零容忍”,完善师德违规处理制度规定、落实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突出典型树德,开展模范教师选树宣传等活动,大力宣传新时代教师新形象。培育和弘扬教育家精神,激励广大教师以人民教育家为榜样,争做“四有”好老师。

  (二)加大教师补充配备力度。加大统筹配置和调度力度,提高编制使用效益,合理统筹编制资源,及时做好教师补充工作。加强城乡人口和生源变化趋势分析,优化教育布局,优化中小学教师资源配置,加大中小学数学、物理、地理等紧缺学科师资补充。坚持师范院校教师教育第一责任,加强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建设,推进师范生培养供给侧改革,加大紧缺学科教师的培养,逐步提高教师学历层次。畅通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补充渠道,完善“固定岗+流动岗”教师资源配置机制,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职业院校教师双向流动。推动高校教师扩量提质,指导高校充分使用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和高层次人才专项编制,加大对博士、博士后等高水平人才引进,加强科研机构建设,完善科技领军企业有关专家纳入教师队伍机制,补足配齐建强专业教师队伍。依托国家和自治区人才计划,引进和培养一批教育领域领军人才。

  (三)加强教师能力培养。深化精准培训改革,加大“国培计划”、“区培计划”实施力度,实施育新秀、育优师、育骨干、育名师、育大家等基础教育“五育工程”,通过x八桂教育家、名师名校长等系列培训培养项目,全面提高校长办学治校能力和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支持高水平学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建“双师型”培训者队伍,建立高校、行业企业联合培养“双师型”教师机制,加快建设“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推进职业院校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定期举办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教师技能大赛,促进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师素质能力。完善高校教师发展培训制度,鼓励高校与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共建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提升教师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深入推进国家智慧教育平台体系应用,探索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行动,推进教师学习方式变革,提升教师数字素养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四)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健全乡村教师发展体系,持续实施优师计划、硕师计划、特岗计划等,加大乡村骨干教师培养培训力度。加强教师工资待遇保障,落实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加强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持续做好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教育部县域普通高中托管式帮扶等教育帮扶工作,提升教育薄弱地区教育教学质量。全面加快推进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完善教师交流轮岗保障与激励机制,推动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办学条件薄弱学校流动,促进师资优质均衡配置。逐步完善乡村教师职称评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机制,保持乡村教师队伍稳定。落实高校优秀毕业生到x乡村任教激励政策,进一步增强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

  (五)狠抓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建立健全定期督查检查和问题通报机制制度,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保障公办幼儿园、高中等教师工资待遇,指导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对于划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学校,合理核定其教师绩效工资,确保同一地区内教师群体收入水平大体保持平衡。研究提高教龄津贴标准。深化推进高校和职业院校实施人才薪酬制度改革,指导自治区本级高校和职业院校落实高层次人才薪酬激励政策。支持高校建立健全有利于提高竞争力的内部分配机制,推进高校教师薪酬制度改革。提升教师职业荣誉感,定期开展模范教师、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和最美乡村教师评选表彰活动。扎实推进教师减负工作,严格清理规范与中小学教育教学无关事项,让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

  (六)推进教师职务科技成果创新。认真贯彻落实《x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股权和分红奖励办法》、《x壮族自治区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大力推进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改革,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提升我区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在总结成果转化奖励政策落实和权属改革试点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参考借鉴外省先进经验做法,研究出台《x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前非资产化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选取部分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围绕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等七个方面开展试点工作。

  (七)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推进教师考核评价改革,注重考核教师的师德素养、教育教学实绩及一线教学经历。积极适应新时期人才工作需求,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建立体现职业道德、专业能力、技术水平、创新成效等多维度的教师领域职称评价标准。通过巡查、抽查、书面备案等形式,加大对高校职称评审的监督指导力度,推行高校代表性成果评价制度,建立有利于原始创新的评价制度,促进高校创新水平提高。继续实施基层人才职称激励政策,加大对高校职称自主评审的指导监督力度,修订完善职称评审条件。加快推进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制度改革,修订印发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条件,优化乡村教师职称倾斜政策。加大对各地市量化评审的指导力度,构建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的评价体系。

  (八)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坚持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落实各级政府教育投入责任,确保各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各级教育按在校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逐步缩小我区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按照政府、社会和受教育者合理分担的原则,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完善“生均定额+专项拨款+绩效奖补”的高等教育财政拨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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