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中心党支部工作总结
党建“三化”建设以来,支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精神,对标对表《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相关精神,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带头做到“两个维护”,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动支部党建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促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提升中心党建工作质量。努力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党支部。
抚州市社会中心内设职能部门8个,在编干部职工39名,本科学历16人,占总人数41%,专科学历16人占总人数41%。
一、支部党建标准化
1、组织设置标准化
抚州市社会福利中心党支部共有党员25名,其中正式党员24名,预备党员1名。设置五名支部委员,其中支部书记1名,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青年委员各1名,按照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程序于2024年8月8日进行支部换届选举,2024年6月底任免新任支部书记,为支部工作交替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2、领导班子标准化
为了配齐配强支部领导班子,中心主任担任支部书记,中心副主任、部门主任担任支部委员。支部设委员5名,均为大专以上学历,其中在读在职研究生一名,本科学历三名,大专学历1名,支部委员最大的年龄39岁,最小的年龄32岁,平均年龄在36岁。
3、经费保障标准化
中心每年将支部党建活动经费和支部书记、委员、党员教育培训经费、走访慰问等从单位行政经费中列支,保障支部工作需要。
4、活动场所标准化
支部开展党建“三化”建设以来,不断推进党建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支部按照“六有”标准(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制度、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建设党员活动室,同时还建立了党建文化长廊,这在“三化”建设以前绝大部分都没有。
二、支部党建规范化
1、党员队伍建设规范化
(1)发展党员
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从中层干部、优秀业务骨干中发展党员,2024年至今共发展了4名正式党员、1名预备党员。
中心党员人数25人,占中心干部职工数的64.1%,本科及以上学历党员占党员数的52%。
(2)党费收缴使用管理
“三化”建设以前党员党费收缴不规范,没有党费账户,自党建“三化”建设以来,规范党员缴纳党费,设有党费专用账户。
2、组织活动规范化
教育培训方面
坚决落实学时制度,党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均不少于32学时,支部所有党员均纳入支部微信群中,还参加了“学习强国”和江西网络干部学院网上学习,采取线上学习和线下学习相结合,组织党员学习。
(1)“三会一课”制度
支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季度上一次党课。
(2)组织生活会制度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开展一次,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3)坚持谈心谈话制度
每年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开展一次谈心谈话。
(4)主题党日活动
每月初,支部制定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坚持一月一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
(5)“一回顾三检查”制度
坚持每月过政治生日的党员开展“一回顾三检查”专题发言。增强党员的政治意识、党员意识。
(6)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
中心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今年七月支部书记为全体党员讲党课。
(7)党务公开
支部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规定及时公开党务7个方面的内容。
3、服务群众规范化
支部制定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党员与服务对象形成结对帮扶贫困群众,每名在职党员均结对多名服务对象,实现帮扶全覆盖。在职党员社区报到方面,鼓励在职党员编入社区或者小区党建网格群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体党员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值守和创国卫活动,防控值勤共100多个班次,为抗击疫情慈善捐款7000多元,社区创国卫共派出80多人次。
4、工作任务规范化
支部按照“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三项内容,制定抚州市社会福利中心党支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确定具体工作任务,并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做到工作有部署、有落实。
5、运行机制规范化
党支部始终把民主集中制作为班子建设的重点,有完善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能自觉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方针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各尽所能,保证了党支部决策的民主化和工作的透明度,树立了党组织威信。
6、党建责任规范化
党支部履行主体责任,支部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支部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形成责任明确,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党建责任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