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省“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正深入推进,广大党员干部也正锻造作风,提升能力,积极进取,担当作为。但极个别党员干部却不担当、不作为,不思进取,庸碌无为。这种“躺平式干部”虽是少数,却极大损害了党员干部在群众心中的良好形象,严重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与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格格不入,亟须进行治理。
一、“躺平式干部”的表现形式
“躺平”本来是网络词汇,现在用来表示部分人看淡竞争、主动追求低欲望的生活。这种消极心态看似是享受无压力的理想生活,实则是不担当、不作为,不思进取,缺乏干事创业的勇气和动力。归纳起来,“躺平式”干部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
1、混日子的“躺平式干部”。这类人多是部门副职或是老前辈,年龄大了,临近退休。他们凭借着昔日的地位、资历和关系等,抱着得过且过的心态混日子,不思进取,不求上进,消极怠工,提前进入退休状态,对工作是能应付就应付,对个人成就、荣誉等看得很淡,不丢掉工作、工资照发是其底线。与其他年龄段相比,50—59岁的党员干部最容易出现混日子的“躺平”现象。
2、投机取巧、偷奸耍滑的“躺平式干部”。这类人干工作挑挑拣拣,拈轻怕重,有利的抢着干,不利的绕着走,干工作不积极,有功劳却不放过。正如一位乡干部讲的:这类人的心思不在工作上,主观上不愿意做事,服务群众靠“表演”,“只喊号子不拉纤,撸起袖子一边看”,落实工作时,虚字当头、空字挂帅,把说了当做了,把做了当成了,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
3、有关系有背景的“躺平式干部”。这类人,是单位或部门少数“有背景”的关系户,自恃背后有“人”,有恃无恐,不愿做事,不想干活儿,单位或部门领导也不敢给他们派活儿。这类人不需要干多少事,晋升晋级却不受影响,工资福利也一点不少,“躺平还能赢”!
4、不会做事的“躺平式干部”。这类人,办事效率低下,遇事不会做,碰到问题解决不了,其主观上也愿意做事,但工作能力相对不足。这类人多数年龄较大,文化程度较低,不易接受新事物,也不愿学习新知识新技能,因此政策理解力差,执行力弱,工作效率低,大小事都请示报告,却始终不得工作要领,不能有效胜任工作。对待这类人,单位或部门领导不敢也不愿交办其重要任务,使其逐渐沦为“躺平”人。
5、不敢做事、不愿做事的“躺平式干部”。这类人原本是有干劲、愿干事、能干事的人,但有的是在某次工作中出现了比较严重的过失或错误,受到了处分,有的是在提拔晋升时遭遇失败,受到挫折和打击,使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严重受挫。这些人经受“打击”或“挫折”之后,工作时要么是思前恐后,畏首畏尾,要么是灰心丧气,积极性受挫,觉得“啥都不干难找缺陷,不做事情不担风险”,逐渐成为不敢做事、不愿做事的“躺平”人。
6、事事以领导态度为“风向标”的选择性“躺平式干部”。这类人并非没有能力,但作风拖沓、不重时效,无视群众诉求,事事以领导态度为“风向标”,守着条条框框办事。对领导重视的工作,就快马加鞭抓落实;对领导不怎么重视的工作,则选择性忽视;对领导没有要求、没有细化实施办法的工作,就“不会干不愿干不敢干”;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上推下卸,能拖一阵是一阵,无视群众诉求,选择性“躺平”,使得一些原本可以化解的矛盾、解决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致使群众叫苦连天。
二、“躺平式干部”的形成原因
“躺平式干部”的形成,既有主观方面的因素,也有客观方面的原因。主观上在于个别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不坚定、政治定力不过硬,客观上则与现有的机构职责划分、考核评价激励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等有关。
1、个别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不坚定,“人民至上”观念弱化
个别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不坚定,认识不到所从事工作的崇高意义,“人民至上”观念弱化,把工作看作是个人的事,而不是人民群众的事,面对工作总是先考虑个人得失,一做事就觉得吃亏不舒服。个别干部封建思想严重,对身份的认知存在偏差,误以为当干部就是“当官”,可以整天游山玩水,吃香喝辣,当他们在工作中遇到难题,无力解决了,就存在逃避心理,忘记了理想信念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主动选择“躺平”,安于现状、得过且过、不思进取,以“躺平”的心态应对一切。
2、个别基层机构职责界限不清,岗位职责设置不明
当前,个别基层机构权责不清,职能越位和缺位问题依然存在;个别岗位职责设置不明,存在一人多岗和一岗多责的情况,容易导致忙闲不均等问题。调研中发现:个别基层干部并不是严格按照定岗定责来划分的,而是人随事走,遇到紧急、重要的任务时,比如疫情防控时、再比如秸秆禁烧时,基层大量人员会从现有岗位被抽调去补位,也就是说,相当一部分基层干部并不只是完全从事本岗位工作,还承担着相当多的岗位之外的特殊任务或临时任务,这种情况在基层乡镇是普遍存在的。岗位职责任务不清,有时就会导致忙闲不均的情况发生,有的忙死,有的闲死,而且经常会出现忙者愈忙、闲者愈闲、鞭打快牛的情况。正如一位乡干部讲的:“干的越多,分配的任务也就越多,忙的总有做不完的事”,而不干事的人就越来越不干事,逐步成为了“躺平人”。
3、考核评价制度不精准不完善,影响到党员干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长期以来,考核评价被视为工作的“指挥棒”。当前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仍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足,影响到党员干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一是个别地方和部门对考核结果缺乏有效使用,除了按照规定比例选拔出来的少数优秀干部,其余的干部基本都是合格,不合格的干部基本没有,考核内容只停留在纸面而没有落实到具体管理工作中,难以对考核对象产生切实有效的绩效压力。二是个别地方和部门在考核时不注重实绩导向,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甚至出现了多干多吃亏、少干不吃亏、“躺平还能躺赢”的怪现象,严重影响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激励手段比较单一,无法提供有效的制度激励
长期以来,基层干部主要依赖晋升激励和薪酬激励,并辅之以荣誉性奖励,但目前仍然面临着激励手段单一、有效激励不足的问题。一方面,基层干部晋升“天花板效应”明显,这一问题在县(市)区基层体现得更为突出,有学者称之为“科级天花板”现象。虽然现在已经进行了职务职级并行改革,拓宽了基层干部职业发展空间,增加了晋升路线,但是晋升激励不足问题依然存在。按照现有规定,职级名额、数量依单位层级和人员数量而定,越往基层,名额越少,而且职级或被领导职务人员兼任,或用以解决基层存量人员待遇,实际留给普通干部的名额有限,基层干部晋升难以突破“天花板效应”。另一方面,按照现行的工资福利政策,基层干部薪酬固定,不能随意增减,无法体现工作量的大小。因此,对基层干部而言,干得多不一定拿得多,拿得多的也不一定干得多,这就不易调动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5、问责制度不健全,公职人员退出机制不畅通
目前,惩戒问责制度还不健全不完善,也缺乏干部淘汰机制,公职人员退出通道不畅。一方面,目前的惩戒问责制度还不健全不完善,在问责上存在泛化和简单化现象,问责事项多是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生态环境事件等,对其他领域的错误问责较少,对“躺平”等不作为现象的问责更是少之又少。另一方面,缺乏干部淘汰机制,公职人员退出通道不畅,人员能上不能下,难进更难出,只要不违法犯罪,不犯大的错误,就很难丢掉工作,基本没有失业风险。正因如此,当前“铁饭碗”思想仍根深蒂固,一些人认为即使不做事也不会丢工作。缺乏淘汰机制的“铁饭碗”相当于一颗“定心丸”,成为滋生“躺平”思想的温床,导致个别党员干部安于现状,甘当“躺平式干部”。
6、容错纠错制度不健全,试错容错空间相对较小
容错纠错制度作为激发干部改革创新的制度安排,与问责制度一同构成了一个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制度链条,但现阶段我们的容错纠错制度还不健全,试错容错空间相对较小。这就导致部分党员干部趋利避害,选择少做事甚至是不做事以减少出错。有限的容错空间,对党员干部产生了负向激励,于是一些党员干部就秉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原则,出现了不敢做事、不愿做事的不良作风,成为“躺平式干部”。
三、关于“躺平式干部”的治理对策和建议
干部,就是以“干”为先,带头干事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当前,我省“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正深入推进,要以此为契机,通过多种方式使广大党员干部锻造作风,提升能力,积极作为,干事创业,拒当“躺平式干部”。
1、要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补足精神之钙
“躺平式干部”的存在,究其原因,还是部分人理想信念缺失、公仆意识淡化和职业道德恪守不够,这是形成“躺平式干部”的一个主观原因。党员干部只有坚定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之钙,才能从“躺平”中“起身”。一是要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要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理论学习,主要是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明白自己从哪里来、根扎在哪里、要走向哪里,坚定其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之“钙”。要紧跟党的理论创新步伐,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中之重,领会掌握讲话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要教育党员干部坚持人民至上观念,强化公仆意识。要使党员干部在思想上牢固树立为民干事的信念,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守初心担使命,持续发光发热。三要教育党员干部恪守职业道德,坚守岗位职责。任何职业都有一定的职业道德,在其位,谋其政,是最基本的道理。作为公职人员,一定要恪守职业道德,坚守岗位职责,保持高度的行动自觉,不折不扣将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2、要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本领,提高其干事创业的能力
自身能力素质相对低下,也是造成“躺平式干部”存在的一个主观原因。“打铁还需自身硬”,党员干部只有自身能力本领足够强、足够硬,才能胜任重要工作岗位,才能不负党和群众的重托,担负起各类急难险重的任务。当前,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调查研究、科学决策、改革攻坚、应急处突、群众工作、抓好落实等方面的能力,不断提升干事创业的能力和本领。为此目的,一要督促、鼓励党员干部多向书本学习,善于学习新知识新技能,顺应时代变化,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升其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二要定期开展各种教育培训。要针对党员干部的知识盲点、能力短板、经验盲区,进行常态化、多元化、系统化培训,让党员干部愿出力、会出力、善出力;三要让党员干部在工作实践中加强学习,多反思、多总结,不断提升破解问题的能力和干事创业的本领。
3、要优化基层机构职责配置,科学划分部门、人员岗位职责界限
基层干部忙闲不均的矛盾,根源在于部分基层部门、岗位职责不清晰,边界不明确。因此,要优化基层岗位职责配置,科学划分部门、人员岗位职责界限,确保每个机构和岗位职责明确、工作量饱满,职责权利相统一,使基层干部无法“躺平”。为此目的,一要建立健全基层机构设置和岗位管理制度,强化基层机构职能与岗位的编制管理,及时调整基层机构权责清单。二要推动部门职责规范化、清晰化。以责任清单形式,梳理部门职责权限,列出法定责任事项并予以细化,厘清责任边界,明确每个部门办理哪些事项,承担哪些责任,规避部门忙闲不均、人浮于事的现象。涉及多部门交叉职责事项,要明确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区分工作任务主责、次责,减少推诿扯皮。三要明确人员岗位职责,详细列出职位名称、职责权限、工作内容、工作事项、任职资格、职位人等信息,确保基层人员各安其位,各司其职。通过厘清职责边界,保证基层工作秩序,确保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从根本上减少基层闲人现象,杜绝干部“躺平”现象。
4、要建立健全容错纠错制度,让党员干部敢于担当作为和干事创业
要建立健全容错纠错制度,增加试错容错空间,让试错容错这颗“定心丸”为党员干部撑腰鼓劲,使党员干部敢于担当作为和干事创业。为此目的,一要明晰党员干部容错纠错的政策界限、免责清单、实施细则和纠错流程,提升容错纠错机制的可操作性。二要实事求是区分错误,明确哪些错误可容、哪些错误不能容,要结合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以及后果影响等情况,对党员干部做事中出现的失误性质、详情进行理性区分辨别。三是对于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要设置一定的试错容错空间,宽容其所犯的失误;对于明知故犯、主观性的错误,要实施精准问责;对于有意为之的违法违纪,要严肃问责,并依法依纪追究其相应责任。四要建立纠错机制。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错误倾向,要及早介入,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帮助党员干部汲取教训、改进提高。
5、要健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和激励机制,使党员干部不愿“躺平”
要健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健全干部激励机制,确保考评结果精准科学和有效运用。要用好考核评价的“指挥棒”,让党员干部不愿“躺平”。为此目的,一要健全完善干部考核体系。要细化考核评估指标体系,严格规定考核程序,形成常态化评议机制,增强考核指标、考评体系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要确保考评结果精准科学。年度考核、平时考核要突出实绩导向,坚持以实绩论英雄,将工作实绩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一项重要指标。三要将考核结果充分运用于干部人事管理全过程。要注重考核结果的应用,将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以正向激励打破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怪圈。对实绩突出、考核评价高的党员干部,要及时奖励;对实绩较差的党员干部,要予以必要的提醒或惩戒。四要设计多元化激励方式,实现有效激励。〔要切实践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打破基层干部晋升障碍,畅通晋升通道,让基层干部有奔头。要严格控制“双占”(领导兼任职级)数量、比例,适度扩大基层人员的职级名额。
6、要建立健全追责机制和公职人员辞退制度,使党员干部不敢“躺平”
长期以来,“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的现象,为个别干部“躺平”提供了某种负向激励,助长了“躺平”现象。虽然有关公职人员正常退出的法律法规都很明确,辞职、辞退、解聘均有法可依,但个别单位和部门对公职人员的某些违纪违规行为,在管理时多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选择中庸方式变通处理。因此,要建立健全追责机制和公职人员辞退制度,坚决打破干部“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的现象。对那些不珍惜岗位,长期不作为、乱作为、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躺平式干部”,绝不能听之任之。要坚决拉下脸、动真格,要把“板子”打到具体人身上,该调整的调整,该问责的问责,该处分的处分;对那些多次违纪、失职、渎职造成恶劣影响者,要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及时辞退,真正实现干部“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局面,进而使其产生危机意识,倒逼党员干部积极担当作为,不敢“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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