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定开学时间安排
小学、初中学生8月31日到校报到,9月1日正式开学,学前周从8月24日开始;普通高中学生8月24日返校,9月1日正式开学,学前周从8月24日开始;中等职业学校8月31日正式开学,学前周从8月24日开始。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系统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秋季开学严格执行“三不”标准,即“区域疫情未达到低风险的不开学、学校疫情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管理不到位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未有效落实不开学”。
二、做好旅居排查和健康管理工作
1.外出的师生员工(包括食堂、宿舍、保安等工作人员)须提供开学前14天生活轨迹报告,学生家长及教职员工签订健康安全承诺书;新生自接到学校录取通知书后由对应学校负责监管,提前开学的年级仍需提供14天的生活轨迹报告。
2.各县区、学校要严格审核“日报告”“零报告”数据,精准掌握师生员工的健康情况和在盘外(特别是__等中高风险重点地区)以及近期即将返盘的师生员工情况。
3.动员在盘以外低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尽量在8月24日前安全返盘。在中、高风险地区和重点关注地区(特别是__地区)师生员工返盘应严格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盘锦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严防聚集性疫情做好秋冬季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返盘和集中隔离。
4.倡导中小学生自愿接种流感疫苗。秋冬季节呼吸道传染病多发,流感症状和新冠肺炎的症状极其相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更加复杂,学校要倡导中小学生家长及时为孩子接种流感疫苗。
三、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
1.完善防控工作体系。各县区教育局、直属各学校要对春季开学以来的各项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分析研判不断变化的疫情发展形势,按照《校园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20条》和《中小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托幼机构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要求,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秋季开学工作方案、应急预案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及开学各项工作。
2.强化全员培训。学校要提前对相关人员进行常态化疫情防控知识线上培训,提高防控意识,绷紧防控这根弦,保证开学后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张弛有度,既不麻痹大意,也不惊慌失措。特别要对新生和家长进行培训,使其了解学校的`各项防控措施和规章制度,让学生自觉遵守,家长理解支持。
3.做好环境消杀和物资储备。安排教职员工提前有序返岗,在学生集中返校前对校园环境进行彻底消杀,清扫消毒做到全覆盖,无死角,保证校园环境清洁卫生。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的要求和疫情发展情况,备齐备足必要防疫物资,提醒家长开学前为学生准备好个人防护物品。
4.细化学生报到安排。合理安排新生报到和老生返校间隔时间,各学校要制定新生报到专项工作方案,与新生“点对点”建立联系,加强防疫指导,科学设计报到程序。新生报到要错时、错峰,避免扎堆聚集,做好个人防护。对错时上下学、错时上下课、错时就餐等再研究、再细化,做到精准精细、有序有力、科学施策,确保学校按时稳妥开学,师生员工尽快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新秩序。
5.加强联防联控,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县区要联合卫健、疾控部门,指导学校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的要求和疫情发展情况,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工作,开学当日要有卫健、疾控等专业防控人员驻校指导,各学校要补足口罩、消毒、测温设备等疫情防控物资的储备量和临时隔离观察室的物资配备。针对可能出现的疫情防控形势变化、中高风险地区调整等情况,采取隔离、停课、复课等措施,并明确启动条件、程序等;加强学校与属地和定点(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协调联动,细化救治、转院、流调等工作程序。开学前开展全流程、全要素演练或推演,开学后开展全员应急演练。
6.按照“五个一律”要求,持续做好校园封闭管理。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强化校门、校园快递和外卖管理,进入校园必须进行身份核验、扫码登记和体温检测。掌握学生离校期间主要轨迹,指导学生做好个人防护。
7.上好“开学第一课”。将新冠肺炎及秋冬季传染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和健康生活习惯作为重要内容,结合近日印发的《开展“厉行节俭、反对浪费”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和《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切实培养节约习惯——致全市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倡导内容,向学生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生命教育、卫生健康、艰苦奋斗和勤俭节约等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教育;面向教师加强公共卫生、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厉行节约等教育培训;面向家长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家庭教育指导和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倡导厉行节俭、反对浪费,以自身行动带动身边更多人,给孩子做好榜样。
8.关注师生员工心理健康。完善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持续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完善心理预警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极端行为发生。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引导、学业就业指导、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防范个体、群体性安全事件。
9.开展督导检查。开学前,各学校对照相关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和开学条件评估要点进行自查,县区教育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审核各学校的开学准备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符合要求。
请各县区教育局务必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辖区的每一所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