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xx ,各位领导,同事们:
我是去年9月份到任区委第三巡察组组长的,从事巡察工作时间不长,到任后主要带队完成对区x局和区x局2家单位的巡察“回头看”,下面,我就结合一轮巡察实践和日常工作谈几点体会:
一、突出靶向发力,精准把握巡察重点
巡察工作要取得实效,必须要找准政治巡察职能定位,紧紧围绕“三个聚焦”监督重点,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精准发力,全面客观地进行“政治画像”。通过2家单位的巡察“回头看”,对比前后2轮巡察发现的问题,有个明显的变化就是:上一轮巡察主要侧重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或者说是财务方面违规问题,而在本轮巡察中这些问题基本上得到了相应的整改,体现更多的是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这也说明上一届巡察成效还是比较明显的。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在新一届区委巡察中,一些浮于表面的显性问题的查找难度相对增加,更多的是要透过业务问题查找政治偏差。一是要紧盯职能职责新情况,要吃透被巡单位的“三定”方案,掌握其担负的职能使命,特别是上轮巡察以来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本系统的重要指示精神及按照上级决策部署需要推进的重点工作在被巡单位的落实情况,深入查找其在落实“两个维护”,执行上级决策,履行主责主业方面存在的政治偏差;二是要紧盯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要通过查阅党委(党组)会议记录和档案资料,了解掌握被巡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三重一大”事项决策、选人用人程序、民主集中制执行以及基层党建工作等方面情况,深入查找党委(党组)在议大局、把方向、统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发挥中存在的政治偏差。三是要紧盯重点领域的风险防控。一方面继续抓好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务方面违规问题巡察力度,要善于以多维度发展的眼光去发现隐性问题,比如公务活动中菜单中自带酒水或地方特色的酒品,超标准接待违规拆单处理,几次接待报销中发票、菜单连号等;另一方面还是要根据当前的形势特点,紧盯政府采购项目,第三方服务中存在的问题,深挖被巡单位行政职能外包、履职不到位,相关科室审核把关不严,工作人员作风不实,工作流于形式等问题,甚至是背后存在的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坚持深挖细查,探索创新巡察方式
经过一届巡察全覆盖,被巡察单位对巡察、审计的方式方法基本上也都略知一二,在日常工作上也比较注意了,台账资料也相对齐备,看似都规范了,要想通过简单的查阅资料和个别谈话去发现问题就没上一届巡察那么容易,在这次巡察“回头看”中我也深有体会,这就需要我们深化对巡察监督手段的创新。一是要加强综合分析研判,深挖隐性问题。要灵活运用数据统计、材料分析、事例剖析、对照比较等方式,进行去粗取精、由表及里的综合分析研判,透过现象深度扫描发现隐性问题,揭示问题本质,查找政治偏差。比如某单位投入300多万资金用于数字化平台开发及后期维护,合同签定5年,每年支付60多万元,但后期由于客观情况发生了变化,平台的后期维护不能满足工作实际需要,以致平台使用率不高、造成资金严重浪费。如果简单地就从服务项目采购的流程上去看问题就很难发现其中的问题,而如果综合分析项目的立项原因、合同条款和项目绩效,我们可以发现这个单位在决策落实这项工作是不够严谨的,工作作风不够实。二是要善于从审计报告中精准发现问题、深挖问题线索。巡察与审计的关注点不同,审计关注的是事情的过程和业务层面的问题,侧重于就事论事;巡察关注的是事情的成因以及事情的背后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等违纪违法问题,侧重于就事论人。审计报告可以为我们巡察精准地指明方向,有时还能成为抓问题线索的重要依据。三是要加强部门协查,综合利用技术手段。中央巡视、省委巡视精准高效主要还是他们的巡视的技术手段先进,我们区县巡察主要还是通过查阅资料和个别谈话,要想发现有质量的问题是很难的。干部谈话中都不愿意谈单位和班子的问题,个别单位就连提供资料都拖拖拉拉。我感觉我们应该学习借鉴中央巡视、省委巡视先进做法,尽可能地在打通与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健全制度机制,提高巡察质效。
三、强化震慑作用,从严从实落实巡察整改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巡视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发现问题不解决,比不巡视的效果还坏,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关键要在整改上发力。但现实中有些单位在落实整改中还是过多强调客观现实困难,巡察整改不彻底、打折扣问题还是存在的。我认为,如果有些问题在区级层面难以整改的最好还是不要写进报告,写进报告无法整改就影响巡察的质效,巡察的权威性和震慑作用也受到影响。还有就是巡察问题涉及的人的处理上,每年应该有1-2个体制内的人员根据违规问题受到纪律处分或诫勉谈话,还不能因为被巡单位强调一些客观理由而均以警示谈话、廉政谈话而了之,或是以处理编外人员代替,这样会大大削弱巡察的的权威性和震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