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学校教学需要,确保教学计划的顺利完成和教材供应渠道的正常,进一步规范教材征订、发放等环节,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开设的基础课程、专业课程所用教材,均由教务科下发《教材征订单》由教务科统一征订。
二、教材的选用必须以质量为首要原则,首先选用教育部组编的规划教材、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国家级省部级获奖教材。
三、不得将非正常渠道的教材及其它书籍发给学生,禁止向学生征订,发放教辅资料。
四、教务科根据教学计划,会同各专业主任和教师共同协商,确定教材种类并上报主管领导审批。
五、教务科根据学校在校人数、核定教材征订数,并向班主任核定实际人数,避免订购数与实际人数相差悬殊。
六、每年二月和七月为预订下期教材时间,无特殊原因一般不得推迟征订。
七、年期开学一周内各类教材到位率保证在95%以上。
八、教务科按学生注册人数制定《学生教材领取一览表》,经教务科长审批同意后,加盖公章下发各班,各班以此为依据到教务科领取教材。
九、教师用书根据实际情况由教务科长签字后领取、并进行登记,已发放的教师用书未发生改版或停版不再重复发放。
十、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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