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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根据市安委办《转发省安委会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和省、市、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全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扎实构建事故应急救援最后一道防线。坚持关口前移,超前辨识预判岗位、企业、区域安全风险,通过实施制度、技术、工程、管理等措施,有效防控各类安全风险;加强过程管控,通过构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闭环管理制度,强化监管执法,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防患于未然;强化事后处置,及时、科学、有效应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伤亡人数、降低损害程度。
(二)工作目标
到20__年5月底,构建形成点、线、面有机结合、无缝对接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体系,全社会共同防控安全风险和共同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的责任、措施和机制更加精准、有效;大力推广应用安全生产技术体系,安全科技保障能力水平得到显著提升;构建形成严格规范的惩治违法违规行为制度体系,使违法违规行为引发的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准入制度,淘汰一批安全保障水平低的小企业和工艺、技术及装备,安全生产源头治理能力得到全面加强;实施一批保护生命重点工程,根治一批可能诱发重特大事故的重大隐患;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响应机制,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
1、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一是突出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组织制定企业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责任清单,开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进行对标检查,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二是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重特大事故“一票否决”,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严格追究领导责任。三是进一步厘清落实相关站所安全管理职责,防止出现监管盲区和漏洞,落实行业安全管理责任。四是严格执行通报、约谈、督办、考核、问责、“一票否决”等工作措施,强化企业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标准化建设等管理制度。
2、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一是全面排查评定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等级。每年排查评估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依据相应标准,分别确定安全风险“红、橙、黄、蓝”(红色为安全风险最高级)4个等级,并建立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乡镇安全风险等级分布电子图,切实解决“想不到、管不到”的问题。二是建立实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按照“分区域、分级别、网格化”原则,实施安全风险差异化动态管理,明确落实每一处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管责任,强化风险管控技术、制度、管理措施,把可能导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健全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和重大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定期对红色、橙色安全风险进行分析、评估、预警。落实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岗位责任,建立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和安全操作“明白卡”制度。三是完善企业黑名单制度,推动社会监督企业诚信制度的落实。四是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对人、机、物、环境等生产要素实行全过程风险控制,实施以精、严、细、实为特征的精细化管理,把安全风险控制在最低限度。
3、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重点行业建成功能齐全、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安全可靠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设置隐患信息查询、企业自查自报自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治理销号警示、智能统计分析和工作动态等六个功能标准模块。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建立完善乡镇检查排查和企业自查的工作机制,实施不间断的滚动排查治理隐患。对重大隐患严格落实“分级负责、挂牌督办、跟踪问效、治理销号”制度,对整治不到位的,不得进行生产,并公开曝光。对市、区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要加大整改力度,加强监测监控,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
4、健全完善安全监管体系。全面推进安监站、安监室规范化建设,加大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和标准化的工作力度,建立并严格落实分级分类和综合监管、行业监管有效机制;重视和发挥社会力量、媒体作用和群众支持,采取培育和购买等办法,引入第三方实施专业化监管,全面实施黑名单制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5、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根据《原墙镇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党政齐抓共管,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广泛支持”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运用网格化管理手段,建立乡镇、村(社区)、小组(企业)三级安全生产监管网格,落实六定工作措施,形成政府纵向分级负责、部门横向按责监管、网格人员责任管理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努力实现“无盲区、无死角、全覆盖”的安全监管工作目标。
(二)强化安全生产技术保障
1、强化信息化、自动化技术应用。针对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重点区域、单位、部位、环节,加强远程监测预警、自动化控制和紧急避险、自救互救等设施设备的使用,强化技术防范。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自动化控制和紧急停车(切断)系统,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报警系统,鼓励推广“两客一危”车辆(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安装防碰撞系统。
2、推进企业技术装备升级改造。加快淘汰落后和推广先进适用安全技术装备,通过法律、行政、市场等多种手段,推动、引导高风险企业开展安全技术改造和工艺设备更新,淘汰一批不符合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技术和装备。推动一批高危行业企业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
3、加大安全科技支撑力度。调动和激发各行各业研发遏制重特大事故关键安防技术装备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大安全科技成果推广力度,完善各类科研成果转化推广机制。
(三)严厉打击惩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1、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太和县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实施意见》各项规定要求,结合实际,依法履职,并分行业领域制定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执法内容、执法程序、执法尺度和执法主体,依法依规明确各类执法决定的具体情形、时限、执行责任和落实措施。建立健全乡镇委托执法、行政村配合执法机制,在“打非治违”、事故查处、隐患整治、日常监管等方面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强化执法信息公开,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2、依法依规严格落实执法措施。健全“双随机”检查(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暗查暗访、联合执法和重点执法制度,对重大事故隐患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强化预防控制措施。把重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纳入事故责任追究体系,对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单位逐一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进行约谈。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止民用爆炸物品供应、吊销证照,以及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从严追责“四个一律”执法措施。
3、运用司法手段强化从严治理。加强安全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建立公安、检察、审判机关介入安全执法工作机制。对抗拒执法、逾期不执行执法决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涉嫌犯罪的违法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坚决杜绝“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的现象。建立查办和审判安全生产案件沟通协调制度。
4、强化群防群控。加大举报奖励力度,进一步畅通渠道,鼓励发动群众举报、媒体曝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加强社会监督。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完善联合惩戒机制,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四)加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
1、危险化学品。开展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含生产、经营、运输环节的罐区、库场、堆场等)专项治理,加强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对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进行评估确认,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整治。
2、烟花爆竹。强化对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无证非法经营、非法运输、许可证过期、超范围经营等行为,整治下店上宅、前店后宅以及销售超规格或不合格产品等问题。
3、道路交通。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超限、运输资质不全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路段及通行秩序管理。严格危险货物运输营运证核查,驾驶员、押运人员资质审查,运输车辆GPS定位、紧急切断装置安装使用,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告诫和问责制度。
4、消防领域。以餐饮娱乐、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等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加大消防安全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整治未依法办理消防行政审批手续、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和搭建彩钢板房、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电器设备安装及线路敷设不规范、消防设施损坏等各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应急管理,提高社会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5、建筑施工。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严格落实深基坑支护、土石方(隧道)开挖、模板脚手架支撑体系、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及拆卸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严格按标准规范施工;严禁违规使用不合格管材和淘汰及使用期满的起重机械设备;加强临边洞口防护和对深基坑及其周边的监测;严禁各类在建项目施工工地违规采用非阻燃材料搭建彩钢板房;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按规定配备安全防护用品,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
(五)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治理
1、严格规划准入。完善建设安全准入标准,建立安全专项规划制度和招商引资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制定完善高危企业最低生产经营规模标准。严禁在镇内新建化工风险项目。
2、严格工艺设备和人员素质准入。严格危化品运输准入;建立实施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准入制度。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企业新上岗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复训不少于20学时,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3、严格人流密度准入。建立大型经营性活动备案审批制度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预警制度,严格控制人流密度。实施劳动密集型作业场所空间物理隔离制度,严格限制单位空间人数。严格执行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医疗机构以及文化、体育等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条件审批制度,严格宾馆等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准入。对从事大型集会、商业宣传、灯会等大型活动的,必须向镇政府相关部门报备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4、强力推动淘汰退出落后产能。紧密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严格安全生产标准条件,依法关停退出达不到安全标准要求的产能和违法违规企业,及时注销到期不申请延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请上级有关部门关闭经停产整顿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通过资金奖补、兼并重组等途径,引导安全保障能力低、长期亏损、扭转无望的企业主动退出。
(六)切实做好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
1、健全完善应急救援体系。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制、机制和法制,加强应急管理培训。建立健全部门之间、地企之间应急协调联动制度,加强安全生产预报、预警。完善企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严防盲目施救导致事态扩大。强化应急响应,确保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救援。加强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先进救援装备、应急物资和紧急运输、应急通信能力储备。建立救援队伍社会化服务补偿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健全企业全员应急培训制度,针对员工岗位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应急知识培训,提升一线员工第一时间化解险情和自救互救的能力。
2、严肃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相关人员和广大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和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类事故。继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和“企业黑名单”管理制度,强化生产安全事故问责。规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认真执行事故查处警示、约谈制度。严肃查处瞒报、迟报事故行为。全面做好事故分析和通报工作,严肃追究事故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用典型案例和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事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凡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要依法追究责任单位有关负责人、主管人员以及其他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的刑事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委会、办(中心)、辖区各企业(单位)要切实把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抓实抓好,要成立专门机构加强组织协调,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健全推动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成效。
(二)精准施策,落实工作措施。各村委会、办(中心)、辖区各企业(单位)要紧紧抓住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的有效时机,主动参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危行业比重下降,淘汰落后产能。对已明确的规划、规模、工艺技术装备、人员素质和人流密度等行业准入条件,要严格执行。对已制定的惩治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力措施,要严格落实。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给安全生产带来的风险挑战,要未雨绸缪,提前应对,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防性和有效性,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发生重特大事故。
(三)严格执法,维护法律权威。各村委会、办(中心)要加大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零容忍”,通过强有力的执法检查,曝光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生产经营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坚决维护法律的权威性。
(四)典型引路,加强舆论宣传。镇安委办将选取有代表性、有积极性、工作基础好的企业,以典型示范推动工作创新。各村委会、办(中心)、辖区各企业(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引导大家积极参与到工作中来,在全社会形成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督导,推动工作落实。镇安委办将把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成效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建立跟踪督办制度,定期通报工作完成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加快各项工作推进步伐。各村委会、办(中心)、辖区各企业(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及时解决方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工作措施落实,确保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