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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以来,我局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兜底线、补短板、促发展”的要求,本着“难点工作有突破、重点工作有创新,整体工作争一流”工作思路,强化举措,攻坚克难,各项工作发展势头良好。现汇报如下:
一、健全社会保障机制,织密织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网
一是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以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形式印发了《关于调整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自2024年1月起,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20元/月调整到682元/月,补差标准370元/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4100元/年调整到4510元/年,补差标准为216元/月,做到了“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截止目前,为208户376人发放城镇低保金66.56万元,为5299户12310人发放农村低保金1265万元,为2201名特困供养对象发放生活费559万元。
二是深入开展农村低保动态核查。今年4月份,对全县农村低保对象开展了年度集中核查,及时召开了民政助理会,向各乡镇印发了《关于农村特殊困难群体精准认定精准核查,做好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户以及“五清、四严、三不认定”的核查办法,做到了审核程序“严”,收入核实“清”,保障对象“准”,对条件明显好转的226人及时调整出列,对符合条件的208人按程序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必退、动态监管”的目标。
三是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扶持或就业帮扶的1480人全部按程序纳入低保范围,给予兜底保障,实现稳定脱贫。
四是加强和完善临时救助。联合县财政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了我县临时救助对象认定、标准制定、审核审批程序等。对小额临时救助标准由原来的不超过600元,调整到不超过1300元,切实发挥临时救助工作在脱贫攻坚中的扶持作用。
五是完成高龄、失能老人评估工作。委托县中医院、县医院,对低保对象失能状况进行评估,其中80岁周岁以上低保对象不用评估,可直接申请,符合失能半失能条件的,每月可领取100元的服务补贴,经2家医院评估,共有275人符合条件,第一季度发放补贴8.41万元。
八是孤儿养育按时足额发放。进一步规范孤儿档案,及时更新和调整儿童福利系统数据,散居孤儿按照每人每月700元的基本生活费发放,第一二季度新增孤儿6人。目前,共为149名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61.9万元。
九是按标准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按照上级要求,及时提高了“两项补贴标准”,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60元/月,第一二季度共发放4306人,发放资金152.3万元。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66元/月,第一二季度共发放1639人,发放资金62.6万元。
二、稳步推进撤乡设镇和区划调整工作,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一是有序推进撤乡设镇工作。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城镇化进程,根据乡镇结构布局和各项指标综合评判,积极向县政府提出参考依据,启动了乡、乡、乡的撤乡设镇工作。经过多次上级部门沟通对接,向市政府申报了关于撤乡设镇的申请。市民政局副局长李政朝先后2次来我县实地考察撤乡设镇工作,并提出了具体实施意见。目前,正在指导3个乡按照“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特色产业快速发展,基层站所职能充分,居民生活明显提高”的目标,有序实施、精心打造。
二是完成地名普查录入归档。根据民政部和省市要求,对全县普查收集的2236个地名词条进行了梳理归类,建立了电子档案,并按要求入库归档。
三是维护城区道路标志。为配合全国文明县城和卫生县城的创建,我局对主城区200余块道路标志进行了清冼和维修,投入资金3万元,张贴了创城公益性广告,确保与县城整体环境协调统一。
四是积极申报行政村划转工作。为完成对成安县4个村的行政直管工作,增强群众的归属感,拉动城乡一体化发展,根据4个村的总体情况,经深入走访调研,起草了申请报告。目前,已向市民政局递交了行政区划调整报告。
三、养老事业和社会组织有序规范,助力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加快新型养老项目建设。民政事业服务中心(二期)工程已经完工,联合财政部门,按照“公建民营”运营管理模式进行了招标,近日即可开标。良安康复敬老院和老龄产业园项目用地已经核准,年内即可动工。目前,全县养老机构总投入4.15亿元,总占地面积达到350亩,总建筑面积8.58万平米,床位数量达到了4240张,集中供养能力达到了100%,全部实现了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足不出户即可就医和诊疗。
二是切实做好高龄保健补贴发放工作。重新修订完善了《县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发放管理办法》,明确了申请条件、补贴标准、申请审批程序、监督管理办法等。按照80岁至90岁每月发放30元,90至99岁每月发放50元,100岁以上每月发放300元的标准进行发放。截止目前,共为10628名高龄老人发放补贴227.4万元。
三是持续强化社会组织监管工作。按照《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正在对全县199家社会组织开展年检工作,对违反规定的进行了处罚,撤销民办非企业2家,社会团体6家,按照程序在政府网站上公开,公示期满后履行后期相关执法程序。
四、强化民政资金监管,确保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为严格规范和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养老服务体系等3个大项,对特困供养、城乡低保、残疾人补贴等23个小项资金使用管理及发放流程进行了修订完善,对资金申请到发放等各个环节实效了有效监管,对涉及大额资金,经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表决,从而确保了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公开、透明。
五、2024年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是民政事业服务中心(二期)按照“公建民营”的管理模式正式投入运营。
二是完成乡、乡、乡撤乡设镇申报工作,力争一次验收通过。
三是完成对成安县4个村行政区划调整申报工作。
四是正式启动主城区10个社区居委会,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五是对城乡低保、高龄补贴、孤儿养育、特困供养实施动态监管,实现应保尽保、能进能出。
六是完成安心养老护理院的星级评定申报工作,实现四星级养老服务质量标准。
七加强对公办(民办)养老机构的日常安全检查,确保安全运营。
八是殡葬设施环保升级改造。安装2台带尾气处理的拣灰炉和1台带尾气处理和急祭品焚烧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