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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长制改革存在的问题及措施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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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长制是借鉴于我国实施的湖长制和河长制的制度, 在2017年首先由安徽省提出。 目前林长制度已经在安徽省全省逐步推广开来。 要想分析林长制问题, 首先要理解对林长制内涵。

1 对林长制的理解

1.1 林长制的内涵

首先, 林长制是指为了不中止对本辖区内的森林资源进行重点防治和管护, 从而由各级政府的党政负责人负责本辖区内森林和林木资源的一种制度。 各级林长对本责任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起督促指导作用。 省级总林长、副总林长的职责在于,组织领导全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以及开展森林资源稳步保卫及扩展工作,总体监督指导全省各级实施林长制;市级总副林长则负责在辖区内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 组织并协调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实际问题;县级林长工作方面更注重及时地对森林破坏违法行为的查处、协调县民内部矛盾;乡级侧重对于组织源头管理、组织护林员工作方面;村级林长更着重对所发现问题的及时上报。

各级林长相互协作、各司其职,并与林长制相关单位机关进行协作, 如省委组织部、宣传部、省编办、发改委、省财计厅和环保厅等。 按照职责分工, 共同协作推进林长制工作。

1.2 实施林长制的重要性

首先, 林长制保护森林资源。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根底,也是我国民族生活的最大本钱和根基,也关系到生存安全、淡水安全、物种多样性安全、疆土安全以及气候安全、内政外交大局。 对于生物多样性,保护多种生态林资源有利于保护动植物栖息地。 其次, 在防火防灾方面,林长制有助于加强森林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最后,森林等生态资源是完美的生态屏障,不仅能润泽一方水土,更能成为代代人的永恒财富。

我国森林资源已经发展至1.95 亿hm 2 ,然而目前我国的森林覆盖率仅仅20%左右, 不仅仅远远低于发达国家40%覆盖率的水平, 还比一些发展中国家的森林覆盖率低。 日 本白蛾、红脂黑白蠹是有害生物灾害的主要来源,顽固难治。 而实施林长制, 则在侧面加强了对森林等生态环境情况的更新检测和上报, 有利于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减少了可预见性灾害、潜在隐患的发生。

2 林长制制度实施存在的问题

2.1 不重视林长制的实施

在主体性方面, 县级和乡 镇基层对林长制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在意识上认为其作用无法等同于发展经济的需要。 由于乡 镇财政管理的资金由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和乡镇自 有资金三部分构成, 乡镇对于护林计划的财政分配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十分明显,所能投入的资金力度十分有限。 同时, 体例的森林资源保护计划内容不具体、片面,出台的政策难以落实。

2.2 部门职责分配模糊

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等重要生态区域,是林长制重点保护的区域。 然而,这些维护工作偏重地归位于林业部的职责, 林业部与其他机关的协调合作十分有限。 林长制的大部分工作都将其分担于林业、水利等部门,往往林业部作为一方面无法单独实施林长制。

2.3 实践经验不足

2017年3 月 ,安徽省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林长制,一些基层部门在落实林长制时对研究本区域内林业开发资源及保卫管理问题不够充分, 没有掌握区域全面的现实情况,并未充分实地调查。 例如,要求一个地区的森林资源覆盖率必须每年增长几个百分点, 造成很多基层甚至是在不适宜种植林木的夏季进行林木栽植, 就是为了取得所谓的森林覆盖率目标值增长,违背了自然规律,很多树木开始死亡。

2.4 群众主体的认识性不到位

首先, 群众往往将护林育林工作简单地认为是林业部门的工作,而对日常环保活动重视度不高,只是单纯地消化林业资源。 群众简单地认为林长就是负责整个森林资源管理的,林长制在实施过程中产生了群众参与意愿不高等问题。 “林长制”的含义、具体职责的构成仅在各级林长之间宣传较广,群众并未真正了解林长制的真实内涵,因而群众参与意愿不高的情况较为普遍。

3 实施林长制的创新措施

3.1科学“吃山”

在太湖县天华镇陈来沟,近年来由于外出劳动力数量大,自林长制实施以来,把消灭“过火林”隐患与发展林业产业相结合,将芭茅山改造作为林长制的一大重点示范项目。由此可见,结合所负责区域的特殊实际情况,可以将林业、渔业、农业等分类纳入林长制实施项目中,科学“吃山”。

3.2 政策激励,促进群众参与

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才能让更多人民惠及改革发展成果。 改革是为了增进人民福祉,激发动力、让人民群众不断有获得感。 实施林长制是一项创新性任务, 要想全面落地生根, 获得实效, 必需高度注重培训和宣传,做到人民群众家喻户晓,做到林长制参与者在保护森林资源时做到有法有理有据,并以此来激发他们对于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热情。

3.3 将绿“卖”为文化

将森林赋予文化色彩,带动一方经济增长,更能在另一方面促进林长制的实施。 改良对后期的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可以营造更加浓厚的生态环境保护氛围。 将绿“卖”为文化,就会随之将地方特色向全国传播,实现多赢。

3.4 进行制度创新,保持林长制活力

林业建设是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性问题, 林业要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创造更好的生态条件。 而只有将林长制随实际需要进行调整,不断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才能提升林业建设水平。 省委、省政府应坚持绿色发展,确立林业工作已由利用森林资源获取经济收益的主向, 转为以保护森林并且提供生态服务为主线的新形势,并创新性写入地方性法规,形成由各部林长牵头、部门共同共管、社会积极参与的治理新格局, 才能以此调动林长以及部门与林业经营主体等各方积极性,由此提升林业发展水平。

而在监管机制方面,应更明确批评与奖励制度,通过如抽样检查、临时检查、定时检查、向群众收集实时反映汇报情况等方式,提升监管力度。 而监管者、作为被监管者的林长等, 也应分清职责, 明确具体职能, 才能促进林业资源保护措施和政策的有效落实。

4 结语

我国林业等资源的保护和发展任重而道远, 林长制作为完成这一目标的重要举措,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占据举足轻重的战略性地位。 坚定不移地完成治山理水工作,为谱写新时代美丽和谐中国、保护地球生态环境做出具有中国智慧的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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