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考生按实际参考场次打印相应份数承诺书, 在每场考试前进入考场时上交 1 份给监考人员)
本人是参加浙江省 2022 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 愿意遵守浙江省疫情防控的全部规定, 秉承对自己和他人负责的原则, 承担疫情防控社会责任, 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已申领并取得“浙江健康码”绿码和“行程卡” 绿码, 已按照要求提供考前(或严于)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体温低于 37.3℃, 健康状况正常。
2.本人非以下情况之一: 考试当天“健康码” 非绿码, 或“行程卡” 非绿码; 未能提供考前(或严于)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仍在隔离治疗中或处于出院后健康随访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疑似病例、 无症状感染者; 未完成健康管理措施,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未满者; 考试当天处于中、 高风险区, 被采取健康监测、 封控、 管控措施者; 体温高于 37.3℃且无法排除新冠感染风险的人员; 不能出示“健康码”或“行程卡”、 不配合入口检测、 不服从防疫管理以及经现场防疫人员判断须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等情形的人员。
3.存在第 2 条以外其他特殊情况, 但已经考试地卫生健康部门、 疫情防控部门(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研判后确定可参加考试, 并在考试当天出具以上部门盖章的证明。
4.本人已详尽阅读《浙江省 2022 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 知晓本人健康状况证明义务及考试防疫要求。 如与前述三项中任何一项不符的情形之一的,本人将自觉配合采取隔离或其他防疫措施, 并根据规定自愿放弃参加考试。
5.考试当日自行做好防护工作, 佩戴防护口罩。 提前抵达考点, 配合查验健康码、 行程卡、 测量体温等, 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及各考点的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考试交卷后立即离场, 不扎堆、 不聚集。
6.本人郑重承诺: 本人符合参加考试全部条件, 已阅读并同意上述内容, 如有瞒报、谎报个人健康状况等不实承诺的, 本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人姓名:
身份证号:
手 机 号:
下一篇:绕口令_绕口令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