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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全过程质量行为导则(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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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总则...........................................................................................5

2基本规定.....................................................................................5

3质量管理体系..............................................................................6

4质量管理制度与职责..................................................................9

5质量目标与策划........................................................................11

6建设前期...................................................................................15

7工程勘察...................................................................................17

8工程设计...................................................................................20

9工程采购...................................................................................23

10工程施工.................................................................................26

11工程监理.................................................................................34

12工程调试、试车......................................................................37

13服务.........................................................................................41

建设工程全过程质量行为导则

(征求意见稿)

1总则

1.0.1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发展的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提高工程建设行业质量管理水平,规范各质量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推进工程质量控制管理标准化,提高建设工程质量与服务质量水平,制定本导则。

1.0.2本导则主要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结合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团体标准《建设工程全过程质量控制管理规程》(T/ZSQX002-2018)编制。

1.0.3本导则适用于开展全过程质量控制管理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等建设工程。其它工程可参照执行。

2基本规定

2.1.1本导则以工程建设项目为工作对象。

2.1.2建设工程应符合国家法定的基本建设程序,符合相关的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相关政策文件要求。

2.1.3质量行为是指人在一定的物质、意识条件下,对产品质量、工作质量、服务质量产生的反应或行动。

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行为是指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及其所属人员履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合同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的所有活动。

本导则涉及的其它术语参见《建设工程全过程质量控制管理规程》(T/ZSQX002-2018)。

2.1.4建设工程全过程质量行为应满足控制项要求。

3质量管理体系

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应遵循全员全过程全要素、过程方法、质量保证和监督工作分离、持续改进等原则,通过体系和制度建设,做到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人监督、凡事有据可查。

3.1

控制项

3.1.1项目经理部(可指代各方项目管理机构,以下同)应执行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1项目经理部应执行企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管理文件。

2企业应对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进行任命。明确项目负责人为项目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

3应保证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

3.2

一般项

3.2.1建立以项目负责人为核心的项目质量管理体系。

3.2.2项目经理部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保证质量要素受控。

1明确项目经理部各部门及责任人的质量职责及分工,确保质量管理体系融入组织的业务过程。

2应明确各部门质量管理要素。

3应明确主要业务过程的质量管理任务和质量管理流程。

3.2.3项目经理部应建立独立的质量监督体系,在项目质量总监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

1建立以项目质量总监为核心的质量监督体系,项目质量总监直接对项目经理负责。

2设置独立的质量监督机构,明确人员数量和资格要求。

3项目质量总监监督项目质量保证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4项目质量总监负责监督工作质量和实体质量,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5项目质量总监不得兼任质量要素管理职责。

3.2.4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应覆盖建设工程全员、全过程、全方位。

1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应满足合同要求,涵盖建设全过程。有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质量监督管理机构与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制度及措施。

2应通过开展质量活动和组织质量培训等多种形式提高全员质量意识,其中质量活动包括样板引路、质量管理小组等活动;质量培训包括质量职责、标准规范、质量管理等方面的培训。

3有对项目全部参与方质量管理的总体要求,并写入相关合同或协议。

4有对分供方(含分包方,以下同)质量管理总体要求,并写入相关合同或协议。

5应进行实现产品功能、性能的测评;应进行竣工交付后维保;应进行客户回访及满意度调查。

3.2.5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应有阶段性运行评价,确保各项质量管理制度、质量管理责任得到落实。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一年内至少进行一次阶段性评价。

2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与阶段性报告。

3质量管理责任落实情况检查与阶段性总结。

3.2.6应有项目人员质量管理培训与教育记录。

1项目管理人员的质量管理培训与教育记录。

2现场作业人员的质量管理培训与教育记录。

3.2.7应有对分供方质量管理的记录。

1对分供方的质量管理记录。

2对分供方的材料、半成品、产品质量检查或试验记录。

3.2.8质量管理体系改进应有质量检查制度、检查记录、奖惩措施、改进措施及落实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质量检查制度。

2开展定期或不定期质量检查的记录。

3质量目标绩效评价和奖惩记录。

4质量问题、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5质量改进措施及记录。

4质量管理制度与职责

应明确质量管理机

制和流程,把质量管理责任落实到各项管理制度中。项目经理部要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制,做到岗位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工程质量。

4.1

控制项

4.1.1项目经理部应执行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

企业

缺乏相应的项目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时,项目经理部应当补充制定,但须经过企业批准。

4.2

一般项

4.2.1项目经理部应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制。

1项目经理部应落实企业的法定质量管理责任。

2明确项目经理部各部门在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具体职责和任务。

3明确项目经理部主要岗位质量职责。

4.2.2项目经理部应设立质量监督岗位,并明确其职责。

1按规模配置专职质检员和专职质量工程师岗位,且岗位职责明确。

2专职质量工程师或专职质检员应持证上岗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4.2.3企业各项制度在项目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质量要素“人、机、料、法、环”的管理工作符合质量控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直接或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人力资源及管理制度得到落实。

2质量管理仪器、器具及管理制度得到落实。

3机械、材料、设备、施工技术、商务合约等管理及制度满足工程质量要求。

4制定针对性的检验、试验计划。

5质量管理流程与质量改进措施得到落实。

6对质量风险因素进行识别与防范。

4.2.4项目经理部应建立质量管理的协同协调机制。包括但不限

于以下内容:

1质量例会制度。

2质量会诊制度与讲评制度。

3样板制。

4技术交底制度。

5三检制。

6挂牌制。

7问题追究制度、奖惩制度。

8制度落实的相关记录。

5质量目标与策划

质量管理策划是项目

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围绕制定的质量目标,规定必要的运行过程、方法和相关资源以实现项目质量目标。

各工程质量主体责任单位均应进行质量管理策划。

5.1

控制项

5.1.1制定并开展质量管理策划。策划内容应满足质量体系文件的要求。

1制定质量管理策划文件。

2策划内容满足质量体系文件的要求。

3管理人员熟知质量目标等主要策划内容。

4做好质量管理过程控制策划,包括工作质量策划和实体质量策划。

5质量管理策划文件须经企业相关部门审核,质量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实施。

5.2

一般项

5.2.1建设单位应设置合理、明确的质量管理总目标,质量管理总目标应写入相关方合同或协议。

1设置质量总目标时,应根据工程特点、重点、难点和强制性标准要求,考虑资源保障、质量风险、技术风险、安全风险、造价、工期等因素。

2工程质量管理总目标应明确、可行、可衡量,有时限性。

3质量管理总目标应写入招标文件、相关方合同或协议。

5.2.2建设单位应对质量管理总目标进行分解,目标应写入相关方和分供方合同或协议。必要时,可单独签订工程质量专项协议。

1分解目标的质量标准利于实现质量总目标。

2分解目标至少应包括设计成果目标、施工质量目标。

3分解目标应写入相关方和分供方合同或协议。

可单独签

订工程质量专项协议,进一步明确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分供方和监理方承担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过程管理、竣工后的保修与服务及质量事故调查处理等责任。

5.2.3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应在承担的工程建设任务开始之前进行质量策划,且将策划结果应用到相关文件中。

1应在承担的工程建设任务开始之前进行质量策划。

2将策划结果应用到《工程勘察大纲》、《工程项目设计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中。

5.2.4建设工程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应进行质量管理工作策划,确保质量管理责任落实。质量管理策划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质量管理总目标。

2质量管理组织体系。

3企业管理制度与项目工作岗位的衔接。

4项目开工前应建立的质量管理制度。

5项目质量检查、检测、测试与调试策划。

6质量管理资源与保证措施。

7人员培训与教育。

8对分供方质量管理的策划。

5.2.5施工单位应进行建设工程实体质量策划,对实体质量管理目标进行分解,对质量风险因素进行识别与防范。策划内容应完整。

1确定的实体质量总目标。

2遵循的质量标准。

3资源与保证措施,人员与机械设备组织方案。

4技术准备。

5工期节点与流水段划分。

6质量控制风险识别与控制要点。

5.2.6应有质量管理流程,管理流程应涵盖质量管理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或深化设计的管理流程。

2施工质量监督检查的管理流程。

3质量事故的管理流程。

4质量改进的管理流程。

5.2.7应有关键工序、关键环节、关键部位及特殊过程的专项质量管理策划;应有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要求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关键工序、关键环节、关键部位及特殊过程的专项质量管理策划。

2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要求。

3施工工序质量控制点。

5.2.8应有建设工程全过程的文件、资料管理策划。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建设前期许可证书、合同等文件。

2勘察、设计文件与收发管理。

3有效施工标准规范发放的动态管理文件。

4施工过程文件同步收集。包括过程控制、检验试验、过程验收、图纸、监理和管理文件等。

5建设工程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6影像资料策划与管理。

7关于工程文件编制套数、编制费用及归档要求的合同或协议。

6建设前期

6.1

控制项

6.1.1建设工程的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图纸审查合格,施工许可等各项前期手续齐全,环评等符合有关规定。

6.1.2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6.2

一般项

6.2.1建设工程应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开展建设工作,不得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

6.2.2建设工程开工前资金准备情况应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要求。

6.2.3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调试等各建设阶段的程序全部符合国家规定。

1按法定程序,选择具有相应资格(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调试、检测、监测等单位,通过合同明确各建设阶段的建设任务。

2通过合同明确各阶段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明确质量管理的目标、责任,以及奖惩条件等。

3各阶段均建立质量保证、质量监督、质量改进的制度和措施。

6.2.4建设工程的总建设周期及各阶段工期应合理。

1建设总周期合理,与工程建设规模,勘察、设计、施工难度,工程造价等相符。

2工程勘察周期合理。

3工程设计周期合理。

4施工工期合理。

5试车、试运行周期合理。

6.2.5建设过程中不得任意、盲目压缩合理周期。

1超大型、超复杂工程的建设总周期及各阶段周期应经过论证确定。

2建设总周期、勘察周期、设计周期、施工周期的压缩,宜经过论证。

3不得任意、盲目压缩合理工期。

6.2.6建设工程开工前应做好风险评估及工程质量监督等工作。

1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

2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重大质量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作为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的依据。

3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管理措施。

4向相应的政府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备案)手续。

5重大工程项目宜对勘察、设计阶段工作进行监理。

6.2.7明确项目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移交等管理要求。

7工程勘察

7.1

控制项

7.1.1应按照《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等勘察标准实施勘察工作,包括方案策划、野外作业、室内试验及成果分析等。应符合现行工程勘察标准与规范的强制性条文要求。

7.2

一般项

7.2.1与委托单位签订勘察任务书。勘察任务书内容应翔实、准确。任务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项目的意图、各设计阶段(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要求提交勘察文件的内容、现场及室内的测试项目以及其它勘察技术要求。

2勘察工作所需要的各类资料;适用的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地形图、水准点、地质、水文、气象、地震、自然灾害等有关资料。

3应明确勘察人员执业(职业)资格、经验要求。

7.2.2工程勘察质量管理策划应全面、完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勘察质量目标、勘察过程控制、勘察成果要求、勘察现场服务等。

2施工过程配合服务及相关配合记录。

3策划工作应在勘察现场工作正式开始前基本完成。

7.2.3勘察大纲审批程序应完善,并进行必要的专家评审;勘察工作应在勘察大纲批准后开始。

1应形成《工程项目勘察计划》、《工程项目勘察质量计划》,针对策划的各项要求提出具体措施。

2勘察文件应满足勘察任务书委托要求及合同约定。

3勘察文件应满足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

4对勘察文件进行内部及外部审查,应确保勘察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

5勘察文件资料应齐全;勘察、测绘过程的各项记录齐全,记录的内容应详实,并准确反映勘察、测绘详细过程。

6程概述应表述清晰、无遗漏,包括:工程项目、地点、类型、规模、荷载、拟采用的基础形式等。

7勘察文件应满足工程设计需求。应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

8工程岩土勘察报告不得随意更改,如需更改须经相关方审核同意后方可。

9对于工程勘察报告,应向参建的相关使用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7.2.4勘察、测绘的仪器与设备管理完善。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勘察、测绘的仪器、设备均在检定有效期之内。

2有勘察、测绘仪器、设备管理台账。

3保管条件符合仪器、设备技术要求。

4有勘察过程仪器使用记录及保养记录,出现损坏的有处理记录。

8工程设计

8.1控制项

8.1.1设计文件应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地方政策,还应符合工程建设设计标准与规范的强制性条文要求。

2一般项

8.2.1设计策划内容应包含设计成果质量目标、质量职责、设计评审、设计现场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成果质量目标、设计岗位质量职责。

2进度计划、设计接口,工程风险识别与控制。

3设计评审、验证、确认。

4新技术应用、节能与环保。

5设计现场服务。

8.2.2设计依据文件应齐全,应包括项目各项审批文件、设计合同、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勘察测绘成果资料、专项设计(如有)、超限设计的专家论证结论意见等。

8.2.3设计任务书宜对拟建项目的投资规模、工程内容、质量要求等做出清晰界定。

1设计任务书宜对拟建项目的投资规模、工程内容、经济技术指标、质量要求、建设进度(如有)等做出清晰界定。

2明确表达设计意图、设计功能和要求。

3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及专家评审。

8.2.4对设计文件应组织全面的内部评审,专业定案、综合定案。

1设计单位(项目)对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方针、政策、规范、规定的情况应进行必要说明。

2设计任务书、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文件的编制深度应符合现行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它专业可参考《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3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执行情况应明晰,设计依据应充分,设计内容应完整,文件标识宜齐全规范。

4应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新方法的适宜性进行评审。

5应对规划、合同、工程概算的符合性等进行评审。

6应进行设计方案比选,并对设计成果进行优化。

8.2.5根据“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原则,对初步设计及扩大初步设计的内容进行内部评审,并形成评审记录。

1贯彻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方针、政策、标准规范的情况。

2各阶段设计文件均应体现上一阶段审查、评估、鉴定意见。

3方案比选及推荐方案依据的可靠性、论据的充分性。重大工程设备与工艺选择应经过评审。

4设计文件编制的深度、完整性应满足任务书要求。

5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适宜性、安全性、可靠性。

6符合合同、规划、工程概算(限额设计)的要求。

8.2.6施工图文件全过程质量控制。

1设计总进度控制计划编制。

2各单位、各专业设计原则编制与会审。

3各单位、各专业接口的实施管理。

4总体方案和专业方案的评审与优化。

5各单位、各专业设计文件的校审与专业之间的会签。

6设计文件总体审定与建设单位对设计文件意见反馈与处置。

7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服务及相关技术问题的反馈与处置。

8.2.7严格执行对设计文件进行专业校对、审核、审定、会签的签审程序。

1人员应具有相应的岗位执业(职业)资格。

2各专业应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要求和其它有关规定。

3专业之间衔接配合、图面表示基本无差错,有完整的图纸会审记录。

4施工图设计强制性审查合格。

5评审记录与评审意见落实到位。

6按程序进行设计变更,重大变更应重新报审。

7按程序进行设计交底、图纸会审。

8深化设计文件应经设计单位确认。

9工程采购

9.1

控制项

9.1.1采购招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1采购招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

2物资设备采购应符合国家环保、节能政策,推广使用新材料,不得采购国家和地方已明令禁止和限制使用的产品。

9.2

一般项

9.2.1采购计划(采购质量管理策划)应符合相关法律和企业采购制度的规定,依据工程合同、质量总体目标编制,明确招标采购流程和实施方式,管理与控制的程序和方法。

1应有采购计划。采购计划应在采购工作开始前编制,并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2采购计划主要内容包括编制依据、采购控制质量目标和措施、采购的范围及分工、采购全过程主要工作程序和工作原则、采购组织机构和职责、风险控制和文件资料管理等。

9.2.2

采用招标、询价和其它采购方式实施。

1采购工作应按批准的采购计划进行实施。

2采购单位应建立合格分供商名录,做好对分供商的选择、评审工作。

3采购单位应与经过评审确定的分供商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中应明确供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供货范围、合同价格与结算方式、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质量保证期限、违约

责任以及解决争议的方式等。

9.2.3为确保采购产品满足规定要求,采购的产品应通过检验、试验、测量、外观检查、工艺验证、开箱检查、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等验证活动,确认合格后方可进场。

1进场物资验收有记录。必要时,应组织联合验收并形成验收记录。

2设备进场应进行开箱检验,确保设备完好以及随箱资料完整,并做好随机文件资料清点、移交和归档。

3对采购的物资设备有法定强制检测和试验要求的,采购单位或分供商应按要求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4检测项目,检验及复验的抽样数量、代表批量符合标准、规范或合同规定。

9.2.4不合格品处理程序应符合有关管理制度的规定,有详细记录。

1制定不合格品处理程序,规定不合格品控制和处置的有关职责和权限,确保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得到识别和控制。

2有不合格品处理的详细记录。包括但不限于隔离、标识、退场的记录。

9.2.5保管单位应制定物资设备保管措施,并按技术要求做好物资设备保管保养,并形成记录。

1存放条件符合要求。满足不同物资的防火、防盗、防水、防潮、防腐、防尘、防霉、防爆等存放要求。

2物资码放整齐。码放的方式、高度、间距等符合相关标准。

3标识清晰,标识信息完整、准确(名称、规格、数量用途、检验状态、时间等)。

9.2.6大型工程设备宜有设备监理、强制性检验,有运输或超限运输、入厂监造、保管、存放、检查验收方案。大型施工设备宜有监理工程师进场验收记录。

10工程施工

10.1

控制项

10.1.1施工单位应依据有效的设计文件,现行的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规范组织施工。工程施工文件与过程应符合工程建设标准与规范强制性条文的要求。

10.1.2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以工序质量控制为核心,做到“五必须”:施工作业前必须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必须按规定审批或论证;施工过程中必须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施工工序完成后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10.2

一般项

10.2.1施工单位应依据施工承包合同中确定的质量目标开展质量策划。应包含工作质量策划、实体质量策划。

1质量策划应在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前完成;实体质量策划在各专业施工图会审后,施工方案编制前完成。

2项目经理部应以“用工作质量保证施工质量”为原则,开展项目工作质量策划;以工序—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逐级质量保证的管理思路,按分部工程开展实体质量策划。

3施工总承包单位应选用具备相应资质等级并信用良好的专业分包单位,并明确质量标准,将分包工程的质量管理纳入项目经理部质量管理体系中。专业分包单位应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要求,在所承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之前完成相应的质量策划,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审批。

4质量策划内容宜包括质量目标、分阶段质量目标;质量管理流程,质量管理制度,岗位职责与考核机制;包含资源配置,工期节点、流水段划分;分部分项及工序的质量标准,施工工艺,检验试验,专业协调,成品保护;关键工序、关键环节、关键部位及特殊过程的识别与质量控制措施;文件资料管理等。

10.2.2施工单位应保证施工依据充分,施工技术文件齐备。

1施工图纸应经过相关部门审核,施工过程中的变更洽商应签字齐全,现场配备的相关标准与规范应齐全有效。

2建设(施工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各专业及各专业分包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建立各专业及各专业分包之间沟通渠道。形成图纸会审记录,发现的问题应在施工开始前予以解决。

3工程开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前应编制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等技术文件,并严格遵照实施,保持动态更新,使总体的质量策划和分部工程实体质量策划结果得到落实。

4技术交底应按施工组织(总)设计交底、专业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专项施工方案交底、施工作业交底等不同层次进行。

5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专项施工技术交底。

10.2.3施工组织设计于工程开工前完成审批;审批程序、批准人应符合相关规定。

1在开工前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核、审批。

2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总设计)应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可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

3施工方案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

4重点、难点分部(分项)工程和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评审,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

5项目经理组织向项目经理部全体管理人员进行了施工组织设计的交底。

6发生工期等重大条件变化,应重新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编制补充施工组织设计。

10.2.4项目经理及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执业(职业)资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项目经理执业资格应满足国家规范要求。

2焊工、起重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3质检员、安全员、试验员、测量员等应持证上岗。

10.2.5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制定施工物资管理制度,对物资的进场验收、检验、储存、搬运、使用、保管及不合格品的处理等做出规定,并保证制度的落实。

1对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进行检验,并按规定进行复试,保证复试数量和批次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检验、复试不合格的,应予以清退。

2对涉及结构安全和建筑功能的项目应按照有关规定进现场取样检测,保证取样数量满足相关规定。

3施工物资的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齐全,国家规定强制认证、生产许可或需第三方抽检的产品,其认证证书、许可证及检验报告等应齐全、有效。

4生产仪器、设备应处于完好状态;建立仪器、设备台账;有仪器、设备操作规程,维修保养记录。不合格仪器、设备有退场记录。

10.2.6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以工序控制为核心,建立工序质量管控制度。

1专业工程师是工序质量的第一责任人,通过对作业班组的技术交底和过程检查落实质量控制责任。应随时监控工序质量,避免造成返工。

2项目经理部严格落实技术质量例会制度、样板制度、实测实量制度、检查验收制度等,严格过程检查。

3关键工序、关键环节、关键部位及特殊过程的质量监督检查应形成记录,上道工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4专业分包工程施工质量应由其质检员、技术负责人签字认可形成检查记录,报施工总承包单位检查。

5施工单位应制定质量事故报告处理流程和相应的管理制度,发生质量事故后依法、依规按流程报告和处理,不得瞒报、不报。

10.2.7施工单位应以有效的设计文件,现行的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规范为依据对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等分别进行过程质量验收。验收后应形成记录,明确验收结论,参加验收人员签字确认。

1隐蔽工程验收前,被隐蔽工程所涉及的试验、检测应全部完成并自检合格。

2检验批应严格按已批准的施工方案或单独批准的检验批划分及验收计划进行验收。检验批的主控项目必须全部合格;一般项目应采用计数抽检时,合格点率应符合有关专业验收标准、规范规定。

3分项工程验收应在该分项工程所包含的全部检验批验收合格后进行。全部功能性试验、检测记录齐全,其结果均应满足设计要求及标准、规范规定。

4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应在该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包含的全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全部功能性试验、检测记录齐全,其结果均应满足设计要求及标准、规范规定。

5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应在全部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组织,总监理工程师、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总承包单位以及专业分包的技术、质量负责人、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质量监督单位人员可参加,其结果均应满足设计要求及标准、规范规定。

10.2.8深化设计宜采用自审、互审、专业审核的三级审核制度;项目设计人负责自审,项目设计人之间要进行互审,专业审核人员负责专业审核。审核主要内容如下:

1原设计图及变更资料、计算模型及计算书、深化设计三维模型、深化施工图纸等。

2结构及节点计算模型、计算书;材质与规格尺寸。

3连接节点的正确性及合理性。

4与原设计的一一对应关系。

5设计变更资料的处理。

6图纸的完整性、合法性。

7深化设计经建设单位(原设计单位)认可批准后实施。

10.2.9危大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审批程序、批准人等应符合规定。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以及涉及新材料、新技术应用的专项施工方案均应按规定进行专家论证。专家组织、论证程序等应符合有关规定。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

1施工前,编制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危大工程实行分包的,由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2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危大工程实行分包并由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以及涉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均应按规定进行专家论证。

4对于按照规定需要验收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验收人员应符合相关规定。

10.2.10应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检验和试验管理,遵循“依据充分、方法正确、仪器(设备)合格、内容完整、数据真实、结论明确”的基本原则。检验、试验计划应经过审批。

1混凝土试块的取样部位、制作模具、制作环境、尺寸及外观质量、制作数量等应符合标准、规范规定。

2标准养护室(箱)的温、湿度控制,试件码放符合相关要求;同条件试件放置位置、养护方法,温湿度记录符合相关要求。

3焊接、机械连接均有工艺评定或工艺检验,接头质量抽检部位、数量、代表批量等应符合标准、规范规定,且与工程的实际相符。

4所使用的计量器具、仪器设备应在检定有效期内。

10.2.11应落实质量管理全过程文件、资料管理策划。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资料管理工作不允许外包。

2施工资料随工程同步形成,专业分包施工资料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汇总,实行统一管理。

3应包括建设前期许可证书、合同等文件。

4施工过程文件包括过程控制、检验试验、过程验收、图纸、施工日志等。内容应真实有效,具有可追溯性。

5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资料。

6影像资料真实。

7按政府或业主竣工文件归档要求进行整理。

11工程监理

11.1

控制项

11.1.1工程监理工作应符合标准与规范的强制性条文要求。应编制旁站监理方案。应当结合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并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

11.2

一般项

11.2.1监理规划应明确工作范围、目标、内容、依据、机构组织形式、人员配备计划、岗位职责、工作程序、方法及措施。

11.2.2应做好开工准备工作。

1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相应执业(职业)资格。

2参加图纸会审。组织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并报建设单位备案。

3审查施工单位现场的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及专职人员的上岗资格和人员数量。

4审查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

5审核确认施工单位编制的质量管理文件,并报建设单位批准。

6审查并督促各有关单位落实单位工程开工条件,报建设单位同意后,下达单位工程开工令。

11.2.3应做好施工过程质量检查与纠正工作。

1审查批准施工方案。

2参加设备开箱检验,参加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等检查验收,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见证取样。

3通过审核文件、现场巡视、旁站、见证取样或平行检验、验收等方式监督施工过程,发现质量问题,提出监理处置意见。

4组织参加质量专题或专家会议,研究解决发生的质量问题。

5处理设计变更,监督施工单位按设计变更进行施工。

6对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向施工单位发出监理通知。

7当施工单位未执行监理质量工作指令,且拒不整改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或有关部门。

8编制监理月报、阶段监理工作总结、专题报告,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质量工作。

11.2.4应做好施工质量的验收工作。

1确认隐蔽工程施工质量。

2确认安全、功能性检验全部合格。

3确认工程项目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符合验收标准。

4组织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及相关检验批的质量验收。

5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参加单位工程验收。

6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7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11.2.5对各分部工程的关键工序、关键环节、关键部位及特殊过程的施工方法、技术交底,应做好审查、确认和旁站监理。

1对各分部工程的关键工序、关键环节、关键部位及特殊过程的施工方法、技术交底做好审查、确认。

2对各分部工程的关键工序、关键环节、关键部位及特殊过程做好旁站监理。

3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监理应参加危大工程验收。

11.2.6对于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进行监理。

1必要时要求施工单位编制应用该类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

2参与应用该类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

3对应用该类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巡视检查。

12工程调试、试车

12.1

控制项

12.1.1调试、试车工作应符合标准与规范的强制性条文要求。

12.2

一般项

12.2.1调试、试车工作开始前应进行质量策划。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调试、试车质量目标、内容、程序、方法、评判标准。

2调试、试车质量管理机构,明确调试、试车人员的职责。

3调试、试车管理制度和相应的质量管理流程。

12.2.2在调试、试车前,应做好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编制调试、试车大纲和专项实施方案或作业指导书。

2编制质量计划、调试、试车质量计划和进度计划。

3有专业试运行适用的操作规程。

4列明调试、试车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执行标准清单。

5质量检测项目和合格指标。

6调试、试车相关专业运行安全质量技术措施。

7调试、试车阶段安全管理和重大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理预案。

8确定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测试单位并签订协议。

12.2.3做好调试、试车过程质量控制。

1调试、试车程序和质量要求应符合所属行业的相关标准规定。

2调试、试车人员资格符合行业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3调试、试车使用的检测仪器、工具应经过校准或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调试、试车所需材料及备件的检验记录、合格证。

4调试、试车大纲、措施或方案应经过审核、批准。

5调试、试车前对相关人员进行质量安全技术交底。操作人员应熟练掌握操作要领和应急事故处理方法。

6设备或系统启动前,应符合试运行条件;经过联合检查和确认,且投入合格的联锁保护。

7联锁、保护定值及控制逻辑应经过审核审批,调试过程中保护定值及逻辑修改应执行审批程序。

8调试、试车应按单体试运行、空载联动试运行和负荷联动试运行三个阶段进行,且调试、试车应统一指挥。

9施工实体质量检查计划应与调试、试车计划协调一致。机械设备的试运转及缺陷修复应符合质量验收规范。

10调试、试车数据记录及时。检测测试工作应严格按规定的方法、标准和程序进行,保证检测测试项目和内容完整,数据充分、真实、准确,不得擅自修改。

11分部调试、试车结束后,由调试、试车单位填写质量检验评定表,相关单位进行质量验收。

12热试车的产品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产品标准、规范合格品的要求。

12.2.4调试、试车发生质量不符合项时,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

1由建设单位(或委托监理单位)组织各相关单位共同分析问题、查找原因,采取措施,按调试方案或有关措施进行。

2由调试、试车单位填写质量不符合项报告,列明纠正措施及评估意见,上报监理及建设单位,经批准后由责任单位组织实施,重新进行质量评定,直至达到质量验收标准、规范要求。

3造成设备损坏的质量事故,相关责任方采取应急、纠正措施。

12.2.5应编制完成调试、试车技术文件。

1管道及仪器图。

2设备索引、设备规格书。

3供货商文件。

4回路清单、仪表索引、回路图、回路数据表。

5技术图纸(危险区域划分图、电气及仪表设备平面布置图、柜内布置图等)。

6功能图及逻辑图。

7正式运行维护操作手册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8调试、试车质量记录。

9各专业系统检测、调试、试车合格后的测试报告。

10施工单位的调试、试车报告和监理单位的验收评定报告。

12.2.6调试、试车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遵循下列要求:

1调试、试车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2安全联锁、监测仪器等应及时投用。

3消防措施应符合要求。

4应设立调试、试车禁区,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5调试、试车期间,应设有试车安全人员。

6调试、试车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有关规范标准。

13

服务

13.1

控制项

13.1.1项目应制定关于产品服务的文件。

1产品使用说明书。

2产品保修项目与期限。

13.2

一般项

13.2.1在工程实体形成过程中,各方应提供必要的服务。

1工程勘察单位应在基础施工阶段提供驻场服务。

2工程设计单位应在施工全过程中派驻现场设计代表。

3设备、仪器等分供商协助现场调试、试车及不符合项处理。

4相关方按规定参加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子单位)的质量验收。

13.2.2制定保修与维护条款,满足产品保修期或合同约定保修期内产品正常使用要求。

1明确保修内容及维护条款。

2明确服务人员数量与资格。

3相关文件移交规定。

4准备易损件更换及相关维护条款。

5移交程序规定。

6故障反馈机制。

13.2.3应开展产品或服务满意度评价调查活动。

1开展客户回访活动。

2产品满意度调查。

3服务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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