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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精神,根据XX纪委《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的通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工作措施》、省纪委《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市纪委《印发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稳中求进、以上率下、问题导向、实事求是、精准问责、标本兼治工作思路,聚焦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力,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严重影响高质量改革发展,学风会风文风及检查调研过多过滥四个方面突出问题,以强有力监督执纪问责,深化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持续推动全县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向上向好,进一步增强干部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为进一步创建我县风清气正净地提供坚强有力的纪法监督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要求方面。
重点整治严重影响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影响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政令畅通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特别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新发展理念,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以及思想政治、宣传舆论和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1.对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精神只做表面上轰轰烈烈的传达,口号式、机械式的传达,不加消化、囫囵吞枣的传达,上下一般粗的传达;在工作中空喊口号,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热衷于搞舆论造势、浮在表面,或只表态不落实;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不联系本地实际创新发展举措,做表面文章、过度留痕;重安排部署、轻督促落实,仅仅满足于“轮流圈阅”“层层转发”“安排部署”,最后工作不了了之等问题。
2.搞无原则一团和气,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放任不管,对违规违纪行为视若无睹、知情不报;“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虚化空转,对干部思想和行为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视而不见、放任自流,不及时矫正等问题。
3.乡镇(街道)和部门利益至上,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不坚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阳奉阴违,说一套做一套;缺乏正确的政绩观,急功近利、脱离实际,好高骛远定目标、喊口号,搞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
4.不按组织程序办事,民主决策流于形式,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做出的重大决定;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决定“三重一大”等事项中,故意规避集体决策,或违反议事规则,以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等问题。
(二)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方面,重点整治群众身边特别是影响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
5.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无动于衷、消极应付,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冷硬横推,对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高高在上、颐指气使,在服务群众过程中吃拿卡要、糊弄群众,弄虚作假、欺骗上级,造成恶劣影响和强烈不满等问题。
6.搞特殊、耍特权,违反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打招呼、办手续谋求特殊待遇;按亲疏远近搞区别对待,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扶贫脱贫、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有失公平等问题。
7.不按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服务热线、政府网站、政务APP形同虚设,运行“僵尸化”;便民服务单位和政务服务窗口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未认真履行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制度,“三集中三到位”落实不力,导致群众“多头跑”“来回奔波”等问题。
8.“新官不理旧事”,面对历史遗留、攻坚克难问题“躲绕推拖”;言而无信,因相关责任人更替不履约,不兑现合法合规的政策承诺;未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搞变相审批、数字放权、厅内设厅等影响营商环境问题。
(三)在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重点整治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严重影响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
9.不顾实际和群众意愿、不经科学论证,违反规定程序乱决策、乱拍板,盲目举债、铺摊子、上项目,私自调规划,不按规划建设,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者不良影响等乱作为问题。
10.工作缺乏担当,回避问题和矛盾,一味借集体决策名义搞“责任分摊”,或把决策和责任推给上级;热衷于与下属单位签订“责任状”,层层往下推卸工作和责任;尸位素餐,大事小事层层请示汇报,貌似卖力,实则是推卸责任、不愿作为;工作不负责,慵懒怠政、敷衍了事,导致工作推进不力,或者审核把关走过场,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失察失责;机构牌子多,挂牌不履职,只是应付检查,制度上墙名目多,上墙不上心等问题。
11.对上级部署贯彻不及时、行动迟缓、推进不力,思想墨守成规、工作安于现状、事业随意而为,怕麻烦、怕多事、怕得罪人,不求有功但求无过;遇事等待观望、议而不定、决而不行,作风拖沓、贻误工作等慢作为行为。
12.弄虚作假,编造假经验、假典型、假数据搞虚假繁荣,瞒报、谎报情况,隐藏、遮掩问题,纵容、唆使、暗示、强迫下级或下属造假;在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保护、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扫黑除恶、食品药品安全、巡视巡察整改等重大领域和工作中行动迟缓、弄虚作假,做表面文章等问题。
(四)在学风会风文风及检查调研方面,重点整治频次过多过滥、浮于表面等突出问题
13.文风学风不实不正,理论脱离实际,只为应付场面、应景交差,不尚实干、不求实效;学习制度流于形式,开展“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不认真不严肃,学习活动资料抄袭造假、找人代写;微信群、QQ群、APP泛滥并纳入考核内容,强制要求关注的公众号,学习答题积分过多等问题。
14.文山会海反弹回潮,开会次数过多、时间过长、无实质内容,不研究真实情况、不解决实际问题,为“留痕”而开会,超计划、超规模、超预算开会,缺乏统筹,就同一事项重复开会;文件照抄照搬、层层转发,针对性不强,发文程序不严,超规格、超时间、超范围发文等问题。
15.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考核内容不务实,频次多、表格多、材料多,多头考核、重复考核;考核重痕迹不重实绩,单纯以会议、文件、表格等痕迹论优劣,或者以考核名义向下级摊派工作,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
16.调查研究走过场、不深入,搞走秀式调研,搞层层陪同、超人数陪同;习惯于听汇报、看材料,走马观花,不深入基层一线、不深入群众、不深入分析;撰写调研报告闭门造车、应付了事,意见建议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甚至文过饰非,以“美化材料”隐藏、掩饰问题等。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县直各部门党组(党委)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对发现的问题不掩盖、不回避、不推脱,做到有问题线索不调查不放过、调查不实不放过,查实不处理不放过,处理不到位不放过,问题不整改不纠正不放过,以更严的标准、更自觉的行动、更扎实的作风深入推进整治工作。
(二)压实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分工。XX对全县各级各部门精文减会和考核过多过频、考核内容不务实、考核重“痕”不重“绩”,以及对2024年调查研究工作中,领导干部领题调研工作不到位,调研成果转化不及时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检查。XX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检查。XX牵头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检查。XX牵头对2024年县直机关组织生活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检查。XX牵头对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攻坚战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检查。XX牵头对疫情防控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检查。XX牵头对脱贫攻坚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检查。XX牵头对环境污染整治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检查。XX牵头对服务群众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检查。XX牵头对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和本次各责任单位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再监督再检查。各牵头责任单位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开展综合督查,分别于X月XX日前、XX月XX日前将工作落实情况及发现的问题线索报县纪委县监委。
(三)深入自查自纠,强化问题整改。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县直各部门党组(党委)要自觉对照整治内容,通过群众提、自己找、领导点等方式,对自身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进行深入查摆。党委(党组)书记要亲自过问安排,要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确保本地本单位问题找准、找全,找到症结、找到根源,见人见事,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要进行认真梳理,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进行销号管理。对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四)加大宣教力度,强化问题导向。要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的宣传作用,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并大力支持、积极参与深化整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借助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电话、举报平台的作用,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对巡视巡察反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被巡视巡察单位要明确责任,细化措施,认真抓好整改。同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优化巡察机构和纪检监察机关之间沟通协作机制,更加及时、高效处置相关问题线索。
(五)严肃执纪问责,强化制度建设。加大追责问责处理力度,对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包庇、不护短,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不分时间界限,不设限额,不设指标,配强配好核查审查力量,限时办理,快查快结。对查实的群众反映强烈、舆情聚焦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适时适度公开,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对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该问责的不问责,不该问责乱问责等问责不规范、问责泛滥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将建章立制工作贯穿整治工作的始终,针对深化整治工作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分析整改,健全完善并出台相关监督管理制度及防控措施,形成常态化治理,固化转化整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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