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县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精简文件简报和会议活动的相关要求,本着精简、高效、务实的原则,对文件简报进行清理规范,对各类会议活动协调整合,全力做好文件简报和会议活动精简工作,做到了以会风促作风,以文风促政风,提升了工作效能,优化了发展环境,为各项工作高效运转提供了保障。现将我县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县上针对精简文件简报和会议活动作了全面安排部署和具体要求,制订了一系列制度规定,为文件简报和会议活动精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一是建立领导干部带头落实制度。县级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开短会、讲短话,带头执行改进会风文风的各项规定,督促办会、办文部门严格把好会议和文件审批关,以实际行动带动全县机关作风的进一步转变。二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严格控制会议经费的实施意见》、《XX县信息简报规范管理规定》、《XX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信息和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精简会议文件的精神,进一步完善了精简会议文件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三是建立会风文风督查制度。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对县直部门和各乡镇改进会风文风的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二、严格会议和发文审批程序。
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制定的会议审批制度和发文审批制度。在精简会议方面,各部门拟以县委、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必须提前按程序行文请示,经县委、政府办公室审核,报县委书记、县长批准;由各部门召开的业务类会议,不得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在精简文件方面,以县委、县政府名义行文的,必须由县委书记、县长签发;以县“两办”名义行文的,必须由“两办”主任会签;对于不按签发程序报送的文件,一律不予下发。
三、控制会议和发文规格。
认真履行岗位职能,对全县各级各部门召开的会议和上报的文件严格把关,从严控制会议规格和发文规格,有效精简了会议和文件,维护了县政府权威。在精简会议方面,单项性的工作会议,原则上县委、县政府的主要领导不出席,由分管领导负责召开;需要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和县直单位正职参加的会议,须经县委书记、县长批准。在精简文件方面,依照相关规定,杜绝各单位片面追求高规格发文、擅自找县领导签发文件的现象;可以以县“两办”名义发文的,不以县委、县政府名义下发;可以由县委办或县政府办名义单独发文的,不以县“两办”名义下发;县直部门发文或几个部门联合发文能解决问题的,坚决不以县委、县政府和县“两办”名义下发。
四、减少会议次数和发文数量。
本着“注重实效、提高质量”原则,切实减少会议次数和发文数量。在精简会议方面,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可合并召开的会议合并召开,能以电话、传真等形式解决的事情坚持不开会,已在文件上印发的工作部署、通知等内容不在会上传达。在精简文件方面,对可发可不发的公文坚决不发,对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等形式解决问题的公文坚决不发,对未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可操作性不强的公文坚决不发,对已在会议上传达的内容不再发公文,对公文内容相近、体例相似、时效允许、可以合并的不单独发文。在规范信息简报方面,按照“能少则少、能短则短、能精则精、能简则简”的原则,严把审核关和报送关,对县上各部门上报及办公室撰写、汇总的各类信息,逐一进行修改完善,尽量减少没有价值的信息,严格控制数量和发放范围,做到信息报送及时、真实、准确、全面。近年来,我县每年召开各类会议比例明显下降,下发的各类文件明显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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