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是百姓认识政府的“窗口”,对上对下政令畅通的“中转枢纽”,不仅是基层治理的“大管家”,也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
职能不清,任务不明。由于长期以来实行属地化管理模式,导致区级职能单位与街道二者职责界定较为宏观模糊,上级部门将大量的事务下沉到街道一级,但由于街道没有行政执法权、行政许可权。日常事务繁杂的社区、街道级承接大量临时性任。同时,由于街道办事处资源有限,为了按期完成上级指派的各种任务,只能将“烫手山芋”下压到各社区,甚至在基层政治生态中被迫出现了“不出事逻辑”和“甩锅心态”。
协调无力,考核压头。街道办事处身处基层一线,能够灵敏洞察辖区内问题,掌握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但压力传导和不全面的考核机制使得街道办事处的综合协调和管理监督职能难以有效发挥,考核往往以负激励占主导地位,忽视了正激励的重要性。在实际工作当中,联席会议、共助共建、党员报到,由“街道牵头”演变成“街道磕头”。
内耗增大,服务缺位。街道办事处大量的人财物消耗在过频过度留痕、分解任务、机关内部运转等方面,导致没有精力放在关键民生服务上。此外,南白街道人口基数较大,组成复杂,街道和社区工作人员多由聘用人员组成,存在年龄结构老化,有的还存在不懂“服务”。教乡镇一级待遇不占优势,无法留住有能力、敢作为的年轻人,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相关政策不熟悉,加之工作公共服务成效不佳。
主体单一,活力不足。我街道推动社区、小区自治、城市生活小区治理中,社区依旧存在行政化现象和边缘化现象。在推动社会组织发展工作中,主体单一,收效甚微。部分社区干部没有科学的方式方法,导致各种社会组织、辖区党员等参与社会服务、社会治理存在抵制情况。
完善运行机制,加强法治保障。将街道办事处条例纳入区级管理制度。及时解读、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结合街道管理现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加强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法治保障。一是完善权责统一的工作制度,年初落实对街道各项工作的监督考核办法,不能在中途随意加改;二是建立街道综合执法领导协调机制,统筹协调街道辖区各类执法监管力量,形成执法监管合力;三是完善激励机制,注重提拔具有街道、社区等基层工作经历的优秀干部,和其他激励制度;四是完善基层考核评价制度,渐进式缩小对街道的经济考核指标权重,逐步加大对街道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方面的考核权重,把公众满意度作为重要评价指标。
整合部门人员,实现扁平高效。突出街道“服务、管理、保障”功能,灵活进行机构设置:一是充分发挥街道党工委领导基层治理的核心作用,做实公共服务机构,推动服务事项办理标准化建设,实现一口受理、集中办结。二是打造一支综合执法管理队伍,实行区和街道双重管理。赋予街道更加灵活的用人自主权,探索建立街道机构编制动态调整机制。
培育多元“新社区”,激发社会活力。一是鼓励街道培育社会组织,尽快出台街道层面购买服务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措施,同时明确街道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的责任部门、对接内容和对接方式;二是市级、区级、街道加强对社区集体经济发展问题的解决,不能只靠社区本身,虽然“打铁还需自身硬”,但部分社区连“打铁”的工具、材料、力气都没有,谈何“打铁”。尝试建立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的新型社区治理和服务模式,区级、街道要做好场地、人员和资金等基础保障工作。
总之,对于街道来说,不但要统一规范的网格化工作体系,有效整合基层党建、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公共安全等网格资源,要保证集中统一网格管理人员力量和经费保障,统一管理标准和工作体系,实现管理网格信息化、全覆盖和资源共享。