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推动中小学教师主动适应信息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革命,积极有效开展教育教学,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意见》(闽教师〔2020〕15号),制定以下全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以下简称“提升工程2.0”)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22年,采用整校推进的混合研修模式,对全市中小学教师开展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全员培训(每人不少于50学时,其中实践应用学时不少于50%),基本实现“三提升一全面”的总体发展目标:校长信息化领导能力、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培训团队信息化指导能力显著提升,全面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构建以校为本、基于课堂、应用驱动、注重创新、精准测评的教师信息素养发展新机制。
二、培训对象
全市幼儿园、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在职教师。
三、工作职责
(一)市级职责
三明市教育局负责全市“提升工程2.0”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成立市级能力提升工程办公室;三明教育学院具体负责“提升工程2.0”培训的组织实施,包括遴选培训机构、确定试点学校、开展市级专项培训、指导校本研修、开展校本应用考核、颁发结业证书、开展整校推进等工作。
(二)县(市、区)职责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制订本县(市、区)能力提升工程整校推进实施方案,成立县(市、区)“提升工程2.0”办公室,组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全员培训,指导学校实施信息化教学校本研修和校本应用考核工作。
(三)学校职责
制订本校信息化发展规划,开展信息化教学校本研修,组织教师参加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全员培训,开展校本应用考核工作;指导教师在多媒体教学环境、混合学习环境和智慧学习环境中,选择符合本校信息化发展需要不少于30学分的微能力和参加不少于20学分的信息技术应用校本考核;向县级“提升工程2.0”办公室报送整校推进工作案例和教师信息技术应用优秀课例。
四、培训实施
按照“试点先行、打造样板、创新应用、整校推进、全员参与”的原则,以省级规划、市级统筹、县级组织、学校实施的工作机制,整校推进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全员培训及开展校本应用全员考核工作。
(一)培训计划
按照省教育厅的统筹规划,分四个阶段整校推进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
第一阶段:2020年上半年,市、县组建“提升工程2.0”工程办,开展市、县教师发展机构培训者培训,提升培训者信息化指导能力。
第二阶段:2020年下半年,以试点先行推进“提升工程2.0”有效实施,遴选100所不同类型省级、市级试点校,开展试点校校长、教务主任、骨干教师业务培训。
第三阶段:2021年全年,结合省、市、县三级试点生成的案例和资源,县(市、区)分批分类开展整校推进实施计划,累计完成90%左右培训任务。
第四阶段:2022年全年,完成剩余10%培训任务,即2022年底全面完成培训和能力考核工作。
(二)培训团队
组建“素质好、教学优、懂技术、会应用、善指导”的市、县级培训指导团队参加国家、省、市级专项培训,开展市、县级培训团队集中研修,提升指导应用信息技术进行培训设计、管理、评价能力。学校组建由校长、业务副校长、教导主任、信息技术骨干教师组成的学校信息化管理团队,制定学校信息化教育教学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开展信息化教学校本研修及教师培训,提升校长、教师面向未来教育发展进行教育教学创新的能力。
(三)整校推进教师培训与实践应用
以《福建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整校推进实施指南》为工作指引,整校推进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提升全员培训,推动教师应用智慧课堂、网络学习空间、教师工作坊、研修社区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集中培训、网络研修与实践应用,开展教师信息化课堂教学案例展示及经验分享活动,促进教师主动应用信息技术。针对偏远贫困地区乡村学校实际,实施试点校对口帮扶偏远贫困乡村学校项目,采用名师远程直播课堂、互动课堂、专递课堂等方式,开展名师网络课堂和远程协同教研相结合的“双师教学”模式,加强乡村教师信息化培训精准帮扶工作。
(四)依托省级管理平台,创建本地优质资源
对接福建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推荐省工程办统筹遴选的课程资源和国家统一开放的慕课课程在培训中的应用。各学校基于学校发展需要,推荐一线优秀教师参与研发的微课、直播课等视频培训课程资源,以学科信息化教学为重点,统筹开放本地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资源供给方式。依托省管理平台,构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校本应用评价体系,汇聚教师实践应用成果,通过平台记录、观测、评价教师应用能力的实际水平与效果。
五、校本应用考核
以《福建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校本应用考核实施方案》为指引,开展成果导向的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校本考核工作。
(一)考核内容
教师依据学校要求和确定的内容参加学习,完成50学时(实践应用学时不少于50%)后方可参与校本应用考核。
以多媒体教学环境、混合学习环境、智慧学习环境下的学情分析、教学设计、学法指导和学业评价四个维度的30项微能力为校本应用考核重点,教师根据本校信息化教育教学发展需要,至少参加3项微能力(至少覆盖3个维度)考核。校本应用考核重点内容为:
(二)实施流程
在县(市、区)“提升工程2.0”办公室指导下,学校按照“学校规划—教研组协商—教师申报与实践—学校评审—县(市、区)监督”的流程组织实施校本应用考核工作。
1.学校规划。学校发挥规划与指导作用,基于学校信息化环境特征制定学校信息化教育教学发展规划,引领教师信息技术应用培训及校本应用考核方向。
2.教研组协商。教研组发挥统整和协调作用,依据学校信息化教育教学发展规划与学科研修计划,帮助教师结合实际制定个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目标,在此基础上明确校本应用考核申报点。
3.教师实践与申报。教师围绕学科信息化教学创新目标,找准能力短板,主动参与研修,积极实践应用,形成信息化教育教学实践成果,提交给学校并申报参与校本应用考核。
4.学校评审。学校管理团队组建校内外结合的评审组(或委托县级培训团队),依据校本应用考核规范,对教师提交的实践证据进行评估审核,反馈评估结果并提出实践建议。
5.县(市、区)监督。县(市、区)采用专家抽查(或第三方评估)的方式,检查验收各校校本应用考核结果,确保考核的客观有效。
(三)结果应用
1.县(市、区)能力提升工程执行办公室对校本应用考核结果验收合格率纳入考核学校能力提升工程开展情况指标体系。
2.县(市、区)和学校接受省市检查验收,验收情况将作为对县(市、区)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
3.对信息技术校本应用考核合格的教师,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印发教师所选各个微能力的认证证书,作为取得市级证书的必备条件。
4.学校建立教师个人应用能力提升电子档案,记载校本应用考核情况,建立教师主动应用信息技术的激励机制。通过制度建设、评优考核、成果展示等多种方式丰富考核结果的应用,激发教师开展信息技术应用和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5.整校推进与校本应用落实情况列入年度学校办学评估、评先评优的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