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生活本来多轻盈,都是被这肉体和各种欲望的污浊给施拖住的。——题记
阿小和阿小
阿小和阿小不是同一个人,他们的生活本来没有发亮交集。
直到香港阿小的到来。他是搭着高级小轿车来的,他长着一副小少爷该有的模样,白得发亮,瞬间让周围的一切都灰暗了。
可作者和他接触过一段时间后,他才发现这个香港活在一种想象出来的幻想中。其实香港崇拜,向往着香港。当作者察觉到自己身上也有类似的躁动时,他远离了这个香港阿小。但香港阿小却又和老家的阿小在一起玩,从此,老家的阿小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老家的阿小他从前是一个木讷的人,跟外人说话不超过三句。而如今他翘课,偷钱,打架。作者明白他也和香港阿小一样染上了“香港病”。
当多少年之后,作者与香港阿小再次重逢时,却是感慨万分。与此同时,老家的阿小又因为某件事情归于平淡,干起他父亲的老本行。
天才文展
大概在作者十一岁时,他得了一场病。
说起来并不严重,就是不爱说话,不爱吃饭,不爱和任何人对视。
父母为了给他治病,给他找了一个玩伴,而这个玩伴就是文展。
第一次见面时,文展就跟作者提到了“人生”“梦想”,使作者对文展产生了兴趣。他们约着第二天见,第二天,作者发现文展竟然是个兔唇,不过文展并没有感到自卑。作者因此对他有了莫名其妙的崇拜感——文展是他见过唯一一个降服了自己缺陷的孩子。
后来,文展考上了福州的重点中专,他打败了所有不看好他的人。在那之后,文展就消失在了茫茫人海中。
而在后来的几十年里,文展因为参加父亲的葬礼,又与作者相见。“到了大城市,你会发现,咱们这种小镇捏出来的人多粗陋。然后,你会恨生养你的地方,它拖累了你。”直到这个时候,作者才知道文展厌恶着自己的兔唇以及这个生养他的地方。
看完这本书,我也是感触颇深。当然这本书里的人物不止他们。
阿小们活在幻想中,想成为自己心中那个的模样。人性的欲望在他们身上生动的演绎了出来。
但对于文展来说,他又做错了什么?
就像他在信里跟作者说的一样“自己的兔唇成了一些庸俗的人恶意攻击的重点。”但他最终还是跟其他有缺陷的人一样一辈子就被这个缺陷拖入一个死胡同里。
我总觉得文展是最可悲的一个人。
温暖的,逸乐的,疼痛的,脆弱的,可耻的皮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