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2024年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1. 总则

①本细则处方包括门诊处方及医院病区用药医嘱单。

②本细则适用于我院处方开具、 调剂、 保管相关的部门及人员。 ③医师开具处方和药师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 有效、 经济的原则。

2. 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

①处方由医院按照相关规定的标准和___省卫计委制定的格式印制。 ②处方书写应当符合下列规则:

1) 患者一般情况、 临床诊断填写清晰、 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4) 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 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 任何单位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 、 “自用” 等含糊字句。

5) 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 新生儿、 婴幼儿写日 、月 龄, 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6) 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 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 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7) 开具西药、 中成药处方, 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___种药品。

8)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 臣、 佐、 使” 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9) 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 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严格遵守《___“超说明书用药” 的管理规定》。

10) 除特殊情况外, 应当注明临床诊断。 11) 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2)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药械科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 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由医务科建立专门的医师签名(签章) 式样留样备案表, 内容包括医师的姓名、 科别、 职称、 签名式样、 签章形式和备注栏, 在备注栏中记录变更的情况(如处方权注销情况、 职称变动、 取得处方权的日期等)。

③药品剂量与数量用___伯数字书写。 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 重量以克(g)、毫克(mg)、 微克(μ g)、 纳克(ng) 为单位;容量以升(l)、 毫升(ml) 为单位; 国际单位(iu)、 单位(u); 中药饮片以克(g) 为单位。 片剂、 丸剂、 胶囊剂、 颗粒剂分别以片、 丸、 粒、 袋为单位; 溶液剂以支、 瓶为单位; 软膏及乳膏剂以支、 盒为单位; 注射剂以支、 瓶为单位, 应当注明含量; 中药饮片以剂为单位。

3. 处方权的获得

①在本院注册的执业医师取得相应的院内处方权。在本院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开具的处方, 应当经本院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

②医师应当在医务科签名留样或者专用签章备案后,方可开具处方。

③由医务科按照有关规定, 对全院执业医师和药师进行___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 执业医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___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权, 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___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 医师取得___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后, 方可在院内开具___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类药品处方。 药师取得___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后, 方可在院内调剂___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④进修人员、 试用期人员开具处方, 应当经本院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审核、并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

4. 处方的开具

①医师应当根据医疗、 预防、 保健需要, 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 药理作用、 用法、 用量、 禁忌、 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②医师开具处方应当使用药品通用名称、 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复方制剂药品名称和院内制剂名称。

③处方开具当日有效。 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 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___天。

④处方一般不得超过___日用量; 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___日用量; 对于某些慢性病、 老年病或特殊情况, 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 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医疗用毒___品、放射___品的处方用量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⑤医师应当按照卫计委制定的___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开具___品、 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⑥门(急) 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 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___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 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者, 建立相应的病历, 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

病历中应当留存下列材料复印件:1)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2)患者户籍簿、 ___或者其他相关有效___明文件;3)为患者代办人员的___明文件。

⑦除需长期使用___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 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外, ___品注射剂仅限于院内使用。 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___品,盐酸二氢埃托啡、盐酸哌替啶处方为___次常用量, 仅限于院内使用。

⑧为门(急) 诊患者开具的___品注射剂, 每张处方为___次常用量; 控缓释制剂,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___日常用量; 其他剂型,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___日常用量。

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 每张处方为___次常用量; 控缓释制剂,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___日常用量; 其他剂型,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___日常用量。 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___日常用量。

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___日常用量; 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⑨为门(急) 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 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___品、 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___日常用量; 控缓释制剂,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___日常用量; 其他剂型,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___日常用量。⑩为住院患者开具的___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 开具, 每张处方为___日常用量。接诊医师应当要求长期使用___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每___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

5. 处方的调剂

①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②药师在本院取得相应的处方调剂资格。药师签名或者专用签章式样应当在药械科留样备查。

③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 评估、 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 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

④药师应当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 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⑤药师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 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 完整, 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⑥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

1) 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 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2)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3) 剂量、 用法的正确性; 4) 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5)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6) 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7)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⑦药师经处方审核后, 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 应当告知处方医师, 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 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师修改处方,并应当记录。

⑧药师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 查处方, 对科别、 姓名、 年龄;查药品, 对药名、 剂型、 规格、 数量;查配伍禁忌, 对药品性状、 用法用量; 查用药合理性, 对临床诊断。 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 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 用量, 包装; 向患者交付药品时, 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 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⑨药师在完成处方调剂后, 应当在处方上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⑩药师应当对___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按年月 日逐日编制顺序号。 药师对于不规范处方或者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 不得调剂。 除___品、 精神药品、 医疗用毒___品和儿科处方外, 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限制门诊就诊人员持处方到药品零售企业购药。

6. 监督管理

①医务科应当加强对本院处方开具的管理, 药械科负责医院处方调剂和保管的管理。

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定并执行处方点评制度, 填写处方评价表, 对处方实施动态(范本) 监测及超常预警, 登记并通报不合理处方, 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

③医务科应当对出现超常处方___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处方权; 限制处方权后, 仍连续___次以上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

④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医院取消其处方权:1) 被责令暂停执业; 2)考核不合格离岗培训期间; 3) 被注销、 吊销执业证书;4)不按照规定开具处方, 造成严重后果的; 5) 不按照规定使用药品, 造成严重后果的;6)因开具处方牟取私利。

⑤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及被取消处方权的医师不得开具处方。 未取得___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医师不得开具___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⑥除治疗需要外, 医师不得开具___品、 精神药品、 医疗用毒___品和放射___品处方。

⑦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⑧处方由药械科妥善保存。 普通处方、 急诊处方、 儿科处方保存期限为___年, 医疗用毒___品、 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及医保处方保存期限为___年,___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___年。 处方保存期满后, 由药械科提出申请, 经主管院长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

⑨药械科应当根据___品和精神药品处方开具情况, 按照___品和精神药品品种、 规格对其消耗量进行专册登记, 登记内容包括发药日 期、 患者姓名、 用药数量等。 专册保存期限为___年。

7. 相关的法律责任及处罚措施按《处方管理办法》执行。

第一条为规范我院处方管理, 提高处方质量, 促进合理用药, 保障医疗安全, 根据《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___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处方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所称的处方, 是指由我院取得处方权的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 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 调配、 核对, 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 处方包括病区用药医嘱单。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院与处方开具、 调剂、 保管相关的科室及其人员。

第三条医务科、 药械科负责全院处方开具、 调剂、 保管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实施。

第四条医师开具处方和药师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 有效、 经济的原则。

第二章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

第五条处方标准、 格式严格按国家、 省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设计和印制。

第六条处方书写应当符合下列规则:

(一) 患者一般情况、 临床诊断填写清晰、 完整, 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二) 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处方用法中不得使用“遵医嘱” 等字句。

(三) 字迹清楚, 不得涂改; 如需修改, 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每张处方修改不得超过两处, 否则应重新开具。

(四) 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 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 不得自行编制及使用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 书写药品名称、 剂量、 规格、 用法、 用量要准确规范, 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 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 但不得使用“遵医嘱” 、 “自用” 等含糊不清字句。

(五) 处方中有规定作皮试的药品时, 医师需在相应药品名称前注明皮试结果, 或“续用” 。

(六) 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 新生儿、 婴幼儿写日、 月 龄, 不能填写“成” 、 “婴” 、 “幼” 、 “新生” 等, 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七) 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 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 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八) 开具西药、 中成药处方, 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___种药品。

(九) 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 一般应当按照“君、 臣、 佐、 使” 的顺序排列; 调剂、 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 并加括号, 如布包、 先煎、 后下等; 对饮片的产地、 炮制有特殊要求的, 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十) 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 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 应当在“诊断”栏注明原因并在剂量右上方再次签名。

(十一) 处方应当注明临床诊断。 对于涉及患者隐私或者可能对患者的身心带来伤害的情况,临床诊断可以使用标准疾病代码。对某些暂时不能确诊的,可写“___待查”, 如“发热待查” 、 “腹痛待查” 。 不能写“体检” 、 “购药”等字样。

(十二) 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处方已达___种药物且正文无空白处时可省略斜线。

(十三) 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药械科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 不得任意改动, 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第七条药品剂量与数量用___伯数字书写。 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 重量以克(g)、 毫克(mg)、 微克(μ g)、 纳克(ng) 为单位; 容量以升(l)、 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中药饮片以克(g) 为单位。以克(g) 为单位时可以略去不写, 液体剂型或注射剂以容量为单位时, 需注明药物浓度。片剂、 丸剂、 胶囊剂、 颗粒剂分别以片、 丸、 粒、 袋为单位; 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 软膏及乳膏剂以支、 盒为单位; 注射剂以支、 瓶为单位, 应当注明含量; 中药饮片以剂为单位。

第三章处方权的获得

第八条我院执业医师注册后, 经医务科审批取得处方权, 其签名留样需送药剂科备案,方可开具处方。进修医师、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本院无处方权,其开具的处方,应当经所在科室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签名后方有效。

第九条___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由医务科、 药剂科负责___。 医务科对于培训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授予___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权并报市卫生局备案, 药师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___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

医师取得___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后, 方可在本院开具___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类药品处方。 药师取得___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后,方可在本院调剂___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第十条试用期医师开具处方, 应当经所在科室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审核、并签名后方有效。

第四章处方的开具

第十一条医师应当根据医疗、 预防、 保健需要, 按照诊疗规范、 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 药理作用、 用法、 用量、 禁忌、 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开具医疗用毒___品、 放射___品的处方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十二条医院要根据本院的性质、 功能、 任务, 制定药品处方集。

第十三条药剂科应当按照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药品。 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 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___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 1~___种。 因特殊诊疗需要使用其他剂型和剂量规格药品的情况除外。

第十四条医师开具处方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 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 医师可以使用由___部公布的药品习惯名称开具处方。

第十五条处方开具当日有效。 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在“诊断” 栏注明有效期限, 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___天。药房有权拒绝调剂超期限处方。

第十六条处方一般不得超过___日用量; 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___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 老年病或特殊情况, 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 但医师应当在“诊断” 栏注明理由。

医疗用毒___品、放射___品的处方用量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医师应当按照___部制定的___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___品、 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第十八条门(急) 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 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___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 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者, 建立相应的病历, 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

病历中应当留存下列材料复印件:

(一) 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二) 患者户籍簿、 ___或者其他相关有效___明文件;

(三) 为患者代办人员___明文件。

第十九条除需长期使用___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 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外, ___品注射剂仅限于

5 本院内使用。

第二十条为门(急)诊患者开具的___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___日常用量; 其他剂型,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___日常用量。

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 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 控缓释制剂,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___日常用量; 其他剂型,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___日常用量。 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___日常用量。

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___日常用量; 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第二十一条为门(急) 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 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___品、 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___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___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___日常用量。

第二十二条为住院患者开具的___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 开具, 每张处方为___日常用量。

第二十三条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___品, 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本院内使用;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本院内使用。

第二十四条长期使用___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要求患者每___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

第五章处方的调剂

第二十五条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第二十六条药师在执业的医疗机构取得处方调剂资格, 其签名或专用印章式样应当在药剂科留样备查。

第二十七条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 评估、 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

第二十八条药师应当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 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第二十九条药师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 认真审核处方, 准确调配药品, 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 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 用法、 用量, 包装; 向患者交付药品时,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第三十条药师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 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 完整, 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第三十一条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

(一) 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 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二) 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三) 剂量、 用法的正确性;

(四) 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五) 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六) 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七) 抗生素是否越级使用;

(八) 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第三十二条药师经处方审核后, 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 应当告知处方医师, 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 应当拒绝调剂, 及时告知处方医师, 并应当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第三十三条药师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 对科别、 姓名、 年龄; 查药品, 对药名、 剂型、 规格、数量; 查配伍禁忌, 对药品性状、 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第三十四条药师在完成处方调剂后, 应当在处方上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

第三十五条药房应当对___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按年月 日逐日 编制顺序号。

第三十六条药师对于不规范处方或者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 不得调剂。

第三十七条药剂科应当将本院基本用药供应目 录内同类药品相关信息告知患者。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加强对我院处方开具、 调剂和保管的管理。 建立处方点评制。

1、 医务科、 药剂科成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 负责贯彻落实《处方点评制度》, 对医生用药情况进行日常监督、 管理和质控, 每月 对本院处方、 病历用药进行随机抽查, 对处方质量、 处方用药进行点评, 并将点评结果上报主管领导,对不合理用药处方进行点评, 对医生用药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并定期公布。

2、根据处方点评小组的点评结果, 提出通报或经济处罚等具体处理意见,并上报院领导审批后交相关部门实施。

第三十九条医务科应当对出现超常处方___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 限制其处方权; 限制处方权后, 仍连续___次以上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

第四十条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处方权由医务科予以取消:

(一) 被责令暂停执业;

(二) 考核不合格离岗培训期间;

(三) 被注销、 吊销执业证书;

(四) 不按照规定开具处方, 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 不按照规定使用药品, 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 因开具处方牟取私利。

第四十一条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及被取消处方权的医师不得开具处方。 未取得___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医师不得开具___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第四十二条除治疗需要外, 医师不得开具___品、 精神药品、医疗用毒___品和放射___品处方。

第四十三条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第四十四条处方由药械科妥善保存。 普通处方、 急诊处方、 儿科处方保存期限为___年, 医疗用毒___品、 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___年, ___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___年。

处方保存期满后,经医院主要负责人批准、登记备案, 方可销毁。

第四十五条药品调剂室应当根据___品和精神药品处方开具情况, 按照___品和精神药品品种、 规格对其消耗量进行专册登记, 登记内容包括发药日期、 患者姓名、用药数量。专册保存期限为3 年。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实施细则所称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是指按照___部《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规定, 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包括主任(中药) 药师、 副主任(中药) 药师、 主管(中药) 药师、(中药) 药师、(中药) 药士。

___东大肛肠医院

第三篇: 处方管理办法具体措施实施细则白水县中医医院

处方管理办法具体措施实施细则

为了执行落实《处方管理办法》, 规范处方管理, 提高质量, 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 健全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水平, 规范医务人员行为, 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加强处方管理, 特制定医院处方管理办法具体措施及实施细则。

一、 ___学习培训

积极参加医院___的学习与培训, 各科还要抽出一定时间___学习落实《处方管理办法》, 深入了解各项内容并落实到实处。 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 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 调配、 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件, 医师开具处方和药师调剂处方都应当遵循安全、 有效、 经济的原则。《处方管理办法》是医疗机构管理处方的依据, 它涉及处方权限、 处方书写、 药品剂量、 用法、 用量、 处方调配、处方限量及处方保管等方面的规定。处方具有法律性、技术性、经济性的意义, 必须加强学习, 认准落实, 严格管理, 认真执行操作规程和调配程序,认真落实各类处方管理办法,规范化、制度化,符合规定要求。

二、 权限管理

经注册后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应当经所在执业地点执业医师签名或盖专用签章后方可有效。医师处方权经院长批准登记备案,并将本人签字或印模留样于药剂科。药剂科不得擅自修改处方, 如处方有错误, 应通知处方医师更改后配发,凡处方不合规定,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

三、 处方书写管理

1、 书写要求:

处方须用毛笔、 钢笔或其它不褪色的碳素笔说笑不得涂改, 否则须在涂改处重新签字药师方可调配处方中药品名称用中文或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 不准任意缩写或用代号, 不得使用“遵医嘱” 、 “自用” 等含糊不清的字句。 患者年龄项要写实足年龄, 新生儿、 婴幼儿写日龄、 月 龄, 或体重。 处方上应注明临床诊断。 西药和中成药可分别开具, 也可开具一张处方, 每种药品须另起一行, 开具处方空白处应划一斜线, 以示处方完毕, 每张处方仅限一名患者,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___种药品。 中药饮片处方书写按“君、 臣、 佐、 使” 、 作用性质依次排列,并注明煎药时注意事项。

药品名称书写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也可以使用由___部公布的药品习惯名称开具处方。 处方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___天。

开具处方是执业医师权力, 医师应根据医疗、 预防、 保健需要, 按照诊疗规范或药品说明书内容开具处方, 药品名称用通用名称, 药品剂量与数量用___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有含量的注明含量。

2、 处方限量规则:

急诊处方。西药、中成药限1—___日量,中药汤剂 1—3 付。门诊处方。 西药、 中成药限 3—___日量, 中药汤剂 3-7 付。 慢性病可增至___周。特殊慢性病如结核、糖尿病等可至___月 量。

___品处方。 注射剂不得超过___日常用量, 片剂、 酊剂、 糖浆剂不得超过___日常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___天。

晚期癌症患者注射剂处方一次不超过___日量。

精神药品处方。 一类精神药品不得超过___日常用量, 二类精神药品不得超过___日常用量。

医疗用毒___品, ___品的处方用量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门(急) 诊患者开具的___品, 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 控缓释制剂,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___日常用量, 其它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___日常用量。

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___日 常用量, 对于慢性病或特殊情况的患者, 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

为门(急) 诊癌症疼痛患者开具的___品, 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___日常用量; 控缓释制剂,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___日常用量, 其它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___日常用量。

为住院患者开具的___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 每张处方为___日常用量。

四、 处方调剂管理

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药师在执业的医疗机构取得处方调剂资格, 药师签名或专用签章式样应当在本机构留样备查, 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 评估、 核对、 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 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处方调配凭医师处方进行处方调配, 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配。 按照处方调配程序分为收方、 划价、 调配、 核查和发药五个环节进行。 药师按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 认真审核处方, 准确调配药品, 正确书写药袋标签,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详细说明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等。 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 正文、 后记书写是否清晰、 完整, 并确认处方合法性。 药师发现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 请其确认或重新开具处方。 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错误, 应当拒绝调剂, 并及时告知处方医师。 药师调剂药品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 , 窈窕淑女在完成处方调剂后应当在处方上签全名或加盖专用签章, 调配___品处方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必须按轨迹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五、 处方保管与销毁管理

医师开具处方根据患者病情全面考虑, 分类开具, 该用什么处方用什么处方, 按规定要求, ___品、 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用淡红色, 急诊处方用黄色、 儿科处方用浅绿色、一般用白色处方。

在处方保管方面,已调配过的处方要妥善保管。一般普通处方保留___年,___品处方保留___年, 超过保管期限需要处理销毁处方时要经院长书面批准后方可执行,统一销毁处理。

六、 处方笺的印制和空白处方笺的保管

医疗机构使用的处方笺应当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按国家规定统一格式印制。 空白处方笺应由库房统一保管, 发出应登记签字, 临床科室应有专人负责保管发放处方笺,门诊和病房空白处方笺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七、 责任追究管理

《处方管理办法》 具体措施及实施细则已有明文规定, 管理多位各负其责,责任到人,层层把关,谁主管谁负责,不管哪个环节出现问题,都要认真查处,决不姑息,出现违规违法都要追究当事人责任,情节较轻按医院惩罚制度处理,情节重大且违法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处方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为规范处方管理, 提高处方质量, 促进合理用药, 保障医疗安全, 依据《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___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___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 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 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的适用对象为开具、审核、调配、保管处方的我院医师、药师和相关部门。

一)、 公共部分:

1、 处方是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 ) 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 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 调配、 核对, 并作为发药凭证的医疗用药的医疗文书。

2、 处方格式由三部分组成:

(1) 前记。 包括医疗、 预防、 保健机构名称, 处方编号, 费别、 患者姓名、性别、 年龄、 门诊或住院病历号, 科别或病室和床位号、 住址、临床诊断、 开具日期等,并可添列专科要求的项目。

(2) 正文。 以 rp 或 r(拉丁文 recipe“请取”的缩写) 标示, 分列药品名称、 规格、 数量、 用法用量。

(3) 后记。 医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 药品金额以及审核、 调配、 核对、 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

3、 处方样式

(1) 处方标准根据___部统一规定, 按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的处方格式,由我院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格式印制。 急诊处方、 儿科处方、 普通处方的印刷用纸分别为淡黄色、淡绿色、白色。

(2) ___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粉红色麻醉(范本)、 精一药品专用处方;第二类精神药品使用白色第二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

(3) 毒___品使用普通处方。

4、 处方书写要求

(1) 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 应清晰、 完整, 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2) 处方字迹应当清楚, 不得涂改。 如有修改, 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3) 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 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 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 剂量、 规格、 用法、 用量要准确规范, 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 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 但不得使用“遵医嘱” 、 “自用” 等含糊不清字句。

药品名称以___部公布的《处方常用药品通用名目录》 和我院制定的《吴氏医院药品处方集》 通用名名称、 ___部公布的药品习惯名称、 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 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或经国家批准的专利药品名为准。 中成药和医院制剂品名的书写应当与正式批准的名称一致。 例如复方硼砂漱口水写为“复方硼砂漱口水” , 而不写为“朵贝氏溶液”; “复方甘草合剂” 不写为“棕色合剂” 。 医师、 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

(4)书写剂量、 规格、 用法、 用量要准确规范。(范本) 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___伯数字书写。 剂量应当使用公制单位: 重量以克(g)、 毫克(mg)、 微克(μ g)、 纳克(ng) 为单位; 容量以升(l)、 毫升(ml) 为单位; 效价以国际单位(iu)、单位(u) 计算。 片剂、丸剂、胶囊剂、冲剂、栓剂分别以片、丸、粒、 袋(指最小包装单位)、 枚为单位; 溶液剂以支、 瓶为单位; 软膏及霜剂以支、 盒为单位; 注射剂以支、 瓶为单位, 应注明含量;饮片以剂或付为单位。 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 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5)书写___品、 精神药品处方应按处方所列项目写明患者姓名、 性别、年龄、 ___号、 病历号、 疾病名称、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___号、 药品名称、 规格、数量、用法用量等项目。要求书写完整,字迹清晰,并签写开方医师姓名。

(6) ___品、 第一类精神药品、 第二类精神药品必须使用专用处方, 且严禁与其它药品混开。

(7) 中药饮片要单独开具处方。

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 可按君、 臣、 佐、 使的顺序排列; 对药物调剂、 煎煮有特殊要求的要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 并加括号, 如布包、 先煎、 后下等; 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应在药名之前写出。

(8) 西药、 中成药处方, 每一种药品须另起一行。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9) 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 婴幼儿写日、 月 龄。 必要时, 婴幼儿要注明体重。

(10) 医师开具处方时, 应注明临床诊断。 特别是精神药品、 ___品及毒___品的处方必须注明诊断。 涉及保护性、 隐私性医疗等特殊疾病的处方, 可暂时不写临床诊断。

(11)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2)在本院有处方权的医师应将其签名留样交药剂科备案后方可开具处方。 签名留样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重新登记备案。

5、 处方时限

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 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 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___天。

6、 处方药品限量

(1) 处方一般不得超过___日用量; 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___日用量; 输液处方不得超过___日用量; 对于某些慢性病、 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

(2)___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一次不得超过一次用量, 其它剂型的处方一次不超过___日用量。

(3)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一次不超过___日用量, 对于某些特殊情况, 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注明理由。

(4)为门(急) 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 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___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___日常用量; 控缓释制剂,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___日常用量; 其他剂型,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___日常用量。 为住院患者开具的___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___日常用量。

(5) 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___品, 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医院内使用;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医院内使用。

(6) 毒___品每次处方用量不得超过___日极量。

7、 医师处方和药师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 有效、 经济的原则, 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8、 我院开方的医疗用毒___品、 精神药品、 ___品及戒毒药品限在本院内使用。

二)、 医师部分:

9、 取得执业医师合格证并经注册后的本院医师, 在本院具有相应的处方权。

10、 试用期的医师、 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及在本院进修的医师开具的处方须经本院经注册的执业医师签字后方有效, 药剂科方可调配, 否则, 应视为无效处方。

11、 医师被责令暂停执业、 被责令离岗培训期间或被注销、 吊销执业证书后, 其处方权即被取消。

12、 我院医师须经培训、 考核合格, 取得___品、 精神药品处方资格后,方可在我院开具___品、 精神药品处方。

13、 医师应当根据医疗、 预防、 保健需要, 按照诊疗规范、 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 药理作用、 用法、 用量、 禁忌、 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14、 医师开具麻醉(范本)、 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在病历中做好记录。 不得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范本)、 精神药品处方或为自己开处方使用麻醉(范本)、精神药品。

15、 医师利用计算机开具处方时, 需同时打印纸质处方,其格式与手写处方一致。 打印处方经签名后有效。利用计算机开具出院带药处方时, 必须注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及用法用量,并经开方医师签名确认,否则视为无效处方。

三)、 药师部分:

17、本细则所称药师指我院药剂科具有相应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资质的人员。

18、 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配工作。 具有药师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 评估、 核对、 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 从事处方调配工作的药士确因工作需要, 经药剂科培训考核合格后, 也可以承担相应的药师工作。

药师签名式样应在药剂科留样备查。

19、 药师须凭医师处方调配药品, 任何情况下药师均不得更改处方或者配发代用药品。

20、 药师应按操作规程调配药品

(1) 药师应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 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 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2)药师应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 包括下列内容。 a、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物,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b、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c、剂量、用法; d、 剂型与给药途径;e、 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f、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3) 药师应根据处方准确调配药品, 认真检查核对药品名称、 规格、 剂型、数量。

(4) 药师发出药品前必须做到“四查十对” 。 查处方, 对科别、 姓名、 年龄; 查药品, 对药名、 规格、 数量、 标签; 查配伍禁忌, 对药品性状、 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发出的药品应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注明药品名称、用法和用量。发出药品时应按药品说明书或处方医嘱, 向患者或其家属进行相应的合理使用药品的指导,有特殊注意事项者应特别交待。

(5) 药师不得调配不规范处方。 药师审核处方后, 认为存在疑问时, 应及时请处方医师确认、更改或重新开具处方。

药师发现药品滥用和用药失误, 应拒绝调配, 须及时告知处方医师。 必要时向部门组长和药剂科主任报告。

(6) 对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 药师不得调配, 并应及时向部门组长和药剂科主任报告,必要时由药剂科主任向医务科和分管院领导报告。

(7) 药师完成处方调配后, 应当在处方上签名。 按处方要求分别签写调配人和发药人。

21、 药师调配医师用计算机开具的出院带药处方时, 必须核对计算机与纸质打印处方, 无误后方可发药, 并在打印处方上签名, 处方收存备查。

22、 对___品处方, 调配人和核对人应仔细核对、 签署全名, 并进行专册登记。 专册登记内容包括: 姓名、 性别、 年龄、 ___号、病历号、 疾病名称、 药品名称、 规格、 数量、 处方医师、 处方编号、处方日期、 发药人、 复核人。 使用《___品专用卡》 时还需填写卡号、 取药人姓名、 ___号, 同时在麻醉(范本) 卡上按要求填写发药记录。

23、 处方由药剂科统一保存。 普通处方、 急诊处方、 儿科处方保存___年,医疗用毒___品、 精神药品及戒毒药品处方保留___年, ___品处方保留___年。 处方保存期满后, 由药剂科书面报告, 经主管领导批准、 登记备案, 方可销毁。 四)、麻醉(范本)处方、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管理

24、 为严格___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 医院麻醉(范本) 处方和第一类精神处方实行院、 科、 个人三级管理, 责任到科、 到人。

25、 科室到总务部门领取专用麻醉(范本) 处方和第一类精神处方时, 总务部门应详细记录取用科室名称、 领用处方编号; 临床医师向科室领用麻醉(范本) 处方和第一类精神处方时, 应详细记录领用人姓名及处方编号。

26、 因违反相关管理规定, 造成___品、 第一类精神药品流失、 不规范使用或其它违反管理规定的事实时, 由医院根据处方编号追究科室责任, 科室应根据处方编号追究个人责任。 因总务部门或科室记录不详细, 无法追追究科室或个人责任时,由总各部门或科室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27、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在为患者首次开具___品、 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亲自诊查患者, 为期建立相应的病历档案。 病历档案应包括门诊病历、 患者及其代理人的___复印件(或患者户籍簿复印件)、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28、 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在为患者再交次或多次开具___品、 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 应核实患者或其代理人有效___明。 患者的病历档案由门诊部负责保管。

五)、 监督管理

29、 医院实行《处方点评制度》, 对处方实施动态(范本) 监测及超常预警, 登记并通报不合理处方, 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

30、 对出现超常处方___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 由医院对其提出警告, 限制其处方权; 限制处方权后, 仍连续___次以上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 取消其处方权。

31、 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处方权由其所在医疗机构予以取消:

(1) 被责令暂停执业;

(2) 考核不合格离岗培训期间;

(3) 被注销、 吊销执业证书;

(4) 不按照规定开具处方, 造成严重后果的;

(5) 不按照规定使用药品, 造成严重后果的;

(6) 因开具处方牟取私利。

六)、 本细则的培训、 监督、 检查及修订

24、 本细则由门诊部、 药剂科、 医务科___培训。

25、 本细则实施情况由药剂科会同门诊部、 医务科每月 检查, 检查结果在院周会上通报, 并与院对科责任目标挂钩。

26、 本细则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请及时与药剂科联系,以便在下次修订时更改。

七)、 本实施细则从___年___月 ___日 始开始执行。 八)、 本实施细则由药剂科、 医务科负责解释。

221381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