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开展,通过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强化了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制意识,营造了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做到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维护好医保基金安全。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开展打击欺诈骗工作总结2024年例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开展打击欺诈骗工作总结2024年例文【一】
根据x市医疗保障局淮医保字秘〔20XX〕3号《关于印发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总体部署,XX区医疗保障局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强化主体监管,实施“三医”联动,扎实有效的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现将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分管区长为组长,医保、卫健、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4月10日制定下发了《XX区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专项治理工作启动会议,日常工作采取“日督查、周调度、月小结”,切实履行基金监管主体责任,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出发,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严格按要求完成检查任务。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做到不掩饰、不回避、不推诿、不护短,严格依法办事、按规定程序处理。
(二)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按照市局统一部署,区医保局联合市局XX稽查组,深入辖区定点医疗机构采取地毯式、全覆盖稽查,从入院记录、病历审核、系统比对、现场核对等方面逐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能整改的现场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限期整改,对有违规行为的民生医院、矿工总院石台分院等8家医疗单位,对照协议给予了相应处罚;同时,积极与卫健、公安、食药等部门协作,按照各自职责,强化行业监管,互通信息,形成基金监管合力,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宣传解读好医保基金监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强化医x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制意识,推动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参与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根据《x市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淮医保秘〔20XX〕4号)的要求,结合4月份开展的宣传月活动,加强医保领域政策法规宣传,掀起学法用法高潮,营造遵纪守法氛围,树立监督执法权威,保障群众合法权益。重点开展医保监督管理政策“六进”(进医院、进科室、进病房、进药店、进乡村、进社区)宣传活动,围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主题,深入基层全面宣传打击欺诈骗保的政策规定。同时,在候诊大厅、社区服务站以及乡镇、村(社区)以及群众聚集区等公共场所,通过在醒目位置设置活动公示栏、摆放宣传版面、悬挂条幅、张贴公告、倡议书以及发放宣传折页、制作墙报(板报)等形式,全区共印发宣传海报2024份、宣传折页4000份、明白纸20240张,确保辖区内专题宣传“多渠道、无死角、全覆盖”。
(四)同力协作、联合执法。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区医保局积极配合市联合检查组对本辖区医药机构定点抽查工作的同时,区医保局牵头,联合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成立了XX区打击欺诈骗保联合检查组,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对辖区内52家定点医药零售店进行了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药店是否明码标价、是否根据协议规定,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提供处方外配和非处方药等零售服务。药品、器械和医用材料经营是否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质量管理规范,是否实时上传医疗保险服务相关原始数据,并保证上传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否为非医x点医药机构提供医保结算。是否以任何名义在店内摆放、销售其他物品(如各类生活日用品)。是否留存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等凭证。是否严格执行药品购、销、存管理制度,保存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和使用记录,并建立真实、完整、准确的购销存台账和药品调拨记录等十三项内容,通过联合执法,进一步规范了药店经营管理行为。从联合执法检查看,辖区定点药店总体上经营规范、执行协议较好,尚无明显违规行为;检查中发现问题主要存在部分药店执业医师营业时间不在岗、药品摆放混乱、进货验收记录不齐全、个别药房连锁店分店定点目录上没有但可以刷卡(如矿山集地区敬贤堂药房);对于存在问题的药店检查中给予现场指正和整改。
二、下步工作
(一)、剖析总结,完善制度。专项治理结束后,要全面总结,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剖析,分析原因,找准症结,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二)、建管结合、强化监管责任。根据职能划转,目前区级医疗生育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人员正在招考准备中,通过组建一支区级业务能力强、政治素质高的监管队伍,实现基金监管日常化、常态化,确保省、市医保局布置的任务如期完成。
(三)、强组织、早谋划,确保筹资到位。按照省、市城乡居民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对医保筹资工作早动员、早宣传,使广大居民了解新的医保政策、确保参保比率,为全区人民谋福祉。
开展打击欺诈骗工作总结2024年例文【二】
一、20XX年度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开展情况
20XX年,我区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医保局安排部署,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及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
(一)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
1.强化组织领导。县医保局成立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卫健、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打击欺诈骗保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对打击欺诈骗保工作的组织领导;贯彻落实省市医保局专项治理部署要求,明确“两机构、一账户”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医保基金使用安全第一责任人、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主要负责人。
2.开展集中行动。为营造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根据国家及省市医局统一部署,20XX年4月份,认真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6月份,组织开展对x家医共体集团及xx家定点零售药店进行监督检查,实现“两机构、一账户”监督检查全覆盖。
3.严格审核稽核。根据《关于开展xx市20XX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复查复核阶段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组织对xx家区乡医疗机构20xx年x月x日至x月x日期间的医保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复查复核,共计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xxx万元;加强对医疗机构报销材料的日常审核,全年审核拒付不合理基金支出xxx万元;强化协议管理,约谈定点医药机构xx家,暂停x家定点药店协议6个月,按协议扣除xx家定点药店质量证金xx万元;严格行政执法,查处个人骗套医保基金x起,追回基金x万元,行政处罚x万元。
4.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出台《xx区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建立基金支出预警机制,实行分级业务审核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同时,建立打击欺诈骗保长效机制。
(二)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
1.及时组织调度。20XX年12月14日,x省太和县多家医院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被媒体曝光后,国家医保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省长等领导同志分别做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在全省范围内深挖彻查持续打击欺诈骗保。我局均第一时间向区政府分管领导同志作专题汇报。12月xx日,副区长主持召开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暨集体警示约谈会,对我县专项治疗“回头看”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同时成立以分管区领导为组长,纪检、公安、卫健、市场监管、医保、民政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作领导组,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和部门协同;研究制定《xx区定点医疗机构违规问题专项排查工作方案》和《关于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的通知》,对排查重点、排查对象、排查方法和工作要求予以明确;及时在区医院职工大会上,传达省、市局会议精神,通报“太和案情”,并对相关监管业务进行专题培训,强化打击欺诈骗保宣传,层层压实责任。
2.细化工作措施。为推进工作深入开展,我局细化措施,做到“x确”:一是明确排查重点。即利用“包吃包住、免费体检、车接车送”等名义或者通过“有偿推荐”等方式,诱导不符合住院指征的参保群众住院等骗取医保金的行为;采取挂床、冒名顶替等手段,对实际未住院治疗的患者,通过编造诊疗项目、伪造医疗文书等手段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采取过度检查、过度治疗等方式小病大治等方式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二是明确排查对象。即在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违规问题较多的定点医疗机构、平时举报线索较集中的定点医疗机构。三是明确方式方法。通过数据筛查、突击核查、病历审查、走访调查等方式,重点排查建档立卡贫困户、集中供养五保户、老年病轻症患者等特殊人群。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无死角。
3.全面排查检查。20XX年xx月xx日起,我局组成xx个小组对全区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挂床住院、诱导住院等问题检查。专项排查期间,共计出动x车次、x余人次,对辖区内xx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专项排查,排查在院患者xx人,走访出院在家患者xx余人次;排查出挂床住院x例、低指征x例、分解x例,追回违规医保基金xxx万元、罚款xxx万元,合计xxx万元。
二、20XX年度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打算
贯彻落实全省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以“x太和骗保”为镜鉴,深入开展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切实担起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政治责任,深挖彻查持续打击欺诈骗保。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在打击欺诈骗保联席会议基础上,成立由分管区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维护医保基金安全领导小组,强化对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工作的领导。
(二)进一步强化政策宣传。以宣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为契机,深入宣传《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营造维护基金安全良好氛围。
(三)进一步强化部门协调。在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医保局主抓,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强化联合惩戒,提升震慑效果。
(四)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根据省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省医保局《关于做好20XX年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全覆盖现场检查、“三假”专项整治、存量问题“清零行动”等,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开展打击欺诈骗工作总结2024年例文【三】
为扎实做好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工作,加强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合理使用和风险防控,保障医疗保险基金安全,打击各类骗保行为,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按照《x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认真作好“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有关工作的通知》和《x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全市医疗保障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镇辖区内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行动。
此次行动聚焦医疗保障领域的违法违规和欺诈骗保行为,以向群众解读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加强医疗保障反欺诈工作力度,形成高压态势,达到宣传法规、强化管理、净化环境、震慑犯罪的目的。同时,增强医患双方遵守医疗保障管理规定的自觉性,进一步完善医保治理体系,构建多部门联动机制,实现源头防范,保障医保基金安全。
一是利用镇村干部会议、村组会议等形式增强宣传力度,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
二是粘贴宣传海报。镇、村工作人员分别在宣传栏及其他醒目地点粘贴宣传海报,公示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金举报投诉电话,并向就医参保者解读相关医保政策,加深对相关政策了解,提高警惕意识。
三是流动发放宣传单。利用赶集日,向群众发放宣传单,呼吁广大参保人树立医保法律意识,了解相关常识,自觉自律,共同监督。
医保基金是群众的治病钱、救命钱、健康钱,关系着每一位参保人的切身利益。防范和打击医疗保障领域欺诈骗保行为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我镇将持续高强度防范和打击力度,加强宣传,形成舆论攻势,努力营造“不敢骗、不能骗”的社会氛围。
开展打击欺诈骗工作总结2024年例文【四】
X省医疗保障局: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XX省20XX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医保发〔20XX〕10号)安排,我局在全市范围内认真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现将工作完成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一、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打击欺诈骗保工作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打击欺诈骗保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市局统筹安排,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同时压实各区(市、县)医保局工作责任,确保全市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分别制定了《XX市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再行动”加快形成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工作方案》(筑医保发〔20XX〕1号)、《XX市20XX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筑医保发〔20XX〕7号),对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的主题目的、组织机构、时间安排、内容要点、行动方式等作了具体安排,确保工作有抓手,任务有分工,及时召开工作调度会对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狠抓落实。
(二)多措并举,扎实推进
一是加强舆论宣传引导。4月,牵头承办XX省医疗保障局与XX市政府联合举办的“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制定了《XX市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医保发〔20XX〕5号),围绕宣传活动主题,突出宣传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全市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折页3万余份、张贴宣传海报2万余份,制作宣传横幅200余条,组织11起集中宣传活动,制作展板160余个,出动现场宣传人员400余人次,现场接受群众咨询达5万余人,组织警示教育3次,政策宣讲5次。丰富宣传载体,通过电视、报纸、电台、微信公众号等实时推送打击欺诈骗保相关新闻,在城市轨道交通、部分城市广场、楼宇、经办窗口、定点医药机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打击欺诈骗保宣传片。
二是强化医保基金监管的主体责任。5月印发了《XX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在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筑医保发〔20XX〕9号)。组织全市定点医药机构逐条对照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重点就2024以来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时限,筑牢基金监管第一道防线。同时强化自查结果的运用,对自查主动报告问题的从宽处理,自查整改不到位的重点查处。期间,全市两定机构依据自查出的问题,申请退回基金40余万元。
三是严厉查处欺诈骗保行为。通过构建两定机构全面自查、经办机构日常检查全覆盖、行政部门按不低于10%比例抽查、飞行检查多层次的医保监管检查制度,持续保持医保基金监管高压态势。20XX年1-8月,共检查定点医疗机构1475家,检查覆盖率达99%以上,处理医疗机构570家(其中暂停定点资格12家);检查定点药店1735家,检查覆盖率100%,处理定点药店149家(其中暂停定点资格14家、取消定点资格5家),全市共追回医保资金930.95万元(其中基金本金374.07万元,违约处罚金55.87万元)。
四是强化联合执法,开展医保领域扫黑除恶斗争。针对群众反映的医疗保障领域扫黑除恶举报案件,与市卫生健康局组成联合调查组进驻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检查,查明事实,严肃处理相关违规行为。
五是广泛应用大数据智能监管方式,推进监管端口前移。积极运用大数据手段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目前已在全市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升级设置了16个分析维度开展数据分析,1-8月,通过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进行智能审核,共查找疑点数据32024条,审核疑点数据11855条,实现违规违约扣款197万余元,有效维护了医保基金安全。
(三)健全医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
一是完善举市区两级报投诉制度,落实奖励措施。5月5日-7日连续在市主流媒体发布《关于在全市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的公告》。公布了打击内容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投诉电话,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为鼓励社会各界举报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8月2日向社会公布了《XX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实行)》,明确了欺诈骗保行为范围及举报办法、具体标准及查办时限、申领审批流程及信息保密要求等有关内容,确保群众易理解、易操作、易兑现。
二是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能力。充分发挥第三方力量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工作中的作用,在全省首建市本级统一调度的医保专家库,聘请医保、医务、药学、财务和物价等198名专家入库,有效缓解当前监管力量不足、专业知识欠缺的问题。制定了《XX市医疗保障专家库使用管理规定(试行)》规范专家的使用管理,充分发挥专家作用。专家库建立以来,已依托专家对定点医疗机构开展12起随机抽查和2起合理性诊疗行为的技术评判。
三是规范执法检查行为,推动监管体系建设。健全行政执法监管体系,加大对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力度,积极对接法制部门完成局机关和参公直属单位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的申领换证工作。进一步健全监管工作体系,做好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事权职责划分,规范全市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和经办稽核行为,组织起草了《XX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和《XX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稽核检查业务规范(试行)》,初步理顺行政监管与经办机构协议管理的关系,促进行政监管和经办管理相对独立又相互补充,形成合力。建立了欺诈骗保要情报告制度,明确了要情报告的内容、方式和时限,已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要情2起。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推进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升级。
采取随机抽查、交叉检查、智能监控、第三方协查等方式,继续加大专项治理督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曝光一批性质恶劣、社会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形成震慑。
(二)推进综合监管,促进部门联动
积极争取卫生健康、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支持,筹划建立多部门参与的打击欺诈骗保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医保基金监管的协调、指导和重大案件查处等工作。
(三)推进智能监控系统建设,健全基金安全防控机制
推进XX市智慧医保监管平台建设,提升智能监控功能,丰富智能监控维度,推动基金监测预警和使用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建设。
(四)推进监管方式创新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积极尝试引入信息技术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商业保险机构等第三方力量,参与基金监管工作,充分发挥专业技术支持作用提高案件查办时效;积极构建基金监管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推动将欺诈骗保行为纳入我市信用管理体系,加大联合惩戒力度。Www.Wk114.cN转载请注明
开展打击欺诈骗工作总结2024年例文【五】
一、20XX年度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开展情况
20XX年,我区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医保局安排部署,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及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
(一)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
1.强化组织领导。
县医保局成立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卫健、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打击欺诈骗保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对打击欺诈骗保工作的组织领导;贯彻落实省市医保局专项治理部署要求,明确“两机构、一账户”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医保基金使用安全第一责任人、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主要负责人。
2.开展集中行动。
为营造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根据国家及省市医局统一部署,20XX年4月份,认真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6月份,组织开展对*家医共体集团及**家定点零售药店进行监督检查,实现“两机构、一账户”监督检查全覆盖。
3.严格审核稽核。
根据《关于开展**市20XX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复查复核阶段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组织对**家区乡医疗机构****年*月*日至*月*日期间的医保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复查复核,共计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万元;加强对医疗机构报销材料的日常审核,全年审核拒付不合理基金支出***万元;强化协议管理,约谈定点医药机构**家,暂停*家定点药店协议6个月,按协议扣除**家定点药店质量证金**万元;严格行政执法,查处个人骗套医保基金*起,追回基金*万元,行政处罚*万元。
4.建立长效机制。
制定出台《**区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建立基金支出预警机制,实行分级业务审核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同时,建立打击欺诈骗保长效机制。
(二)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
1.及时组织调度。
20XX年12月14日,x省太和县多家医院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被媒体曝光后,国家医保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省长等领导同志分别做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在全省范围内深挖彻查持续打击欺诈骗保。
我局均第一时间向区政府分管领导同志作专题汇报。
12月**日,副区长主持召开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暨集体警示约谈会,对我县专项治疗“回头看”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同时成立以分管区领导为组长,纪检、公安、卫健、市场监管、医保、民政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作领导组,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和部门协同;研究制定《**区定点医疗机构违规问题专项排查工作方案》和《关于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的通知》,对排查重点、排查对象、排查方法和工作要求予以明确;及时在区医院职工大会上,传达省、市局会议精神,通报“太和案情”,并对相关监管业务进行专题培训,强化打击欺诈骗保宣传,层层压实责任。
2.细化工作措施。
为推进工作深入开展,我局细化措施,做到“x确”:一是明确排查重点。
即利用“包吃包住、免费体检、车接车送”等名义或者通过“有偿推荐”等方式,诱导不符合住院指征的参保群众住院等骗取医保金的行为;采取挂床、冒名顶替等手段,对实际未住院治疗的患者,通过编造诊疗项目、伪造医疗文书等手段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采取过度检查、过度治疗等方式小病大治等方式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二是明确排查对象。
即在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违规问题较多的定点医疗机构、平时举报线索较集中的定点医疗机构。
三是明确方式方法。
通过数据筛查、突击核查、病历审查、走访调查等方式,重点排查建档立卡贫困户、集中供养五保户、老年病轻症患者等特殊人群。
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无死角。
3.全面排查检查。
20XX年**月**日起,我局组成**个小组对全区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挂床住院、诱导住院等问题检查。
专项排查期间,共计出动*车次、*余人次,对辖区内**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专项排查,排查在院患者**人,走访出院在家患者**余人次;排查出挂床住院*例、低指征*例、分解*例,追回违规医保基金***万元、罚款***万元,合计***万元。
二、20XX年度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打算
贯彻落实全省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以“x太和骗保”为镜鉴,深入开展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切实担起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政治责任,深挖彻查持续打击欺诈骗保。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
在打击欺诈骗保联席会议基础上,成立由分管区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维护医保基金安全领导小组,强化对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工作的领导。
(二)进一步强化政策宣传。
以宣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为契机,深入宣传《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营造维护基金安全良好氛围。
(三)进一步强化部门协调。
在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医保局主抓,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强化联合惩戒,提升震慑效果。
(四)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
根据省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根据省医保局《关于做好20XX年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全覆盖现场检查、“三假”专项整治、存量问题“清零行动”等,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开展打击欺诈骗工作总结2024年例文【六】
我区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医保局安排部署,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及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
(一)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
1、强化组织领导。县医保局成立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卫健、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打击欺诈骗保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对打击欺诈骗保工作的组织领导;贯彻落实省市医保局专项治理部署要求,明确“两机构、一账户”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医保基金使用安全第一责任人、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主要负责人。
2、开展集中行动。为营造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根据国家及省市医局统一部署,20XX年4月份,认真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6月份,组织开展对X家医共体集团及XX家定点零售药店进行监督检查,实现“两机构、一账户”监督检查全覆盖。
3、严格审核稽核。根据《关于开展XX市20XX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复查复核阶段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组织对XX家区乡医疗机构XXXX年X月X日至X月X日期间的医保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复查复核,共计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XXX万元;加强对医疗机构报销材料的日常审核,全年审核拒付不合理基金支出XXX万元;强化协议管理,约谈定点医药机构XX家,暂停X家定点药店协议6个月,按协议扣除XX家定点药店质量证金XX万元;严格行政执法,查处个人骗套医保基金X起,追回基金X万元,行政处罚X万元。
4、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出台《XX区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建立基金支出预警机制,实行分级业务审核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同时,建立打击欺诈骗保长效机制。
(二)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
1、及时组织调度。20XX年12月14日,x省太和县多家医院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被媒体曝光后,国家医保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省长等领导同志分别做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在全省范围内深挖彻查持续打击欺诈骗保。我局均第一时间向区政府分管领导同志作专题汇报。12月XX日,副区长主持召开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暨集体警示约谈会,对我县专项治疗“回头看”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同时成立以分管区领导为组长,纪检、公安、卫健、市场监管、医保、民政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作领导组,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和部门协同;研究制定《XX区定点医疗机构违规问题专项排查工作方案》和《关于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的通知》,对排查重点、排查对象、排查方法和工作要求予以明确;及时在区医院职工大会上,传达省、市局会议精神,通报“太和案情”,并对相关监管业务进行专题培训,强化打击欺诈骗保宣传,层层压实责任。
2、细化工作措施。为推进工作深入开展,我局细化措施,做到“x确”:一是明确排查重点。即利用“包吃包住、免费体检、车接车送”等名义或者通过“有偿推荐”等方式,诱导不符合住院指征的参保群众住院等骗取医保金的行为;采取挂床、冒名顶替等手段,对实际未住院治疗的患者,通过编造诊疗项目、伪造医疗文书等手段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采取过度检查、过度治疗等方式小病大治等方式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二是明确排查对象。即在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违规问题较多的定点医疗机构、平时举报线索较集中的定点医疗机构。三是明确方式方法。通过数据筛查、突击核查、病历审查、走访调查等方式,重点排查建档立卡贫困户、集中供养五保户、老年病轻症患者等特殊人群。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无死角。
3、全面排查检查。20XX年XX月XX日起,我局组成XX个小组对全区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挂床住院、诱导住院等问题检查。专项排查期间,共计出动X车次、X余人次,对辖区内XX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专项排查,排查在院患者XX人,走访出院在家患者XX余人次;排查出挂床住院X例、低指征X例、分解X例,追回违规医保基金XXX万元、罚款XXX万元,合计XXX万元。
二、20XX年度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打算
贯彻落实全省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以“x太和骗保”为镜鉴,深入开展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切实担起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政治责任,深挖彻查持续打击欺诈骗保。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在打击欺诈骗保联席会议基础上,成立由分管区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维护医保基金安全领导小组,强化对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工作的领导。
(二)进一步强化政策宣传。以宣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为契机,深入宣传《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营造维护基金安全良好氛围。
(三)进一步强化部门协调。在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医保局主抓,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强化联合惩戒,提升震慑效果。
(四)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根据省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省医保局《关于做好20XX年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全覆盖现场检查、“三假”专项整治、存量问题“清零行动”等,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开展打击欺诈骗工作总结2024年例文【七】
根据XX市医疗保障局张医保字〔2024〕23号《关于印发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X市医疗保障局及XX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引发的张医保字〔2024〕30号《关于印发开展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行为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我XX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科联合医院、卫计局等相关部门对XX管理区医药机构进行专项行动检查;并由市医保局李文科长带领的第一督查组对我区医院进行检查。现将具体内容汇报总结如下:
一、药店:
我区共有六家定点药店,具体检查问题如下:
1、华佗药店:已落实一店一签协议情况,建立医保政策管理规章制度。药店的地址、名称、医保刷卡系统与编号一致,有变更的事项及时变更。在药店的明显位置悬挂《x省医x点零售药店经营管理规范》,并履行协议。药店完整的保存医保机打结算票,药店的刷卡系统与医保系统对接,功能健全。药店有摆放电热宝等医保政策规定外的物品,进行促销经营等活动。没有违规使用社保卡等行为。在营业时间内药师不在岗,出售的处方药留有处方。对存在的问题已限期整改。
2、德仁堂药店:已落实一店一签协议情况,建立医保政策管理规章制度。药店的地址、名称、医保刷卡系统与编号一致,有变更的事项及时变更。在药店的明显位置悬挂《x省医x点零售药店经营管理规范》,并履行协议。药店完整的保存医保机打结算票,药店的刷卡系统与医保系统对接,功能健全。药店有摆放化妆品等医保政策规定外的物品,进行促销经营等活动。没有违规使用社保卡等行为。在营业时间内药师不在岗,出售的处方药留有处方。对存在的问题已限期整改。
3、百康(海源店):已落实一店一签协议情况,建立医保政策管理规章制度。药店的地址、名称、医保刷卡系统与编号一致,有变更的事项及时变更。在药店的明显位置悬挂《x省医x点零售药店经营管理规范》,并履行协议。药店完整的保存医保机打结算票,药店的刷卡系统与医保系统对接,功能健全。药店有摆放化妆品、电饭锅等医保政策规定外的物品,进行促销经营等活动。没有违规使用社保卡等行为。在营业时间内药师不在岗,出售处方药时没有留处方。对存在的问题已限期整改。
4、察哈尔药店:已落实一店一签协议情况,建立医保政策管理规章制度。药店的地址、名称、医保刷卡系统与编号一致,有变更的事项及时变更。在药店的明显位置悬挂《x省医x点零售药店经营管理规范》,并履行协议。药店完整的保存医保机打结算票,药店的刷卡系统与医保系统对接,功能健全。药店未摆放医保政策规定外的物品,未进行促销经营等活动。没有违规使用社保卡等行为。在营业时间内药师不在岗,出售的处方药留有处方。对存在的问题已限期整改。
5、润佳药店:已落实一店一签协议情况,建立医保政策管理规章制度。药店的地址、名称、医保刷卡系统与编号一致,有变更的事项及时变更。在药店的明显位置悬挂《x省医x点零售药店经营管理规范》,并履行协议。药店完整的保存医保机打结算票,药店的刷卡系统与医保系统对接,功能健全。药店未摆放医保政策规定外的物品,未进行促销经营等活动。没有违规使用社保卡等行为。在营业时间内药师不在岗,出售的处方药留有处方。对存在的问题已限期整改。
6、百康(XX店):已落实一店一签协议情况,建立医保政策管理规章制度。药店的地址、名称、医保刷卡系统与编号一致,有变更的事项及时变更。在药店的明显位置悬挂《x省医x点零售药店经营管理规范》,并履行协议。药店完整的保存医保机打结算票,药店的刷卡系统与医保系统对接,功能健全。药店未摆放医保政策规定外的物品,未进行促销经营等活动。没有违规使用社保卡等行为。在营业时间内药师不在岗,出售的处方药未留有处方。对存在的问题已限期整改。
二、医院:
1、执业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医护人员名单、医师执业证、护士执业证无问题,有变更的事项也及时变更,已建立医保规章制度,医保办有专职人员管理,医院的HIS系统与医保系统对接功能健全,协议情况已落实,医疗机构的审批、校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医院具有卫生计生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和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具有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大型医用设备应用许可证
2、大型设备上岗人员存在无技术合格证,超范围执业情况。
3、不存在故意放宽收住院标准,不存在冒名顶替、挂卡住院、分解住院、延长住院时间、无指征住院等违规行为
4、抽查2024年病历10份,未按时上交病例,同时病例中存在治疗未登记、无指征用药、未签署知情同意书,重复用药、检查报告单缺失等问题,已约谈相关医护人员,并限期整改
5、不存在超标准、超范围收费,不存在重复收费,无分解或私立项目收费,没有串换诊疗项目或药品等违规行为。
6、一日清单签字制度正在整改中,已限期整改。
7、门诊处方无问题。
8、因我区医院无外科执业医师,未开展外科及手术诊疗服务,故不存在高值耗材
9、随机抽查3种药品,进销存数目相符,随货通行,两票齐全。
医保基金是参保人的救命钱、保命钱,直接关系民生。。我们应当始终保持“高标准、高站位,”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把这项工作做深、做实、做细,强化监管,压实责任,净化环境,堵塞漏铜,切实把案件插板好,形成真色,营造“不敢骗、不想骗、偏可耻”的氛围,为医保基金安全做出应有贡献
开展打击欺诈骗工作总结2024年例文【八】
自全省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以来,我市按全省统一部署,以打击欺诈骗保为核心、以维护基金安全为目的、以提高民生保障为根本,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强化工作责任、深化工作措施、力求工作实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我市城乡医保合计参保1368441人,其中:城镇职工参保96685人,城乡居民参保1271756人;现有市级经办机构1家,26个乡镇办场园均在人社中心挂牌成立医保中心,承担各自辖区内城乡居民医保经办业务;医x点医药机构合计1132家,其中:住院医疗机构42家,门诊医疗机构88家,村卫生室740家(三级2家,二级7家,其他未定级);定点零售药店262家;与医保有业务合作的商业保险公司共有4家,分别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门市支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x分公司、泰康养老股份有限公司x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主要工作
(一)宣传动员抓“三度”,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宣传动员有力度。3月26-28日全省“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开展以来,我局迅速行动,层层动员,组织召开了全市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工作会议,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副市长雷华同志任组长,副市长吴宇慧同志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市医疗保障局、市卫健委、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领导任成员的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乡镇分管副镇长为乡镇打击欺诈骗保责任人,将压力层层传导,责任级级落实,拉开了打击欺诈骗保宣传工作“揭幕战”。
二是宣传覆盖有广度。开展宣传工作“十进”即进医院、进药店、进学校、进参保单位、进农村、进公交(出租车)、进公共场所、进公益广告、进网络、进新兴媒体,同时通过在随岳高速、武荆高速出口设置大型宣传牌、沃尔玛商场门前现场宣传、组织医务工作者签订《承诺书》等方式、达到了欺诈骗保宣传工作全覆盖,无死角的预期目标;截止4月22日,全市共发放宣传折页1万余份,通告2024余份,制作悬挂宣传标语1000余条,制作永久性宣传标语800条;在公交车、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LED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宣传标语300条。
三是宣传内容有深度。针对不同群体突出宣传重点,采用播放动漫宣传片、通报典型案例、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经办流程、打击欺诈骗保投诉渠道和奖励办法等,不断提升社会各界人士对打击欺诈骗保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二)深入推进抓“x”,细化工作举措
一是明确工作重点。根据欺诈骗保的具体表现形式,结合各工作实际,将各项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内容逐一量化,制定下发《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参保人员违规统计表》、《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治理住院定点医疗机构检查表》、《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治理调查核实表》、《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治理检查表》、《医院病人入院登记表》等十余种类型表格300余份。
二是明确工作步骤。按照x会议精神,我局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将整个专项治理活动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与集中宣传、专项治理、专业机构复核、整顿总结五个阶段,从3月份持续到11月份,其中:4月上旬为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阶段,并在4月份启动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4-8月份为专项治理集中检查阶段;9月为复核小组组织复核阶段;11月份为梳理总结阶段。
三是明确工作要求。严格依法依规,按照《x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行为管理规则》、《x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医生管理规则》的规定,以零容忍的态度,按照性质及情节分类办理。做到“六个坚决”即该解除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的坚决解除,该取消服务协议的坚决取消,该追回医保基金的坚决追回,该解除医保医师处方权的坚决解除,该诚信扣分和录入信用记录的坚决办理,该移交司法机关的坚决移交,形成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
(三)欺诈骗保抓“三力”,力求工作实效
一是精准发力。充分利用智能监控、掌上稽查筛查疑点和投诉举报线索,通过数据对比分析、随机抽查取样、查阅医疗文书、核实财务账簿、电话回访等方法,对各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可能涉及到的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实行精准打击。
二是驻点用力。在对全市医疗机构进行常态化检查同时,抽调14名业务骨干对1家公立医疗机构、4家民营医院机构实行为期一个月的驻点督查,对整个医疗重点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督,重点做到“五核实”即住院人员身份核实、住院人数核实、用药数量核实,药品库存核实、电子处方核实,力求发现问题,全面堵塞医保基金的跑冒滴漏现象。
三是形成合力。我局联合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四个督导检查小组深入基层一线,结合各自工作职能,采取信息共享、联合作战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维护了正常就医诊疗秩序,净化了医药市场环境,保障了医保基金安全。截止目前,共查处违规医疗机构9家,暂停1家医疗机构服务,追回医保基金23万元。
(四)经办合规抓“三进”,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推进制度建设。结合医保基金审计及本次打击医保欺诈专项治理行动,对内部风险点进行了梳理,相继出台并完善了《天门市医疗保险局内部管理制度》、《天门市医疗保险局内部控制制度》、《天门市医疗保险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从组织机构控制、业务运行控制、财务会计控制、信息系统控制、部门协调控制、内部控制管理和决策监督等方面建立起符合业务运行和管理要求的系列制度,确保经办有规可循、有章可依。
二是推进流程规范。经办机构明确了参保登记、申报核定、记录分账、待遇审核、待遇发放和基金财务结算六个业务环节权责关系,建立科室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三级决策审批层次。并实现对业务经办的全过程监督,规定所有业务必须通过计算机信息系统开展,工作人员的计算机操作权限严格分离,避免人为因素出错;建立复审复核机制,对医保基金缴费基数核定、医疗费用审核结算等重点环节全部实行两人以上复审复核;在年度基金总额和基金预算决处、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医疗机构违规扣减等重大事项实行集体讨论决策,增加决策科学性。
三是推进政务公开。经办机构按《全省人社公共服务办事事项指导目录》和《全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经办公共服务办事事项及要素梳理表》要求,结合本地业务实际,对各项业务的经办范围、政策依据、办理材料、办理权限重新进行了梳理,按照“简化、方便、高效”的原则,对业务流程进行进一步优化与再造,并全部导入x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同时全面落实工作制度、业务流程、办事结果、监督电话“四公开”,以外部监督促进内部规范,促进医保经办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过度医疗认定难。同一病症的患者往往有很多不同临床表现,所必需的的检查或者不需要的检查往往依靠医生的治疗经验或水平来确定,认定过程存在一定困难。
二是违规行为取证难。编造假病历、空刷卡、空挂床等违规行为隐蔽性极强,部分假病历与真实病例相差无几;同时部分参保人员与医疗机构结成利益共同体,调查人员核实治疗情况时,往往不愿意配合说出实情。
三是信息系统分割难。当前医保部门参保登记、待遇给付等业务系统建设仍然主要依托人社部门“金保工程”,对数据切割、系统建设等问题省级层面无相应指导意见,后续建设缺乏相应标准。
在下阶段工作中,我们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针对前期打击欺诈骗保工作中的不足,充分调研、补齐短板,做到打击欺诈骗保尺度不松、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以更高标准、更高站位开展医保监管工作,构建起“不敢违、不能违、不愿违”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医保基金安全,为推动健康天门建设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