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签署前应要求相对方提供以下证明文件范文网的小编精心为您带来了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通用9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并分享出去。
篇一:与公司签订的合同 篇一
摘要:《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慑于赔偿双倍工资的威力,几乎所有的用人单位都实行全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制度。但是,用人单位处于强势,其工作人员早就吃透了《劳动合同法》。而劳动者往往由于自身文化素质、法律意识等原因,造成“信息不对称”,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对遭遇的种种陷阱浑然不知。本文现针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须提防的陷阱做了一些分析总结。给广大劳动者提个醒。
一、需弄清对方是否为合法用工单位
签订劳动合同时,首先要弄清楚对方是否为合法用工单位,是否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签订劳动合同后,如不发生意外情况,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将是一个长期的合作过程。因此弄清楚对方的情况是必要的。
一般而言合法成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如会计师、律师事务所等都是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合法成立是指有依法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相关主管部门签发的执业许可证等。
任何一个公民凭个人身份证去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就可以查到企业和法定代表人的基本信息。所以大家签合同时,不妨先查询了再签。如在广东省中山市,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由中山市接力工商信息咨询公司统一接受查询,任何人只要花上六十元钱就可以查到中山市所有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资料,查询后会拿到一份盖了公章的工商登记信息资料表。(地址:中山市悦来南路12号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院内二楼)
对于不能通过以上方式进行查询的公司、企业、个体工商户,就绝对不是合法的经营主体,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进了这些非法用工单位,签了劳动合同也是无效的。
二、要弄清楚对方的资产信用状况
一般而言,有一定知名度的公司企业是不存在用工主体资格和资产信用情况的怀疑。但是,假如你要入职的是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甚至是个体工商户。你就得当心了。除了按前面的规定查一下工商登记和注册资金的情况外,最好是先调查一下此家公司是否资本是否雄厚,是否拖欠工人工资,是否曾有过工伤不予治疗,是否经常被劳动争议缠身。当然你如果是计划进该公司提任高层职务,也可以委托专门资产信用调查公司去调查。
经常有这样的情况,一旦出现较大数额的劳动争议或者较严重的工伤、安全生产事故,小公司、个体工商户老板往往是把门一关,拍屁股走了人,丢下劳动者不管了。劳动者即使打赢了官司也无财产可供执行。而大公司则不会发生这种情况,即使破产,现有的厂房机器设备搬不走。工资、经济补偿、工伤待遇等属于第一顺序受偿,相对于公司资产而言,金额不大。拍卖后也可受偿。 因此弄清楚你计划入职的公司的资产信用状况是很重要的。
三、要搞清楚签订的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
象我这样做过专职律师的人,对于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如果不翻书,也讲不出几个所以然来。更别说普通劳动者了。于是乎有些用人单位开始玩文字游戏,将劳动合同改为劳务合同。同一些不正规的“劳务公司”“中介公司”合作,由劳动者和“劳务公司”签订所谓的劳动合同,而让劳动者同自己签订“劳务合同(或协议)”。劳动者则往往认为,“反正我人在你公司上班,出了事你是要负责的。怎么签都无所谓。”一旦发生劳动争议,用人单位往往把责任往劳务公司身上推,而这些劳务公司、中介公司根本就不正规,或者是资产规模太小,即使劳动者维权获得法律的支持,但是裁判也无法得到执行。因为,这些劳务公司要么关门走了人,要么就是无财产执行,根本就没有履行裁判的能力。劳动者最后还是一场空。
因此,当你签劳动合同时,你一定要看清楚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如果是劳务合同,这个公司我劝你不要进了,一开始就算计劳动者的公司,绝对不是什么好公司,你如果进了,今后的。苦难还在等着你。
虽然《劳动合同法》通过后,在这方面有所改善,但此类陷阱不得不防。
四、要提防不足额按工资数额扣缴社保费用或者截留社保费用
有很多公司企业均未能为全部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只给部分劳动者参保。大多数的用人单位并没有足额参保,明明劳动者工资每月1500元,可是只按最低工资标准770参保,按个人和单位每月缴社保费用为工资总额的20%计算,每
月偷逃社保费用150元,一年约为1800元,一千名员工一年就偷逃社会保险费用约180万。
不足额参保,短期对劳动者不会有损失,但是会减少劳动者领取失业保险金、退休后按月领取的退休金,会影响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因此,不足额参保会使劳动者在将来蒙受巨大的社保待遇损失。
还有些单位,扣了劳动者的社保费用,却不足额交到税务或者社保部门。 因此大家一定要记得经常查询自己的参保情况,可以拨打全国统一的劳动保障投诉电话12333进行查询。在广东省中山市,还可以拨打968800133进行查询,输入身份证号即可。也可以持社保卡直接到劳动保障部门或者银行的窗口进行查询。如发现少交纳了,或者不足额,请及时和单位交涉,并可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举报。
五、防范劳动合同上注明的工资低于应发工资的陷阱
目前大多数的用人单位都用这一招来逃避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用。将工资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现金发放,一部分通过银行发放。尤其是高层管理技术人员更是如此。合同上签署注明的工资金额只是银行存折发放部分,远远低于劳动者实际应发的工资。而有些劳动者对此警惕性不高。一旦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在支付经济补偿金发生争议的时候,或者出现拖欠工资加班费的争议的时候,往往按照合同上签署的金额赔偿,导致员工利益受到严重侵害。所以员工切不可大意,注意保留证据,在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就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曾有这样的案例,一位女士便巧妙的通过录音证据,证明了实际工资收入,因此在劳动仲裁和法院两次审理都获得了胜诉。
因此,当用人单位要求你在劳动合同上不足额写明工资的时候,你得当心了,这其中就是陷阱。
六、注意工资结构的陷阱
有些单位喜欢在工资结构上做文章。如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是20xx元。可是到发工资时,单位就会提供一个工资台账和清单,上面注明:工资XX元,加班费XX元,津贴XX元、补助XX元等,总数加起来正好是20xx元。你去找单
位,他说签合同时的工资是总薪。工资清单里的工资是法定正常工作时间的基本工资(一般都是当地政府公布最低工资标准)。这样,就达到了用所谓的高薪诱人应聘的目的。对于这一点,法律规定对劳动者有利。如果没有明确说明,在劳动合同中注明的工资就是法定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对于工资差额,劳动者可以随时主张权利,进行索赔。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有一个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说是明知工资调低的,经过六十天视为认可,所以要及时主张权利为好。所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最好是注明“本合同所称工资是指法定正常工资时间的工资”,免生争议。
七、 依法索要、保存纳税凭证,不要有“税后工资”的概念。
有很多劳动者喜欢在劳动合同中与单位约定,“个人所得税由甲方(即用人单位)承担”。这样的合同条款是无效的。法律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劳动者,单位只是代扣代缴。因此 单位在法律上只是作为个人所得税法上的代扣代缴义务人,一旦就此问题发生争议,仍然要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个人所得税。如果,你觉得扣税后的工资低于你的预期,你不妨将工资待遇的要求提高,也要依法承诺由自己承担个税,作一个光荣的纳税人。
为防止单位以交纳税收的名义向劳动者扣除了税收以后却没有向税务机关交纳。劳动者一定要索要和保存纳税凭证,缴纳个税的凭证往往有很多用途,如在贷款买房买车时,作为自己收入证明,可向银行申请贷款。重新找工作时,纳税凭证也是自己最好的工资收入和工作经历证明。
八、 注意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地点和岗位条款。
很多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都明确规定,服从单位调遣和安排,单位有权调动劳动者岗位。劳动者必须注意,若遇到这种条款,必须和单位交涉,能否改为“经协商一致,甲方可以调动乙方工作岗位”,如果单位不同意变更,签了也无妨,因为这样的条款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
在实践中,对工作地点的约定是有效的。对劳动者而言,工作地点约定的越少越好。实践中就遇到过这样的案例,某公司聘请王先生担任财务总监,合同中就注明了“劳动者同意派驻到下属分公司担任同等职务或者更高职务”,在工作
人王先生由于坚持原则得罪了领导,结果一纸调令把王先生派驻到分公司去做总监了,王先生不服去仲裁,结果却以败诉而告终。
九、 注意奖金和提成和销售资金回笼挂钩的陷阱:
从事销售工作的人员,劳动合同中往往约定将奖金和业绩挂钩。此时公司往往在合同中注明,奖金是和回笼资金挂钩按照比例提取,而并非按照销售资金提取。此条合同条款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具有合法性。但是往往有这样的不法公司,在货物销售出去以后,以各种理由立刻和销售人员解除劳动关系,如果销售人员主张权利,则以资金未回笼为由拒绝支付奖金,导致销售人员的工资奖金利益受到严重损害。因此,你作为销售人员,当有公司同你约定奖金与资金回笼挂钩时,你得先打听一下这家公司的信誉怎么样,不好的公司就不要去了。
十 、注意防范考勤纪律、劳动纪律中的陷阱
《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就成了用人单位的救命稻草。这些规定,只要是劳动合同中有约定,或者是证明向劳动者公示告知过,只要不违反法律,都是有效的。如:“旷工两天以上的,视为严重违章,解除劳动合同”、“擅自携带物品出厂的,视为严重违章,解除劳动合同”“严禁抽烟、酗酒、赌博、斗殴等,否则一律辞退”“上班时间,男士必须穿西装衬衫,打领带,女士必须化妆,束发。违反此规定两次以上,一律辞退处理。”
有这样一个案例,单位领导口头通知某销售经理可以在外跑业务不需要到公司考勤,结果销售经理满心欢喜地跑业务,单位领导却以长期旷工为由,与之解除了劳动关系。法庭上由于劳动者无法对领导的口头命令举证,导致劳动者以败诉告终。 还有一个案例,一名工人不小心将单位的一份报纸装在工具箱中,准备带出工厂,却被保安查获。后被公司以盗窃为由辞退,后经仲裁和诉讼,单位出示了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擅自携带物品出厂的,视为严重违章,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最终法院还是支持了用人单位。
因此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要看一看考勤、劳动纪律的条款,其中有哪些是自己要注意的,哪些是自己根本就没法做到的,如果不能做到,最好还是不要进入这家公司。防止一开始就入套。
篇二:与公司签订的合同 篇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年(或____个月),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试用期限
试用期限为____个月(或____年)。即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试用期限的长短,按有关规定的最长不超过________个月,具体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而定;一般可以由招聘方根据受聘方的工作能力和实际水平灵活确定。)
第三条:职务(或从事某工种的工作)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_______职务(或从事某工种的工作,包括具体的工作内容要求等)。
第四条:工作时间
每周工作____天,星期____休息。每天工作时间为____小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为期限的合同,工作时间由双方商定。)
第五条:劳动报酬
(一)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二)乙方月薪为_____元,其中试用期月薪为________元。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超过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支付工资报酬。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为期限的合同,亦可按工作量确定报酬,实行计件工资的,按计件付酬。)
第六条:保险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____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________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劳动保护
(乙方的劳动保护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乙方患病、伤残、生育等待遇以及养老保险办法
(本条国家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第九条:政治待遇和劳动纪律要求
(一)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出勤,积极工作,保证完成规定的各项任。
(二)乙方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甲方可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教育与培训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进行业务、职业技术培训。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___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五)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一条第四款、第五款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____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七)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_______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一条第四款、第五款解除劳动合同。
(八)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___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十)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________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________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________的经济补偿金。
(二)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____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________月平均工资____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________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________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________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四)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________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
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________,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三:与公司签订的合同 篇三
一、公司合并后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吗
用人单位的合并一般指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指用人单位与其他法人或者组织联合成立一个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被合并的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另一种情况是指一个用人单位被撤销后,将其权利和义务一并转给另一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在这两种情况下,原用人单位在合并后均不再存在。为了保护原用人单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一个新的用人单位承继了原用人单位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原用人单位对其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因此,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后合并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由合并后的新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该劳动合同。
二、如何签订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中应当具备的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17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①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②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③劳动合同期限;
④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⑤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⑥劳动报酬;
⑦社会保险;
⑧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⑨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人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注意的事项
首先,签订劳动合同,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其次,《劳动合同法》的第7条至第11条对劳动合同的签订作了相应的规定:
①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③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④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⑤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⑦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综上可知,要是公司进行合并的话,那么合并后的公司会继承与之前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也就是说双方之间并不需要重新签订一份新的劳动合同了。
篇四:与公司签订的合同 篇四
一、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有无营业执照
(一)、若分公司有营业执照
1、合同效力:根据《公司法》14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分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具备一定的经营资格,其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依法缔结的合同,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不会被认定为无效。
2、法律后果: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无法人资格,无独立财产及完整的责任能力,无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应由总公司承担补充责任,故在司法实践中,合同向对方可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总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总公司共同承担。
3、诉讼主体:《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包括:(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基于以上规定,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虽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属于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可作为原告或被告参加诉讼。
(二)、若分公司无营业执照
1、合同效力:
(1)若总公司授权分公司签署合同或事后追认,则分公司签署合同的行为应视为代理总公司签署合同,其合同效力、责任承担、诉讼主体详见第二条。
(2)《民法典》第143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如分公司没有领取营业执照且无总公司的授权或追认,因其不具备经营资格、行为能力,其所签订的合同无效。
实践中对于合同的签字盖章,分公司可能有公章或无公章,分三种情况:
(a)分公司抬头签约,分公司盖章:如上所述,因无营业执照,该公章或其他印章无法律效力。
(b)分公司抬头签约,总公司盖章:由总公司承担。
(c)分公司抬头签约,个人签字:个人如系总公司授权代表或其他重大构成表见代理的情形则由总公司承担责任;否则,一般由该个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在此情形下,该个人可能与总公司之间系挂靠、合作或者其他关系,但总公司未依法设立该分公司,而是个人挂靠在该总公司名下,对外却以所谓的分公司名义。
2、法律后果。无营业执照的分公司无经营资格、责任能力,其签署的有效或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应由设立它的总公司全部承担或由个人承担。
3、诉讼主体。无营业执照的分公司,不属《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不能作为诉讼主体,故,相关的诉讼应由总公司或个人参加,分公司不能作为原告或被告参加民事诉讼。
二、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授权及代理权限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九条规定:“合同法第四十九条所称“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情形主要包括:
(一)被代理人明知行为人以其名义订立合同而不否认的;
(二)被代理入的高层管理人员从事与其职责相关的民事活动的;
(三)行为人持有被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名章或单位印章和单位介绍信订立合同的;
(四)被代理人授权范围不明的;
(五)代理权被终止或者被限制,但被代理人未及时通知相对人的。”
基于以上规定:
1、有权代理。若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属有权代理,其签订的合同有效;
2、无权代理。若分公司无总公司的授权,或超越总公司的授权,属无权代理,其签订的合同无效;
3、表见代理。虽属无权代理,但合同相对方(如贵司)有理由相信分公司有完全的代理权的,属表见代理,其签订的合同仍然有效。
然而,无论是否涉及表见代理,分公司的某些民事行为无效,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三、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企业资质证书
某些所谓的“分公司”,并非总公司设立的真正的分公司,只是挂靠在“总公司”名下,并借用“总公司”的相关资质而已(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等)。
由于资质证书属于特别法对于主体资格的强制性规定,以上“分公司”签订的需要特定资质完成事项的合同,往往是无效的,也违反招投标法的规定。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
篇五:与公司签订的合同 篇五
甲方:重庆市xxxxxx有限公司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以 身份(职务)参加甲方经营的活动(活动委托方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年月 日至 年月 日止。
2、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为:不低于 个小时。
3、工作地点:根据市场需要由公司统一就近安排 。。
二、薪资标准及支付
1、薪资标准:基本工资+日勤考核+产品提成。
2、薪资发放时间:每月15日至20日,通过中国银行卡发放。
三、考勤
1、在合同期内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单方面违约。如乙方有紧急事情需要请假或不能按时参加甲方的工作安排,可请假或找人代班(a:提前2天通过文字形式报市场督导、区域业代抄送部门经理;b:乙方可直接找人代班并负责代班人员的培训工作如不能完成培训,提前报促销活动方案负责人负责培训)
四、甲方义务
1、负责业务培训及提供培训资料;
2、负责提供活动产品及活动所需工具。
五、乙方义务
1、按时按质完成甲方交给的工作任务。
2、严格遵守培训手册并按有关的工作要求进行工作。
3、遵守商场的规章制度,礼貌待客、不脱岗、不迟到、不早退、不偷盗、不聊天,不得产生罚款
4、必须绝对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及调配。
5、 离职后5日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六、违约责任
1、如发现乙方不按上述要求工作,甲方有权扣除相应工资(擅自离职的,扣发双倍离职时间工资),并要求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2、如因乙方违反所在商场规定,并导致商场、乙方须全额承担该罚款。
3、如乙方遗失或挪用等非法处置促销物品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4、活动结束后,乙方交还甲方所有的物品和工具。否则,甲方有权以工资抵扣。工资不足以抵扣的,由乙方另行赔偿。
七、 协议的终止和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甲、乙两方均可以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合同解除权。
八、 争议解决
1、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
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九、 其他
1,乙方同意自动放弃社会保睑,并承担在工作时间和上下班时间发生的。各种意外事故。
2,本合同甲方无签约代表和公章或缺一属无效合同,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其他劳动关系存续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文件,两者内容冲突的,以签订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约代表: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篇六:与公司签订的合同 篇六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_____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_______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乙方应认真履行_______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____种工时制度:
(一)执行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_______。
(二)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以______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四、劳动报酬
第四条、月工资__________元,试用期间工资__________元。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四、解除和终止
第五条本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依《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五、劳动争议处理
第六条、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通过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解决。
第七条、本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七:与公司签订的合同 篇七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以资本出资的形式入股乙方一事达成本协议,以资遵照履行:
第一条 甲方以其所合法持有的_____万元作为资本资产入股乙方。
第二条 乙方目前的经营状况及资产状况:
乙方的经营状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资产状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经甲乙双方以协商作价的方式确定乙方专利技术(sdf污泥合成燃料)的总价值人民币为_____万元。
在甲方资本入股后,取得乙方百分之_____的股份,剩余百分之_____的股份由乙方现有股东按原出资比例持有。
第四条 甲方资本入股乙方后,获得该乙方专利技术的设备制造权,该设备制造权
必须是甲方所独有的。
第五条 本协议签订后_____日内,甲乙双方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第六条:本协议的。期限以及甲乙双方关于公司股权质押、转让、赠与的限制通过《公司章程》另行约定。
第七条: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之时,已清楚了解乙方的债权债务状况,并认可前述债权债务均计入乙方今后的盈亏财务报表进行财务会计核算。
第八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照协议约定出资,并按出资比例享有股东所有权利。
2、甲方按照协议享有依靠乙方专利技术的设备生产制造权。
3、甲方作为股东享有法律规定的的股东应有的权利,包括随时要求查看财务账目,并按规定的股份,按股分红,支付形式以_____支付。
4、甲方作为股东有义务负责开展业务,扩展市场。
第八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现有股东按照在甲方入股后所持有的股份份额享有股权所拥有的法定权利。
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但不限于sdf污泥合成燃料专利技术及设备制造技术,为甲方的生产制造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
3、乙方保证其对现有的技术持有合法所有权,并保证在这些技术实施中,不会产生侵权纠纷,否则由乙方以其在本协议签订前的自有资产承担全责。乙方同时保证其技术及技术背景在同行业中的先进性和可行性。
4、乙方现有股东在任股东期间和离开后五年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名义在他处从事或者以他人名义从事与公司经营类似或有竞争业务的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与公司经营类似或有竞争业务的企业。
乙方及乙方现有股东不得将其技术成果、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有偿或无偿地泄漏、披露、让他人使用,或自用于无益于公司的用途。在遵守保密制度的前提下,为公司利益在公司内部的使用和披露行为不受此限。
5、乙方现有股东作为股东享有法律规定的的股东应有的权利,包括随时要求查看财务账目,并按规定的股份,按股分红。
6、为保持公司的稳定性,本协议签订五年后,乙方现有股东确因特殊需要将其股权质押、转让或赠与第三方时,甲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认购权。
第九条: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经股东会表决需要追加投资或者因经营发生亏损需要弥补亏损的,甲方以及乙方现有股东按照股权的比例承担出资。
第十条:违约责任
甲方提供运作资金与乙方负责技术研发,是双方合作的基础,也是保证公司整体运作的基础。以下行为构成根本违约:
1、乙方及其现有股东违反竞业禁止规定,或将公司的技术成果、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泄漏、披露或让他人使用,或者擅自使用无益于公司的用途,给甲方以及公司造成损失的,难以计算数额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万元。构成对甲方侵权的,甲方另有权按照侵权产品销售额的_____追究责任,同时甲方有依法律规定通过司法程序保护其股东权益的权利。
2、乙方技术在同行业中缺乏先进性或者可行性的,又或者乙方拒绝提供技术指导或非经甲方同意停止技术研发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_____万元违约金。
第十一条:知识产权
甲方向乙方依法注资后,与该专利技术相关产品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开发产品以及相关的知识产权等属于甲乙双方共有。
第十二条:其他
1、未尽事宜双方可以通过《公司章程》或者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约定,《公司章程》以及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一同生效,《公司章程》约定不同于本协议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与补充协议条款内同相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及乙方现有股东各持_____份,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篇八:与公司签订的合同 篇八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商贸有限公司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为在中建大厦租用甲方房屋,并就此租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同意供给乙方经营用房145平方米,用于该公司经营之用,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市金水区北环路丰华北街中建大厦B座1002室。
二、该房屋租金经双方商定为每月_________元。该房屋年总租金为_________元。
三、乙方同意预交______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四、房屋租赁期为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
五、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七、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八、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管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篇九:与公司签订的合同 篇九
出借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为扩大生产经营,向出借方借款,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本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公司经营活动。
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xxxx(¥xxxxx)元整。
第三条借款利息采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随国家利率变化,年利息为百分之六。
第四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伍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出借方将于_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将该款项一次性交到借款方财务部门。
2、还款时间与金额:
借款方还款时间为____年___月___日,本金和利息一并还清。
3、借款方如当期在约定时间内未清当期款项应按日息计算,如还款日期超过30天应付当期还款金额XX%违约金。
第五条还款资金公司账面金额。
第六条 借贷双方权利义务:
(一)借款方义务
1、 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 借款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还本付息。
(二)出借方义务
出借方应当按期足额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八条 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1、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 30 日内向出借人提出申请,征得其同意。
2、出借人若单方解除协议,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 30 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将本金归还,利息清零无需支付。
3、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公司应进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请,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4、 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注册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盖章):____________ 出借人(签字):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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