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宣传贯彻国家关于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政府做好社区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物业管理、节水防汛、产冰扫雪等社区公共卫生方面的工作。
二. 协助行政执法部门做好社区的环境整治和管理工作,对社区的烟尘、噪音等环境污染源进行举报。协助政府解决拆迁和危改施工中的“扰民”和“民扰”问题。督促社区单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三. 协调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和居民之间的关系。监督物业管理企业搞好社区卫生和绿化美化工作。
四. 教育、管理和监督社区清洁员的工作,定期对清洁员进行业务培训。
五. 对社区内的卫生服务机构的工作情况进行评议监督,及时修改或制订社区卫生公约。
六. 协调和动员社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共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