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任职执行局局长,分管执行局。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院其他部门大力配合支持下,紧紧依靠和团结全局执行局干警,树立“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宗旨意识,积极调动执行人员的工作热情,狠抓执行工作管理,规范执行行为,努力提升执行质效指标,为永吉县和谐社会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良的法律服务。现根据一年来的工作实绩,将全年的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执行工作管理
工作成效方面。执行局逐步建立以执行指挥中心为中心轴,首次执行团队、执行恢复团队、保全团队、评估拍卖团队四个执行团队为支撑,即“一轴四翼”的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模式,加强执行指挥的“轴心作用”,发挥对大部分执行案件的财产查控划拨,利用网络技术解决执行质效不高的问题。执行工作在此期间,运行良好取得了良好效果,实现了终本案件管理规范、有财产案件监管到位、执行管理权责分明、执行进度主动公开、执行资源统一协调、执行宣传系统丰富等效果。2024年,我局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1-11月,我局共收案1400件,结案1492件,结案率为96.38%,结收比为106.57%。我个人共收执行案件137件,结案138件,结案率为100%,结收比为100.73%;新收民事案件1件,审理民事案件3件。在8月时,我局旧存案件已经清零。 1-10月,在全省65个基层法院总排名中,我院位列第10名,而在吉林地区,我院位列第三名。
政治思想方面。高度重视专项整治活动,通过查找整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突出问题,着力解决思想不纯、政治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突出问题,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坚守纪律规矩公与私的“警戒线”、是与非的“分界线”、情和法的“安全线”。以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抓好纪律规矩建设,结合“三种作风”“三种精神”实践活动,全力以赴转变作风。
收案下降拐点方面。为全面落实《关于实现执行收案下降拐点的十四项工作措施》的通知,完成2024年执行案件收案同比下降5%工作目标,在我的带领下采取了以下工作措施:1.加强同审判部门沟通,从源头上解决执行案件数量,引导债权人通过其他各种合法途径实现债权;2.把好立案关,有效减少执行不能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引导当事人多采取保全措施,促进和解与自动履行;3.严格把控终本恢复案件的恢复工作,对无法提供明确具体财产线索的,一律不予恢复立案执行;对提供了明确具体的财产线索,经核实和查控后及时恢复立案执行。通过积极落实,2024年截止11月,我局实现执行案件收案同比下降10%的良好工作效果。
二、狠抓急难险重工作落实
压实责任,开展常态督导。在本年度我多次主持黑恶案件专项会议,并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开展“黑财清底”行动,加大涉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力度;二是开展“行业清源”行动,再次对受理案件进行线索核查,对重点领域、监管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提出高质量的司法建议。为此在我的带领下采取了以下措施:第一,组建工作专班,由我统筹推进,办案法官王凯落实实施,多名法官助理辅助办公;联合多部门,实现跨部门作战。第二,第一时间对被告人线上查控和线下摸排,综合运用查封、冻结、扣划等强制手段,在“断血”上下足功夫。第三,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材料,告知其须全力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督促其本人及家人尽快缴纳罚金。深入被执行人家中,向其亲属宣传涉黑涉恶犯罪的危害及后果,释明被执行人应履行的义务,争取到亲属主动代为缴纳罚金。
三、严格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加强自我约束
认真学习并严格贯彻落实“三个规定”,领会“三个规定”实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学习传达“三个规定”要求“全覆盖”。注重“三个规定”的宣传和执行,使“三个规定”深入全院干警心中,时刻绷紧立法自律这根弦。作为执行局局长,要发挥好主体责任,发现问题及时向院党组报告,要严守“三个规定”,狠抓办案纪律。
为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我对自身进行了严格的自检自纠:在对干警的监管上没有“全覆盖”,由于对我局干警的信任,且未出现违法违纪现象,所以在监管的力度与范围上有少部分的空白点。只在工作时间内关注是否有“三个规定”的情况,但在干警下班后,没有监督到位,进而实现“全覆盖”。对于以上问题我多次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作为一名干警,时刻需要用良知警惕自己,廉洁是工作的需要,是政法工作的基石;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提高警惕,防止各种腐败乘虚而入;要时刻保持敬畏戒惧之心,始终做到守得住清贫,经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保持廉洁从警的本色;要大力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方面的学习,多读书学习,不断增长自己的才干。要反复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要把读书学习变成自觉行为,自我教育、更新知识、提高能力。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力争进一步增强工作中的主观能动性、创新性和全面领导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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