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国家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
在国家颁发的《禁止传销条例》 中, 对传销进行了 一个概念的定义: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 , 通过对被发展人员 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 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 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 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 扰乱经济秩序, 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在这项条例中确定的传销行为便是将传销细化, 形象化, 具体化. 条例中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 一)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 , 要求被发展人员 发展其他人员 加入, 对发展的人员 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 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 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 下同) , 牟取非法利益的;
( 二)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 , 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 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 加入的资格, 牟取非法利益的;
( 三)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 , 要求被发展人员 发展其他人员 加入, 形成上下线关系, 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 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 什么是传销?
传销, 就是传销组织通过多层次、 独立传销商来销售或提供劳务, 每个传销员除了 将货物销售以赚取利润外, 还可以介绍、 训练他人为新的传销人, 并建立新的销售网络来销售公司 货物, 在公司 获取更多利润的同时, 每个传销员 也在自 己的销售网络中获取相应的差额。 传销方式在世界各地都较为流行, 传销企业因此获取大量货物的差额利润, 但并非佣金。 正因为传销的巨大商业利润, 趋使有些不法商人利用传销的方式开展非法传销, 将正当传销演变为“网络连锁”等非法形式, 变相聚敛财富 、 欺诈群众,从而连锁引 发非法传销人追求财产为核心的各类型犯罪。
三、 传销的手段
揣摩心理列名单; 所谓列名单, 也就是盘算一下, 哪些人是可以骗来的对象。 传销人员的笔记中这样写道: “在这里面包括这样几类对象, 亲戚类: 兄弟姐妹; 朋友类: 五同——同学、同事、 同乡 、 同宗、 同好; 邻居类: 前后左右邻居; 其他认识的人, 如师徒、 战友等等。 ”总之, 那些急于改变现状的人, 是传销组织网罗的主要人选。
四、 大学生易受骗的原因?
大学生为何屡屡受骗? 调查结果显示, 此类诈骗案件较多的发生在寒暑假和新生入校期间, 且受骗原因主要有五种: 一是思想单纯型。 这类学生涉世未深, 缺乏社会经验, 防范意识不强, 很容易相信他人。 二是爱慕虚荣型。 这类学生有一种攀高枝的心理, 在对方向自己讲了一些令人向往和羡慕的话语后, 就不自觉被深深吸引了。 三是结交广泛型。 这类学生交际面广, 抱着“多个朋友多条路” 的心理, 随意答应某些人的要求, 结果上当受骗。 四是贪图小利型。 这类学生往往为蝇头微利所吸引。 行骗者多先提供某种免费产品, 再邀其参加某种活动进而骗取财物。 五是明知故犯型。 这类学生知道有些事情是不可能的, 但看到有些人做一件事成功了, 就盲目地跟风而上, 岂不知刚才那人是个托儿, 最后让人骗了还不知道。除了自身原因外, 学校和家庭相关的防范教育缺失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 因为, 一般而言, 青年学生在进入社会前, 主要活动范围就是家庭——学校, 对外面的社会缺乏直接的和客观的认知, 难以应付违法犯罪分子处心积虑“发明” 出的形形色色的骗术。
五、 如何防止大学生受骗?
诈骗犯罪分子总是心虚的, 因此, 大学生在交往过程中一旦发现对方有疑点, 就应当果断采取应对的措施, 切不可轻率从事, 防止受骗。
1、 保持健康心态, 树立防骗意识。 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要多学习法律法规, 掌握一些预防受骗的基本知识及技能, 善于辨别真假, 对自己要洁身自好, 严格要求。
⑴不贪私利, 不图虚荣。 作为大学生, 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价值观, 时刻加强自身理想、 道德、 情操的陶冶, 自觉拒绝金钱, 名利的诱惑, 不贪私利, 不图虚荣, 增强抵御诱惑的能力。
⑵知心知彼, 心明眼亮。 大学生在与陌生人的交往中, 要认真审查对方的来历, 保持清醒的头脑, 理智处事, 观其行、 辨真伪, 三思而后行。 比如大学生在择业活动中, 对意向性单位的基本状况、 工作性质要多了解, 不能因为工作难找就对已找到的工作岗位轻率相信,必要时可进行实地考察。
2、 克服主观感觉, 避免以貌取人。 作为大学生, 在各种交往活动中必须牢牢把握交往的原则和尺度, 克服一些主观上的心理感觉, 避免以貌取人。 具体的说, 不能单凭对方的言谈举止, 仪表风度, 衣着打扮等第一印象即“首因效应” 妄下判断, 轻信他人; 不能只认头街,只认身份, 只认名气, 而不认品德, 不认才学, 不辨真假, 应更多地实质考察和分析, 不被表面现象所蒙蔽。
3、 观察判断, 有效识别。 在发现对方疑点时, 要保持清醒的头脑, 认真仔细地观察对方的神态表情, 举止动作的变化, 看对方的言谈, 所持的证件以及有关材料与其身份是否吻合,以此识别真假。 必要时可以找同学或相关人员商量, 听取他人的意见和忠告, 或者通过对方提供的电话、 资料予以查证核实。
4、 巧妙周旋, 有效制止。 在发现疑点无法确定真假而又不愿意轻易拒绝时, 要有礼有节,采取一定的谈话、 交往策略, 注意在交锋中发现破绽, 通过与其周旋印证自己的猜测。 必要时, 还可以采取一些吓唬的言辞, 使对方心存顾忌, 不敢贸然行事。
六、 受骗后补救措施
如果大学生受骗后, 应该如何处置呢?
1、 平静心态, 及时报案。 受害人无论是否因为自己的过错(如贪财、 无知、 轻信、 粗心大意) 而受骗, 都要保持积极的心态, 从受骗的噩梦中回到现实, 吸取教训, 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切勿“哑巴吃黄连, 有苦肚里咽” 。
2、 提供线索, 配合调查。 已经被骗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 要注意对作案人员遗留下来的文字资料、 身份证件、 电话号码等证据予以保留, 并积极向学校保卫处和公安机关提供诈骗嫌疑人的体貌特征、 与其交往的经过等线索, 配合调查, 追缴被骗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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