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配有标准的消防控制和报警系统。每一位员工都必须熟悉并了解正确使用火器和消防设备,熟记餐厅消防楼梯和疏散通道。
一、火灾预防
1、遵守有关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
2、严禁把烟蒂或其它燃烧留在电梯内、棉织品运送处或字纸篓里。
3、餐厅内任何地方都不得堆积废纸、脏毯、脏棉织品或其它易燃物品,以杜绝易燃源。
4、不准在灶台或高瓦数电灯附近放置燃易爆物品。
5、盛有易燃、易爆物的容器,不得存放在大楼内。
6、任何员工发现还在冒烟的烟头都应该立即把它熄灭。
7、如果发现电线松动、磨损、折断、电源插座和电器的破损等情况,应立即报告工程部,以便及时修复。
8、厨师上班前必须检查燃油管道、燃烧器、开关等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泄漏,应该关闭阀门,报告工程部。
9、厨师下班前必须检查所有厨房设备,关掉所有阀门的开关。
二、志愿消防委员会
包括下列人员:
1、副总经理。
2、安全部经理。
3、行政管家。
4、消防主管。
5、工程部经理。
6、前厅部经理;
7、餐饮部经理。
消防委员会要定期召开会议专项检查消防设备,确保消防工作落实。
三、火警程序
当消控室火警报警时,消控中心值班员要立即查明火警指示方位板,并采取下列措施:
1、通知巡逻安全员找出起火位置,并立即报告安全部经理和值班经理。
2、与楼面服务员保持紧密联系,随时准备提供帮助。
楼面服务员将采取下列措施:
1、检查楼面指示板,确定哪一间房间发出火警。
2、检查有没有起火,起火时,通知接线员拨119报火警。
3、如查明是假火警,巡逻安全员要立即报告安全部经理(白天)、值班经理(晚间),以便找出原因及时复位,解除警报。
四、灭火程序
发生为灾后,在立即通知119的同时,由总工程师/安全部经理指挥灭火。餐厅参与灭火的有关员工须按以下程序进行:
1、水工到维修中心报到,密切注意消防泵和供水系统工作。
2、电工到大厅报到,按指令切断电源。
3、安全部人员到大厅报到,并接受总工程师/安全部经理的指示,协助灭火和人员疏散工作。
4、电梯将停止使用,消防队来到后,由他们接替指挥灭火,直到火灭。
五、疏散
由餐厅总经理发布决定疏散,总工程师、安全部经理(白天)、值班经理(晚间)组织实施。
1、客房服务员要敲门通知所有的客人并进行检查,通知客人立即离开房间。
2、阻止任何人使用电梯。
3、客房服务员带领客人从楼梯疏散、撤离建筑物,到指定地点集合。
4、楼层主管/员工要快速检查并关掉所有客房的门、窗、走廊门、边门,然后离开现场。
一、优秀员工
餐厅每月按照各员工的岗位职责进行考核,年终进行评比,被评为优秀员工者,将受到餐厅的荣誉及物质奖励。
二、嘉奖、晋升
餐厅对改进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有突出贡献,或者在餐厅日常的工作中,创造出优异成绩者将进行嘉奖或晋升。
三、纪律处分/失职的种类
1、纪律处分为口头警告、纠正面谈、书面警告、辞退警告、停职停薪、辞退、解除合同或开除。纪律处分由部门经理发失职表,失职表交失职的员工签收,副本送办公室归档。
2、失职行为分为甲、乙、丙三类,犯有其中任何一条都要填写职工失职表,并据此扣发浮动工资。
3、凡第四次发生甲类失职时将会受到三天停职停薪的处分,受到二次以上停职停薪处分时将被辞退。每次失职将扣除10%的浮动工资。
4、凡第三次发生乙类失职时会受到三至五天停职停薪的处分,受到二次停职停薪处分将会被辞退。
5、凡犯丙类失职,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停职停薪、辞职警告直到辞退。
6、员工违反餐厅规章制度停职停薪处分时其当月50%的效益工资将被扣除,另按日扣除部分底薪。
7、因违反餐厅规章制度受停职处分的员工在停职期间不得进入餐厅,对员工的停职、解除合同、开除处分,应由部分主管或办公室提出,经总经理批准。
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二、最终解释权属于公司。
1、下级服从上级是餐厅管理的基本原则。下达任务应层层落实,员工绝对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的调度,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无故拖延、拒绝或终止工作。
2、行政管理:垂直领导,分层管理,任务到班组、落实到个人的管理模式。每层的人员必须对上级负责;汇报工作时,原则上一层一层往上报,下达工作指令时,要一层一层往下传。
餐厅对宾客服务,有赖多个部门或岗位的共同合作;餐厅各部门的工作一切都是为了经营,要出色完成对客人的接待工作,全体员工必须树立合作的意识,团队的精神。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要协助其它岗位或部门,保证客人在餐厅期间的满意程度,领略到餐厅是自己理想中的家
餐厅对每个岗位的工作都制定了工作程序和规范,作为约束和指导员工的工作指令,一般况下,员工不可随意更改,如需变更,须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由餐厅总办通过一定的程序进行修改。
员工的仪容仪表关系到餐厅的'形象,因此我们牢记下列规定:
1、所有员工当值期间必须保持个人清洁卫生,不得有体臭、口臭、不得吃有异味的食品。
2、员工要经常修剪指甲、理发,男员工头发不得过耳际和衣领,不准留胡须发角,女员工头发必须梳理整齐。一线员工不得梳披肩发,要淡妆上岗,不要过多涂沫化妆品和香水,不准留长指甲、染指甲、染杂色发。
3、员工统一穿着餐厅发放的工作服、工作鞋、着装要整齐、干净、工号牌佩带在左胸前、领呔、头花结、领结要系正,内衣下摆不得露在制服外面。
4、举止投足要自然利落、朝气蓬勃、坐立行走、端正大方、精神焕发,坐时不将脚放在椅子上,不翘脚摇腿,站立昂首挺胸,两眼平视,双手自然交叉搭放在前腹或背后,不将手放在口袋或背靠椅柜,行走时不摇头晃脑、搭手拉肩、打闹。
1、礼貌:礼貌是餐厅员工最起码的行为准则,无论对待客人还是对待同事都要以礼相待,使用敬语,在对客服务时,还要做到:迎客有问候声、说话要有称呼声、客人离开要有致谢声、工作出错和失误要有致歉声。
2、微笑:微笑服务是餐厅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微笑要自然得体,要发自内心,使客人感到宾至如归、温馨和谐、轻松愉快。
3、效率:做任何事都应讲效率,说到就要做到,对工作不推让、不拖拉,接待客人要有始有终,交待工作要清楚。
4、细致:工作仔细、认真、耐心,细致、兢兢业业,一丝不苟。
5、责任:对各项工作要有责任心,要对客人,对餐厅有高度负责精神。
6、诚实:可靠、正直、有事必报、有错必改、不得提供假情况、不得搬弄是非、阳奉阴违、不贪图别人的钱财和物品,不向客人索要食物及小费。
1、每位员工入职后,即会得到餐厅发给的实习证和工号牌,以证实员工身份,员工上岗当值就佩戴工号牌。工号牌是员工当值的标志,专供员工当值使用,不准借给他人,工号牌如有丢失应及时向人事部报告并办理补领手续(自然损坏,以旧换新;丢失后补领,每个拾元成本费)。
2、员工离职时应将工号牌交回人事部,不归还或损失损坏者,则需按规定赔偿。
1、新员工入职实习期满后,餐厅将根据员工工作岗位需要,按规定发放统一制服,所有员工制服属餐厅财产,员工必须按餐厅规定的程序签领工衣并按照餐厅工衣的管理规定进行使用和保管。
2、员工离职时,在批准离职三天内必须将制服交回人事部,并按规定办清退工衣手续,超期不还或丢失的,则需按规定赔偿。
1、爱护餐厅财物是每位员工的义务,每位员工必须养成节约用电、节约用水和节约其它易耗品的良好习惯。
2、未经许可,员工不得擅自取用餐厅内的各类物品作私人用。员工因恶意而引致餐厅财物损坏将要受到所损坏财物价值之10倍的赔偿和处罚。
3、如果员工犯有盗窃行为,无论其所盗物品属餐厅、宾客或员工,均应退回或赔偿被盗物品,并立即开除,情节严重者,扭送公安局查办。
1、员工当值期间必须在餐厅员工饭堂用餐,并执行员工饭堂的就餐管理规定,不得在饭堂以外的地方用餐。
2、每位员工应按量打饭,不能随便浪费,如有发现,按规定处罚。
1、员工入职后可根据个人情况,向人事部提出住宿申请报告,人事部根据实际情况为员工提供一个床位。
2、员工办妥入住宿舍手续的同时,会收到一份宿舍管理规定,员工应认真阅读此规定,并在上面签字,以表确认,发现违反,将会按规定的情节受到处罚。
3、除公司补贴用水,用电外,超出部分由员工分担。
填写餐厅有关个人资料表格时,必须资料正确,不得隐瞒,如有隐瞒或不真实则可能导致日后损失应有本人负责,凡迁移住址、电话号码、婚烟状况、家庭成员变更事宜等,均应立即报餐厅人事部。
员工在餐厅范围内,拾到任何财物,都应即时送部门主管或较交人事部,并将详细情形记录在录在本内,若拾取不报且据为已有,则以盗窃论处,拾金不昧者,则将受到表扬或奖励。
未经餐厅总办同意批准,任何员工不得向外界透露、传播或提供餐厅的内部资料,餐厅的一切有关文件、档案的资料不得交无关人员,如确需查询,请查者通过正常手续与总办联系。
员工手册标准范本【二】
一、假期
1、国定假:
按国务院规定,员工享有十天法定有薪假期(元旦一天、春节三天、五一三天、国庆节三天)。如法定定假日需要员工加班,餐厅将按《劳动法》规定给予假期或薪金补偿。
2、病假:
员工生病必须在市级以上的医院就诊,凭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请假,并于当日通知所在部门主管(病情严重者,可由家属代请)方属有效。病假期间的工资将工资考勤制度执行。
3、事假:
无充分理由,员工不得请事假。事假不发薪。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无薪请假,必须提前二天申请,经部门主管、办公室、总经理批准。
4、店内培训:
店内培训主要有:业务技巧、工作态度、语言训练等。员工必须根据安排参加培训,课程结束时要进行考试,成绩合格,将发给结业证书,成绩在分数线以下要扣浮动工资或奖金,无故缺课,按失职处分。
二、员工餐
1、每个工作日餐厅负责免责供应员工一餐工作餐,只准员工本人用膳。
2、未经部门经理许可,员工不得把工作餐食口和餐具带出员餐厅。
3、工作餐时间为半小时,用膳时间表由办公室门经理统筹制订。
4、员工凭餐券用膳,加班加点员工将由办公室另外发给餐券。
5、不准在员工餐厅内喝酒和浪费饭菜。
一、工作态度
1、按餐厅操作规程,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工作。
2、员工对上司的安排有不同意见但不能说服上司,一般情况下应先服从执行。
3、员工对直属上司答复不满意时,可以越级向上一级领导反映。
4、工作认真,待客热情,说话和气,谦虚谨慎,举止稳重。
5、对待顾客的投诉和批评时应冷静倾听,耐心解释,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与客人争论,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告直属上司。
6、员工应在规定上班时间的`基础上适当提前到达岗位作好准备工作。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或早退。在下一班员工尚未接班前当班员工不得离岗。员工下班后,无公事,应在30分钟内离开餐厅。
7、员工不得在任何场所接待亲友来访。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员工不得使用客用电话。外线打入私人电话不予接通,紧急事情可打电话到各部门办公室。
8、上班时严禁串岗、闲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厅、厨房、员工通道等公共场所吸烟,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9、热情待客,站立服务,使用礼貌语言。
10、未经部门经理批准,各级管理人员不准利用职权给亲友以各种特殊优惠。
二、制服及名牌
1、员工制服由餐厅发放。员工有责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员工除工作需要外,穿着或携带工作衣离店,将受到失职处分。
2、所有员工应佩戴作为工作服一部分的名牌。不戴名牌扣人民币10元,员工遗失或损坏名牌需要补发者应付人民币20元。
3、员工离职时须把工作服和名牌交回到办公室,如不交回或工作服破损,须交付服装成本费。
三、仪表、仪容、仪态及个人卫生
1、员工的精神面貌应表情自然,面带微笑,端庄稳重。
2、员工的工作衣应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3、男员工应修面,头发不能过耳和衣领。
4、女员工应梳理好头发,使用发夹网罩。
5、男员工应穿男色皮鞋、深色袜,禁穿拖鞋或凉鞋。女员工应穿黒鞋,肉色统补袜其端不得露于裙外。
6、手指应无烟熏色,女员工只能使用无色指甲油。
7、只允许戴手表、婚戒以及无坠耳环。厨房员工上班时不得戴戒指。
8、工作时间内,不剪指甲、抠鼻、剔牙、打哈欠、喷嚏应用手遮掩。
9、工作时间内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
四、拾遗
1、在餐厅任何场所拾到钱或遗留物品应立即上缴保安部作好详细的记录。
2、如物品保管三个月无人认领,则由餐厅最高管理当局决定处理方法。
3、拾遗不报将被视为从偷窃处理。
五、餐厅财产
餐厅物品(包括发给员工使用的物品)均为餐厅财产,无论疏忽或有意损坏,当事人都必须酌情赔偿。员工如犯有盗窃行为,餐厅将立即予以开除,并视情节轻重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六、出勤
1、员工必须依照部门主管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变更班次,须先征得部门主管允许。
2、除4级管理人员外,所有员工上、下班都要打工卡。
3员工上班下班忘记打卡,但确实能证明上班的,将视情节,每次扣除不超过当月5%效益工资。
4、严禁替他人打卡,如有违反,代打卡者及持卡本人将受到纪律处分。
5、员工如有急事不能按时上班,应征得部门主管认可,补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6、如因工作需要加班,则应由部门主管报总经理批准。
7、工卡遗失,立即报告办公室,经部门主管批准后补发新卡。
8、员工在工作时间未经批准不得离店。
七、员工工作柜
1、员工工作柜的配给由办公室负责,必要时,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员工合用一个工作柜。员工工作柜不能私自转让,如有违反,将受纪律处分。
2、员工须经常保持工作柜的清洁与整齐,柜内不准存放食物、饮料或危险品。
3、办公室配给工作柜时,免费发给一把钥匙。如遗失钥匙,须赔人民币10元。
4、如有紧急情况或员工忘带钥匙,可向办公室借用备用钥匙,但须部门主管同意,故意损坏工作柜,则须赔偿,并予纪律处分。
5、不准在工作柜上擅自装锁或配钥匙,办公室和保安部可随时检查工作柜,检查时两个以上人员在场。
6、员工离店时,必须清理工作柜,并把钥匙交回办公室,不及时交还工作柜,餐厅有权清理。
八、员工通道
1、员工上下班从指定的员工通道入店.禁止使用客用通道。
2、后台员工非工作关系不得任意进入店内客用公共场所、餐厅、客房,使用餐厅内客用设施。
3、员工在工作时间要离开餐厅时,应填写出门单,经部门主管签字后方能离店。
九、餐厅安全
1、员工进出餐厅,保安人员保留随时检查随带物品的权利。
2、员工不得携带行李、包裹离店,特殊情况必须部门主管签发出门许可证,离店时主动将出门许可单呈交门卫,由保安部存案。
员工手册标准范本【三】
一、招聘
餐厅以任人唯贤为基本原则,凡有志于餐厅服务工作的各界人士,都可对照餐厅招工简章,报名参与。餐厅将通过考核面试体检等必要的程序择优招聘员工。被录用者需按不同工种交纳相应的工作及生活用品保证金。
二、试用期
员工需经过三至六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不符合录用条件者将终止试用。
三、劳动合同
凡被正式录用者,餐厅将签订聘用合同,通常为一年。
四、个人档案
1、所有职工在应聘前及时提交有关简历、学历证明等。填写包括个人简历、家庭成员情况等在内的登记表。
2、对于家庭住址、婚姻状况等情况的变更应在五天内告知办公室门。
五、工作时间
1、参照有关法规,结合本地情况和餐厅工作特点编排工作日和工作时间。
2、对加班超时的员工给予合理的补偿。
六、发薪方式
每月未发放工资。如遇周未或法定假期,工资将提前一天发放。
七、岗位变更
根据工作需要,餐厅有权在内部调整员工岗位。
八、员工辞职
员工辞职必须(试用期提前7天,正式聘任后提前30天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餐厅批准方可离岗。
九、解聘
1、员工无任何过失而自动辞职,符合餐厅规定程序,获准后,餐厅将退还保证金并发给当月工资。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餐厅有权解除合同,不再退还受聘员工保证金。
(1)不遵守劳动纪律,玩忽职守,严重违反餐厅规章制度。
(2)旷工3天以上,伪造病假、事假。
(3)服务态度恶劣,责任心不强,营私舞弊,给餐厅信誉带来严重影响者。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
员工手册标准范本【四】
1.所以员工都应在上班前应按要求提前到达,准备充分,整理卖场和个人仪表后上班
2.上班时应立即签到、打卡,不得让他人代签或捏造签到时间。
3.店员必须服从店长的安排,在遇到不能独立解决的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店长处理。
4.卖场内必须穿着清洁整齐的制服,不得在卖场内梳头、化妆、剪指甲等。
5.员工严禁于卖场扎堆聊天,高声喧哗、污言秽语,嬉笑打闹,追逐等不雅行为。
6.保持正确站姿,不可倚靠货架或收银台谈话。
7.收银员不得带腰包,现金上岗。
8.员工不得使用公司电话作私人用途,如紧急情况,应知会店铺负责人方可使用。
9.若辞职需交书面申请后一个月方可离职,离职时要做好本职工作交接程序,否则公司将追究损失。
10.员工携带公司产品上班,必须在进入店铺时给当值主管检查,下班时必须由当值店铺负责人检查方可离开店铺。
11.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能冷落、顶撞、辱骂或不礼貌地议论顾客。
12.公司所有资料都应严格保密,避免在公共场合讨论公司有关政策,信息和营业额,不得发表虚假或诽谤公司,客人或员工之声誉的言论。
13.上班时间及排班表,只有店长或督导有权改动,若员工需调班应提前通知店长,征得同意后方可调换。
14.员工因病请假,必须上班之前亲自打电话通知店长,员工因事请假,必须提前一天以书面申请上报店长,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作旷工处理。
15.员工不慎丢失货品应立即主动承认并上报查清,由上级视具体情况作出处理。
16.所有员工离开卖场,必须互相检查随身物品。
17.工作时间内不可随身带手机或传呼机到货场。
18.对顾客的遗留物品应立即上交店长,并妥善保管。
19.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将货品打折让利予顾客。
20.卖场内不得擅自拍摄及接受他人拍摄或采访,一经发现立即通知上级主管处理。
员工手册标准范本【五】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公司简介(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投资者、主要产品和生产规模即可)
第3条公司机构(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部门划分、管理层次和主要管理人员即可)
第4条本规章制度所称的公司是指____×有限公司;员工是指____×有限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5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7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8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9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10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11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12条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3条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4条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和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员工无过错而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
第15条劳动合同对培训费用的支付没有约定时,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办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第16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6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满两年以上的,试用期3至6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17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8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条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20条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____市户口的员工,男性连续工龄满25年、女性连续工龄满20年,且在本公司连续工龄满5年的,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21条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22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2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
依本条第一款第(1)项解除劳动合同,除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同时支付员工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50%,患绝症的增加100%。
第24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5条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26条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2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8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
第29条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30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31条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公司依本规定第21条和第23条第(2)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12个月工资;依本规定第23条第(1)(3)(4)项等员工无过错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可以超过12个月工资(不封顶)。
依本规定第23条(1)(3)(4)项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按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以解除劳动合同前三个月员工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和工资性的补贴、津贴。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32条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33条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第34条公司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3小时,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35条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36条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星期六、星期日;
(2)休假日: 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节3天、国庆节3天。
第37条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与春节假一起连休。
(2)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3)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4)产假: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5)探亲假: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与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不再另行休探亲假。
____市户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为3至24个月:
(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劳务工(非____市户口员工)的医疗期为15日至90日:不满一年的,为累计15日;满一年的,从第二年起每年增加15日,但最长不超过90日。
第五章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第39条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____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有毒有害津贴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40条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础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员工的基本工资(标准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
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规定。
第41条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员工的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20.92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167.4小时;加班加点工资是正常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法定倍数。
第42条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点工资;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43条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44条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公司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45条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46条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7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80%。
第48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第49条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50条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51条员工依法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员工因私事请假,公司不予发放工资。
第52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53条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的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54条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公司依法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55条公司努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和未成年工定期进行检查。
第56条公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57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经理(或部门主管)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安全主任)对全公司的安全问题负责。
第58条公司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劳动。
法律、法规、规章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59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9)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60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或逗留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证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公司,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经理或主管许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61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公司;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八章奖励与惩罚
第62条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表扬、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五种。
第63条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公司,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第64条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除给予通令表扬外,另给予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四种奖励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的;
(5)对公司利益和发展作出其他显著贡献的;
(6)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65条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辞退四种。
第66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3分钟以上)的;
(3)不戴厂证或不穿厂服进入厂区的;
(4)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5)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
(7)浪费公司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
(9)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10)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
(11)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的;
(12)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13)在禁烟区吸烟的;
(14)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违反公司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16)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
(17)工作时间打瞌睡的;
(18)对客户的态度恶劣的;
(19)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7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每次记过1次,并罚款50至10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正常调动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2)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公司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3)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公司利益受损的;
(4)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5)将公司内部的文件、帐本给公司外的人阅读的;
(6)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油炉的;
(7)私自调换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8)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8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辞退:
(1)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5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日的;
(2)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公司录用的;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4)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5)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6)在异性宿舍与异性员工同宿的;
(7)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9条员工违规违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对员工的罚款,每次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
员工手册标准范本【六】
一、发放办法
1、员工的工资、津贴及奖金属保密范围。甲方承诺每月10日为发薪日,遇节假日时顺延。
工资构成(税前):工资总额=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综合津贴+加班工资(若有)+绩效奖金(若有)+其它加给(若有)
2、薪资明细单部份条目概念:
1)固定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综合津贴;
2)浮动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奖金、其它加给;
3)加班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为基数(如:>/=1400,70%计算加班工资基数);
4) 绩效奖金:公司根据经济效益和员工的表现给予奖金,奖金制度及发放标准以公司公布的奖金分配制度为准;
5)公司缴付: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综保(公司缴纳部份);
6)工资总额:(固定工资+浮动工资)/当月;7)实发工资:工资总额–请假扣款–其它扣款–个人税–代扣代缴:社保/综保(个人支付部份)
3、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甲方于每月10日发给乙方上一个月的工资和津贴,工资中按照国家法律规定需由乙方个人承担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待业保险、公积金及所得税部份,由乙方自行承担,由甲方统一代扣代缴。
5、 甲方按照国家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或综合保险。若因乙方自身原因致使社会保险无法办理,甲方不承担责任。
二、薪资管理
1、新进人员于报到日起薪,但工作不满5日离职者,薪资不予发放。
2、新进人员第一个月工资、离职人员最后一个月工资,将根据其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发放。
3、员工因个人原因中途离开公司时,未付的薪资(包括工资、津贴、补给、奖金等),将在员工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于次月发薪日发放。
4、根据国家及公司有关规定,以下费用从员工每月工资中扣除:
1)个人所得税;
2)社会保险费(养老、失业、医疗、公积金)或综合保险费中,按规定应由个人承担的部份;
3)其它扣款(如上月多支付的工资、离职员工违约金、赔偿金等);
4)其它应由个人支付、但公司已预支的费用;
5)请假扣款
5、薪资保密:员工不得私下或公开相互讨论薪资,若个人对薪资有疑义时, 可以部门主管或行政人事部询问,违反薪资保密原则的员工,公司有权进行处置。
三、加班补/调休、差旅费及奖金办法
公司不鼓励员工加班,若因故需要加班者需填写加班申请单,经相关主管同意加班后生效,加班以”小时”为计算单位;加班不足1小时者,不作加班计算;每日加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员工加班每月累计不超过36小时。
1、公司以补/调休假的方式对加班员工予以补偿。员工连续加班4个小时的,可补/调休半天;连续加班8小时的,补/调休1天,以此类推。补/调休员工须在预定补休日前,提前3天以上填写补/调休单,并经权责相关主管同意审批后,始得补/调休;员工补/调休在2个月内有效,逾期未补/调休者,视为自动放弃。
2、无法排补/调休的员工, 经权责相关主管同意后公司给予计算加班费,加班加点的工资,以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的工资为基数计算:基本工资+岗位工资高于1400元,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70%计算加班工资基数;工作日加班按工资基数的1.5倍计算;公休日加班按工资基数的2倍计算; 法定节假日加班按工资基数的3倍计算。
3、部门主管级以上员工,因公出差已支领差旅费用者,不得报支加班费。
4、公司根据经济效益和员工的表现给予奖金,奖金制度及发放标准以公司公布的奖金分配制度为准。
5、因公出差的差旅预支/报销规定,以公司公布的差旅费用报销规定为准。
1、本手册属内部资料,请注意妥善保存。
2、如若不慎遗失,请及时向行政部申报,补领并补交相应的工本费。
3、员工在离职时,请将此手册主动交还行政部。
4、本手册应根据劳动法及公司规定作正确理解,本手册条款亦构成合同的一部分。对本手册内容,如有不甚详尽或有使员工感到疑惑之处,请随时向行政部咨询,以确保理解无误。
5、本手册如需修正,公司将向员工提供最新修正本,并回收旧手册以防混淆。
员工手册标准范本【七】
一、使用范围
1、凡本公司所属员工之管理,除法令及劳动协议另有规定者,悉依本手册行之。
2、本手册所称"员工"系指受雇于本公司、从事工作、获得报酬之男女员工而言。
3、本公司因实际业务需要,得延聘特约人员、定期协议人员,其管理办法另以合同规定之。
二、试用期
1、试用期:新员工被录用后,一律实行试用期,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为一个月;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为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
2、试用期间公司将对员工的表现及其对工作的适应程度进行考核。
3、试用期薪资执行按公司制度标准,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4、试用期届满,经公司评估合格者,可转为正式员工,不合格者,公司予以辞退。
5、正式员工薪资待遇按公司工资制度执行。
三、合同的终止
1、试用期间以后,公司或员工均可提出终止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至少22个工作日)提交书面通知。
2、若员工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及纪律,公司可不必提前通知员工与其解除双方的合同。
四、离职手续
1、凡离职者,必须先填写离职申请书或上交辞职书,主管签字后方可生效,否则视旷工处理。
2、员工离职应按公司规定移交所有属于公司的财产,经核准离职且办妥移交手续,方可正式离职。
3、未办离职手续自行离职者,公司财产若有损失、遗失,其损失全额从薪资中扣还;如薪资不足以抵扣时,担保人负连带责任。
1、在公司工作试用期届满,并经正式录用者,公司购买社会保险,其缴纳基数以公司为其最终缴纳基数 为准。
2、津贴与补贴:依公司规定给予。
3、外地员工符合条件,申请办理居住证的,如满足在本公司工作时间满一年以上的条件,公司可提供相应协助;对于在本公司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重要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可以特别办理。
1、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2、本公司职员应按规定之上下班时间签到(退),任何人不得代他人签到(退),违者本人与代签到(退)者各扣罚50元,如因特殊情况未签到(退)者应向人事主管提出说明,否则按照出勤细则相关内容处理;
3、报告不实、贻误公务、瞒骗主管者,第一次警告扣罚50元,第二次记过扣罚100元,第三次扣罚200元并予以辞退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理以上干部罚款加一倍);
4、当面顶撞上级主管,有不尊重行为者,第一次警告扣罚50元,第二次记过扣罚100元,第三次扣罚200元并予以辞退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理以上干部罚款加一倍);
5、对公司财产、公务不予爱护,造成损坏者,视损坏情况进行处罚;
6、公司人员因服务态度恶劣,与客户当面发生冲突,遭客人投诉者,第一次扣罚100元,第二次扣罚200元并予以辞退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理以上干部罚款加一倍);
7、泄露公司内部重要资料,如:客户资料档案、内部培训资料等,以及泄露公司内部文件或机密者(如文件上有“密”字或“机密”字样)等资料者,一经查证属实,即予以辞退并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造成公司损失的,应赔偿公司相应损失;
8、上班时间,未经主管同意,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第一次警告并扣罚50元,第二次记过扣罚100元,第三次扣罚200元;
9、在职期间,无论是否上班时间,如有发生打架斗殴、偷窃等触犯法律的行为,一律予以辞退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造成公司损失的,应赔偿公司相应损失;
10、员工上班时间,发生争执打架、当事者均予以辞退并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互相谩骂者,当事者第一次警告扣罚50元,第二次记过扣罚100元,第三次扣罚200元并予以辞退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1、发生监守自盗、贪污舞弊或教唆纵容他人舞弊者,且因此而对公司财产造成损失的,一律以十倍进行赔偿,并予以辞退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节严重者送交部门立案处理;
12、隐瞒他人或所属员工之不正当行为者,渎职、失职等情况者,记过一次扣罚100元,第二次扣罚200元,第三次予以辞退并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理以上干部罚款加一倍);
13、有不良嗜好者,如吸毒等一经发现,予以辞退并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4、因本身由于工作疏忽,而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者,依情节严重进行处罚;
15、主管交办的事项,无认真对待,马虎进行,造成完成效果不理想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警告扣罚50元,第三次记过扣罚100元,三次以上的`,公司有权对其工作岗位进行调整(经理以上干部罚款加一倍);
16、员工在公司未满试用期而离职者,所印制的名片及其他相关公司证件等应交还公司,制作费用归个人承担;
17、员工在公司因过错被辞退者工资当天结清,主动辞职者工资按公司的规定日发给,所有离职者应办理离职手续;
18、禁止泄露公司机密,禁止泄露财务机密(包括并不限于员工薪资),禁止泄露未决定事宜,禁止泄露公司经营状况,违者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如造成公司损失的,应赔偿公司相应损失;
19、当月累计三次扣罚者,予以辞退并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以上所扣款项充作公司福利金);
20、以上奖惩金额均由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相关单据,列明原因,并由相关员工签字确认并归档。拒不签字的,在两名以上员工签字见证后归档。
一、考勤办法
1、公司员工除当日出差无法本人签到(退)外,一律实行早晨上班签到制,下午下班签退制。
2、签到(退)必须本人亲自执行,不得代签。超过规定上班时间15分钟未签到者,视为迟到;超过31分钟,没有电话通知人事告知原因,视为旷工。迟到、早退、旷工者分别按公司制度予以处罚。
二、请假程序和办法
1、员工请假,需事先填写请假单,经相关主管审批后准假。临时请假需电话通知人事,并经相关主管同意后准假,之后需补填请假单经相关主管同意签名后生效。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
2、任何假别请假天数在3天以上(含3天),均须经总经理核准后始生效。
3、除带薪假期(以天为计算单位),其他请假类别计算单位:均以”小时”为计算单位。
4、标准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
三、 休假种类和假期待遇
1、病假:员工因病请假,需出示区、市级医院证明,一月五天以内,扣发假日工资的50%,超过五日者,按病假时间,工资全额扣发,无法提供有效病假证明,作事假处理。
2、事假:员工因事请假,必须先经主管批准,并按公司制度扣发当日工资。
3、丧假:在公司任职一年的员工,倘若直系亲属去世或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去世,需要员工料理丧事的,得提出丧假申请,但必须出具医院相关的死亡证明;员工的配偶、父母、子女、配偶方父母死亡时,准有薪丧假(标准工资)三天;员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死亡时,准有薪丧假(标准工资)三天。
4、年假:在公司任职满一年者,可以享受七天有薪(标准工资)年假,年假天数依员工年资调整:工作满一年以上至五年,年假七天;工作满五年以上至七年,年假八天;工作满七年以上至十年,年假九天;工作满十年以上,年假十天;员工申请年假必须提前二周提出,年假必须在当年度用完,不得累积到下一年度,员工自行放弃年假的情况下,公司将不进行经济形式补偿。
5、婚假:公司员工,可以享受五天有薪(标准工资)婚假,婚假必须提前向主管申请并附上结婚证书复印件。婚假请假日期以登记注册结婚日为准,如超过结婚登记日期一个月,则不得享有婚假待遇;员工在试用期或在进入本公司服务前已注册结婚者,不得享受有薪婚假。
6、产假:女性员工产假为90天(标准工资),包括15天的预产假,晚育增加15天(年满23周岁生育为晚育),难产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员工如违反国家关于的规定,不得申请产假;怀孕女员工流产的依据证明四个月内流产的,可获得15天休假,孕期四个月以上流产的,可获得42天休假;产假计算含例假日在内(包括法定节假日),且为连续休假,不得分开计算;申请产假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等。
四、 迟到/早退/旷工處理辦法
迟到/早退的次数加起来每三次扣当月工资100元。每旷工一次扣当日工资,旷工三次扣七日工资,旷工超过三次公司自动与该员工终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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