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做好新生普查和重点学生群体心理排查工作, 建立学生心理档案, 及时跟踪干预, 结合我校实际, 特制定本制度。
一、 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制度
1. 心理健康咨询室做好对各班负责心理测试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2. 各班积极配合心理咨询室做好普查工作
(1) 在规定期限内安排好时间、 地点, 组织学生在教室集中进行测试, 不可让学生代为施测, 不可让学生离开教室作答, 心理咨询室依据安排进行指导与检查。
(3) 试题册不得遗失。 试卷要重复利用, 不要在试题册上做答。
(4) 普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将测试题交心理咨询室。
3. 由心理咨询室根据测试结果向各班主任反馈。
4. 学校对筛查出的学生进行约谈并填写心理测评约谈情况记录单, 及时上报心理咨询室。
5. 心理咨询室根据测试结果及访谈情况进行数据分析并形成分析报告。
6. 心理咨询室对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及时的心理评估, 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
二、 学生心理健康排查制度
1. 学校每年对以下几类重点学生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排查:
(1) 单科学习不及格、 多门不及格的学生;
(2) 违反学校有关规定受到处分的学生;
(3) 学习困难的学生;
(4) 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5) 特殊家庭等需要关注、 帮助的学生。
2. 各班主任把排查结果及时上报。
3. 心理咨询室对排查出的重点学生进行约谈并采取必要干预措施。
三、 附则
1. 本规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实施。
2. 本规定由岷县小学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室负责解释。
XX小学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室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